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我国工程师的伦理责任问题研究
2020-01-05杜然珂
杜然珂
(武汉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武汉 430070)
当前我国社会出现的多起工程事故以及由此引发的人身安全问题、环境问题等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工程师是工程活动的决策者、参与者和管理者之一,对工程活动的进行担负着重要责任。而我国目前呈现出部分工程师伦理责任缺乏的现象,近些年来我国工程问题的频繁发生也与工程师伦理责任的缺失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我国工程师的伦理责任缺失有着其特殊的背景原因,比如我国缺乏完整的工程师职业伦理章程规范、工程师教育体制不完善以及相关的社会机制不健全等。因此中国目前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来培养工程师的伦理责任意识,以减少工程事故的发生和推动工程事业的发展。
1 中国工程师伦理责任问题现状
工程师跟进整个工程项目的进行,参与工程方案的执行、监督、验收等各项具体工作,因此工程师在工程建设中有着重要地位,基于此,工业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很早以前就已对工程师的伦理责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且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不同时期对工程的社会需求,工程师在历史发展的各个阶段被赋予了不同的伦理责任。早期的工程主要指代军事工程,工程师的责任是对雇主负责。此后,随着第二次工业革命的进行和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技术对于社会发展的作用日益彰显。此时工程师转向对技术的深层研究,以技术强国为己任,“技术统治论”开始在工程领域占据主流。二战以后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人类的生命与安全构成了巨大威胁,工程的负面效应逐渐凸现,因此工程师群体开始把维护公众利益纳入到伦理责任核心当中。美国国家职业工程师协会(NSPE)在其伦理章程中规定:“工程师应该将公众的安全、健康和福祉放在首位”[1]。随后,由于工程对生态的破坏日益严重,工程师则被要求对生态环境负责。延展到今日,工程师行业包括中国工程业界仍然把对雇主忠诚和关怀公众的安全、健康和福祉以及保护生态环境默认为工程师的伦理责任。
近年来中国经济获得飞速发展,与此同时中国的工程建设也蒸蒸日上。然而与此同时伴随的是中国工程问题的层出不穷,对此工程师作为工程项目的设计、实施和监督人员有着无可逃避的责任。工程安全得不到保障,工程完成后客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问题无人承担责任,工程带来的环境污染日益严重,这些问题出现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部分工程师伦理责任意识匮乏,不能勇敢承担起应负的伦理责任。当今社会我国部分工程师主要在职业伦理责任、社会伦理责任和环境伦理责任三个方面出现了问题。
首先,当前我国部分工程师职业伦理责任意识薄弱。工程师的职业伦理责任主要指代基本的职业义务责任,主要包括保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坚守职业道德原则,不因外界因素干扰自身的专业判断,“职业责任或内部责任,即科学家或工程师的道德规范所要求的,如工程师对技术产品的质量、安全性等应负的责任”[2]。工业产品是由工程师主要负责设计和施工的,只有工程师具备专业的工程知识,对产品的质量和产品可能带来的风险了解最为全面,如果工程师疏忽工程建设的细小环节或缺乏职业道德,那么引发恶劣工程事件的几率将大幅提升。目前我国多起“豆腐渣工程”出现在公众视野当中,其中工程师的责任不可忽视。以2009年引发公众热议的上海楼盘倒塌事件为例,这一年上海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中一幢在建的13层住宅楼全盘倒塌,给施工工人和附近居民造成了极大恐慌。