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中的微观歧视现象及公平路径探析
——基于生态学视角
2019-12-26陈芳
陈 芳
(南京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南京 210097)
“教育公平”是近年来教育领域中较热的研究话题,大部分的研究从较为宏观的层面揭露了教育中的不公平现象,如教育的城乡差异、地区差异或阶层差异问题,并对其形成原因和解决对策进行了思考。然而,教育中的不公平现象不仅仅体现在宏观的层面,早以不易被人察觉的方式存在于学校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并对学生造成了不可小觑的影响。本文将从微观的视角,对蔓延在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教育歧视现象进行研究和思考。
一、学校教育中歧视现象的生存方式
(一)“优生”与“差生”之间的博弈
在如今的中小学,按分数论英雄已经成为常态。什么样的学生是所谓的“好学生”?什么样的学生是班级中的“佼佼者”?什么样的学生能够成为班集体学习的“榜样”?答案无疑是能够考高分的学生。对这部分学生,教师倾向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注和锻炼的机会。相比之下,学困生常常处于被忽视甚至被排挤的状态,教师在他们身上投入较少的期待、关注和感情。在日常的学校生活中,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生活中,很少得到教师的关心与尊重;在课堂师生互动上,难以获得公平的交流机会;在课堂提问环节,常被分配低难度、事实性的知识;在班级建设方面,缺失应有的话语权,被遗忘在边缘地位。总之,学困生在班级生活中常常遭遇教师的冷暴力,得不到应有的关注。相比之下,“优生”往往处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享受着众星捧月般的待遇,占据了班级中的各种先机和优待。更有甚者,他们有时也是歧视“差生”的代表者之一,常常对他们避而远之,在某些时候成为对“差生”实行冷暴力的帮凶。
(二)农村学生与城市学生之间的博弈
自古以来,个人在社会中拥有的身份和地位往往决定其获取社会资源的能力,而社会资源的增加又反作用于个人的社会地位。从中国古代的“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到现如今“打狗还得看主人”的社会,无不凸显着身份地位在当今社会中的重要性。因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及二元户籍制度,将中国人泾渭分明地划分成“城市人”和“农村人”,两类人群的子女在获取教育资源的速度和数量上存在显著的差异。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农村学生要么难以获得受教育的机会,要么在条件艰苦的农村或者在与城市主流文化相冲突的农民工子弟学校接受着低质量的教育,即使他们有机会和城市学生在同一所学校学习,也很可能因为家庭背景的因素而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功利化、阶层化的思想已悄然地渗透进入学校这片净土。无论是在学习上或是在平时的生活中,来自城市的中上阶层子女总能获得教师额外的关心和爱护,与此相反,来自农村的学生即使和他们处在同一个班级中,也很可能被班级边缘化,难以得到公平的待遇。“少数教师对弱势群体的子女另眼相看,不仅态度不好,而且在情感上排斥,在言语上讥讽、揶揄、嘲弄”。[1]底层子女在学校场域中受到的不平等待遇体现在如座位安排、作业批改、班级管理等各个方面,这样的做法无疑会对这些学生的身心发展造成严重的伤害。
(三)男生与女生之间的博弈
中国追求性别公平教育由来已久,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教育中仍然存在较为严重的性别歧视现象。从教育起点角度看,虽然近几年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推动下,本专科、本科和硕士阶段女性数量开始追上男性,但是在博士阶段,女性的数量仍远远落后;从教育的结果看,女性亦处于不平等地位,高等教育机会的增加并不意味着女性就业形势的改善,即使女性接受了与男性同等程度的教育,仍有可能因身上的各种标签而在求职中处于弱势地位,难以享受到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同工同酬的待遇;从教育的过程看,性别歧视亦无处不在。大多数教师对男女的性格存在较为严重的刻板印象,男生常被认为是勇敢、积极、聪明、能干、大方及理性的化身;女性则被描述成古板、爱面子、胆小、缺乏竞争意识的形象,故而教师在日常交往中赋予男生较高的期望,与男生有更多的交流,女生习惯性地被搁置在边缘地带[2]。其次,性别歧视现象在中小学的教材中也有所体现。例如,男性在教材中出现的次数要远远多于女性;男性在教材中常以科学家、军人和医生等形象出现,而女性的角色主要是母亲、祖母等对内的角色,教材中的角色分配遵循着“男主外、女主内”、“男强女弱”的性别模式[3]。
