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现状及对策
2020-01-06刘一泓张凯莹
刘一泓 张凯莹 李 磊
(武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湖北 武汉 430023)
0 引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出“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融通创新,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积极发展新动能,强化标准引领,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是建立健全技术创新体系中关键的环节。通过构建连接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要素的网络平台,实现企业与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各主体的融通创新,让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组织实施、成果转化评价等环节发挥主体和导向作用,形成相互协同、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良好创新生态系统,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及其成果对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的支撑作用。
1 武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概况
1.1 建设现状
武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是响应国家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要求,是武汉市实施“四大资智聚汉工程”创新实践的载体。平台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服务的发展模式,连接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各类创新要素,实现科技成果信息开放共享,形成线上线下科技成果交易服务体系,着力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技术供给、渠道打通、企业承接、资金支持等关键问题,形成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科技成果转化新格局,助力武汉建设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
(1)平台的管理模式。平台实行“一局一中心14区”的管理模式,即政府引导支撑、公益单位主体、市区联动。①“一局”是武汉科技成果转化局(简称转化局),负责决策、管理、协调和监督;②“一中心”是武汉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负责落实转化局的决策部署,承担平台建设、运维和运营管理等;③“14区”是武汉市14个区科技局,负责动员辖区高校院所、企业入驻平台。
(2)平台工作方式。平台采用“三结合,三为主”的工作方式。线上信息和线下操作结合,以线下操作为主;供给导向和需求导向结合,以需求导向为主;服务大企业和服务小企业结合,以服务中小企业为主。
(3)平台运作成效。武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是集科技资源的聚集、展示、对接、评估、服务、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科技类服务平台,面向企业、高校院所和创新机构,基本实现科技资源快速检索、技术需求在线提交、技术专家一键交流、创新活动及时参与。平台提供的在线对接、技术评估、技术交易、经纪培育、科技咨询、金融服务等功能,可有效满足各方多层次的需求,切实打造“政产学研资”协同创新和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的服务枢纽。自2018年12月试运行以来,已汇集科技成果近6 000项、技术需求近2 000项、企业1 500余家、技术专家120余人、科研院所11家、各类服务机构36家,实现在线签约2项,签约金额近100万元。
1.2 平台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首先,平台知晓度不高。平台自上线试运行以来,用户以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局和区科技局的工作人员为主。平台的宣传推广工作除启动仪式外,仅在江汉大学、新洲区等地举办了7场平台宣讲活动,宣传手段比较单一,宣传力度不够,影响力不足。同时,平台服务内容不充足,服务成绩还不突出,企业知晓度不够、参与度不强、获得感不足。
其次,平台活跃度不高。线上技术转移服务平台活跃度低,无法如“淘宝网”那样精准的对接供需双方。技术市场也没有形成如房屋中介市场那样密集的实体网点,以及线上线下联动的,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运营的发展方式,难以实现成果转化链条的良性循环。如何运用平台创新服务与政策导向,吸引科研院所、机构、企业入驻平台,丰富平台技术、服务支撑,如何强化院校及机构在平台的服务规范与权责义务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从而推动新型资源整合模式的形成,这些都是亟需平台解决的问题。
第三,缺乏相关政策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复杂性、非标性和周期长等特征,使得目前成果转化普遍存在积极性不高、需求难挖掘、创新要素难协同、过程难追踪等问题。因此,需推动与平台相结合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出台,推进科技成果交易各方协同创新,从竞争性政策转向普惠性政策,解决服务体系内人气集聚、资源聚集、利益协同、服务管理等问题,变支持单一项目到支持一个市场。
2 国内同类型平台案例分析及借鉴
2.1 政府性平台
(1)天津科服网。科服网由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运营管理,定位于整合政府资源、整合社会化资源为企业服务。平台采取政府服务+电商+线下的创新服务模式。政府服务包括资质认定、项目申报、帮扶考核和人才培养等;“科淘”电商对接平台涉及科技金融、仪器设备、创新创业、技术转移与推广等14大类科技服务,科技服务机构可创建店铺、发布服务产品、咨询答疑、业务受理等,企业可快速筛选、对比、购买科技服务产品,也可发布需求信息;线下包括平台用户见面会、科服网区县行、科服网进园区等活动。
