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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平岁的粮价

2019-12-27李孜宣赵宠亮

石家庄学院学报 2019年1期
关键词:粮价平价西汉

李孜宣,赵宠亮

(1.四川省南江县文物局,四川 南江 635600;2.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四川 成都 610041)

古代中国以农业立国,作为农业主要产品的粮食,其价格的波动,不仅是当时社会经济进退和治安优劣的反映,也是国家政治稳定与否的晴雨表。举凡政治清明,风调雨顺,则人给家足,粮价很低;反过来,如果政治腐败,社会动荡,灾害频仍,则粮价腾贵,百姓生活难以为继。其中的经验教训是发人深省的。本文仅从西汉历史着手,研究探索在西汉200多年历史中,主要粮食价格的变化发展过程以及这种发展变化产生的原因,以期对这一问题有一个比较合理的认识。

研究粮食价格,首先需要说明的是,货币和量具均以当时政府公布的规格为准,在需转换时,予以折算。另外,各种粮食在社会上的存在,有两种形态:一为原粮,又称皮粮,指粟、高粱、稷、谷等经简单去皮后的状态,此时是不能直接为人所食用的;另一种状态即是原粮经进一步加工后得到的米。原粮与米的折合比例,因粗细不同而比例不同。如《九章算术·粟米》载“粟米之法”:“粟率五十,粝米三十,粺米二十七,糳米二十四,御米二十一。”[1]14张家山汉简《算数书》“粟为米”章:“粟五为米三;米十为粺九,为毁(毇)八。”[2]147居延汉简110.14也说:“粟一斗得米六升。”①其所得之米可能即为“粝米”。此为当时最粗的米,为下层百姓所食用。[3]关于二者的价值比例,则按“一米二谷”来折算②。最后,研究西汉的粮价,都是探索西汉平岁的原粮平价及其发展变化过程,因为只有平岁的粮价,才对我们的研究具有真正意义。

一、前人研究及存在的问题

汉代的粮价,前人有过一定的研究。现在学术界一般认为汉时粮价平价在每石百钱左右。陈直先生根据居延汉简,推断如下:

边郡的粮价,黍谷大麦,每石平均价,通常在百钱以上。[4]57

以上之简,虽不能定为同时之物,大抵俱在西汉末期,平均一石,在百钱以上。[4]58

米粟的价钱,每石低时值八十余钱;高时值一百二十。米麦价值相仿。[4]288

王仲荦先生搜捡、排比史料,认为:

所举两汉米价,大抵不属于至贱,即属于至贵……若就其通常市价言之,则西汉米价应为百余,谷价应为七八十钱,东汉米价应为二百,谷价应为百钱。[5]24

李振宏先生认为:

汉代一般年景的谷价在石数十钱到百钱之间(边塞地区稍高一点),每石百钱是正常价格的上限。[6]275

黄今言先生在其《秦汉商品经济研究》中说道:

大量史实说明,秦汉时期粮价波动很大。若就其通常市价而言,西汉的米价当为石百余钱,

谷价则每石30钱至100钱。东汉的米价当为石150钱至200钱,谷价则每石百余钱。[7]232

关于汉代粮价,另外一种看法是“石价30至80钱”,

如李剑农先生根据史书上的一些粮价记载和《汉书·食货志》中讲李悝说谷“石三十”,认为汉时谷粟价格在石30钱到80钱“为较适当”[8]196。

也有学者认为,汉代米谷有个常价,而史书所载元帝时“谷石三百余”即为此常价。[9]按此说有误。《汉书·食货志上》:“元帝即位,天下大水,关东郡十一尤甚。二年,齐地饥,谷石三百余,民多饿死,琅邪郡人相食。”[10]1142《汉书·冯奉世传》记载:“永光二年秋,陇西羌彡姐旁种反……是时,岁比不登,京师谷石二百余,边郡四百,关东五百。四方饥馑,朝廷方以为忧,而遭羌变。”[10]3296因为当时“天下大水”,“岁比不登”,而“齐地饥,谷石三百余”,“京师谷石二百余,边郡四百,关东五百”,导致“四方饥馑”,甚至“民多饿死,琅邪郡人相食”,“朝廷”“以为忧”。正说明当时粮价过高,所以“谷石三百余”根本就不是当时的正常价格,自然更不能说是汉代的常价。

