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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化产品竞争的战略性补贴政策

2019-12-27翟伟峰孙士岭

石家庄学院学报 2019年1期
关键词:外国补贴竞争

翟伟峰,孙士岭

(河北师范大学 商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24)

一、文献综述

战略性新兴产业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并且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一国未来的支柱产业,因此各国政府通过不同形式的补贴政策来扶植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国家之间的补贴竞争在国际贸易中属于战略性贸易政策,在国际贸易文献中是一个由来已久的主题,并且为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所限制。但是,正如Etro所指出的那样[1],不同形式的直接和间接补贴广泛存在,美国、欧盟各国和亚洲国家无不实行强力的补贴政策①。

战略性贸易和产业政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和形成至关重要,每一个国家都想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②。近年来,美国和中国在新能源产业的贸易争端不断增加。美国商务部判定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光伏产品存在补贴,而中国商务部同样判定美国联邦和地方政府对当地太阳能光伏企业提供补贴③。而且,欧盟和中国相互指认对方向本国太阳能光伏产品提供补贴④。

现有关于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文献集中于国内和国外企业在第三国市场进行竞争(例如,Brander and Spencer[2];Fujimotoand Park[3];Etro[1])。然而,90%的中国太阳能光伏产品出口到了欧盟和美国市场⑤。因此,在本文中,我们将建立一个两国模型,一个本国企业和一个外国企业在本国市场进行产品竞争。

尽管一些文献同样聚焦本国市场上外国企业与本国企业的竞争(Collie[4,5];Qiu[6]),但是都假定本国政府与外国政府顺序进行博弈⑥。上述例子说明本国政府和外国政府同时在对本国企业提供补贴。因此,有必要研究两国政府同时行动时的最优补贴政策①Branderand Spencer and Neary研究了本国政府和外国政府同时行动的最优补贴政策,但是假定双方企业是在第三国市场进行竞争。参见BRANDER JA,SPENCERBJ.Export Subsidiesand International Market Share Rivalry.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1985,18 (1-2):83-100;NEARYJP.Cost Asymmetriesin International Subsidy Games:Should GovernmentsHelp Winnersor Losers?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1994,37 (3-4):197-218.。

本部分的内容与Conrad[7]有相似之处,但是在以下两个方面存在差异。第一,在Conrad[7]模型中,产品通过产业内贸易在两国市场出售。为了反映中国世界工厂的现实,并且某些产品的绝大部分出口到了国外,例如太阳能光伏产品。因此,我们不再假定产品同时在两个国家出售,而只是在进口国出售。第二,在Conrad[7]模型中,在本国市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不允许进行补贴。在本文中,允许对国内生产和消费的产品进行补贴。

本文可以看作是对Cheng[8]论文的拓展。两篇论文都在两国模型中分析了最优贸易政策,并且只有在国内市场进行出售。但是,最主要的区别在于Cheng[8]的论文中,只允许国内政府可以实施最优贸易政策,没有考虑政府之间的策略性博弈。因此,我们感兴趣的是当出口国和进口国进行策略性博弈时,本国的最优贸易政策是否会发生变化。

众所周知战略性产业和贸易政策模型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竞争的类型(例如,Eaton and Grossman[9];Fujimoto and Park[3])。因此,我们在古诺模型和伯特兰德模型中对最优贸易政策进行比较。现有文献表明竞争国家之间的最优贸易和产业政策是对称的,即两个竞争国家在同一竞争类型下采取相同的战略性贸易政策。

然而,我们的研究结论表明两个国家的最优贸易政策可以是非对称的。在伯特兰德模型中,外国政府对本国企业征税,而本国政府对本国企业补贴。这是因为两个企业在国内市场竞争,消费者剩余的存在使我们必须考虑,在伯特兰德模型中由补贴引发的两个作用相反的效应:价格下降效应和消费者剩余增加效应。对于本国来说,消费者剩余增加效应超过了价格下降效应,所以本国政府向本国企业提供补贴。对于外国来说,只有价格下降效应,所以其最优策略是对外国企业征税。

产品差异对均衡的政策水平具有显著的影响。对于本国来说,在古诺模型中政策水平独立于产品差异化,但是在伯特兰德模型中,政策水平随着产品替代程度的上升持续降低。对于外国,在两种竞争模式下,均衡的政策水平随着产品差异化程度的降低先上升后下降。在任何一国,古诺竞争模型的均衡政策水平高于伯特兰德模型。这是因为在伯特兰德模型中企业之间的竞争更为激烈,留给政府介入的空间更小。

