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数字农业创新发展问题与对策
2020-01-04张一博汪明召杨立新
张一博 汪明召 杨立新
(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湖北 武汉 430071)
1 数字农业概念
数字农业着眼于将现代信息技术和智能化装备等应用到农业产业领域,实现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从而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数字农业这一概念最早是1997年由美国科学院、工程院正式提出,指将3S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自动化技术等高新技术,与农业领域相关技术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对动植物及其生产环境从宏观到微观的实时监测,并进行定期信息获取和分析,以达到合理利用农业资源,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的目的。狭义的数字农业概念重点关注农业生产领域,广义的数字农业则涵盖了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产业发展全过程,以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等全产业链。促进数字技术与农业产业融合,加快推进湖北数字农业发展,是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对推动湖北农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2 湖北数字农业发展成效
2.1 数字农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近年来,在湖北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省数字农业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数字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底全省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手机拥有量达268台,计算机拥有量达31.9台,全省农村宽带用户达406.6万户,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近45%。2019年底,全省100%的行政村、95%的自然村湾(20人以上)实现了通光纤网络,基本实现了4G移动网络农村全覆盖,并从2020年逐步开启农村地区5G网络建设和各类商业化应用。覆盖省、市、县、乡的农技推广、信息采集、农产品监测预警、市场监管服务等网站及信息系统等不断完善,为全省数字农业创新发展及应用打下了坚实基础。
2.2 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不断深入
湖北大力开展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依托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业科技园区、农业龙头企业等,围绕全省大田种植、设施园艺、畜禽水产养殖、产品追溯、水肥一体化等领域的数字化应用,建立了一批物联网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服务覆盖面积近200万亩。全省12家农业企业、合作社入选农业农村部《节本增效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6家企业获评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武汉宏农农牧有限公司开展蛋鸡全智能化、自动化养殖应用,显著降低了养殖场职工的劳动强度,节省了成本,提升了产品质量,实现整体节本增效近15%。全省建成了统一的农机信息化智能管理系统,推动了北斗导航技术和智能终端在农机中的应用,累计安装北斗终端1.65万台套,居全国前列,累计作业面积超过300万亩,实现了农机远程智能管理和数据自动采集分析,提升了农机作业效率,方便了农机在线监管。持续开展小麦、油菜籽、早中晚稻等大田作物长势遥感监测和综合估产研究,为主管部门开展农业统计、监测预警、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2.3 农业电子商务发展势头良好
“十三五”期间,湖北大力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共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44个,有力的推动了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2019年,全省共实现农产品电商销售额近700亿元(含批发和零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自建电商营销平台的主体数量达1600余家,入驻第三方电商平台的新型经营主体超过2.35万家,全省农业农村电商从业人员近50万人。秭归脐橙、随州香菇、潜江小龙虾、蕲春蕲艾等一批优势特色农产品在网上销售良好,其中秭归脐橙2019年网络销售量超过10万吨,销售额近10亿元。打造了“互联网+休闲农业+特色农产品”产业融合新模式,为农业电商发展带来新机遇,2019年实现休闲农业电商交易额近45亿元,带动农产品在线销售过亿元,为促进湖北农业发展、农民就业增收和美丽乡村建设探索了新路径。
2.4 益农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稳步推进
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截至2019年底,湖北建设了统一的信息进村入户综合服务平台和相关服务系统,17个市、州及神农架林区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的“六有”标准,已建成标准型、简易型和专业型等各类益农信息社4647个,现有站点信息员4683人、益农社专家1275人,覆盖行政村4234个,辐射带动农户133万户。依托益农信息社重点开展农业公益、便民、电商和培训体验“四类”服务,其中面向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人员开展各类培训15万人次,实施涉农领域便民服务32万人次,带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约50万人次,通过益农信息社促进农业农村电商销售约10亿元。