但细想一下,不难发现,上述两种说法都是有问题的。首先是“石价百钱”与“石价30至80钱”相差颇多,令人生疑。其实,两汉相继400多年,仅西汉也有200多年,虽然古代社会生产发展比较迟缓,物价的变易比较慢,但要定出一个400年间或200年间粮价的一个概数来,恐怕也是不合乎历史发展实际的①陈直先生得出的“石价百钱”还是比较谨慎的,认为这是西汉末期边郡的粮价。而其他大部分学者,则把这“石价百钱”作为整个汉代笼统的粮食价格就未免武断。。其次,没有区分地域、时期,而是指出粮价百钱或30钱到80钱,不能体现粮食价格这种极易受地域和时期影响的事物的变动性。因为在不同地域和不同时期,粮价是会有变动的,是不同的。鉴于以上存在的问题,笔者的看法是:西汉平岁的粮价是随着时间而发展变化的,当然地区间也有差异,但总体上边郡地区价格一般比内地要高些。粮价从最初文景时期的每石三四十钱,逐渐上升到西汉后期的每石一百二三十钱。所以“石价百钱”与“石价30至80钱”都不是西汉平岁的粮价的标准价格。

首先看“石价百钱”。《汉书·赵充国传》记宣帝神爵初年事:“边兵少,民守保不得田作。今张掖以东粟石百余,刍藁束数十。”师古注曰:“皆谓直钱之数,言其贵。”[10]2979-2980宣帝因此特下诏书“敕让”主要责任人赵充国。这里的“粟石百钱”是在边郡“边兵少,民守保,不得田作”的非正常状态下的粮食价格,绝不会是当时的平价。边郡地区因地质、气候等原因,粮食产量较内地地区当少。再加上交通不便,粮食平价一般也比内地要高一些。从上可以看出,“石价百钱”不是宣帝(西汉中期)时的边郡地区的平价,而是很高的价格了。而当时内地的粮价更应低于此。所以,“石价百钱”不能作为整个汉代粮价平价的标准,自然也不能作为西汉粮价的标准价格。

再来看“石价30至80钱”。这个价格区间,实际上最早出自《史记·货殖列传》引计然曰:“夫粜,二十病农,九十病末。末病则财不出,农病则草不辟矣。上不过八十,下不减三十,则农末俱利,平粜齐物,关市不乏,治国之道也。”[11]3256对于这条材料,其实是有争议的。有人认为它讲的是战国的情况[12];有人则认为它“是后人的伪托,可看作制造这段话的人对粮价的理想,实难定为实际情况就是这样的”[13]107。

我们认为这段话多少反映了战国至秦时的情况,并且对于经过休养生息、政治稳定、经济恢复的文景时期是适用的。当然这里边存在着量具和币制转换的问题,容后叙述时折换。《汉书·食货志》李悝时谷“石三十”[10]1125;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司空》规定:官府提供饭食应收的价格是每石30钱[14]53;张家山汉简《奏谳书》记先秦鲁国“今佐丁盗粟一斗,直(值)三钱”[2]107,则粟一石为30钱。三者竟一样,恐怕不是出于巧合。另《管子·轻重甲》载:“粟贾平四十,则金贾四千。粟贾釜四十,则锺四百也。”[15]1435按齐制 1 锺=10(釜)×4(区)×4(豆)×4(升)=640 升=64斗=6斛4斗②《左传》昭公三年,参看吴承洛《中国度量衡史》,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100、102页。,而1石=1斛=10斗,故1锺=6斛4斗=6石4斗,所以1石=62.5钱。由此,可以说,“石价30至80钱”是适合于战国至秦的情况的。

下面看西汉的情况。汉初,由于秦的暴政和连年战争,造成人口大量散亡,土地荒芜,生产凋敝,物价飞涨,百姓流离。汉高祖根据贾谊的建议,制定“与民休息”的基本国策,以恢复生产,巩固统治。后来的文帝、景帝继承了这一国策,经济逐渐恢复。桓谭追述文帝时情景说:“汉文帝躬俭约……谷至石数十钱,上下饶羡。”[16]164这与“石三十钱”的水平也是很接近的。“文景之治”奠定了武帝时期帝国鼎盛的基础。所以武帝初期的兴盛局面,也可视为“文景之治”的流绪。陈连庆先生认为,《史记·货殖列传》记载的是景帝后期、武帝前期的物价情况,并认为是元狩五年(前118年)以前的情况,应是符合史实的。《货殖列传》中有千亩“亩锺之田”收益20万钱之语。根据他的分析,得出具体粮价为每石31钱。[17]又王忠全先生认为,秦汉时代的一锺约等于5石。[18]根据这一结论,则其时粮价为每石40钱。所以“石价30至80钱”也是适合于西汉文景及武帝前期实际的。

由此,我们可以认为,“石价30至80钱”既适合于战国至秦时,又适合于西汉文景时期及武帝前期的实际情况。所不同的只是钱制了。这种情况可能是数字上的巧合。但细究一下,这也许是战国至秦时的“石30至80钱”的粮食平价,高低适应,“农末俱利”,以致后来的汉朝人仍对其羡慕不已①。

