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思想文化基础
——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传统哲学的契合为视角
2020-01-07胡芳萍林志友
胡芳萍,林志友
(河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开封475000)
虽然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中国传统哲学产生于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完全不同的经济基础与文化背景,但是它们之间却有着惊人地相似之处,正是基于这些哲学观点的内在联系,马克思主义哲学才得以成功地被国人所接受,并不断中国化。总之,中国传统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必不可少的思想文化基础。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论与中国传统哲学中的朴素唯物主义的契合点
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明确提出了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著名论断:“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1]划分唯物论与唯心论的标准是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回答,在中国哲学史上,同样也存在着对哲学基本问题的争论。
中国传统哲学蕴涵着丰富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最早可追溯到古代先民盘古开天地的神话故事。很久以前,世间本是混沌一片,盘古用巨斧开辟天地,死后身躯又化作世间万物。这个故事反映了古代先民的宇宙生成观,也折射出了古代先民的朴素唯物思想,初步认识到了世界是由物质转化而来的,促进了唯物思想的萌芽与发展。这可以说是中国古代最早的朴素唯物主义的理论胚芽了。到了西周时期,《洪范》把五行,即水火木金土,作为构成物质世界的基本要素。西周末年的史伯又进一步发展了五行说,提出了“五行相杂以成百物”[2]233的哲学命题。他认为,五行是世间万物构成的基础,是万物得以产生的物质元素,只有五行相合才能产生出千差万别的物体。战国时期,管仲所著《管子》认为,精气是构成万物的最小颗粒,也是构成无限宇宙的实体,这体现了世界的物质性。在物质和精神的关系问题上,他认为物质是第一位的。他还提出静因之道,认为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主体要舍弃主观臆断,以外物为根据,反映外物的真实情况,这一观点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论中的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相一致。
春秋时期的老子是中国传统哲学中朴素唯物主义思想的重要代表人物,老子提出了以道为核心的哲学体系,认为道是宇宙万物的构成、本质、本原和变化。他在其著作《道德经》中写道:“道者,万物之奥也”[3]328,“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3]171,认为道是世间万物的主宰,宇宙万物都是由道衍生而来的,揭示了原始物质的属性。同是春秋时期的孙武所著的《孙子兵法》,也包含了丰富的朴素唯物主义,他认为在作战时,要从实际出发,全面把握和认识战争,注重战争各个方面的联系与各种矛盾的转化。孙武的这些哲学观点,已经包含了较为成熟的唯物辩证思想。
春秋战国时期,以名实关系为论题的名辩思潮兴起。名实关系,就是名词、概念与实际事物之间的关系及反映,这一争论可以说是围绕哲学的基本问题而展开的辩论。墨子提出“取实予名”的观点,主张根据实而定名,从而使名真正符合于实,认为人的认识只能来源于人们的感官所能感觉到的客观实际。宋钘、尹文认为,名是世间万物的名称,是对形的反映,形为道所化生的万物。到了荀子,他认为实为第一性,而名为第二性,名只是对实的一种表达,随着实的改变而改变。这些观点体现了世界是物质的、物质决定意识这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
到了汉代,哲学争辩的主题又转移到了宇宙论领域,争论的问题主要是道与物的关系和形神之辩。道物之辩的唯物主义代表人物——扬雄的代表作《法言》指出,天道无为自然,能化生万物,进而否定造物主的存在。形神之辩的唯物主义代表人物范缜认为,形体是精神的主体,精神是由形体所派生的,形体决定精神,形体消亡,则精神亦消亡。
而到了隋唐时期,形神之辩被心物之争取而代之,并成为哲学争论的中心。发展到宋元明时期,理学成为儒学的主要形态,争论的中心为理气(道器)之辩、心物(知行)之辩。唯物主义的代表人物王夫之,发展了北宋张载的“太虚即气”的思想,驳斥了程朱理学“理为气主”的客观唯心主义观点。他认为“气者,理之依也”[4],没有“形而下”的“器”,“形而上”的“道”也就无所存身,充分论证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当代著名国学大师张岱年曾对王夫之的思想做出高度评价,认为其有着明显的唯物论思想,这同时也可以看出老先生对中国传统哲学中朴素唯物主义思想的肯定。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法与中国传统哲学中的朴素辩证法的相似处