楼房连根拔起、整体坍塌是极为罕见的事例,在进行相关调查后专家组的意见倾向于楼盘周围过高堆积土方,而坊间和某些专家猜测楼房坍塌还有可能是地基不牢所致。分析此次事故原因可以联系到工程的相关责任主体,这其中工程师首先肩负有重要责任。工程师是楼盘的设计者和建设过程中的监督者,在设计楼盘时应当精算设计挡土墙和防汛墙,施工时要了解相应区域的荷载重量,监督施工工人不能超过其地面承重,很明显此次事件的相关工程师并未履行相应职责。此外,地基不牢与劣等建筑材料的使用和建筑设计的偷工减料有关。工程师未按照工程操作规范施工,以次充好,忽视工程产品的质量,在工程建设中未能秉持负责任的职业态度对各个环节严格验收,使得楼房还未完全建成就已倒塌。此种存在巨大安全隐患的楼房假如不幸被公众使用,后果将不堪设想。诸如此例,我国工程师违背个人伦理而致发工程事故的现象已屡见不鲜,工程师为了社会效益、雇主利益而舍弃工程质量,发现风险不做规避,明知雇主为了利益而隐瞒风险却不去揭发或者在工程中发现了问题却不向相关各方反映。某些工程师甚至贪污受贿,参与投资方、承包商、政府等工程主体的权钱交易之中,只为满足自己和贿赂方的私人利益,比如放弃对优质材料的引进而专门购买“熟人”的劣质工程材料,参与工程领域的寻租活动等等。因此我国“豆腐渣”工程的频频出现与工程师个人伦理责任意识的薄弱密切相关,工程师的个人伦理责任是工程界以及整个社会必须密切关注的问题。
其次,我国部分工程师的社会伦理责任严重缺失。当今社会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繁荣,工程项目也大量增多,这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人们的生活,为人们带来了更多便利。工程产品的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利益,工程师不论从职责还是从道义上来讲都应积极承担起其对公众的社会责任。工程师的社会责任应围绕“必须致力于保护公众的健康、安全和福利”[3]这一宗旨展开,工程师不仅应该对工程的建设过程负责,也应当对工程产生的社会后果和负面效应负责。其一,工程师作为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者有责任去规避可能给公众造成损失的一切风险,全面做好预先防范工作。其二,工程师应遵循“知情同意”原则,把工程存在的可预见风险抑或潜在风险充分告知群众,使群众参与到工程活动的建议和决策当中,使公众主动认知风险而非被动接受风险。然而目前我国一些工程师为了省时和节约成本对潜在风险不予重视,或者未能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去全面考虑产品受众的切身利益,也存在某些为公司利益而故意隐瞒风险、阻挡消息向公众扩散的现象。还有一些工程师认为公众缺乏专业判断而不屑于把工程活动的情况告知群众,缺少与公众的交流沟通与意见交换。2019年10月10日江苏无锡发生了高架桥侧翻事故,致使三人死亡、两人受伤。探其桥梁坍塌原因,一方面大货车严重超载负有主要责任,另一方面桥梁本身的设计也存在问题。此次侧翻的高架桥为独柱墩桥梁,现场接受采访的桥梁专家表示,单柱墩桥梁优点是建造成本低,缺点是结构受力不合理。设计独柱墩的目的是充分利用地面空间,减少征地,降低成本。但是独柱墩一旦遇到严重超重,钢铁则容易遭到破坏,桥梁则容易倾覆。如果从设计角度考虑,此次事件中工程师肩负重要责任。建造设计此桥的工程师为了节约成本使用独柱墩设计,使桥梁耐受力符合基本限重规范而未深层考虑车辆超载问题,没有给桥梁承重留下足够的空间和富余度。如果此次桥梁设计的工程师更多考量到公众的生命和安全,优化设计,提高桥梁安全指数,就可以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此案例带给我们的启示是工程师应当树立前瞻意识,在符合规范之余超越规范,把足够安全当作首要标准,并树立终身责任观念,为工程在后续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负责。譬如此类的诸多工程事故表明我国部分工程师缺乏社会伦理责任感和人道主义精神,仍然拘泥于狭隘的利益层面和技术层面,没有真正地把公众的安全和福利内化于心。
