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型本科高校科研结余经费存在问题及对策
——以W校为例
2020-01-02王思敏
王思敏
2017年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1]作为高校经费管理的指导性文件,是一项政府通过权力的重新分配与下放来优化政府服务职能的重大举措。该文件的出台对高校科研经费规范、高效使用提出明确要求。根据文件精神,对W校的科研结余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研究,旨在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探寻高效、合理的科研结余经费处理方法,以此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成效。目前国家政策对结余经费是“原渠道退回”还是“统筹使用”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国家为防止项目承担单位违规使用而造成的科研结余经费的损失和浪费,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制定了“结余经费上缴”的“一刀切”处理方案。但在结余经费如何处置问题上,笔者认为有几点值得商榷。
一、科研结余经费的现状
2016年全国科研经费投入额为15676.7亿元,R&D支出额为2260.18亿元;2017年全国科研经费投入额为17606.1亿元,R&D支出额为2435.7亿元;2018年全国科研经费投入额为19677.9亿元,R&D支出额为2691.68亿元;2016~2018年投入支出比分别为:14.42%、13.83%和13.68%。从以上数据看来我国每年存在大量科研结余经费,科研经费使用效率低下。高校作为科研项目的生力军,科研经费来源多样化,不同的经费来源对科研成果的要求不同,科研结余经费缺乏相应的管理措施,导致目前科研结余经费管理难度大。W校作为地方性应用型技术大学,以地方经济建设为导向,特别是近年随着学校转型发展步伐的不断迈进,科研项目逐年增加。但总体来看,科研经费投入的合理性、经费使用的有效性以及经费管理的规范性等方面仍有待商榷,特别是科研结余经费如何处置成为科研经费管理的难点。
二、科研结余经费引发的问题
笔者通过对W校2015~2018年科研结余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研究发现,由于科研结余经费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W校的科研结余经费数额较大。2015年科研结余经费为962.51万元,2016年科研结余经费为1050.86万元,2017年科研结余经费为1955.28万元,2018年科研结余经费为2860.74万元。由于科研经费大量的结余,部分科研经费开支出现以下不正常现象。
(一)项目结题前“突击用钱”
目前W校普遍存在科研经费到账迟缓的情况,但是项目实施周期并无相应延长,因此课题组在项目规定实施周期内按预算执行经费报销存在一定困难[2]。课题组为了不影响下次课题申报预算总额的审批,为了在结题时预算执行到位,就可能出现突击购买图书、材料、设备等情况。典型案例:某协同创新项目,执行期为2014~2019年,经费总支出412.77万元,仅2019年就开支168.37万元,占经费支出总金额的40.8%。
(二)科研支出浪费
个人是科研的主体,部分科研人员可能因科研经费充裕且存在国家经费不用白不用的思想,对科研经费缺乏节约意识。更有甚者误以为预算管理就是让科研人员按计划花钱,钱未花完还可能被追究预算执行不到位的责任,因此大手大脚开支科研经费的情况常常发生,例如:超额购买办公用品、大量囤积实验材料、按差旅费的最高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等。结题前课题经费未使用部分,在项目执行后期尤其容易出现科研浪费现象。还有部分科研人员因经费宽裕,课题组常常在科学研究中不考虑研究成本,按最高标准或最大测试量进行实验分析,造成大量不必要的药品费、测试费等的浪费。再者高校与高校、高校与研究院、甚至是本校各实验室之间由于未建立设备共享平台,信息不对称造成科研设备重复购买、设备利用率等资源浪费现象,这部分浪费看似不起眼,日积月累起来却是个非常庞大的浪费。
(三)经费使用不规范
随着国家对科研工作重视程度的逐渐提高,高校申请到的科研项目数量和经费额度均不同于以往;另一方面,高校自身也在积极拓展经费来源,如校企合作转来的横向课题经费、自筹的科研经费等。日益增加的课题经费管理工作面临一系列的挑战,特别是在课题经费结余数额大的项目中,科研人员有时会将与项目无关的差旅费、材料费、测试费列入课题支出,或者以虚构劳务或勤工俭学等方式套取课题经费,甚至有的科研人员以购置设备或科研合作名义先外拨后回流研究经费,造成经费违规使用现象,游走于科研犯罪边缘[3]。由于结余经费使用不规范、不合理导致科研犯罪案例频发。尤其是在科研课题结题后,由于缺乏相应的经费管理制度,科研管理部门往往容易忽视结余经费管理,没有及时收回结余经费,造成公有财产流失。
三、科研结余经费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科研经费结余缺乏有效的管理是由于科研经费管理的制度不健全、权责不明确、管理不严格所致[4]。笔者认为科研结余经费产生的本质原因是科研活动存在不确定性,但科研预算执行却是刚性的。不同类型科研结余经费,存在着不同的原因与表现。
(一)人为主观原因
基于同一科研课题或相近课题,因科研人员可能从不同渠道申请科研经费,各种渠道加起来的经费往往超过实际所需,各部委经费自成体系,没有对社会公开信息,导致彼此信息不对称,然而研究过程与研究成果却可共享,因而重复投资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一由于多个课题项目研究方向与目的相同或相似造成的经费结余,属于渠道型结余。
(二)预算编制不合理
在科研项目申报阶段,财务人员不参与项目预算的编制,设备、耗材等费用预算由科研人员自行完成,缺乏科学准确的预算数据,会导致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不可控性。科研人员对研究材料的市价做不到精确估算,合作资金的拨付也存在波动,为保证项目如期进行,科研人员会不自觉地增大部分科目的预算。此部分结余属于预算编制偏差导致的。虽然通过预算调整能够开支部分经费,但由于申请预算调整过程较为繁琐、审核时间较长,科研人员在实际执行中往往较少进行“经费预算调整”。
(三)成本核算结余
高校科研人员从事科研工作所用的办公设备、实验设备(如:办公家具、电脑、水电费及高精实验设备)费用通常已经在教学维持费、行政费用中列支。科研成本结算时经费管理部门往往未考虑这部分费用,只是象征性的收取科研管理费。这部分结余是因为支出没有精确计入科研成本而导致的。