“辩证法”这个概念虽然是从西方传入我国的,但是并不代表我国没有关于辩证法的思想。在我国的第一部哲学著作——《周易》中就已经蕴含了许多朴素辩证法思想,“亢龙,有悔”,原意为龙飞到了过高的地方,必将会后悔,物极必反,器溢则清,月盈则亏,人处于“亢龙”的状态,盛极一时,则会由盛转衰,现寓指居高位的人一定要戒骄戒躁,否则会因失败而后悔。还有“一阴一阳之谓道”[5]637、“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矣”[5]702等。这些都表达了物极必反的观点,承认事物存在着对立面,以及对立事物之间可以相互转化,这与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中的矛盾的普遍性、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观点相似。《周易》中还有“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这也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质变和量变的辩证关系相呼应。
西周时期,伯阳夫、虢文公等人提出了阴阳的范畴,用阴阳二气来解释万物的发展、变化、消长,解释“山川皆震”,将阴阳二气看作矛盾运动的实体,阴阳二气相互作用,既对立又统一,这些观点已经认识到矛盾是事物的发展源泉以及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春秋时期,虞国大夫宫之奇的“辅车相依,唇亡齿寒”思想,体现了联系的普遍性原理。与他同一时期的晋国史官史墨,提出了“物生有两”“皆有倍贰”的思想,体现了矛盾的普遍性;“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的思想,认为对立双方力量的消长最终会引起事物的发展变化,要用发展变化的眼光来关注社会的变迁,体现了事物是变化发展的原理。齐国大夫晏子发展了史伯的“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观点,提出了“和与同异”的命题,认为自然界中的各种事物存在着对立、依存的关系,同时也具有“相济”“相成”的同一性,体现了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
春秋时期的老子,其辩证法思想最为丰富,他的著作——《老子》,把这一思想表现得淋漓尽致。老子认识到一切事物无时无刻都在变化着,并认为万物都包含着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还提出“有、无之相生也,难、易之相成也”[3]225的观点。他认识到矛盾对立面的相互依存以及相互转化,还进一步深刻地总结出“反道者之动”的命题,以之为矛盾运动的普遍法则。他还提出:“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3]243注意到事物向反面转化有一个由低向高、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易到难的发展过程,体现了发展的观点、质变与量变辩证关系的观点。老子的辩证思想还带有“贵柔”“守雌”的特点,认为柔弱能够战胜刚强,把柔弱看作是矛盾的主导方面,并力图保持它的主导地位,这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辩证关系原理。
春秋末期的孙武,所著的军事著作《孙子兵法》一书,也包含了丰富的辩证法思想。他认为强弱、众寡、勇怯、治乱、劳逸等的矛盾与对立不是永恒不变的,而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体现了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同一时期的越国大夫范蠡,也认识到了这一规律,提出“阳至而阴,阴至而阳;日困而还,月盈而匡”(《国语·越语》),用日月星辰的运行变化来论证事物发展到极点时,就会向相反的方向转化。战国末期,邹衍对早期的阴阳五行学说进行了概括与总结,提出了“五行相生”“五行生胜”的观点,以此论证万物之间存在着对立统一规律。唐朝时期,华严宗从佛教的因缘论出发,认为一切事物和现象必须依赖于一定的条件才能产生,每一事物的存在不但以他物的存在为条件,又是他物存在的条件;把事物的本质概括为“理”,把个别事物概括为“事”,然后从本质与现象、本与末、体与用、一与多、一般与个别、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来说明“理”与“事”之间的关系,体现了联系的观点、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原理。
明清时期的王夫之,其哲学思想可以说是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与辩证法发展的最高峰,他在肯定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之后,又进一步提出了辩证发展观,尤其是其矛盾学说,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他认识到世界是永恒运动、变化、发展着的物质过程。同时提出“天下之变万,而要归于两端”[6]的思想。他认为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矛盾双方又不断进行相互作用,进而发生变化。就矛盾的对立面而言,王夫之认为其关系是对立统一、相反相成的,它们既“必相反而相为仇”,又“相反而故会其通”。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与中国传统哲学中的认识论的相通性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中包含着马克思主义哲学最重要、也是最显著的特点——实践性,实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处于基础地位,对认识起着决定作用。中国传统哲学也十分重视实践,有着许多符合辩证唯物主义的深刻认识与见解。“实践”在中国传统哲学中与其相对应的哲学概念是“行”,与“认识”相对应的是“知”,关于“知”“行”关系的争论,在中国传统哲学史上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