(四)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博弈
“教师主导,学生主体”本应成为教育工作者用于引导教学实践的核心教育思想之一,但在实际的教育情景中,这一理念似乎还只存在于大多数教师的思想中,付诸实践的仅在少数。对于类似“教师应当如何处理师生关系,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应该被赋予何种程度的权利?”等问题,教育者迟迟未给出一个合理的答案。在大部分中小学,教师仍然把控着课堂的节奏和学生的一举一动,学生处于被动服从的地位。在教育资源的分配上,学生享有极少的决定权,如入学之后将在哪个班级学习、坐在教室的哪个位置,能否当选班干部,凡此种种都掌控在教育管理者的手中,学生很少有自由选择的机会[4]。在班级建设方面,多数教师奉行的亦是“重约束少参与”的管理方式。对于班规的制定,虽然有通过民主方式产生的案例,但是大多数情况下,班主任仍然掌握着绝对的话语权,学生仅在教师允许的范围内发表意见;在教室的布置陈列、班级各类活动是否举办及举办的方式、哪些学生可以参与班级建设等方面,教师角色的分量亦比学生重要;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单向“独白”式的教育模式——教师作为知识的传授者,学生作为知识的接收者——促使师生之间缺乏情感交流、理性讨论,最终导致教师“话语霸权”和学生“话语缺失”。
二、学校教育中歧视现象形成的机制
(一)等级化的文化观念
在西方社会,学校教育最早出现在古希腊,英文中school(学校)是由希腊文schoole演变而来,而schoole在希腊语中是“闲暇”之意。在希腊人的眼中教育乃是贵族的游戏,以农民为代表的底层人民并没有接受教育的机会。中国古代社会亦有类似的情况。在春秋战国时期,孔子虽然提出“性相近习相远”的人性观,但是他也将人分成了不同的等级,如“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又其次;困而不学,民斯为下矣。”“中人以上者,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对于不同智力等级的人,孔子做出了区别对待。汉代董仲舒用其 “天人感应论”改造传统人性论,从人的社会地位高低来审视人性善恶问题,故有所谓 “圣人之性”“中民之性”“斗筲之性”的区别[5]。自新石器时代男性占据生产活动的半壁江山之后,人类社会从母系社会逐渐走向父系社会,随之而来的是女性地位的逐步降低,中国古代社会“女子无才便是德”“夫唱妇随”的思想或用缠足限制女性行动都是其生动的写照。另外,“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传统思想都体现着人与人之间森严的等级关系。以上传统文化在中国人的思想中已流传了几千年之久,在很大程度上已同化进人们的思想意识中,而对以上思想不合理地理解和应用造成了现代人歧视观念的形成。
(二)功利化的应试教育模式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教育的主要目的都是使人作为社会的人得到充分的发展。”“教育的首要作用之一是使人类有能力掌握自身的发展。”但实然的教育似乎并没有单纯地将人的发展放在第一位。中国古代社会便有着“学而优则仕”“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价值观,盛行了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将这类思想制度化、普及化,读书人纷纷向往着“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辉煌时刻。以康梁谭严等人为代表的中国近代改革先驱将教育当作救国图存的最后一根稻草,试图通过教育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建国之初,为彰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阶级——权利”成为教育基本的评估域。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与发展成为国家建设的轴心,需要教育为建设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抑或说教育的目的首先是培养社会建设需要的人才,此时,教育的重心置于“社会”而不是直接置于“人”[6]。
