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认同原则”在文学作品翻译中的重要作用
——以欧·亨利“The Gift of the Magi”的译文为例
2019-12-30吴克炎廖文杰
吴克炎,廖文杰
(闽南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福建 漳州 363000)
笔者于2019年5月17日以“文学作品翻译”为“主题”在《中国学术文献网络出版总库》精确检索,一共搜到2375条文献。再以“认同”为主题在结果中搜索,则有24条搜索结果。在这些研究成果中,有人从受众的源文化认同角度讨论少数民族文学作品翻译[1],有人从文化认同与中亚影响的视角分析当代文学在新疆跨语际传播的问题与出路[2],还有人聚焦中国文学外译中的认同焦虑问题[3]。仔细分析这些文献,发现学者们都普遍认可“认同”在文学翻译中的重要作用,但遗憾的是这些文献都从宏观视角讨论,对于“认同”在具体文学作品的指导作用则尚未涉及。因此本文要以欧·亨利的“The Gift of the Magi”为例,探索分析“认同原则”在文学作品翻译中的重要指导作用。
一、缺乏“认同”意识造成的误译例析
“译事三难:信、达、雅”是严复先生在《天演论·译例言》里提出的。他认为:“求其信已大难矣!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则达尚焉。”[4]的确,忠实原文、表达通顺是译者常常面临的困难,但也是必须努力做到的。然而,由于语言文化的差异以及“认同”意识的缺失,文学作品翻译过程中无意间曲解原意或者表达晦涩的现象比比皆是。
“The Gift of the Magi”是欧·亨利的代表作之一,先后有10多位译者将它译成汉语。然而这篇2000词出头的文学短篇对应的汉语译文,却由于缺乏“读者认同”意识,有不少在“求信、求达”方面不够理想的翻译。
(一)认同原则
认同原则是美国修辞学家伯克提出的一个原则。因为“人类作为生存在世上独立的生物学个体,为了消解隔离感,始终在通过各种交际追求认同。换句话说,对立和分歧是人类对认同的需求源泉。正是由于人与人之间有对立和分歧,才需要通过交流化解分歧”[5]。而“在翻译过程中建立‘认同’,是完成翻译目标、获取最终理解认同的有利保证”[6](P191-193)。因此,认同原则指导下的翻译实践,能够更好地受到读者认同,确保翻译质量。相反,在“认同原则”缺失的情况下,误译则很容易产生。
(二)误译例析
由于篇幅所限,本文主要针对“The Gift of the Magi”中的“文化意象、语言表达”2个方面展开讨论,选用译品皆以第一译者的姓标识。
1.文化意象
文化是一个民族生活习惯的总和。在一种文化中家喻户晓的事情,在另一种文化中可能无人知晓甚至无法理解,这会造成翻译过程中“求信”的难度。
题目“The Gift of the Magi”中含有“the Magi”这个文化意象,它在基督教国家可谓人人皆知,指耶稣在马厩出生时,来自东方携带着礼物朝见耶稣的三个智者。欧·亨利写这个短篇,是为了纪念耶稣并且推广基督教义[7],因此该短篇带有浓厚的宗教意味,绝不是简单描写一个叫“德拉”的普通妇女的爱情故事。然而,《麦琪的礼物》却是普遍的译法[8-16]。中国知网收录的相关评论文章共有93篇,其中4篇以英文原名叙述。其他89篇以《麦琪的礼物》为题,如《从语言视角看〈麦琪的礼物〉行文风格》[17]《〈麦琪的礼物〉语言艺术解读》[18]等,占总数的95.7%。带有《麦琪的礼物》这个题名的故事传播到国内,通过“德拉夫妇的爱情叙述”给许多人带来了感动,却未能传递原作者通过互送礼物传播人间大爱的精神。