通常我们会比较不同竞争模式下的消费者剩余和社会福利。传统的观点(Singh and Vives[10],Vives[11])认为,在没有战略性补贴情况下,消费者剩余在伯特兰德竞争模式下更大。然而,本文的模型给出了相反的结果。社会福利在伯特兰德竞争模式下比古诺竞争模式下更大,这与传统观点一致。这是因为古诺竞争模式下的政策水平高于伯特兰德竞争模式,导致古诺竞争模式下的产出水平和消费者剩余更高,却导致了较低的社会福利。

二、古诺竞争

我们假定有两个国家,本国和外国,每一个国家都有一个企业,这两个企业生产不同的产品。外国企业在外国生产产品,并将产品出口到本国市场,与本国企业进行古诺竞争。为了简化分析,我们假定外国企业出口产品没有运输费用。我们还假定每一个企业都有不变的边际成本c,c<α。

按照Qiu[12]的做法,假定代表性的消费者偏好函数是

式中的qh和qf分别代表本国企业和外国企业的产品产量,α>0,并且 γ∈[0,1]。产品差异程度随着 γ 的增加而下降。γ=0表示每一个企业在各自产品市场上市垄断者,γ=1则表示两个企业生产同质产品。

代表性消费者最大化其效用函数U(qh,qf)-phqh-pfqf,从而产生反市场需求函数

其中pi表示企业i生产的产品价格。

本模型的博弈时序如下:第一步,本国和外国政府同时设定补贴水平;第二步,每一个企业选择最优的产出水平。

每一个企业i将另一个企业的产量qj视为给定的,并选择利润最大化的qi

其中si表示政府i提供给企业的补贴i。

通过简单而直观的运算就可以得到企业的利润

现在我们希望决定均衡的补贴水平,其中在给定他国政府补贴水平的前提下,每一国政府选择自己国家的补贴水平。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们首先描绘出本国的社会福利函数,即本国企业利润和消费者剩余的总和,减去生产补贴

其中Wh和CSh分别代表本国的社会福利和消费者剩余。给定(1)式中的消费者偏好函数,消费者剩余可以表示为

对于外国政府来说,社会福利是企业利润减去外国政府提供的补贴

其中,Wf表示外国的社会福利。

两个国家的政府最大化其利润函数,从而得到最优的补贴水平

定理1在古诺竞争模式下,本国政府向企业提供正的补贴,外国政府则依据产品差异化程度提供正向补贴或者零补贴。

无论产品差异化程度如何,本国政府总是提供正向补贴。对于外国政府来说,如果γ∈(0,1),补贴为正;如果γ=0或者γ=1,补贴为零。

如果γ∈(0,1),两个企业生产不完全替代产品。对于本国政府来说,补贴同时具有利润转移效应,即补贴将利润从外国企业转移到本国企业,以及消费者剩余增加效应,即补贴降低了消费者所需支付的价格,从而提高了消费者剩余。对于外国政府来说,补贴只有利润转移效应。所以每个政府都有向本国企业提供补贴的动力。然而,两种产品是不完全替代产品,本国政府的补贴并不能将外国企业挤出市场。

但是对于γ=1,两种产品是完全替代品,本国政府最优策略是将补贴水平设置在恰好使产品价格等于边际成本,在最大化社会福利的同时令外国企业退出市场。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外国政府没有实施战略性补贴政策的空间,即外国政府的补贴为零。

如果γ=0,每一个企业在其产品市场是垄断者,所以利润转移效应消失了,所以外国政府不再对外国企业提供补贴。对本国政府则不然,消费者剩余增加效应依然存在。所以,即使本国企业在其产品市场是垄断者,本国政府依然有动力去补贴本国企业。

从(9)式我们可以得到:

推论1 在古诺竞争模式下,本国政府的均衡补贴水平独立于产品差异程度。如果γ∈(0,-1),外国政府的均衡补贴水平随着产品差异程度的降低而提高;如果 γ∈(-1,1),外国政府的均衡补贴水平随着产品差异程度的降低而降低。

推论1的经济学解释如下:在古诺竞争模式下,利润转移效应和消费者剩余增加效应互相加强。通过将补贴水平设置在(α-c),本国政府引导本国企业的产品价格无限接近边际成本,从而尽可能最大化消费者剩余,并且最大程度转移外国企业利润到本国企业①当产品是完全替代品,即γ=1,这个结果就变得很明显,并且很好理解。此时,补贴引导产品市场价格等于边际成本,社会福利(不考虑补贴)等于完全竞争条件下的水平,并且令外国企业退出市场。。

