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2015—2018年四类食品中二氧化硫监测的结果分析
2020-01-01陈晓勇郭光令
陈晓勇,郭光令
湖北潜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北潜江 433199
二氧化硫添加到食品中主要有以下用途: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根据二氧化硫的氧化性,能有效地抑制食品加工过程中的非酶褐变;利用其还原性及漂白性,也可作为防腐剂,有效地抑制微生物的生长。因此在食品的加工生产过程中,经常加入二氧化硫,使食品褪色和免于褐变,改善外观,延长保质期[1-2]。二氧化硫随食品进入体内后生成亚硫酸盐,并由体内组织细胞中的亚硫酸氧化酶将其氧化为硫酸盐,通过正常解毒后最终由尿排出体外。因此摄入少量的二氧化硫可以认为是安全无害的。但超量则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经呼吸道长期小剂量接触二氧化硫,可以导致嗅觉迟钝、支气管炎、慢性鼻炎、肺通气功能和免疫功能下降,严重者可引起肺部弥漫性间质纤维化和中毒性肺硬变。经消化道摄入二氧化硫的主要毒性表现为胃肠道刺激反应,如恶心、呕吐等[3]。
为了解该市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污染情况,4年来对部分市售食品进行了抽样检测,重点检测了黄花菜、银耳、腐竹、干笋等四类日常使用多的食品,共采集样品102 份。
1 材料与方法
1.1 样品来源
样品来源于该市的集贸市场和商店两类地方,共采集102 分样品,见表1。
2015年的四类食品总份数为26 份;2016年的四类食品总份数为26 份;2017年的四类食品总份数为33份,其中干笋没有采样;2018年的四类食品总份数为17份,其中腐竹和银耳(干)没有采样。按照随机采样的原则和《国家食品风险监测工作手册》中食品理化检验采样要求进行采样、保存和运送。农贸市场四类食品共采样63 份,占61.8%;商店四类食品共采样39 份,占38.2%。
1.2 检验方法
《国家食品风险监测工作手册》,蒸馏法。
1.3 评价标准
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4]:≤0.2 g/kg。
2 结果
2.1 检测结果
抽样检测的四类食品中,以黄花菜的超标率为最高,其后依次为干笋、银耳(干)、腐竹,这四类食品总的超标率为50.00%。在黄花菜和干笋中含量最高值均在15 g/kg 左右,说明在这两种食品中二氧化硫的加入最为普遍,且最高值超过国家标准高达75 倍。可能黄花菜和干笋的加工者为个体户,在加入含二氧化硫的添加剂时,是凭经验随意添加,而导致有些样品严重超标,见表2。
表1 四类食品四年采样来源统计表
表2 四类食品中二氧化硫含量的检测结果
表3 四类食品不同包装的份数及超标率统计
2.2 四类食品不同包装的份数
每年的监测结果通过对4年的检测结果比较发现,2015—2016年二氧化硫含量的超标率相同,均为50.00%;2017年的超标率为42.40%,这个可能与该年没有采集超标率较高的干笋样品有关;2018年的超标率为64.70%,这个可能与该年没有采集超标率较低的银耳(干)和腐竹样品有关。结果以超标率表示,4年之间经统计学分析采用独立性检验,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526,P>0.05),说明每年之间超标率相当,见表3。
3 讨论
①该研究结果显示,黄花菜和干笋的超标率均在75.00%以上,可能与加工环节、过程中大部分为农户加工为主,与文化水平、卫生知识、生活习惯有关,要对重点的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减少加工过程中二氧化硫的加入量;要把这两类食品作为下期监测工作的重点方向,并且要加强宣传,说明添加二氧化硫的危害,从加工的源头堵住污染。同时人们在购买时不要选用颜色不自然的黄花菜和干笋;食用之前要充分浸泡、洗涤,减少二氧化硫的摄入[5]。
②该次监测的结果与2015年前旧的GB 国家标准执行时检测的结果相当,检测的超标率没的多大变化,说明从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均无大的变化,生产厂家对防腐剂的使用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加工的过程、环节均没有变化,加工者对二氧化硫的危害没有得到认识[6]。
③二氧化硫作为食品风险监测中的一个常规项目,已经开展多年,但检测结果并没有多少变化,说明疾控系统与相关的监督职责部门沟通较少,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都不太强。要从产品加工的源头管起,有针对性的对干笋、黄花菜等生产地或厂家进行重点宣传、督导,才能更有效地降低这些高危食品中的二氧化硫含量[7-8]。二氧化硫的安全问题要引起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二氧化硫作为一种防腐剂,其危害要引起人们的重视要,自觉抵制含二氧化硫高的食品;同时也要加大监管执法的力度,减少二氧化硫添加剂的使用,对食品生产企业和个体户严格管理,从各个环节严把质量关,消除隐患,保证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