最后,我国部分工程师的工程环保意识较差,未能意识到自身所应承担的环境伦理责任。美国土木工程师协会在其伦理准则中明确增加了关于环境的规定:“工程师应该把公众的安全、健康和福利放在首要位置,并在履行他们的职责时,努力遵守可持续发展原则”[4]。近年来我国工程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为防止生态继续遭到破坏,作为工程共同体之一的工程师有责任运用专业技术来减少工程污染,维持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工程共同体中,由于工程师具备相应的工程专业知识,所以他们最有可能知晓某项工程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也更有可能从技术层面去规避和解决这种影响,因此,工程造成什么样的环境影响,以及怎样解决工程的环境问题,或者怎样运用环境工程解决相应的环境问题,都与工程师具体的工程实践紧密相关。”[5]但是我国部分工程师在指导工程活动时并未着重把自然环境纳入到考量体系当中,过分追求社会效益而忽略了工程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危害。总而言之,我国工程师应当树立工程环保观,在工程设计上研发环保技术,避免开发过度,浪费自然资源,在工程实施中要把环保计入考察数据,在工程收尾阶段系统检验工程产品的环境安全指数。工程师应当力争建设生态工程,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不忘给后代人留下绿水青山。
2 中国工程师伦理责任缺失的原因
我国部分工程师在职业伦理责任、社会伦理责任以及环境伦理责任方面都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现象。中国工程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晚,发展时间相对较短,因此在发展过程中难免存在种种缺陷与不足。中国的工程事业发展到今天,工程活动还处在雇主和政府决策和拍板的局面,中国工程师通常只负责技术领域的研究和决断。不论是公司企业还是社会公众都极少重视工程师应担负的伦理责任,作为雇佣工程师的企业主体一般只关心工程利益,而社会公众在工程事故发生后首先追究的是政府和施工企业的责任。但随着当今社会劣质工程的增多,社会开始逐渐意识到工程师的伦理责任。劣质工程的出现侧面反映了工程师伦理责任的缺失。在当前社会大背景之下,我国工程师伦理责任的缺失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其一,工程师伦理教育体制不完善。西方英美等发达国家在早期就已着手开展对工程师伦理教育的培训,在学校教育阶段就已经开设工程伦理相关课程,对未来的社会工程师进行职业伦理方面的专业培训。而我国的工程伦理教育一直未得到足够重视,直至近些年才开始在一些高校陆续开设工程伦理的课程。中国理工高校重点把完善和提高技术、学习专业知识当作培育目标,以至于许多工科大学生直到就业也并不十分清楚工程师应在哪些方面承担伦理责任,不了解工程师应遵守何种伦理规范。其次大学生在正式进入工程领域后更多的是观察学习专业技术方面的东西,没有特定个人或者群体对其进行工程伦理教育的培训,向其普及工程师伦理责任的知识,告知其应承负的伦理责任。社会和企业也习惯以专业技能来作为评价工程师的标准,忽略了工程师的伦理责任。因而当工程活动遇到一系列问题时,工程师常常不自觉采取一种漠然和回避的态度。总体来说,当今工程师的伦理教育体制仍不成熟,存在种种问题。工程师的伦理教育应从学校教育的源头抓起,如若忽视对工程师的伦理责任教育则必然大概率出现工程师缺乏担当、逃避工程责任的现象。
其二,中国大陆工程职业社团未建立起成熟完整的工程师职业伦理章程规范。中国最早的工程师社团——中国工程师学会于1933年制定了《中国工程师信守规条》,此后至1996年一直处于修改阶段,在1996年修改的八条当中规定了工程师对社会、对专业、对雇主、对同僚的责任,这套规范是我国目前为止最完整的工程师行业规范,但是由于种种历史原因,这套伦理规范在台湾工程师团体之中延续至今,在中国大陆并未得到实施。目前我国大陆各个工程职业社团也设立有团体章程规范,但主要是针对团体成员,没有对工程师的伦理规范做明确阐述。其次团体章程规范仍停留在攻坚技术、技术救国的阶段,极少有社团把关怀公众的健康和福祉列入章程规范当中。虽然水利学会提出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把“以人为本、谋求社会福祉”列作宗旨,但是这种对社会福祉和自然环境的关怀也只是作为附属条例来呈现。因此“工程社团缺乏成文的伦理规范文本,其章程中的伦理意识还处于模糊和凌乱的状态。总体而言,工程师群体还缺乏清晰完整的自觉伦理意识。”[6]综上所述,我国大陆工程师群体缺少从概念上明确当今时代工程师伦理责任的条件,缺少伦理规范的约束,因此呈现出部分工程师伦理责任意识匮乏现象。