春秋末年,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其思想有着丰富的实践精神。翻开《论语》,第一句话就是:“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2]42这里面的“习”指的就是实践、践行。当代著名哲学家李泽厚曾指出,“学”在儒家思想中有两种不同的含义,一种是从狭义角度来讲,指的是学习知识、研究学问,和我们现在的“学”同义,而另一种是从广义角度来讲,指的是实践、践行,相当于“行”。当然,孔家学派对这两种含义的“学”都非常重视,但是从整体来看,他们更重视的是第二种含义,也就是实践和践行。足以见得,孔子的思想对实践的重视程度。
战国时期的荀子把儒家思想进一步发展,认为人具有认识客观事物的能力,客观事物是可以被认识的,主张“学而知之”,反对“生而知之”,认为学习是获得认识的途径,主张行高于知,认为行是知的目的和归宿。韩非“参验”的认识论,认为世界是可以被认识的,认识世界需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依据世界的客观规律,对事物进行反复的观察和研究,并提出了检验认识真伪的方法,即“参验”,从多方面进行观察、比较和验证,以判断一个人的言辞是否正确,这体现了实践思想以及认识的反复性的观点。
两汉时期,王充的《论衡》认为人们的认识来源于后天的学习,主张人们必须根据耳闻目睹的实际情况来判定事物的真伪,体现了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的思想。宋明理学包含着丰富的实践思想,程颢和程颐提出“格物穷理”的思想,主张通过学习、读书、应事接物等方法来认识事物的道理,最终达到所谓体悟天理。朱熹认为“格物致知”也就是“即物而穷其理”,即通过接触具体的事情而逐渐触动心之灵明,朱熹认为真正的学问就是要落到实处,必须将其付诸于具体的行为活动之中,还对知行关系问题进行了讨论,充分体现了实践的重要性。王守仁对他“知先行后”的思想进行了反对,主张“知行合一”,认为知和行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王廷相反对程朱的“知先行后”和陆王的“知行合一”,主张“知行兼举”,并且大力提倡实践,强调“力行”重于“致知”,认为只有通过“力行”,才能获得和检验真知。王廷相把“实践”这一概念明确地引入了认识论,并进而论证了其在认识中的作用,这对中国哲学史而言,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意义。
明清之际,王夫之继续对知行问题进行辩论,他提出知行统一观,同时,强调了行对知的决定作用,认为行是知的目的和指向,知的真理性也必须在实行中才能得到验证,这些思想充分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同一时期的颜元,提出了“习行格物”的认识论,认为知识来源于主客体间的交互作用,而且真正从实践中得出的智慧才最有现实意义,还主张人们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实践活动上。颜元之学以“实学、实习、实行、实用”为宗旨,是清初经世致用思潮的积极倡导者,他有关实践的思想把知行关系的问题推向成熟的阶段,在中国哲学史上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唯物主义与中国传统哲学中的历史观的相容性
马克思主义哲学最突出的一个贡献,就是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的不彻底性,把唯物主义贯彻到了社会历史领域,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恩格斯曾说:“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7]而人民群众是社会生产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其对历史的进步与发展起着决定作用,同时提出了人类的理想社会是消灭私有制,实现共产主义,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些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在中国传统哲学中也可以得到充分的体现。
商周时期,武王之弟周公提出了“敬德”“保民”的思想,认为天命不会一成不变,而是会转移到有德之人,且天命的转移是通过人民的意志来实现的,把“保民”看作巩固国家政权的根本,要实行德治,得天下民心,以实现国家的稳定统治,认识到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春秋时期出现的疑天思想也蕴含着这一观点。季梁主张先民后神,认为“夫民,神之主也”[8]。史嚚也进一步肯定了人民的力量,强调民意决定天意,国家的兴亡由人民的意志所决定。同一时期的管仲曾提出“仓禀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把经济建设作为立国的基础,同时还强调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把“礼、义、廉、耻”视为治国四维,认识到经济建设与道德建设的重要性。
儒家的重民思想以及所设想的大同理想社会与马克思主义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礼记·礼运·大同篇》描述了儒家的理想世界:“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儒家“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社会已经有了反对私有制、强调社会和谐的思想萌芽,这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史观基础上的共产主义社会有着很大的相通之处。
战国时期的韩非子,在社会历史观方面,反对“是古非今”的复古论,认识到社会历史是不断地向前进步、发展的。同一时期的《吕氏春秋》,主张君主以德治为主,认识到人民群众的重要性。秦朝苛政、楚汉之争后,黄老学派提出了“清静无为”“轻徭薄赋”“与民生息”的思想,反映出了对人民的重视程度。同一时期的《淮南子》,认识到社会发展的大致过程,提倡生产技术的不断更新、法度礼乐的不断推移,反对“循旧”“法古”,试图用经济生活来说明道德的起源,认识到经济与生产技术的重要性。