对于这个文化意象,不少译者在英译汉时给予了重视。他们提供了脚注,如林译给出这样的脚注:“麦琪:是《圣经》中记述在耶稣降生时由东方前来送礼的三位贤人。他们赠给耶稣寓意深刻的三件礼物:梅尔基奥尔(光明之王)赠送黄金以示尊贵、加斯帕(洁白者)赠送乳香象征神圣、巴尔撒则赠送没药预示以后遭到迫害致死”[9](P1)。衣译添加了这样的脚注:“麦琪:《旧约·马太福音》第二章中所记载的从对方来到利伯恒寻找出生基督的三位博士,他们分别拿黄金、乳香和没药为礼物献给耶稣”[10](P1)。石译的脚注则是这样:“麦琪(the Magi):东方三博士,《圣经》中由东方来朝见初生耶稣并赠送礼物的三位贤人”[14](P1)。然而这样缺乏“认同意识”的处理方式对于理解原作的“通过礼物传播爱”的精神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反而令许多读者感到莫名其妙——不少读者始终未能搞清楚故事中的“麦琪”与“德拉”的关系,导致“文题脱节”。
如果未提供脚注,读者就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请看未提供脚注的王译在文末的最后一段(节选,原文略):“那三位麦琪,诸位知道,全是有智慧的人——非常有智慧的人——他们带来礼物,送给生在马槽里的圣子耶稣。……那两个住在一间公寓里的笨孩子,极不聪明地为了对方牺牲了他们一家最宝贵的东西……无论什么地方,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他们就是麦琪”[13](P7),让没有扎实英语文化基础的读者感到无比困惑。
有鉴于此,有译者建议将其改译成《圣贤的礼物》[19]。有趣的是,早在1998年王译采取了《贤人的礼物》之译法并加脚注:“原题为The Gift of the Magi,旧译《麦琪的礼物》。Magi,在《圣经》里,是由东方来朝见初生的耶稣的三贤人,他们带来寓意深远的礼物。”[20]2011年,黄译再次采用《贤人的礼物》为题[21]。可见,该题目汉译经历了《麦琪的礼物》→《贤人的礼物》→《麦琪的礼物》→《贤人的礼物》→《麦琪的礼物》的循环,这反映出译者的踌躇,也反映出翻译的艰辛。
然而,无论是《麦琪的礼物》还是《贤人的礼物》,或是《圣贤的礼物》,都有一个硬伤,就是未能充分考虑读者的认同,无法将主题与故事女主人公“德拉”巧妙融合在一起,造成“名实”分离。这些译文从形式上似乎“忠实于原文”,但是其中的“麦琪”这个音译词所能负载的语义只是一个西方普通妇女的名字。毕竟,尽管音译法是一种具体、可行的能消解可译性限度之方法,在填补不同文化之间的语义空缺方面能起非常重要的作用[22],但是“音译法”在本质上和“认同原则”抵触,只能在地名、人名、语义空缺词那些非用“音译法”不可的情况下合理使用[23]。
据笔者调查,许多读者都记住了一个叫“麦琪”的美国穷苦妇女与丈夫千方百计互赠礼物的感人故事,“德拉”反而因为读者自始至终不明白其身份被人忘记了。至于“贤人(圣贤)”,似乎“德拉”也配不上这个称呼。事实上,为了生计,她常常让老练的“杂货店老板、菜商和屠夫”感到难堪而对她做出让步。将题目译成《贤人的礼物》的译者对最后一段的处理也显得拖泥带水,如黄译:“如你所知,那些贤人是智者,了不起的智者……无论何处,他们都最聪明,他们就是贤人。”[21](P72)
联想到欧·亨利的生平,联想到他写作此短篇的意图,我们可以推断能够将故事主题与故事女主人公“德拉”巧妙融合在一起的是“智慧”,因此题目不妨译成《智者的礼物》并加脚注:“原题为‘The Gift of the Magi’,其中the Magi在《圣经》里,指代三位来自东方来朝见初生的耶稣的博士智者,他们给耶稣带去了寓意深远的礼物,由此开启了圣诞节互送礼物的先河。欧·亨利以此为题,写了一个感人的故事,以便纪念耶稣并且推广圣诞节互赠礼物的博爱教义。故事中德拉夫妇内心有爱,响应倡导,想方设法互送礼物,弹了一曲爱的绝唱,是一对貌似干了蠢事的大智慧者”。
这样,故事的最后一段也就有机衔接起来了。我们不妨将王译[13]改译如下:“那三位博士智者,诸位知道,都是聪明人——聪明绝顶的人——他们带来了礼物,送给出生在马槽里的耶稣圣子。……那两个租住在公寓的傻孩子,为了对方很不明智地失去了他们最看重的东西。然而,让我对所有聪明人说上最后一句话,在所有赠送礼物的人们当中,他们是最聪明的。所有像他们那样互换礼物的人也都是聪明的。无论在什么地方,互换礼物的人就是聪明的,他们就是智者”。