这种功利化的教育模式在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的催化下愈演愈烈。相比于学校是一所花园,它似乎更像是一所“人才工厂”,通过教育对人进行社会化,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如今,上线率、上线人数成为衡量一所学校的首要指标,在这种功利化社会评价体系中,学校教育活动紧紧围绕着升学率;在以分数、排名论英雄的教师考核体系中,基层教师盲目地强调应试知识、应试能力的重要性,灌输教材内容、书本知识成为其主要的教学手段,凡是能为教师争取高分的学生都将成为教师眼中的“好孩子”“乖学生”,培养精英成为学校教育的首要目标。教育亟需走出功利化的泥淖,否则学业受阻的学生将一直隐居于课堂的边缘,渐失资源公平分配与师生平等互动的基本权利,长期遭遇不公正、不平等的待遇,从而成为受冷落、歧视的对象[5]。
(三)不完善的制度政策
学生,尤其是作为弱势群体的学生,要想在学校中得到公平正义的对待,除了需要教师具有高尚的伦理道德之外,法律与制度的约束也是必不可少的因素。而如今,无论是关于城乡二元结构、教师职业道德及维护公民平等的法律法规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一直以来,国家政策对乡村教育过低的资金投入决定了乡村教育的弱势地位,农民工随迁子女及城市流动儿童上学难、上好学更难的问题已成为当今社会不容忽视的困境,城市中亦不乏公办学校设置重重附加条件以限制农民工子女入学的现象。笔者对小学入学报名时因被认定为乡下人,而被索取借读费的场景记忆犹新,但即便已交过借读费,笔者在学校仍然被教师另眼相看。我国虽然开始进行户籍改革,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但这项惠民政策距离给广大人民带来收益还有一定的距离。另外,学生缺乏完善、高效的法律保护,在学校受到歧视之后,要么无处申诉,要么申诉的代价让其望而却步。在教师选拔方面,中小学教师的门槛较低,教师行业的准入标准仅仅是一纸教师资格证书。笔者身边不少护理等不相干专业的朋友凭着教师资格证书一跃成为中小学教师。这种现象在中国很多地区,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绝非特例。社会既然将为国家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委托于教师,就当设立完善的教师选拔和评价制度以确保一线教师的质量。
(四)教师职业道德的缺失
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曾说过:“教育是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师生之间的相处是需要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之上,以爱为桥梁,相互沟通感染、共同进步的过程。”教师职业道德中“关爱学生”是一条举足轻重的规范,要求全体教师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其所揭示的是教师作为太阳底下最光辉、最崇高的职业,必须具有一种“无差别”的、公正平等的“大爱”精神[5]。但实然和应然并非无缝衔接。教师本应该承载着祖国人民的嘱托,用心地培育下一代,但在这个功利化的社会中,部分教师深陷物质主义与功利主义的泥潭无法自拔,仅仅将教育视为谋生的手段,缺乏关爱、公正平等观念,总是在自我的内心世界将学生分成三六九等而加以区别对待。近些年被曝光的各种虐童事件不禁令人寒心,这些现象也仅仅只是冰山一角,我们不禁反思现在的教育到底出了什么问题?现在的教师教育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三、生态学视野下学校教育公平的路径探析
(一)宏观系统:政府的义务与责任
近年来,农民工随迁子女大批涌入城市,城市学校的资源有限,无法容纳数量众多的农村学生,强行接纳导致人均分配到的教育资源减少,教育质量下降。如此,教师、本地户籍的学生及家长必然会对这些占据了自身教育资源的外来学生在心理上排斥,在行为上歧视。所以针对这一现象,政府应该出台相关的政策,加大财政投入,解决大量流动儿童学业安置问题,为城市儿童及外来务工儿童提供一个相对公平的教育环境。另外,转变对学校教育质量的评判标准,将评价指标从关注升学率向全体学生是否得到全面发展的方向转移。具体而言,在对学校进行考评时,淡化升学率,更多地考虑学生在学校日常生活中各方面的点滴进步,包括心灵是否能自由地成长,能力是否能全面地发展,兴趣是否等得到充分地培养等方面。最后,建立健全各项保障人权和尊严的法律法规,确保每一位受歧视的学生或家长都能快速地找到申诉的空间,鼓励学生通过法律的武器保障自身的自由,保护自己的各项权益不受到侵犯。
(二)宏观系统:社会的理性与公平