当产品呈现出足够大的差异化,即γ接近于零,产品竞争变得温和,补贴引致的利润转移效应变小,所以外国政府向外国企业提供补贴的动机降低。随着产品相似程度的上升,市场竞争变得激烈,利润转移效应作用增强。因此,外国政府有更大的动力去补贴企业。只要产品差异化程度足够大,即γ∈(0, 3 -1),外国政府的补贴水平随着γ的上升而增加。

当产品差异程度不是太大,即 γ∈( 3 -1,1),市场竞争就会异常激烈,补贴的利润转移效应同样很大,这意味着外国政府应该补贴外国企业。但是,应考虑对手的策略性效应。由于把消费者剩余考虑在内,本国政府总是比外国政府的补贴动机更强。因此,外国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这种不利地位在产品差异化变小时更加明显,从而使得外国政府的补贴净收益(补贴带来的利润减去补贴)降低。所以,外国政府补贴外国企业的动机减弱。

三、伯特兰德竞争

在这部分,我们假定产品市场处于伯特兰德竞争模式。市场需求函数与古诺竞争相同,将(2)式改写为

本模型的博弈时序如下:第一步,本国政府和外国政府同时设定补贴水平;第二步,每一个企业选择自己最优的产品价格。

每一个企业i将另一个企业产品价格pj视为给定的,并选择pi以最大化利润函数

现在我们转而决定在给定他国政府补贴水平时,一国政府的最优补贴水平。两个国家的社会福利函数与古诺模型相同,每一国政府最大化其社会福利函数,从而得到最优的补贴水平

定理2 在伯特兰德竞争模式下,根据产品差异化的程度,本国政府向企业提供正向补贴或者零补贴,而外国政府向企业提供负向补贴(征税)或者零补贴。

对于本国来说,如果γ∈[0,1),均衡的补贴水平为正向补贴;如果γ=1,均衡的补贴水平为零补贴。对于外国来说,如果 γ∈(0,1),均衡的补贴水平是负向补贴(征税);如果γ=0或者γ=1,均衡的补贴水平为零补贴。

对于本国政府来说,我们需要强调在伯特兰德竞争模式下,补贴引致的两个方向相反的效用:(1)价格下降效应,即补贴降低了生产成本并引导对手降低价格,这对竞争双方来说都是不利的。(2)以及消费者剩余增加效应。如果γ∈(0,1),消费者剩余效应就会超过价格降低效应,本国政府向本国企业提供补贴。如果γ=0,价格降低效应消失,但是消费者剩余增加效应依然存在,本国政府选择向本国企业提供补贴。如果γ=1,产品为完全替代品,由于两个企业的生产成本相同,削价行为导致产品价格降至边际成本的水平(无论是补贴前还是补贴后),所以不再需要政府向企业提供补贴,或者说这样做徒劳无益。

对于外国政府来说,如果 γ∈(0,1),补贴具有价格降低效应,外国政府的最优策略是对企业的生产行为征税,这会产生价格维持效应,即征税提高了企业成本,从而引导竞争对手提高产品价格,这对竞争双方来说都是有益的。如果γ=0,每一个企业在各自产品市场上是垄断者,价格维持效应消失了,从而不再需要外国政府的征税行为。

以前的文献(例如,Eaton and Grossman[9],Fujimoto and Park[3])显示最优的贸易和产业政策在两个国家之间是对称的,即在同一竞争模式下两个国家采取相同的战略性贸易或者产业政策。

但是,本文定理1和定理2显示均衡的补贴政策也有可能是非对称的。在古诺竞争模式下,两国政府均衡的政策是对企业提供补贴,但是在伯特兰德竞争模式下,本国政府向本国企业提供补贴,外国政府向外国企业征税①Fujimotoand Park研究了需求不确定情况下最优的出口补贴政策,结论表明在价格竞争模式下补贴是最优选择。参见FUJIMOTOH,PARKE S.Optimal Export Subsidy When Demand is Uncertain.Economic Letters,1997,55(3):383-390;Conrad研究同样表明当产品差异化程度非常高的时候,价格竞争模式下的最优贸易政策是补贴。但是,在这两篇论文中,均衡的补贴政策是对称的,即本国政府和外国政府都对企业进行补贴。参见CONRADK.Strategic Trade Policy Under International Priceand Quantity Competition.Review of Economics,2000,51(2):126-139.。