由此可见,在“认同原则”指导下做文学翻译,能更好达到“信”的要求,能规避译文读者对原文“写作意图”感到困惑的情况。具体说来,在“The Gift of the Magi”的汉译中,能够规避译文读者对the Magi与故事主人公之关系感到困惑的情况,从而让译文读者更好地认同文学作品。
2.语言表达
欧·亨利在创作时喜用修辞手法,语言表达精准却不失诙谐幽默。在“The Gift of the Magi”一文中,运用了比喻、拟人、排比等积极修辞手法,这些在译文中比较容易处理,未发现翻译不当的地方。但其巧用的消极修辞手法在译文中却未能得到很好的再现,其精准的指称词用法在翻译过程中也出现误解,反映出翻译过程中“求信”“求达”的难度。因此本文围绕消极修辞和指称词展开讨论。
(1)消极修辞。欧·亨利在修辞应用方面有很高的造诣,在翻译过程中其积极修辞往往引起大家的重视,但消极修辞却往往被忽略。消极修辞指没有相对固定格式的句式语词选择创造之艺术。具体有两个研究对象:其一是旨在适切语境、语体、语流的语境性措辞选择创造,其二是旨在达雅的文本内部措辞选择创造[24]。限于篇幅,我们只以第一段为例:
ONE DOLLAR AND EIGHTY-SEVEN CENTS.That was all.And sixty cents of it was in pennies.Pennies saved one and two at a time by bulldozing the grocer and the vegetable man and the butcher until one’s cheek burned with the silent imputation of parsimony that such close dealing implied.Three times Della counted it.One dollar and eighty-seven cents.And the next day would be Christmas.
该段共有7个句子,67个单词。其中6个短句共有33个词(平均5.5个),一个长句却有34个单词。第一个短句全部采用大写字母,是一个只有名词词组的不完整句。第二个、第三个短句是完整句,第四个短句与第一个短句内容相同,但只有首字母大写。这样的修辞技巧属于上述研究对象的第二类,叫做“雅异”(elegant variation),指在同一语篇中,为避免单调重复,写作者采用多种句式来达到“雅”的修辞效果[25]。该段就采用了长短句交错出现的手法,以便达到“雅”的效果。
欧·亨利采用“雅异”修辞手法,除了取得“雅”的修辞实效之外,还有其深意:短句中除最后一个句子用于介绍故事的时间背景之外,全部用来说明德拉手里拥有的钱,句子的“短”正好暗合钱之“少”。长句用于描述省钱的过程,其凸显的长度正好暗合省钱之“不易”。如此句式安排,形成鲜明比照,让读者从一开始就强烈感受到德拉很穷,但依然竭尽全力想为心上人购买礼物的那份炽热情怀,为后面的故事情节做好了铺垫,为故事最后一段的评论埋好伏笔——在圣诞节能为他人准备礼物的人都是“智者”,与身份无关,与贫富无关。
然而纵观所有译文,由于未充分考虑读者的认同需要,并未对这种“雅异”句式安排采取合理措施。原文的短句,特别是长句后的短句在译文中未能全用句号标记,如阎译:“一美元八十七美分,就这么多了,有六十美分还是镚儿。……德娜数来数去,一气儿数了三遍。可是,还是一美元八十七美分。”[8](P1)这样的翻译处理就完全失去了原文“短”句暗合“少”钱的修辞效果。原文的长句在汉语译文中则未能用尽量长的句子,已有译文对应的汉语句子数分别是:石译[14]3句、阎译[8]4句、林译[9]4句、衣译[10]4句、王译[13]4句、那译[15]4句、王译[20]4句、黄译[21]6句、崔译[12]6句、王译[11]7句,自然也失去了原文“超长”句暗合“难挣”钱的修辞效果。
尽管由于英汉句子特点的不同,不可能完全保留句式“雅异”的修辞效果,但是尽全力最大限度地保留还是应当提倡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读者充分领略原作品的文学感染力。笔者在“认同原则”指导下,试译如下:“一美元八十七美分。那就是全部的积蓄。其中有六十美分还是硬币。那些硬币是对杂货店老板、蔬菜小贩、屠夫死缠烂打每次一分两分攒下来的,有时和他们讲价直讲到让他们面颊发烫无声地指责顾客太抠门但还是作出让步才成功。德拉数了三遍。就只有一美元八十七美分。可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相信有心的汉语读者读到这样的译文,能够与原作者心灵沟通,更加充分地领略原作品的文学魅力。