二、西汉平岁粮价变化发展过程②

《越绝书》卷四《越绝计倪内经第五》载计倪曰:“籴石二十则伤农,九十则病末。农伤则草木不辟,末病则货不出。故籴高不过八十,下不可三十,农末俱利矣。”(元康、吴平辑录,乐祖谋点校《越绝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32页。)此处似也可看作直到东汉时,人们对这一价格区间的向往。

西汉的粮价,史书上多有记载。这些记载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谷米特别贵时的价格,如“汉兴,接秦之獘……物踊腾粜,米至石万钱”[11]1417,“关中大饥,米斛万钱,人相食”[10]38,“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等。这类价格产生于秦汉之际,其时“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10]1127。战争不断的同时,又遭到饥荒,粮食供给不足,价格自然飞涨。另一类则是,政治稳定,经济发展,风调雨顺时的极低的粮价。如文帝时“天下殷富,粟至十余钱”[11]1242,宣帝时“岁数丰穰,谷至石五钱,农人少利”③《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上》,中华书局1962版,第1 141页。又,同书卷八《宣帝纪》记作:“比年丰,谷石五钱。”见第259页。。这时粮食获得丰收,粮价自然会降低,以致人们有“谷贱伤农”之叹。

从上可以看出,西汉时期粮食价格在非正常年份波动极大。但因为史书上缺少西汉正常条件下粮食的平价,所以,我们要根据文献和考古资料来推断出西汉平岁粮食的平价。所谓平岁是指政治基本稳定,经济基本平稳,农业生产平稳或小有波动④指如遇到小丰年或自然灾害不太严重的年份而造成的粮食产量的微微变动。的年份或时期。这自然不包括政治动乱、生产破坏的汉初和政治日益腐败、水旱灾害渐多的西汉晚期。因为只有平岁的价格,才对我们的研究具有真正的意义。

首先来看一下西汉第一个治世文景时期。文帝时,坚持了汉初黄老无为而治,继续执行与民休息政策。景帝则继承了文帝的方针。史称“文景之治”的时期,粮价自会很低。桓谭《新论》:“世俗咸曰汉文帝躬俭约,修道德……谷至石数十钱,上下饶羡。”[16]164这一方面说文帝时粮价很低,“数十钱”;另一方面说这个价格还是很适宜的,“上下饶羡”。“数十钱”权且定为40钱,其钱应为四铢钱,则“数十钱”合五铢钱32钱,确为很低的价钱。东汉明章时期也基本属于一个治世时期,明帝永平十二年(69年),“粟斛三十,牛羊被野”[19]115。这也可旁证文景时的粮价。

武帝时的粮价史无记载,判断当是比较高涨的时期,但也不会达到汉初的水平,因为武帝从盐铁专营、告缗、均输等措施中取得了相当大的一批钱财,支持了战争需要,又实行了兴办关中及边郡地区水利、屯田的措施,增加粮食生产。因此粮价会高涨起来,但又不致太高⑤曾延伟《两汉社会经济发展史初探》,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06-107页。另有学者也有类似论述,其结论为,武帝时期“粟价丰年维持在每斛三十至八十之间”。原注③:“……司马迁引用计然之说,实际上反映了他生活时代的经济情景。”见林甘泉主编的《中国经济通史·秦汉经济卷》,经济日报出版社1999年版,第570页。。而且武帝在位54年(前140-前87年),以武帝开始大规模用兵的元光二年(前133年)为界,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期西汉社会在经济和政治方面,都还是升平治世的景象。《史记·平准书》曰:“至今上即位数岁,汉兴七十余年之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11]1420劳动人民“非遇水旱之灾”,亦能“人给家足”,所以前期粮价当低一些。根据王忠全先生的考证,秦汉时“一锺约等于五石”[18]。则根据《史记·货殖列传》中的“带郭千亩亩锺之田”收益20万的记载[11]3272,可以认为武帝前期的粮价为每石40钱。

据居延汉简90.56,303.30所记,昭帝元凤三年(前78年)百石的月俸为720钱。《汉书·百官公卿表》师古注曰:汉制,百石月俸16斛[10]721。按西汉时百官俸为钱,东汉时半钱半谷。师古在此注所引汉制,与建武二十六年俸例除比六百石秩俸数不同外,余皆同,盖其谓汉制当即建武俸制[20]110。而建武俸例原则为“其千石已上,减于西京旧制;六百石已下,增于旧秩”[19]77。这里昭帝时的百石,按16斛计,每斛45钱;按15斛计,每斛合48钱。据简303.5所记,可推算元凤三年的佐史俸钱为371钱。按8斛计,每斛46钱;按7斛计,每斛合53钱。