到了明清之际,黄宗羲对封建君主专制进行了深刻批判。他主张:“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9]体现了强烈的民主意识和民本思想。同一时期的王夫之,对前人的思想进一步发展,并达到成熟。他系统地批判了以往的神学史观和复古论调,认为人类历史经历了一个由野蛮到文明的进化发展过程;他还提出了“理势合一”的学说,“理”指的是历史发展的规律性,“势”指的是人类历史向前进步发展的必然趋势,王夫之以此解释社会进步发展的内在根据,这一观点已经蕴含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思想萌芽,也表明他已经认识到人民群众在历史的发展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五、中国传统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思想文化基础
在中华文明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中国传统哲学滋养着我们的中华文明与文化,塑造着我们的民族特点与个性,它在中华文明史上的地位是无可替代的,对我们中华儿女的影响也是根深蒂固的。而来自西方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为什么能够被深受传统思想影响、束缚的中国人很快地接受?我们可以利用文化心理学的知识来解释这一问题。在世界文明演进的历史进程中,一个民族要接受、理解和吸收外来文化,那么他必须站在自身原有的文化基础之上,如果这两种文化存在着原则性的冲突,他们是不可能融合的,也就是说,当外来文化与自身文化越相似、越相通的时候,外来文化就越容易被理解和接受。例如毛泽东、李大钊、恽代英、瞿秋白、蔡和森等人,这些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他们自小学习四书五经、经史子集,都有着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底蕴,但是学习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之后,便很快就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并结合中国国情,立足实践,对其进行了中国化。这正说明了中国传统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有着很多相似之处和众多内在联系,同时,中国传统哲学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奠定了思想文化基础。
英国的著名汉学家李约瑟曾说:“辩证唯物主义渊源于中国,由耶稣会士介绍到欧洲,经过马克思主义者们一番科学化后又回到了中国。”[10]虽然这一思想缺少科学、严谨的论证,但是至少说明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传统哲学有着很大的内在联系。他还曾说,在20世纪时,深受传统封建思想束缚的中国人之所以可以很快顺利地接受马克思主义,是因为中国传统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维方式有着很大的相似之处。中国近代著名政治家、教育家邵力子曾在他的文章里指出,“五四”运动时,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特别是其社会主义理论,让人们好像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很多人把共产主义社会与古代儒家大同理想联系起来,认为《礼记·礼运·大同篇》里关于大同理想社会的描写,“确可代表社会主义的精髓”。虽然邵力子的思想具有很大的局限性,甚至是幼稚的、可笑的,但是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人们确确实实就是这样认为的,正是由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共产主义的理想社会与中国传统哲学中的“大同”理想社会有着很大的相似之处,人们才自然而然地很快认可并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哲学。
六、结语
综上所述,虽然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中国传统哲学是产生于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完全不同的经济基础与文化背景,但无论是辩证唯物主义,还是历史唯物主义,都可以在中国传统哲学中找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胚芽,它们有着深厚的理论契合点,正是基于这些哲学观点的内在联系与相通之处,马克思主义哲学才得以在中国广泛传播,成功地被国人所接受,生根发芽,并不断中国化。正如李鼎民先生所言:“以中国哲学的唯物论体系来介绍马列主义,乃是使马列主义中国化,使马列主义通过中国民族形式而得到真正实现的唯一途径。”[11]所以,没有中国传统哲学这一思想文化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是不可能实现的。我们在充分认识和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传统哲学内在联系的基础上,还要正确处理它们二者之间的关系,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加速实现中国传统哲学现代化,并使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转化为指导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力量,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