(2)指称词。原文第一段非常出彩,描述了美国穷人家的媳妇Della艰难度日的情境。其中one(见上文划线部分)是一个非常常见的指称词,但不同译者对其具体指代内容有不同的理解。阎译“总有一方弄得面红耳赤,因为他们内心感到这种分毫计数的买卖实在太掉价了”表明[8](P1),译者认为one指代“德拉或售货方”;王译“当时难免落了个‘死抠’的坏名声,使她觉得两颊发烧”则表明译者将one理解为“德拉”[20](P1)。第二个理解得到大多数译者的认同,只是表达有所不同,如林译“她每次在杂货铺、肉铺和菜贩子那里死乞白赖地硬扣下一分两分的。对于这种精于算计的交易,虽然人家没有明说,她自己却总觉得两颊发烫”[9](P1)。衣译“一想到自己这样斤斤计较,用不着别人议论,她自己就臊得满脸绯红了”[10](P1)。黄译“死乞白赖地从杂货铺、菜贩子和卖肉的那儿扣来,直弄得面红耳赤,因为这样分分厘厘地讨价还价,不用明说,会落下吝啬的恶名”[21](P67)。 王译“她自己也知道,这样的一种锱铢必较,就是人家嘴上不说,也免不了背地里笑话”[11](P12)。
遗憾的是,上述理解都不合理。根据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English①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English[Z].北京:外语与教学研究出版社,2014.,One的含义指“used to mention someone or something of a type or from a group that has been mentioned”(“某一类型或事先提到的一群人或物中的某一个”),因此在原文中,one不可能指代一个人“德拉”。如果真的要指称德拉,英语的表达是“until her own cheek burned with the silent imputation of parsimony that such close dealing implied”。
此外,bulldozing的逻辑主语是“德拉”,她作为买方bulldozing(像推土机一样给人施加压力)卖方(即“杂货店老板、菜商和屠夫”),要让卖方妥协,以便省钱。可见,one真正的指代对象是“杂货店老板、菜商和屠夫”这个卖方群体中的“某一个”。这样更能描写出“德拉”生活的不易:让那些善于讨价还价的老手感到为了一两美分斤斤计较感到难堪而做出让步,最终才达到少花那么一两美分的目的啊。这样才与bulldozing合拍,这样才与浑身有幽默细胞的作者亨利先生的风格共舞,这样才让汉语读者品味到文学的独到魅力,得到他们的真正认同。
综上,one宜译成:“杂货店老板、蔬菜小贩、屠夫中的一员”(全句译文请参考前一部分)。令人略感欣慰的是,崔译对one的理解符合原义[12],但是它在笔者收集到的译品中只占0.83%。笔者写作过程中咨询调查了许多专业人士,理解正确率也相当低。可见,翻译过程中充分应用“认同原则”,有助于更好地获得读者认同,提高翻译实效。
二、翻译原则与翻译策略
以上文本分析充分说明了缺乏对“读者认同”需要的考虑会导致不少翻译瑕疵,也足以说明“认同原则”在文学作品翻译过程中能起重要的指导作用。根据翻译的“认同”原则,对文学作品翻译的具体对策说明以下:
(一)要有“认同”的意识,不草率行事
英译汉,从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担负着“师夷长技以制夷”的重任。严复先生采用变译方法,融入许多当时中国急需的精神养料,起到了唤醒一部分“有识之士”的重大历史使命,可以说,这就是“认同”原则的最好体现。
