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与“创”
2020-01-02涂婉肖莎
涂 婉 肖 莎
(东华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1620)
1 为什么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与“创”
1.1 增强民族凝聚力,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
文化在传承中凝聚精华,精华在发展中储备能量。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生生不息绵延至今,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拥有一脉相承的精神脉络。 “非遗”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代表,承载着中华儿女对于生产生活实践中原创的、真实的精神内涵及其对美好未来的精神追求。“非遗”这种活态文化具有历久弥新的当代文化价值,作为核心价值观的隐形载体,当蕴藏其中的价值态度、思维取向、丰富意蕴等在时代背景下转化为国家民族共通的情感认同和精神纽带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在无形之中渗透到了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
1.2 推进文化强国建设,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的必要环节
文运同国运相牵,文脉同国脉相连。文化作为一个国家生存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在国际竞争中的影响日益凸显。随着世界范围内思想文化交流、融合、冲撞趋势日益明显,西方国家文化渗透日趋多元化,文化软实力在国际竞争中的战略地位愈加重要。“非遗”作为中华民族的情感基因和华夏儿女的记忆根源,其所蕴含的“以和为贵”“和而不同”“天人合一”等传统文化理念,在世界上获得了广泛认同和重要影响。新时代文化强国战略下,“非遗”的可持续发展,不仅有利于我国借鉴前人智慧促进文化创新和民族文化现代化,还能有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深世界对中国优秀文化的认识和了解,为文化软实力的提升作出重要贡献。
1.3 完善社会治理,满足人们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
随着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也日益多样化,只有物质与精神协调进步,才能促进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真正实现新时代美好生活蓝图。习总书记曾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丰富内涵可以指导人们认识改造世界,对治国理政也有重要启示。“非遗”来源生活,也将回馈于生活。“非遗”在承担时代文化使命,协调社会发展步调的过程中,始终发挥着服务人、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并经过创新发展造就出有灵魂、有品质的精神产品以及多层次、多样化的体验服务,不断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在习近平新时代文化思想的指导下,坚持以新的社会矛盾为基点,处理好文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不断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努力发挥“非遗”的精神引领和资源挖掘作用[1],是完善社会治理体制,夯实美好生活基石的有效途径。
2 当前非遗工作面临的挑战
2.1 保护意识仍需加强,保护制度尚待完善
保护是传承发展的前提基础。我国非遗保护工作由政府主导,构建了“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保护体系。由于大多数省市县从事“非遗”保护的专业人员较少,不仅导致保护工作低效率、低质量,甚至还有“保护性破坏”现象的出现。此外,“非遗”分类的边界不清和群体组织类传承人的认定缺失等问题也日益显现。尽管我国十类名录体系一定程度上明确了“非遗”保护工作的内容和要求,但覆盖所有“非遗”类别的保护举措还尚未完整化、制度化,“非遗”工作的有效性和高效性难以保证。
保护意识薄弱也是“非遗”工作面临的重大难题。不仅是人们对“非遗”相关概念的理解存在误区,更严重的是“形式化的措施”取代了“精神文化的弘扬”。“非遗”保护不应只是重视申报和经济开发,更应该发掘“非遗”中活态的精神元素。只有当我们真正树立起整体性的“非遗”保护意识,将“见人见物见生活”贯彻到“非遗”保护的各个环节中,才能从根本上减少我国“非遗”所承载的精神财富和人文意蕴的变质、流失[2]。
2.2 传承人处境不乐观,人亡艺绝现象仍有发生