其三,当前社会没有形成一套完备的社会机制来监督工程师是否承担其伦理责任。首先从法律层面来讲,我国未曾制定出一套专门的法律法规来明确工程师在一项工程当中的具体责任。而责任追究困难是工程师得过且过、逃避伦理责任的重要因素。工程活动由多个相关人员一同参与,规模宏大、结构复杂,彼此分工精细,工程师只能参与其中的某个部分,因此事故发生时很难判断工程师在整个工程中的具体责任。所以需要有关法律法规来明确规定工程师在工程项目中应该担负的具体责任。但是我国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出台有关工程师伦理责任的法律法规,未能从法律上对工程师的行为形成一种约束。其次从道德层面来讲,我国社会关于工程师道德评价体系的建设还处于滞后阶段。道德评价主要表现为大众评价和舆论监督。但是就目前我国社会现状来看,公众更加关注的是工程项目的质量好坏以及事故发生后承包方和相关政府部门的责任,很少把关注点投放到工程师在整个项目的跟进过程中所应承负的责任。而且由于工程项目的进行大多采取不公开、不透明的方式,只是在最后阶段向公众呈现工程结果,因此公众也缺少参与监督工程活动的途径,继而无法观察监督工程师的职业活动,也无法对其职业活动做出理性评价。工程师本身的自律能力有限,需要外界来监督帮助其提高伦理责任意识,法律体系和道德评价机制的双向缺失是导致我国部分工程师伦理责任意识薄弱的重要因素。
3 中国工程师伦理责任培养的对策
工程师掌握着工程的核心技术,其技术与道德水平的高低直接关涉着工程质量的好与坏,继而影响到大众的利益以及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对工程师进行伦理责任的培养迫在眉睫。当前对工程师伦理责任的培养可以从三方面来进行:
其一,加强工程师的伦理责任教育。我国工程师的伦理责任教育长期处于被忽视的地位,在近些年开始逐渐得到重视。工程师的伦理责任教育首先应从学校教育开始抓起,其次对在职工程师进行社会教育,形成一个系统连贯的教育培养过程。学校的工程伦理教育可以围绕几个方面展开:第一,建立国家标准和教育大纲,完善工程伦理教育课程体系。相关部门制定颁布工程伦理教育课程在理工高校开设的相关文件,要求各大理工高校开设专门的工程伦理教育课程,作为必修课程或者选修课程。第二,学校对讲授工程伦理的教师要进行严格培训,培养工程伦理素质高的专业教师队伍。工科高校的教师可能是专业知识的带头人,但其对工程伦理的知识并不一定具备十分专业的了解。知识的传授直接影响到学生对工程师伦理责任的理解和接纳程度,所以对相关教师进行专业的培训十分必要。第三,在教学中引用真实案例。鼓励学生对各案例中工程师自觉承担伦理责任的积极案例和工程师违背伦理责任的消极案例进行积极探讨,在意见的相互交流中增强学生对工程师伦理责任的理解。第四,践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努力给理工科大学生提供实践渠道。“学生在校期间可以走出校门,投入工程实践,在与现场技术人员一道工作中,践行工程伦理原则 ,接受工程实践的锻炼。”[7]大学生参与到工程建设的第一线,在设计、管理和验收的各个环节中更能感受到工程活动对社会、对环境的重大影响,从而引起对工程师伦理责任的反思。此外,从社会教育的角度,应当对工程师进行终身教育。工程职业社团可以对已走向工作岗位的在职工程师进行系统的伦理教育培训。比如定期开展伦理责任教育的相关课程,或者邀请优秀的工程师举办座谈会、学术交流会,给工程师提供接受伦理教育的社会平台,推动工程师伦理责任意识的不断提高。
其二,工程职业社团应制定颁布符合中国工程特点的工程师职业伦理章程规范并监督工程师有效遵守。职业伦理章程规范的制定可以参照如下步骤:
首先,在工程职业社团创建伦理委员会,选择声望较高、技能扎实的成员成团。伦理委员会起草拟定工程师职业伦理章程规范。规范的制定过程可以参考美国的工程伦理规范,此外也要结合中国当代的社会文化背景。结合美国工程伦理规范的发展经验来看,工程师职业伦理章程规范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几个符合时代发展的重要伦理原则。“首先应当考虑的是公众的安全、健康和福祉,以及关于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同时还应确保工程师忠诚于雇主。此外还应当包括一些其它的基本准则,如质量与安全、诚信正直与公正等。”[8]除了参照美国的经验,我国职业社团在制定伦理规范时还应当结合中国工程发展的社会背景以及各职业社团的自身发展状况来制定。做到共性和个性相结合,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工程师职业伦理章程规范。
其次,方案初步形成以后组织工程职业社团的所有成员参与讨论决策,在达成共识、确定方案的可操作性之后,正式颁布工程师职业伦理章程规范。
最后,伦理委员会有责任定期考察工程师对职业伦理章程规范的执行情况。工程职业社团对遵守章程并取得良好表现的工程师授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对故意违背章程的工程师给予惩罚,比如吊销其职业资格证,使其无法在工程领域活动等。
工程师职业伦理章程规范从制定到实施再到投入实施后的不断修缮是一个需要长时间摸索和磨合的过程,我国的工程职业社团应该从现阶段就着手准备制定工程师职业伦理章程规范的相关事宜,使工程师职业伦理章程规范走向建制化。
其三,建立完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的长效机制。首先从法律层面来讲,我国关于工程师伦理的法律法规基本处于空白状态。我国需要建立一套法律法规来明确规定工程师在工程活动中应承担哪些具体责任,以及事发后如何追究其责任。我国在制定工程师伦理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可以汲取发达国家的法律法规,并且联系中国国情,制定适合我国发展状况的工程师伦理法律法规。在进行制定时可以邀请工程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进来,听取其专业意见,以便与工程实际相结合,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程师伦理法律法规。一部成熟的法律法规还需要根据其使用的具体情况进行不断修改、不断完善,切实起到对工程师责任履行的监督作用。从法律法规的内容来说,可以把项目责任制的建立考虑其中。把工程师和所负责的项目相绑定,实行工程师实名制,把工程责任和个人相联系,激起工程师的忧患意识。其次从道德层面来讲,应当通过公众评价和舆论监督的方式来提高工程师承担伦理责任的自觉性。公众评价即是公众参与品评工程师的职业行为,对其造福大众的职业行为进行肯定,对其不负责任的职业行为给予批评和否定。通过大众评价可以强化工程师对工程伦理责任的认知,帮助其形成正确的伦理责任观。舆论监督旨在通过制造舆论压力来迫使工程师履行伦理责任。公众理性监督的基础是对工程项目的了解和参与,因此工程主体要本着透明公开的原则及时告知公众工程活动的实施情况。公众在监督过程中给予工程师正面或者负面的反馈,督促工程师不断调节自己的行为,做有益于大众的工程。此外,发挥媒体的正向作用,通过报道宣传来揭发问题工程,深挖工程各方主体的责任,对伦理责任缺失的工程师起到震慑作用。
4 结语
总体而言,我国工程师的责任意识还停留在“把工程做好”的层面,而现代社会的发展对工程师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即“做好的过程”,好的工程的标准是除了高质量、低风险外还包括关心生态环境和大众福祉。因此应当通过加强工程师伦理责任教育、制定工程师职业伦理章程规范和完善监督机制等多重方式来培养工程师的伦理责任,使当代中国工程师建立起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职业伦理观,积极承担伦理责任,建造出更多造福大众的“卓越工程”。不过工程师伦理责任的培养过程漫长且复杂,多种培养方法难以有效施行,因此我国工程界和社会各界还需共同努力,把工程师伦理责任的培养对策贯彻落实到实际行动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