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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老漂族”隔代照护压力的对策与出路
——构建托育服务多元供给模式研究

2020-01-06

天中学刊 2019年6期
关键词:老漂族漂族托育

闫 慈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 社会发展研究所,河南 郑州450000)

“随着当前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的人口流动显得更为普遍,尤其家庭中的年轻一代因外出求学和就业等因素引发了当前中国最大规模的迁移浪潮,伴随家庭中年轻一代在迁入地经济基础的不断积累的条件下以及照料孙辈的家庭需求下,老一代开始选择随子女生活,‘老漂族’开始出现。”[1]据国家卫健委《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8》显示,老年流动人口规模已从2000年的503万人增加至2015年的1304 万人,年均增长6.6%,其中“举家迁徙”已成为人口流动的重要转变形式,随子女流动的“老漂族”群体日益壮大,且增长趋势迅猛,其主要迁徙原因则是帮助子女照料孩子。当前“老漂族”成为隔代照料的主力群体的原因,一方面来自人口老龄化和社会快速城镇化,另一方面则是当前托育服务供给无法满足家庭需要的情非得已。因此,构建起多元化的托育服务供给模式,对于解决当前婴幼儿照料难题,缓解“老漂族”隔代照料压力,实现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中“尊老慈幼”的美好愿景,具有十分现实和重要的意义。

一、“老漂族”成为婴幼儿照护主力的原因

(一)托育服务严重缺位

据统计,2016年至2018年,我国新生儿数量分别为1846 万、1758 万和1523 万。这组数字背后意味着每年至少有1000 多万的婴幼儿需要照料,社会上存在数以千万计的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需求。然而,我国当前托育服务供给仍然处在极度缺位的供需矛盾之中,0―3 岁婴幼儿在我国各类托幼机构的入托率仅为4.1%,远低于一些发达国家50%的比例[2]。其实,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3 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已经达到30%左右。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由国家和单位主办的托幼机构退出历史舞台,致使学前教育资源匮乏和公办托育服务供给萎缩,托育服务严重缺位,虽然社会机构提供有托育服务,但其大多数只接收2 岁以上儿童,远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同时,一些托育机构的服务资质、服务质量、师资结构等都难以符合行业要求,甚至连基本的安全都难以保障,使得大多数家庭依然选择由家庭成员照料婴幼儿,相对较为清闲的家庭老人则是首选。于是,“老漂族”成为婴幼儿照料的主力群体。

(二)女性追求职场发展

在传统性别角色的固化观念下,家庭婴幼儿的养育主要由女性承担。然而,随着年轻一代女性文化程度的提升及其自我价值需求的扩大和职场期许的增强,传统育儿角色在逐渐发生转变,多数女性在工作与育儿之间面临两难选择,育儿和事业不可兼得。尽管产假政策已经实施多年,但半年产假并不能让人完成对婴幼儿的照料,根本无法与幼儿园的3 岁接收龄形成无缝链接。因此,一些家庭为了职场发展,不得不让老人承担照料婴幼儿的重任。

(三)育儿成本居高不降

全面实施“二孩”政策,是我国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关系到人口红利、社会资源、养育成本等方方面面的社会问题。然而,“二孩”政策实施4年来,收到的效果远远不及预期,其主要原因就在于育儿成本居高不降,诸多家庭想生却养不起。当然,育儿成本的升高不能单方面归咎于物价水平的提高,这也和年轻父母们的育儿消费观念有一定关系。随着全民生活水平的提升,育儿方式也在不断追求进步,从产检的项目选择到生产方式的转变,从营养喂养到照料方式的变革,都在增加育儿成本。因此,为压缩育儿成本,在喂养、医疗、教育等直接消费不能“穷孩子”之外,一些家庭只能从照料方式上想办法。“老漂族”照料,不仅不需要高额成本,还能用老人的养老金、退休金补贴家用。这就是当今“老漂族”成为一些家庭照料婴幼儿主体的原因之一。

(四)隔代照料传统观念

“在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中的尊老及孝道文化的影响下,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主要的一种养老模式。”[3]74“老漂族”与子女一起生活,一方面能够依靠子女获得家庭支持和照顾,另一方面也为子女家庭提供了重要的照料服务,即隔代照料。在大多数“老漂族”的传统观念中,照顾孙辈,不仅是血脉传承的义务所在,更是增强原生家庭与子女代际联络的重要情感纽带。老年人选择随子女生活,既消除了孤独与无望,又获得了含饴弄孙带来的天伦之乐,既能实现自我价值,又能缓解子女生活压力,平衡公共托育服务不足所造成的公共资源短缺问题。因此,从主观意愿讲,多数“老漂族”认同他们的隔代照料,愿在其中“乐享晚年”。

二、“老漂族”在隔代照护中面临的问题

(一)责任重大,力不从心

照顾孙辈,是“老漂族”选择随子女生活的一个主要原因,在当前公共托育服务供给不足的情形下,隔代照料不仅解决了家庭婴幼儿照料的燃眉之急,同时也为社会带来了重要价值,更有助于推动国家“二孩”政策的进一步实施。然而,目前社会对“老漂族”的生活缺乏足够的关注,“老漂族”因照顾孙辈所产生的身体和心理双重压力并未得到社会和家庭的充分重视。有研究表明,“为孙子女提供隔代照料是一件十分耗费精力与时间的事情,隔代照料孙子女加重了老年人的劳务负担,并且挤占了其进行身体锻炼与参与医疗就诊的机会”[4]。同时,“为孙子女提供隔代照料的群体自评健康较差,其冠状心脏病、高血压、高胆固醇或身体疼痛的发生几率更大”[5]。可见,隔代照料对于家庭和社会来说责任重大,对于“老漂族”来说更多的是力不从心。