学校作为整个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学校中的环境与氛围是对社会环境的整体反映,同时也受制于社会的整体氛围,所以社会作为一个更大的系统,需要为学校营造一个良好的气氛,树立合理的价值观。这势必要求社会做到以下几点:首先,社会树立一种人人生而平等的价值观念。无论是相较于教师而处于弱势地位的学生,还是相较于“优生”而仅在学业上处于弱势地位的“差生”,抑或是因城乡或性别而异的学生都应该受到社会的尊重与关爱,并将这种理念传播到学校场域中。其次,社会应反思过于功利化的价值取向。在全球人才竞争异常激烈的背景下,教育改革的步伐未曾停止,从最初的应试教育到素质教育至今天的核心素养,从最初以知识为本的学习到知识与能力并重至今天知识、能力及态度一体化的教学观念。在如何培养人才及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方面,教育系统一直在努力,可实际的情况却收效甚微。其根本原因是整个社会对效率的过分追求,使得应试教育成为中小学头顶上永远无法摆脱的乌云,任何的改革在过分追求效率的应试教育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在追求效率与追求公平之间该如何取舍,是社会需要反思的问题。
(三)中观系统:学校的原则与担当
学校中出现的歧视现象往往与师生之间的互动为依托,教师作为师生互动过程中的主导者,其言行举止是学校歧视现象产生的关键因素。学校歧视现象的出现,一部分原因是教师个人素质低下,在学校中歧视弱势群体,从而为学生树立了负面的榜样;另一部分原因是教师管理方式有失偏颇,对于在学生中兴起的歧视行为未给予及时的处理和反思。所以,学校在招聘教师时,应该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教师准入标准,对欲为师者不仅要在学历上、资格认定上进行考核,同时将其个人道德素质品质纳入到考核的范围之内,将考试等硬性要求与个人生活表现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评估,如此才可能选拔出真正的有资格为人师表者,从根本上杜绝教育中歧视现象的发生[1]。在对教师的日常考核中,学校可将考核方式从“单纯地看中学生成绩”转向“学生成绩和教师个人德行表现并重”。部分教师在学校日常生活中,品行低劣却毫不自知。将教师的言行举止纳入到学校教师的人事考核制度中,有利于教师意识到自己的不当行为并加以改正。教师个人应该意识到言传身教对于学生的影响虽润物细无声但确实力量强大。其次,学校应该倡导并营造一种温暖和谐、充满关心的校园生态文化,鼓励教师和学生用多元、平等的眼光审视身边的人,不将对方表面的缺点或弱势过度放大。将互相关心、相互合作帮助打造成为校园生活的常态,通过学校的物理及文化环境教育人、造就人。广义的教育包含两个层面:最重要的一点是培养学生道德人格,其次是将客观知识、技能转化为学生的教养。所以,学校教育除了帮助学生学习客观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之外,更应该注重提升学生的道德水平,培养学生公平正义的道德观念,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普及关于公平正义的相关知识与课程。充分利用已有的社会资源,开展各类专题理论学习活动和实践活动,使师生在理论与实践的熏陶中,学会理解宽容、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学会以一颗公正地心对待他人与生活,从而维护社会正义。
(四)微观系统:教师的素养与情怀
教师作为社会规范的代表者,其言行往往成为学生进行社会化的参照标准,故而,教师在学校场域中应当使自身的一言一行符合社会的要求,为学生树立一个正确的榜样。这势必要求教师无论是在专业素养抑或是自身道德方面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提高自己的眼界,开拓胸襟,在学校生活中以身作则,公平地对待每一位学生。教师要时刻警醒自己摆脱功利主义的价值观念,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每一位学生,而不被暂时的成绩或者家庭背景左右自己对学生的期望,从而影响自己与学生的交往成效。其次,在与学生相处的过程中,教师需要改变“师尊生卑”的传统观念,努力构建一种关心型的师生关系,将师生关系建立在“我与你”,而非“我与它”的基础之上,真正实现师生之间的平等、信任与理解的互动方式。无论是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还是在日常的交往过程中,教师要做到与学生之间进行积极、有效的对话交流,避免在任何情况下出现教师“一言堂”的现象。教师与学生是师生互动中无差别的主体,应积极主动地把话语权还给学生,并真诚地倾听来自学生的观点和感受,真正实现师生关系的自由与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