2.5 农业投入品智能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结合农业投入品监管,湖北农业执法部门积极探索“互联网+农业执法”工作,完善农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追溯体系。如宜昌市建成1个市级农业综合执法信息管理中心和9个县级分中心,开发了“农资管家”手机App平台,包含农业投入品监管、进销存管理、农业执法智能处理等功能,实现了手机App现场查询检查、网上办案互动、农资监管和数据分析、中心后台执法指挥等功能,目前全市共有1487家农资经营户使用“农资管家”,促进了全市农业综合执法监管规范化、在线化和农资管理智慧化。
3 湖北数字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3.1 数字农业技术应用意愿不强
目前湖北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逐步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全省农业行业整体的发展水平、盈利能力、融资能力较其他行业偏低,而且农业存在生产周期长、经营风险大、投资回报慢、比较效益低等特点,导致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用数字农业技术的动力不足,建设意愿不强,投资能力弱化,全省数字农业发展仍处于初期阶段。
3.2 数字农业应用质量有待提升
近年来,各地农业、科技、商务等部门在数字农业相关领域已经开展了一些示范应用,但在这些应用项目中,除农产品电子商务、智能水肥一体化等少数领域应用效果较为突出,对农业生产经营起到了较好地促进作用外,其他诸如农业物联网等领域的应用效果还不明显,一部分数字农业项目属于行政驱动,仅停留在试点示范阶段,没有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产业发展实际需求有机结合,对其生产经营的促进作用还有待加强。
3.3 数字农业建设资源投入不足
中央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工作,2004年以来连续十七个“中央一号文件”均聚焦“三农”发展,各级政府对农业领域的政策支持力度和投入力度也不断加大,涉及的农业发展项目也较多,但这些农业项目多偏重于高产创建、技术示范、新品种研发推广、基本农田建设等,真正面向数字农业领域的项目较少,全省数字农业建设资源投入不足,难以起到引领带动作用。
3.4 数字农业领域专业人才匮乏
数字农业属于信息化与农业产业的交叉领域,推动湖北数字农业快速发展应用,亟需一大批既熟悉农业产业又懂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当前全省这方面的专业人才非常匮乏,越到基层和农业产业一线这种情况就越突出,同时由于待遇、环境等难以留住一部分行业人才,这些因素都制约了数字农业技术的应用与推广。
3.5 农业数据资源缺乏整合共享
当前,结合信息化在农业领域的普及应用,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基本都建立了相关的应用平台和数据系统,并通过多年的收集整理积累了大量本系统、本行业的数据资源,但这些平台系统之间由于行政壁垒和信息鸿沟,难以做到系统纵向与横向之间互联互通,已有的农业数据资源共享难度大,分割严重,导致数据资源利用率低。
4 湖北数字农业创新发展对策建议
4.1 建立全省统一的农业大数据平台
整合省、市、县涉农部门及行业的数据资源,按照“平台上移,服务下延,以用为本,服务高效”的思路,依托有条件的农业科技服务机构,建立全省统一的农业大数据平台,打通数据资源壁垒,打造湖北农业大数据中心和服务不同农业产业的支撑子系统,建设湖北农业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和数据标准规范体系。整合入库全省各类农业基础数据资源和农业行业发展动态数据资源,实现全省农业数据整合和高效利用。
4.2 加大对数字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湖北各级政府部门应充分认识到数字农业发展对带动农业现代化、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加强对数字农业的统筹规划。对涉农资金和项目应向数字农业领域适当倾斜,加大数字农业投入力度。引导数字农业先进县市和基础较好的企业积极争取相关项目落地实施,并给予政策配套支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工商资本、电信运营商、信息化企业、科研机构、农业龙头企业等主体投入全省数字农业建设和服务。培育和壮大一批数字农业领域建设应用主体,对数字农业领域的重大基础设施、先进设备、成果推广、人才培养、项目用地等给予支持。
4.3 强化数字农业技术示范应用
大力推进数字农业技术在全省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各领域的示范应用,结合不同区域、不同产业及产业链不同环节,建立一批数字农业创新应用示范基地,探索数字农业技术与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的模式,打造一批示范应用样板,实现产业得发展、企业得效益、农民得实惠。组织开展省级数字农业基地认定和示范观摩活动,推动全省数字农业发展和应用水平不断提升。
4.4 加强数字农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湖北涉农高校、科研院所的资源优势,建立一批数字农业领域相关的人才培养和实训基地,培养一批数字农业行业领军人才、管理团队和实用新型人才队伍,发挥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省数字农业领域的科技创新与应用。结合农业农村部门的常态化培训计划,将数字农业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纳入培训课程,面向基层农业农村管理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创业者等群体开展数字农业相关的培训,提升其数字农业相关的管理能力和应用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