清明祭扫勿因行为任性而触法
2020-01-07山东省昌乐县司法局262499
山东省昌乐县司法局 (262499)
毁损人民币,你的“真情”我不懂
【案例】小刘自小家境贫寒,幼年丧母,全靠父亲辛勤耕作将他和妹妹抚养成人。高中毕业后,小刘通过勤勉打拼成为一家房地产公司的项目经理。2019 年清明节,为了悼念早逝的母亲,小刘带上一沓人民币来到母亲墓前点燃、烧毁,被现场民警发现后,予以制止。小刘对此不以为然。事后,公安机关给予小刘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评析】我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27 条规定,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故意毁损人民币;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第43 条还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 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清明节来临之际,人们通过焚烧纸钱等形式祭奠先人,传承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风俗。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些民俗活动中须以守法为前提,切勿因行为任性而踩中法律“雷区”。
引发山火,不文明祭扫酿悲剧
【案例】2019 年清明节,郭某携带冥币、鞭炮等祭祀用品,到其母亲的坟前祭扫。由于未采取预防措施,祭祀品引燃周围荒草造成山林火灾。事发后,郭某向公安机关投案。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过失引起森林火灾,构成失火罪;案发后,郭某自首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后以失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 年,缓刑3 年。
【评析】烧纸钱是一种最为传统的祭扫方式,但近年来稍有不慎而引发周边山林火灾的现象屡屡发生。我国《刑法》第115 条规定,犯失火罪,处3 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鉴于此,在清明节扫墓时,首先要了解祭奠场所是否允许采取烧纸钱等传统方式祭奠先人,并严格遵守野外用火规定;即使在允许使用明火的场所,也要充分注意用火安全。
燃放“天灯”,或成为别人的灾难
【案例】2019 年清明节期间,少年明明、佳佳在村头玩耍时燃放了一盏孔明灯。在飞过村民王某的养鸡大棚上空时,孔明灯底部的燃烧物掉落并引燃养鸡棚,造成棚顶及部分鸡笼、饲料等价值8.6万元的物品被烧毁。因赔偿数额发生分歧,王某遂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明明、佳佳燃放孔明灯引发火灾造成王某财产损失,因2 个孩子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此外,养鸡棚为易燃材料搭建,未配备消防器材,所以原告亦存在过失。综合以上情形,法院判决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费合计6 万元。
【评析】近年来,孔明灯、风筝等低空漂浮物频繁出现在一些高铁沿线以及航空管制区域,或搭挂在高架电网上,造成设备烧损、断电跳闸等事故频发,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目前,国家已出台多部法律法规,对危及公共交通安全的行为做出处罚规定。我国刑法第116 条规定,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 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300 米的区域内放风筝。违反上述规定,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 万元以下罚款。《关于加强民航飞行安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要求加强机场净空管理,确保飞机起降安全,在机场周围设立明显的净空标志,机场附近严禁放飞影响民航安全的鸟类动物、气球、风筝和其他升空物体。《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 米的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