从定理1和定理2我们可以看到,即使考虑政府之间策略性行动,无论是哪种竞争模式,本国政府依然补贴本国企业,这个结果与Cheng[8]在分析没有策略性政府行为时的结果一致②由于在Cheng的论文(CHENG L K.Assisting Domestic Industries Under International Oligopoly:the Relevance of the Nature of Competition.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88,78(4):746-758.)中没有涉及政府之间的策略性行为,因此我们无从比较外国的最优贸易政策。。

从(14)式我们可以得到

推论2 在伯特兰德竞争模式下,本国均衡的补贴水平随着γ的增加而降低。如果γ∈(0,2/3),外国均衡的征税水平随着γ的增加而增加;如果γ∈(2/3,1),外国均衡的征税水平随着γ的增加而降低。

对于本国来说,随着产品差异程度的降低,企业之间的价格竞争变得异常激烈,导致补贴的消费者剩余增加效应变得不那么重要。同时,随着γ的增加,价格降低效应增强。因此,本国政府的补贴水平随着γ的增加而降低。

对于外国来说,当产品差异程度足够大,即γ接近于零,价格竞争变得温和,征税的价格维持效应较小,所以外国政府征税的动机不强。随着产品差异程度的降低,价格竞争变得剧烈,征税的价格维持效应增强。因此,外国政府向公司征税的动机随之增强。只要产品差异化程度足够大,即γ∈(0,2/3),征税水平随着的增加而增加。

当产品差异程度较小,即 γ∈(2/3,1),价格竞争异常激烈,征税的价格维持效应同样变得非常重要,这意味着外国政府需要对外国企业征税。然而,需要考虑政府之间的策略性行为。在产品差异化程度较低时,本国政府提供的补贴水平较低,导致征税的价格维持效应更强。因此,较小的征税水平就可以达到预期的价格维持效应。

通过比较(9)和(14)式,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定理3 两国政府在古诺竞争模式下均衡的补贴水平大于伯特兰德模式下的补贴水平。

本国政府在两种竞争模式下都对本国企业提供补贴。外国政府在古诺竞争模式下向外国企业提供补贴,而在伯特兰德竞争模式下向企业征税。在古诺竞争模式下绝对的补贴水平高于伯特兰德模式下绝对的补贴(征税)水平。这是因为伯特兰德竞争模式下企业更加剧烈的竞争,给政府留下更小的策略空间。

四、社会福利的比较

通过简单的计算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结果:

定理4 古诺竞争模式下的消费者剩余大于伯特兰德模式下的消费者剩余。古诺竞争模式下的社会福利则小于伯特兰德模式下的社会福利。

定理4的第一部分与传统观点正好相反(Singh and Vives[10],Vives[11])。传统观点认为,在没有战略性补贴政策情况下,伯特兰德模式下的消费者剩余更大。定理4的第二部分则与传统观点一致,即伯特兰德模式下的社会福利余更大。

从定理3我们知道,古诺竞争模式下的补贴水平大于伯特兰德模式下的补贴水平,从而导致古诺竞争模式下更高的产出水平和消费者剩余,但是会导致更低的社会福利。

五、结论

在本文中,我们在不同竞争模式下,研究了本国政府和外国政府同时进行策略性行动时最优的补贴水平。我们的结论表明两个国家均衡的补贴政策有可能是不对称的。这主要是因为我们假定本国企业和外国企业在本国市场进行竞争,并将消费者剩余考虑在内,从而导致政府的策略性行为不同于在第三国市场竞争的情况。

在任何一国,最优的补贴水平在古诺竞争模式高于伯特兰德竞争模式。但是,社会福利正好相反,古诺竞争模式低于伯特兰德竞争模式。在本文中,我们暗含的假定是补贴具有与其他公共支出相同的社会价值。如果补贴具有较少的社会价值,那么竞争就会导致更多的社会低效率。

本文的结论对政府政策具有一些有意义的启示。第一,如果一个国家将某种产品的大部分产量出口,例如中国向美国和欧盟出口90%的太阳能光伏产品,补贴并不总是最优策略。第二,对于产品的销售国家而言,补贴是处理国际贸易的一个有力武器。这个结果在同质产品竞争时十分明显,出口产品的外国企业被迫退出市场,导致外国政府没有空间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

(责任编辑 程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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