(二)家庭代际矛盾频发

通常来看,“老漂族”参与隔代照料能够实现与子女孙辈团聚,消除因人口流动化所造成的代际分离,增加了三代人之间的沟通交流与情感传递。但是,父辈与子辈,由于生活方式和理念不同,在教育观念、处事风格、人际交往等多方面都存在着较大差异,因此会产生诸多矛盾与碰撞,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家庭正常有序的生活,也会消磨家庭代与代之间的情感支持。可见,“老漂族”的隔代照料也是一把“双刃剑”,由照顾孙辈所引发的代际矛盾势必影响家庭的和谐,同时也会对老年人的心理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三)有养缺教,易生溺爱

当下社会日新月异,很多“老漂族”难以全面融入新环境,特别是随着科技全面占领社会生活,众多“新玩意儿”浸入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这导致很多“老漂族”自觉与社会脱节,自觉跟不上时代。尤其是在婴幼儿照料中,一系列的胎教、早教、喂养方式等新兴事物的出现与“老漂族”传统的育儿观大相径庭,因此导致隔代照料中“老漂族”很难接受和采纳现代育儿方式,而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孩子的生养方面,也因此造成隔代溺爱现象的发生。

三、建构多元一体托育服务供给模式

对于托育服务的供给问题,政府要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料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加强儿童安全保障。因此,我国必须提升托育服务供给的力度和强度,尽可能满足公众需要。实际上,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之前,一些省份已经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进一步提高婴幼儿照料和托育保障能力(见表1),这充分说明婴幼儿照料服务的缺位已成为全民共识,应尽快参照历史经验,根据现实需要,发展多形式、多元一体的托育服务供给模式。按照《意见》的规划,预计到2020年,我国将初步建立婴幼儿照料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一批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料服务机构;到2025年,我国基本健全婴幼儿照料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形成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料服务体系[6]。

表1 部分省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婴幼儿照料的内容

(一)坚持政府主导原则

推动和完善托育服务供给,是当今中国社会对婴幼儿照料事业提出的更高要求,尤其是在“二孩”政策和人口老龄化的双重现实条件下对社会保障制度提出的强烈需求。简言之,这是人口问题与社会保障问题相适应、求平衡的现实社会问题。一个国家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与该国人口结构的关系密切相关,祖辈照料孙辈的抚育方式在人口年龄结构合理的条件下是有效的,但随着延迟退休政策和“二孩”政策的进一步实施,传统意义下的“隔代照料”已无法满足社会需求。因此,只有政府构建完备的托育服务多元供给模式,才能缓解“老漂族”的照料压力,减轻家庭负担,促进人口的长期均衡发展和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对此,政府要占据主导地位,从政策实施到具体落实,都应坚持为民解忧的基本原则,真正为千家万户和祖国的下一代带来实惠,从而真正实现“幼有所育”的目标。

(二)明确家庭核心地位

“老漂族”参与隔代照料,从本质上来说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家庭关系的应有之义,如果将婴幼儿照料从家庭中剥离出来,那么就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家庭关系;同理,如果将婴幼儿排除在家庭之外,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幼有所育”。就目前的条件而言,建立托育服务的多元供给模式,还应大力倡导以家庭为核心的育儿模式,坚持与此相适应的家庭托育制度。即使随着社会环境和托育观念的变化,家庭以及家庭育儿的形式可能会发生变化,但并不能否定其本质,形式上的变化只是随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只要血浓于水、含饴弄孙的观念不发生变化,家庭育儿、祖辈照料孙辈的本质就不会改变,家庭就仍然是“幼有所育”的核心场域。同时,从客观上来讲,3 岁前的婴幼儿还处于人生的初始阶段,受语言能力和肢体能力的限制,更需要家人的悉心照料和亲切陪伴。因此,婴幼儿的抚育方式要以养为主、以教为辅。也就是说,照料3 岁以下的婴幼儿,始终以家庭为主、以社会为补充。

(三)发挥市场主体作用

《意见》提出,要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料服务机构,鼓励各用人单位在办公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料服务,支持幼儿园开设托幼班及各类婴幼儿照料机构,招收2~3 岁的幼儿;同时,向市场放开准入条件,经相关部门核准登记后,引入各级各类提供托育服务的照料机构,提供多样化、全方位、适应各年龄段的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婴幼儿照料服务。尽管对于婴幼儿来说,家庭仍然是育儿主体,但随着生育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家庭对公共托育服务的需求在不断攀升,可以说当下的社会托育服务已经成为非常迫切的民生需求。因此,市场应发挥其调节作用,帮助家庭分担托育服务供给的重任,改变当下家庭托育能力不足的现状。

(四)依托社区补充力量

社区作为基层社会组织是当前社会治理最重要的抓手,也是政策实施、社会服务的基本落脚点,就托育服务的多元供给模式来说,不论是家庭的自我服务,还是市场的补充服务,都离不开社区所提供的平台。因此,要加大对社区作为婴幼儿照料服务平台媒介的宣传和支持力度,按照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建设适用完备的托育服务供给设施和配套服务;同时通过市场化方式,推动政府购买,向民众提供多样化托育服务,为家庭育儿提供专业的指导意见和知识,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参与托育服务多元供给,共同为社会的“希望”、祖国的“明天”搭建起“幼有所育”的美好摇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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