在推进“非遗”双创的进程中,掌握“非遗”技艺的代表性传承人是真正主体。我国在进行“非遗”名录申报的同时,也进行着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工作,这一认定工作有其局限性。首先,传承人申报是建立于自行申请为主,他人推荐为辅的基础流程之上,但是,“非遗”传承人多为民间的高龄人士,对于复杂的申请是很难进行实际操作的。其次,社会普遍存在保护理念淡薄的现象,这也让社会群众进行传承人推荐显得不甚现实。此外,带徒传艺、家族传艺等传统传承方式的弊端也为新一代传承人的培养设下难点。传统的传承人培养模式属于精英式教育,不同于现代规模式的授课教学,不重数量而更重视人的天赋悟性和自身流派风格,甚至于一些民族和地区还保留着口传心授、偷艺等培养方式,遵循着选徒、收徒、授艺、出师的传统培养流程[3]。我国正处于快速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非遗地区青年人向往城市和非遗传承过程的复杂繁琐,进一步导致传承人青黄不接。老一辈传承人年岁渐高,传承面临断层,出现“人亡艺绝”的遗憾结果。
2.3 传播方式较为落后,新媒体技术融合不足
“非遗”孕生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是传承人维持生计的重要手段。“非遗”传播主要依赖于言传身教、口耳相传等传统方式。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和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使“非遗”传播迎来了不小的挑战。
一方面,数字媒体和网络媒体技术的迅速发展,给人们带来了更多元的文化体验,国内外文化的传播交流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文娱生活,非遗在新媒体时代逐渐淡出人们的日常生活。另一方面,“非遗”传承人多为高龄人士,基本采用文字记录、口耳相传等传统方式进行传播活动,对网络和数字新媒体技术了解掌握程度不高,导致“非遗”传播在新媒体时代缺乏辐射力和影响力。同时,缺乏创新的传播模式也限制了传播效果的深度和广度,人们对大多数“非遗”的影响仅停留于知道的层面,很难在日常生活中进一步接触和应用。如泥哨、风箱制作技艺,落腔、眉户传统戏剧等“非遗”项目都很难走进人们的生活中去,缺少与现代生活的融合,这类情况使得传统戏剧、杂技、手工技艺的受众越来越少,“非遗”传播难上加难。
2.4 “非遗”产业化程度低,创新发展水平有待提高
新时代“非遗”的使命不啻传承发展,还要满足人们的美好生活需要。原本作为传承人主要生存手段的“非遗”技艺,已不能创造出维持其基本生活的经济收入。相关部门虽会发放经济补贴来维持传承人的基本生活,但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非遗”如不能和市场接轨,得到消费者的接受和喜爱,最终还是会面临失传。若要“非遗”可持续地传承发展下去,适度地走产业化道路是必然和必须的。当“非遗”创造出足够的经济价值时,才能反哺其创新发展。如徐州的徐州梆子、琴书等“非遗”项目虽开展演出展览,但并非经济行为,而徐州香包却走上产业化道路,产品销往海内外,取得经济效益并得以继续创新发展。这种现象尽管不能代表我国所有地区“非遗”的产业化情况,但也能够反映出“非遗”整体产业化程度不高的现实问题。
随着人们文化观念、审美能力、欣赏水平的变化,追求高品质、多样化的文化需求成为新时代的一个鲜明特征。但是,“非遗”发展缺少对当代人们精神文化需求和社会发展的动态分析,导致“非遗”与时代脱节。若想实现“非遗”可持续发展,不仅要推动“非遗”产业化创造经济基础,还要根据人们的生活需求来提高创新发展水平,不断满足新时代人们的文化信息需求和文化价值需求。
3 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进行“传”与“创”
3.1 完善“非遗”保护制度,推进“非遗”工作法制化建设
2004年,《关于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通知》中提出,到2020年要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制度,形成全民自觉保护民族民间文化的意识[4]。次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意见》,再次强调要建立“非遗”保护制度[5]。
“非遗”保护融合数字媒体技术,可以加快“非遗”数据库构建,提高“非遗”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在国家普查的基础上,各省市县进行常态化的“非遗”普查记录,并结合地方项目特点,逐步明晰具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同时,设立各级“非遗”保护机构,配备专业人才和专项资金,利用数字技术将各类“非遗”资料上传数据库,增强保护工作的专业性和长效性。以江苏省常州市为例,其抓住国家级“非遗”抢救记录和省厅“记忆工程”的契机,利用现代技术采集传承人口述、实践、传教等内容,完成了常州咏诵、锡剧、梳篦等“非遗”项目的数字化保护工作,成为全国所借鉴的“常州经验”。
推进“非遗”工作法制化建设,不断提高全民保护意识。一方面,要基于我国现存的“非遗”法和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健全“非遗”保护法规体系。除对国家法和地方法规中矛盾冲突的条例进行纠正,还要对相对模糊笼统的部分继续完善实施细则,提高“非遗”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要建立落实“非遗”工作责任制,细化工作流程,将责任落实到单位、部门、个人,做到有法可依,失责必究。
3.2 健全传承人培养机制,提高“非遗”传承水平