居延汉简有数枚简记载宣帝时期的官吏月俸。如简EPT5·47中秩次为六百石或比六百石的候,月俸6 000钱。其中4枚简是秩级为佐史的隧长,俸钱均为600钱。按佐史月俸8斛,若按8斛计,每斛合75钱;按7斛计,则每斛合85钱。另有1枚简为秩级同为佐史的侯史①王国维认为侯史秩为斗食,月俸11斛。见其《观堂集林》卷一七《敦煌汉简跋八》,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420-421页。,俸钱为570钱。按8斛计,每斛合71钱;按7斛,则合81钱。据此,可以认为,宣帝时边地的粮价,在正常年份,每石在71-85钱之间波动。又据《九章算术》卷八《方程》:麦一石40钱,黍一石60钱②《九章算术》卷八《方程》作:“……麦一斗四钱……黍一斗六钱。”见郭书春、刘钝校点的《算经十书》(一),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92页。。书中所记算题虽为假设,但也应与当时实际相差不远。《九章算术》的成书与宣帝时的耿寿昌有关,其反映的当是西汉前中期的情况。石40至60钱或看作当时内地粮食的平价③至于《九章算术》卷六《均输》:粟一石10~20钱,笔者认为即使这里的粮价是西汉的实际粮价,但也不会是当时的平价。黄冕堂先生认为,其钱为秦半两钱,或可备一说。见其《中国历代粮食价格问题通考》,载《文史哲》2002年第2期。。

元帝时,贡禹上书说:其“至,拜为谏大夫,秩八百石。奉钱月九千二百……又拜为光禄大夫,秩二千石,奉钱月万二千”[10]3073。前引师古注汉制比二千石之下为六百石,没有八百石秩。《西汉会要》卷三七《职官七》里称谏大夫秩六百石,月俸70斛[21]380,当为《汉书·成帝纪》阳朔二年“夏五月,除吏八百石、五百石秩”,师古注引李奇曰“除八百就六百,除五百就四百”[10]312的反映。按八百石在比千石与六百石之间,比千石月俸80斛,六百石月俸70斛。若以八百石每月75斛,则每斛谷价约为123钱;以80斛计,每斛合115钱。光禄大夫秩二千石,月俸120斛,则每斛价为100钱。《西汉会要·职官七》中称光禄大夫秩为比二千石[21]380,每月谷100斛,则每斛合得120钱。据此,可认为元帝时中原地区的谷价,在100-123钱之间。

居延汉简178.19记成帝河平二年(前27年)秩为比二百石的士吏,月俸1200钱。师古注引汉制,比二百石月俸27斛。按27斛计,每斛合44钱;按26斛计,则合每斛46钱。《汉书·成帝纪》绥和元年(前7年)注引如淳曰:“律,丞相、大司马、大将军奉钱月六万,御史大夫奉月四万也。”[10]379按该律文规定的乃是成帝绥和元年之前的俸额。因这一年御史大夫改为大司马,其官名不存。阎步克先生排比西汉月钱和东汉月谷之数,并列出表来。[22]根据其所列表,可推算出成帝绥和元年之前,谷价分别为133、171、133、133、133、120 和 133钱。其中 133 钱左右当可看作其时的平价。而这个价格和20年前的河平二年边地价格相差悬殊。推测河平二年时的价格,当为成帝初年经济较稳定时的价格;而133钱的这个价格则正与史书上记载成帝时国内水旱灾害较多的情况相一致。从以上这两个价格,也可看出成帝时前后期粮价变动之巨。联想史书所记,成帝时的粮价当是处于一种长期走高的状态。

以上是西汉文帝至成帝时期平岁的粮价情况。

西北出土的汉简中有一些无纪年的简牍粮价资料,现制成下表,以供参考。

表1 汉简中部分粮价表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西汉平岁粮价的发展变化,在整体上呈现出一种走高的趋势,由文景时的每石三四十钱,逐渐上升到西汉后期成帝时的一百二三十钱。其间虽有波动,但粮价逐渐上升的发展趋势是显而易见的。究其原因,这自然和生产力发展、社会经济整体物价水平逐渐提高而粮价也随着提高有关系。但更深层次的原因,就是粮食的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之间的矛盾。

我们知道,在古代中国,生产力发展比较缓慢,农业生产新技术、新工具的发明应用和推广比较缓慢,单位面积上的粮食产量很少能有大幅度的提高。所以,农业生产出的粮食总量,即粮食的社会总供给增长比较缓慢;而人口的增长虽然也不是很快,但相对于粮食总产量增长,还是要快一些。也就是说,粮食的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的矛盾在不断发展。而这种发展则从根本上决定了粮价的发展变化。因此,随着西汉粮食的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间矛盾的逐渐发展,西汉粮价整体发展变化过程也就显示出不断上升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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