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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杨时理学思想中的生态观

2020-01-02叶梦婷

文化学刊 2020年11期
关键词:天理心性理学

叶梦婷

“生态”一词源于古希腊,原意为住所、居住地,《现代汉语词典》中将其解释为“生物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下生存和发展的关系,也指生物的生理特性和生活习性”。其中的“生物”即包含人类在内的具有生命力的、活的个体。正是基于这种环环相扣的关系,一个生物群落及其生态系统之中,各种对立因素互相制约而达到相对稳定的平衡状态尤其重要。古代中国先贤名家早已说明此间利害关系,《易》“仰观天文,俯察地理”开启了古代中国“天人合一”的智慧钥匙,蕴含着古朴的生态观念。儒家不仅将《易》纳入儒家经典的系统,把道或理看成是必须遵循的自然法则。作为在洛学传续、闽学奠基过程中起着不可或缺作用的理学家杨时,在继承传统儒学思想内核的同时,其思想中同样蕴含着丰富的生态意识特色。

一、“物,吾与也”的物我观

天道观是中国古代儒家生态观的主要依据。《易》中无极太极的运动变化、阴阳二气的生发消长,概括宇宙天地生生不息的运行法则,儒、道等诸多学派均或多或少地对其展开过研究与阐释。公元前570年,老子认为宇宙中有一种本原、本体,即“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1]207在老子看来,“道”是自然界的总规律,儒家也认为“道”对人类社会有着重要的作用,将本诸天道、质于人事的“易经”奉为经典。宋代理学着重研究早期儒家经典,首先便是《易》。

北宋时期,周敦颐、张载、邵雍、程颢、程颐创立理学,以理代道。在他们看来,理与道同质而异说。如理学家常常把理说成道,理就是道、道就是理。 “二程”(程颢、程颐) 说“在物为理”[2]169。理生万物,“天地生物,各无不足之理”[2]170。天理流行于日月间,既是自然规律又是社会准则,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杨时在数次北上求学中,不仅把儒家的道统和“二程”的理学传入南方,也是第一个把道或理传入南方的重要学者。“物,吾与也”是杨时接受程颐生态哲学的第一课。杨时说:“盖天下只是一理。”[3]“物”与“我”都是由“理”这个总名派生出来的,有是道或理,就有上下、左右、前后四旁;有是道或理,天地自行运转不息,春夏秋冬,四时更替,万物才能生生不已。为此,就自然属性而言,“物”与“我”在本质上都是一种自然物,属于自然天地的一部分,它们都保持着各自的自然属性,“人类与其他自然生物相比只有独特性的差异,没有本质上的贵贱”[4]。

此外,杨时的物我观强调要明善,而明善在于格物致知。在杨时看来,天地间物之数无穷无尽,物之理也无穷无尽。要通过格物穷理,反身而诚,则天下之物皆在我。也就是说,“我”是客观之物的主导者,“我”之诚与不诚,是善还是不善,对物我关系十分重要。有其诚则有其物,无其诚则无其物。杨时认为,理在物中,大凡眼前形色可见者皆是物,而物物各有其太极,反身而诚探究,则可穷天下之理。“由是而通天下之志,类万物之情,参天地之化,其则不远矣。”[5]954

杨时的物我观参考、采摭了张载的关学思想和程颐的“理一分殊”思想,实质上是将“物,吾与也”引入儒家思想的核心——仁爱等问题,其理学思想反映儒者对待世界的判断思考与基本看法,渗透“物我一体”的生态哲学意识,而他也成为这一生态哲学思想向南传播的第一传手。

二、物观于心的心性观

两宋时期兴起的理学,继承传统儒学“心性与天命”学说的内涵,主要讨论的是“性与天道”的问题,对天地自然万物的探究,对“道”“无极太极”等理论的吸收发展,对人类意识与物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展开思考与问答,进而指导行动。同样,理学家说物我同体,是强调要物我为一,也就是物我不能相隔。世人应以一种平等的眼光看待世界万物。然而,物我同体仅是从宏观而言,要将这种大场落于实处,还必须切实地养成“物观于心”的生存观念。杨时继承了张载的“气学”,提出气贯天地、人物一气,人必须“通天下一气”的理论。

杨时认为,大自然分为人类社会与自然界两个系统,在内是我(人类社会),在外是物(自然界)。“夫通天下一气也,人受天地之中以生,其虚盈常与天地流通。”[5]953在杨时看来,人与物都禀天地之气而生,气的虚盈与物我流通,“通天下一气”就是要“合内外之道”。内外之道是物我一道,是心物一道。这个道是广大之道,既包括社会生态,也包括自然生态,而且从唯物史观的角度看,自然生态在前,社会生态在后。