“非遗”是以人为核心的活态传承实践。强化“非遗”传承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并结合考评管理,将有效提高“非遗”传承水平,加快“非遗”融入现代生活。首先,要扩大培养人群覆盖面,利用“广泛教育,重点培养”的新方式,改善“非遗”传承人青黄不接的现状。其次,要提升培养模式的科学性,增强培养内容实用性。通过跨界交流、定向合作等多形式的研培,将相关政策理论、创新方式等内容融入培训,进一步拓宽传承人的知识面。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的启动,已举办670多次活动,覆盖9.5万余人[6],有效地提升了传承人自身的传承水平和再创造能力。高校在传承人培养中的作用也十分重要。通过利用高校资源、专业优势为“非遗”传承注入现代化理念,促进“非遗”的可持续发展。如浙江师范大学、中国美术学院等多所浙江高校都已开设“非遗”专业,通过“校地挂钩”的方式,形成高校科研与地方实践指导相结合、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建立传承人考评管理机制也是保障传承人水平的重要措施。一方面,要提高传承人社会地位和话语权,提供充足的传习补贴金和生活保障,为传承人的传习实践创造良好条件;另一方面,对于不符合传承人要求的人要实行退出机制,予以除名,充分激发传承人的责任意识。如江苏省苏州市、湖南省长沙县先后践行传承人退出机制,为我国“非遗”传承人的考评管理提供了实践经验。
3.3 应用新媒体创新传播方式,提升“非遗”吸引力
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其中明确指出重点任务——实施网络文艺创作计划[7]。
随着时代发展,趣味化、年轻化、互动化的“非遗”项目更易受到大众的喜爱。网络媒体作为便捷高效的大众新媒体,在“非遗”传播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不仅能扩大传播的受众面,还能提升传播的影响力。如2017年光明网联合斗鱼平台,访问14个省市的传承人,并通过30余场线上直播向大众传播了南京云锦、龙泉青瓷等“非遗”项目,收获了约3 000万人的关注;“非遗”传播还可以融入影视作品,如传播食物制作技艺的《舌尖上的中国》、融合陕西华阴老腔的音乐《给你一点颜色》、以“非遗”为素材的电影《大鱼海棠》《哪吒》等,都在潜移默化中传播了非遗文化;AR 、VR等技术与“非遗”项目结合,可以让“非遗”的“看不见、摸不着、体验不了”等现实问题得以解决,如安徽泾县宣纸制作技术基于AR技术可以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实现虚拟与现实相结合、三维沉浸式互动交流传播,更加直观地让群众感受到宣纸技艺文化;游戏平台与“非遗”的融合,既丰富了游戏的内涵,又为“非遗”走近年轻人生活提供了新的平台,如在手游《寻仙》中,融入了苏绣、泥人、皮影戏等“非遗”元素,让年轻人真正主动地成为“非遗”文化的传承传播者。
3.4 打造“非遗”品牌,推进“非遗”跨界融合创新
“非遗”不仅是人民群众智慧财富和精神文明的载体,还是现代文化产业实现创新发展的源泉。合理推进“非遗”产业化发展,创造新时代“非遗”品牌,既能带动地区经济发展,还能增强文化自信,加快实现文化强国建设。
“非遗+旅游”是当下文化发展的经典模式。根据地域特色、资源特点等形成产业集聚,达到“非遗”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的效果。如江苏南京的秦淮灯会,在吃住行游购娱、招商、科技等环节中融入“非遗”,打造了秦淮旅游的特色“非遗”品牌;贵州的村寨麻塘利用“非遗”带动乡村振兴,以革家人特有的“非遗”项目联合发展旅游业,年均旅游收入超过100万。随着网络的发展,“非遗+电商”也成为推动“非遗”产业化发展的重要途径,“非遗+人工智能”同样成为非遗创新发展的新趋势。它不仅可以弥补工业化时代非遗发展的弱点,还可以满足人们的个性化消费需求,譬如成都的蜀锦蜀绣就尝试了人工智能制作,能把锦与绣直接交叉编织,还能根据客户的照片图样,实现私人定制。通过跨界融合,打造出具有中国特色的“非遗”品牌,在推进“非遗”创造经济和社会价值创造的同时,综合提升我国的文化竞争力和文化影响力。
4 结语
习总书记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8]中央也提出到2025年要基本建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非遗”作为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代表,凝聚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和人文情怀。推进“非遗”的“传”与“创”,是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是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提升的必要环节,更是新时代背景下满足人们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为此,我们要立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本和人民群众的现实精神需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因时而变地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非遗”发展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