现如今,英译汉的使命是什么呢?最重要的应当是让我国民众了解西方,知己知彼,扬长避短。因此,让大多数读者能够看懂,能够了解西方该是最基本的认同目标。遗憾的是,如前所述,不少译文让读者对于“麦琪”与德拉的关系感到困惑,未能在读翻译作品的过程感到“开启心智”。相反,有些地方的确容易看懂,但是缺乏“洋味”,如王译把“ONE DOLLAR AND EIGHTY-SEVEN CENTS”译成“一块八毛七分钱”[13],怎么都也难以感受到翻译作品的“魅力”。该书标有“教育部《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指定书目”的字样,理应承担起让青少年了解西方最基本文化的责任,然而由于译者缺乏“认同”的意识,译文让青少年误以为美国人也是用我们的货币衡制,失去了助力了解西方文化的基本功能。
译者缺乏“认同”意识的另一个体现是输入错误信息,这比不输入应有信息危害更大。比如那译的第一段:“一美元八点七美分。全部的家当都在这儿了,其中六美分还是由一个个铜板凑起来的。有些是从杂货店老板、菜贩子和肉店老板那儿软磨硬泡一分两分地扣下来的,人家虽然没说什么,自己却觉得羞愧难当,深感这种斤斤计较的交易丢人现眼。德拉数了三次,还是一美元八点七美分。而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15]如此草率的译文,不知何以进入我国书市?由于在我国,出版物常常被毕恭毕敬地尊崇为所涉及领域的知识或‘机构性事实’的集大成,学生甚至到了研究生阶段也会盲目崇拜国际杂志,从未想过要质疑什么[26]。读了那译[15],许多读者会深信美元体系有零点几美分,而那译就可能成为学生与人辩论时拥有的重要证据。我们在此呼吁,为了对得起我国读者“近乎偏执”的信任,一定在英译汉过程中牢记“认同”意识,让读者读翻译作品时看得懂,获得正确的异域文化输入。
(二)要有“认同”的检测,不人云亦云
一个文本有十几种甚至几十种译文,说明这个文本广受欢迎。理论上说,后译者的翻译质量要超过更早的译本。毕竟,先前译品可以用来参照比较。然而,从上述分析来看,后译者往往简单模仿,缺乏严密推演,未将不合理的地方加以调整,有些甚至犯了常识性的错误。以最新版崔译为例[12],他还是简单地以“麦琪的礼物”为题,未提供必要的解释,造成读者认同的困难。此外,他将第一段的前三句译成“一块八毛七。就这么多。其中还有六毛是一分的硬币。”首先,他未能就“一块八毛七”进行调整;其次,他武断地加进了“一分的硬币”。在这个语境中,没有任何线索提供硬币的分值,其中有一两个“5美分或10美分”的硬币就不成吗?
为了让译文得到更好的认同,两个层面的检测非常重要。首先,自我检测,做双向翻译[26](P191-192)。通过双向翻译,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稀释各种翻译策略(如归化和异化)、各种翻译方法(如增词与减词)的纠结,将更多精力放在“求信、求达”上,提高翻译质量。试想,将“一块八毛七”回译成英语,怎么也译不出“ONE DOLLAR AND EIGHTY-SEVEN CENTS”。那译的“一美元八点七美分”回译一下,错误自然很容易被发现被规避,这样做有望让译文更好地获得译文读者的认同。其次,读者的检测。将译文给目标受众预先阅读,发现不足,逐渐改进,相信译文质量一定会有质的飞跃。
英译汉与汉译英孰难孰易,相信大多数EFL学习者会认为前者比较容易。本文讨论了文学作品翻译的不易,特别是一个最基本的词语one造成的诸多错误,相信对那些认为英译汉比较容易的人会有所促动。由于EFL学习者的心理词库是一语词义和二语音形的混合[28],像one往往对等于“一个”,未能深入到“某一类型或事先提到的一群人或物中的某一个”,许多译者,就用“她”这个人与之对等,造成一错再错的局面。
可见,翻译的质量除了译者“认真”,还更需要译者真正走入源语与目的语。毕竟,说一千,道一万,翻译离开两种语言的基本能力那就什么都不是[29]。此外,但愿译者在文学作品翻译过程中自始至终秉持“认同”意识,做好“认同”之检测。果真如此,文学翻译作品受到许多人喜爱的局面就有望早日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