(2)成都科创通。科创通由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运营管理,于2013年启动建设,目前已完成平台的3期建设。平台有以下4个特色:①建立了“信息报送系统”,依托政府项目申报、金融产品等方式,采集企业动态数据,为金融、创投机构提供参考的有效数据;②线上“云超市”运营模式,开发了政策、金融、孵化、技术合同登记等服务产品;③开展菁蓉汇、创业主题交流等线下活动;④落实“三权改革”政策,出台《成都市技术市场建设补贴管理办法》,有效保障科技成果落地。
(3)湖北科惠网。科惠网由湖北省技术交易所运营管理。平台汇集展示技术成果、企业需求、专家团队、中介服务机构等信息。自2014年起,累计采集并展示省内可转化交易的成果8万余条,企业需求5 000条。其提供的政府服务主要包括技术合同、成果登记、成果评价、培训考试等。
2.2 专业服务商平台
(1)厦门科易网。科易网由厦门科易网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和运营,是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中国创新驿站厦门市区域站点、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示范基地。科易网开发建设了在线技术交易系统、技术评估系统、在线展会系统等。自2007年5月起,平台累计拥有科技成果28万项、专家14万名、服务机构2万家、科技企业130万家,累计实现在线签约7 399项、在线交易金额38.2亿元。
(2)上海贤集网。贤集网于2013年创建,由上海敬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平台以信息发布为主,重点提供行业资讯、产品大厅、科技资源信息、检验检测等服务。
3 武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构建
3.1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统筹工作机制
(1)建立“基础运营商+专业运营商+监理单位”的平台管理运营机制,形成互相协同、政策完善、运转高效、监管到位的运行机制。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局负责统筹管理和运营平台的各项事务,起到政府引导、行政协调、政策推动等作用。专业运营商提供资源整合、节点服务、入驻机构管理等公共性服务,为高校院所、服务机构、技术经纪人等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为企业、高校提供更专业、更高效的服务。监理单位承担平台项目运营的监理工作,确保平台运营的质量管理、进度把控和投资合理。建立健全武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网络体系,鼓励平台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企业、各区科技局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落实政府扶持政策,加强和完善平台管理。
(2)建立平台共享机制。武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包括科技成果、技术需求、技术专家、高校院所、企业、服务机构等创新资源要素。建立平台共享机制,形成市区联手、机构联合、园区参与的推进机制。加强与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之间的协调,推进各类服务平台共建共享;加强与区县、园区的沟通,建设区域性服务平台;进一步发挥商(协)会、企业的作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
(3)建立服务规范机制。建立服务标准,出台“武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服务指南”,引导服务平台做到服务五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服务时间即:制定平台服务规范,优化用户体验,强化资源与平台的粘性;实行严格信息筛选制度,过滤不良信息,以保证资源的质量;通过体验优化,不断提升资源用户与平台的粘性,提升资源的活跃度。
3.2 建立平台绩效评估和信用评价体系
(1)建立诚信管理机制。建立平台绩效评估机制,形成运作规范、支撑力强、业绩突出、公信度高的示范平台群体。评估内容包括提供网上服务成效、服务对象的数量、发布成果数量、服务诚信度等。创建以平台为基础的科技成果认证证书。作为武汉科技成果领域内较权威的资格证书,获得者可获得政府政策支持等。
(2)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以国家企业信用体系为基础,以会员资质认证信息为支撑,通过“服务积分制”,对平台在线签约、在线履约、在线支付等行为进行评分,同时基于平台绩效评估机制,建立平台信用评价体系,实现企业的实时化、网络化、流程化管理。
3.3 鼓励成果转化,出台扶持政策
(1)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线上推广奖励制度。各单位参与平台运作的积极性是平台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关键。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线上推广奖励制度,充分调动从事科技成果推广的科技中介机构及人员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参与成果转化,鼓励科研院所以技术转让、专利许可等方式让具有产业经验和市场意识的研究人员参与成果转化过程,激发各主体的积极性,使资源配置、成果转化效率达到最大化。
(2)建立促进在线科技成果转化的扶持政策。平台应鼓励会员提供优质服务,开展创新研究;制定促进良性竞争的奖励政策,以绩效评估结果为重要参考标准,扩大奖励范围,加大奖励力度,对平台服务突出的组织和个人进行经费补助;同时探索期权机制,激发工作积极性,鼓励和引导武汉市科技中介机构发展。
3.4 提升平台品牌效应
(1)建立和完善平台信息推送系统,积极引导高校院所、中小企业使用平台,扩大服务的覆盖面和受益面。
(2)启动平台培训计划。召集科技型企业、科技型服务机构进行针对性的集中培训,现场传播创新理念,培养科技专员,分批分步骤地推进人才培养计划,提高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
(3)开展对接活动,加强平台与区县、园区、企业的交流,扩大服务半径,将园区平台、区级平台逐步提升为区级平台、市级平台。
(4)服务品牌培育。增强品牌意识、服务意识和市场意识,制定品牌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实现可持续发展。
(5)中介机构培育。结合平台应用实践,鼓励中介机构借助平台开展技术经纪工作。技术中介队伍建设更具广泛性,侧重从企业、院校、科技服务机构发展,逐步培养专业化的技术中介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