杨时之所以强调人要“通天下一气”,是因为人为天地万物父母,为万物之灵,“夫盈天地之间皆物也,而人居一焉,人者物之灵而已”[6]。在他看来,天地万物皆有条贯,这一共性构成了生态平等的起点,但万物的自然属性以人为贵。物是否是物,物是否有理,自然生态如何演变,与万物之灵的人息息相关。因为在人而言,既可以人物一体、同为一气,也可以二者相隔、人物二气,是与否全在于人的造化。因此杨时的“通天下一气”实则体现了儒家的心性观。理学家向来注重从太极中说人极,让人们深切感知与物交流沟通及尊重物与“我”之间平等地位的重要性,才能把“我”放在自然界中与万物同体一并考察,“彰往而察来”[7],知机而行事。

由上述可知,从认识宇宙、认识自然到认识自我、认识社会,从追寻天道之本到发现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则,人类有益的实践活动必须在科学合理的宇宙观与世界观的基础上进行,并受其制约,最终才能形成理论与实践之间发展变化的良性循环。明善者造化钟神秀,是心性使然,心性影响着人们实践活动的目标、人生道路的方向,影响着人们行为选择的价值取向和对待万事万物的态度。杨时“物观于心”的思想不仅是其心性观的集中体现,也是其生态哲学落于实处的表现之一。

三、去胜心、循天理的理欲观

文明礼仪之邦的古代中国十分重视理欲观。孟子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8]这是孟子提出的理欲观。宋代理学家在此基础上发展了这一观点,提出天理人欲的命题,而去胜心是理欲观的重要原则。杨时继承了这个生命哲学,把去胜心看成是循天理的重要命题。

在理学家眼里,天理人欲本自然而然,是与生俱来的条贯,但二者不容并立。理胜一分,则欲退一分;欲胜一分,则理退一分。天理人欲在于公私之间,“二程”说:“仁之道,要之只消道一公字。”[2]184有了公心,就能克去私曲,就能物我关照,这是落实仁爱思想的重要途径。同样,作为理学家的杨时一方面强调物我同体的自然生态观,另一方面从自然生态思想中引出人类社会话语,用去胜心、循天理来解释天理人欲。杨时说:“人各有胜心。胜心去尽,而惟天理之循,则机巧变诈不作。若怀其胜心,施之于事,必于一己之是非为正,其间不能无窒碍处,又固执之以不移,此机巧变诈之所由生也。……循天理,则于事无固必;无固必,则计较无所用。”[5]949所谓胜心,就是私欲之心,如果一个人追求过多,并且斤斤计较枝微末节,容易陷入势利、糊涂与盲目。去胜心就是去掉超越尺度的愚妄,养成合乎“天理仪则”的心性与节义,并付诸道德实践。

此外,杨时的理欲观更强调要遵守自然生态法则。儒学以“仁”为核心思想,自然注重对人与自然辩证关系的阐发,要人们以善道对待自然。他们认为,天生吾民,饮食男女为人之欲,自古有之,但在取之于自然的同时,必须遵守一定的法则。杨时同样吸取了传统儒学中的生态意识,提出:“诗曰:‘天生烝民,有物有则。’凡形色具于吾身者,无非物也,而各有则焉。反而求之则天下之理得矣。由是而通天下之志,类万物之情,参天地之化,其则不远矣!”[5]952“子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天命,只是事事循天理而已。”[9]他认为,人与万物同生而异类,不论是宏观如日月山川,还是微观似尘埃颗粒,其生存发展皆有一定的法则。杨时也说,天道即天理,寻求人与自然的生态平衡点,遵循天理规律,才能共利共生、相和互茂。

四、结语

中国古代对生物及其生存环境的关系有着相当清晰的认识,其中儒家生态意识在中国古代的环境保护实践中的作用和意义深远。宋明以来,延续儒家道统、批判选择佛道哲学加以融合的理学逐渐成为中国古代社会的主流意识,宋明理学继承了传统儒学思想,积极探索天道与人道的合一,关注生态现象,关注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关注世人道德涵养的养成与实践,进而形成理学家们的生态哲学。

“恭惟道在天地,孰寄孰传。不有圣贤,孰开孰先。……猗欤龟山,载道而南。源委脉络,程氏之统。”[10]杨时理学思想中渗透的生态意识,既继承了“二程”之理,又继承了张载之气。虽然道南学派的理学家罗从彦、李侗、朱熹继承理学,并且对生态哲学思想有诸多创新,但这是后话。杨时之学被誉为“程氏正宗”,并且在道南学派中是摘得理学生态哲学之果的第一人。“据陈荣捷教授统计,在《四书章句集注》中杨时的言论达七十三条,……其理气观念,……为之后理学集大成者的朱熹的‘一本万殊’说的创立提供了理论依据。”[11]这其实也是杨时南传道统、南传理学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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