另一方面,因对财经法规不熟悉,科研人员未按规定支出科研经费。例如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购买科研用品、发票超过报销期限未及时报销等,这部分结余属于实际已发生的科研成本,因科研人员不熟悉报销制度而未计入科研成本。这部分结余属于因科研人员不熟悉报销制度而导致的结余。
(四)经费拨款时间与研究进度不匹配结余
虽然科研部、财政部双部委在2011年就下发《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5],意图改善科研经费在拨付中存在的问题,可是科研经费下拨往往滞后于课题开始研究时间。由于经费下拨时间与研究进度不一致,二者脱节独立运行,导致科研工作者来不及开支课题经费,造成部分经费结余。
(五)最优科研经费结余
科研人员以最低的材料、人工等成本输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这种科研经费结余是因为科研人员改善科研方式方法,从而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这是一种值得提倡的科研经费结余。
四、科研结余经费的处理建议
科研结余经费管理体系需从“限制”转变为“激励”,突出对科研人员权利与劳动价值的尊重,实现科研结余经费治理的合理化、规范化,最终达到调动科研工作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的目的。
(一)强化科研负责人结题结账的自主意识
科研部门要强化科研项目结题的执行力度,规范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的管理办法,加强科研人员的结题结账意识,做好财经法规的培训,从制度上要求科研项目负责人提高对结题结账的自主性[6]。
首先,加强课题负责人财经法规意识,强化课题组成员报账意识,督促科研人员及时报账,避免出现如发票过期等人为因素引起的无法报销现象。其次,可引入“科研助理”。科研单位聘请科研助理,参与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全过程,提供科研项目预算编制、经费调整、经费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审计等方面专业化服务[7]。科研助理发挥着科研管理部门与科研项目组之间的桥梁作用,一定程度上能缓解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科研结余问题。
(二)细化科研成本核算
针对科研成本计算不准确的现象实施科研全成本核算制度[8]。为防止挤占、挪用教学经费等现象出现,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以制度为准绳,量化科研经费全成本。可参照企业对水电、材料等进行成本分配的方法,将科研项目应承担部分计入课题成本。制定使用学校共享仪器设备的收费标准,用于弥补仪器设备的维护、消耗支出。加强科研经费内部结算制度,实现科研全成本核算制度。
加强科研人员的科研成本核算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高校应组织科研人员进行关于成本集约化的培训,使相关人员真正意识到科研成本核算的重要意义,从本质上重视成本节约和成本核算。同时,还应将科研成本核算有效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完善奖惩机制,同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范畴,使高校全员建立正确的科研成本节约意识,从而全面发挥科研成本核算的意义。
(三)落实科目合并“同类项”的办法
该办法用于解决预算与实际偏差较大的经费结余问题。以业务相关性为依据把科研经费划分大类(例如:设大类合作交流费,包含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这三者可交叉使用),大类下的经费可直接通用,无需再做预算调整。以上做法可减少科研人员因经费预算编制不科学导致的科研经费结余。
(四)整合科研相关部门信息,建设资源信息共享平台
组织机构老化、部门沟通困难导致的科研人员开支科研经费困难是许多高校都面临的问题[9-10]。为解决这个问题,可参考政府部门设置“科研服务中心”,相关部门人员集中上班,科研经费开支实现“一站式”服务,避免科研人员因为报销繁琐而拒绝报销,导致课题经费结余。“一站式”服务让广大科研人员能心无旁骛地做好科研工作。
大力推进高校信息系统的建立,打破信息孤岛,促进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至少在单位内部实施闭环管理。信息系统可设置模块管理,例如:(1)立项模块管理,一旦经费入账,系统自动匹配科研项目完成项目立项;(2)经费使用模块管理,在经费使用过程中系统对预算进行控制,每笔支出自动登账;(3)预决算模块管理,项目负责人可登入系统对预算进行调整,验收结题,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决算报表。模块管理的优化设置把网络报账系统、其他收入系统、科研管理系统、合同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等关联起来[11-12],通过信息系统建立资源共享平台,为科研人员及科研经费管理者提供便利。
(五)完善结余经费处理途径
可根据科研项目经费来源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对于结余经费采用以下处理方式:(1)原途径退回。结余经费上缴的目的是防范项目承担单位违规使用结余经费。对于零星结余专项经费按资金使用途径予以退回,做到专款专用、不挪用、不挤占,避免财政资金损失和浪费。(2)结余经费用于项目负责人的后续科研项目。科研项目通过验收后,如科研经费执行记录良好,结余经费将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用于项目负责人的后续科研项目,以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3)高校统筹后用于新科研项目。鉴于部分结余经费金额不大或使用不便,财务部门与科研管理部门可以召开联系会议,讨论是否将这部分结余经费转为学校统筹使用,用于新的科研项目。
五、总结
高校的财务体系要重视科研经费的内部制度建设,建立财务、审计、纪检等部门对科研结余经费的常态化管理制度,以制度管理人、约束人,具体做到:(1)重视事前监管,强化科研负责人的财务风险责任意识,增强其自我约束力,从源头上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2)加强事中监管制度建设,注重科研结余经费运行的流程化管理,杜绝违法违规渠道;(3)重视事后总结,总结经验教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使科研结余经费的管理体制能更好地服务于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