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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生态学视角下浚县民间“社火”文化的演变与传承

2019-12-26张自艳黄璐

文化创新比较研究 2019年23期
关键词:社火习俗民间

张自艳,黄璐

(华中师范大学,湖北武汉 430079)

2010年,原文化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将非遗的生存环境进行整体性保护,文化生态学由此进入非遗保护视角。文化生态侧重以人生活于其中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的交互作用为支点来研究一种文化的产生和发展,在人、自然、社会的相互关系中探讨文化起源的特色与内涵,并对其特有的文化形貌和模式予以诠释。“社火”是一种歌舞杂耍以娱神娱人的活动,它由农事生产和火神崇拜衍生而来,广泛流行于我国北方汉族地区,是一种民间自发性的文化娱乐活动。“社火”文化集民间音乐、舞蹈、美术、锻造技艺等各项文化艺术于一体,体现了中国传统农耕文化的深厚底蕴,也展示了我国在发展过程中的民俗风情、 群体意识和人文情态等文化脉络,是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文化生态视角研究其演化和变迁有利于加强对非遗的保护与传承,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1 从文化生态学视角看浚县民间”社火”的起源与变迁

浚县古称黎阳,位于河南省北部,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中国民间艺术之乡。浚县民间“社火”是由群众自发组织的文化娱乐活动,最初是一项祭祀神灵的酬神活动,后来逐渐演变为娱神娱人的民俗文化活动。它萌芽于魏晋南北朝时期,成熟于明清时期,新中国成立后又经历曲折发展,最终形成现在的规模和形态,在豫北地区具有重要影响。

1.1 信仰体系

“社火”起源于古老的神灵崇拜,最初是民众为祈求神灵护佑的宗教祭祀活动。作为传统农耕社会的一种民俗事象,“社火” 活动和当地的民间信仰有着密切联系。在古代社会,人们对土地和火具有很强的依赖性。但由于生产力的限制,民众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而浚县地界内有三条河流经过,水患频发,百姓苦不堪言。为安抚民众,十六国时期的后赵统治者在大伾山上开凿了大石佛“以镇黄河”,吸引了很多受灾群众前来祭拜,产生了独特的民间信仰。后来黄河改道,浚县又在大伾山和浮丘山上陆续修建了许多庙宇道观,供奉的神仙也扩充为碧霞元君、玉皇大帝、观音士、财神爷、吕洞宾等,形成了儒、释、道三者杂糅并存的信仰体系。这为民间社会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信仰基础和渊源。

1.2 文化空间

文化空间是一个人类学概念,它指的是传统的或民间的文化表达方式有规律性地进行的地方或一系列地方。浚县民间“社火”的文化空间主要集中在大伾山和浮丘山的周围区域,它基本上继承了明清时期形成的祭拜仪式,并始终遵循着传统的信仰教条和祭祀表演的行进路线。浚县共有两次大型“社火”祭祀表演,其中一次是正月初九针对大伾山上的玉皇大帝的祭祀表演,主要由县城周边的村落组织“社火”队登山酬神,距县城较远的乡村则不参加。另一次是正月十六针对浮丘山上碧霞元君的祭祀表演,县城周边以及偏远的乡镇村落等都会来参加,参演人数达三万余人。在出会当天,各村的表演人员到浚县古城集合,然后按照固定的路线上山祭祀表演。这两座山以及周边区域为浚县民间“社火”提供了活动场所和空间,成为其发展传承的重要载体。

1.3 资源禀赋

文化的形成受特定的地理条件、 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与当地的资源禀赋密不可分。在自然条件方面,浚县地势平坦,气候温和,降水和光照都较为充足,为浚县农业生产的发展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形成了丰富的农耕文化。充足的土地资源增加了当地民众对土地的崇拜,孕育出独特的民间“社火”文化。在社会文化方面,浚县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水陆交通发达,为民间“社火”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和素材,丰富了民间“社火”的文化内容。

1.4 组织制度

浚县民间“社火”是一种以村落为单位的民间自发性活动,早期主要由民间权威人士主持和管理。通常各个村落会在春节前选出本届的会首,一般由本村有威望的人担任,主要负责收取会费、组织排练、带队拜山等活动。在传统社会,会首要负责大部分出会的费用,一般由村中的富户担任。但“社火”祭祀表演是为全村谋求福利的集体活动,除了会首出资外,普通农户也需要交纳一定数量的份子钱。此外,地方政府也在“社火”表演过程中扮演了管理者和监督者的重要角色,形成官方与民间共同管理的模式。到21世纪后,当地政府为了保护传统文化,带动民俗旅游,连续举办了多届民俗文化节和“社火”大赛,推动了“社火”的传承和发展。

2 浚县民间“社火”文化的传承现状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

浚县民间”社火”是在民间信仰的基础上产生,经过曲折发展后一直流传至今,经久未衰。由于社会环境的变迁,浚县民间”社火”在不同时期的生存状态及展演形态也发生着变化。在新时期,浚县民间”社火”保留了较为完整的表演形式,获得了新的社会功能,并得到政府和民间的有效保护。但各”社火”队尤其是乡村”社火”队依然存在着资金匮乏低、传承困难、基础设施落后和参与热情降等问题,亟待解决。

2.1 资金匮乏

浚县民间”社火”属于民间自发组织的大型群众文化活动,涉及多项传统表演,参与演员多,表演时间长,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精力。目前,各个”社火”队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本村自筹和政府少量补贴,但主要还是依靠民间力量。一般情况下,一个”社火”队出会的费用包括购买表演用具费、服装费、化妆费、车辆费、餐饮费、表演人员的补贴等,大多需要几万元不等。在一些较为偏僻的村落,由于经济发展较为落后,民众自发筹集资金有限,因此出现了”社火”表演用具老旧破损等问题,使”社火”的组织工作和传承工作难以开展。

2.2 传承困难

同众多非遗项目一样,”社火”也面临着传承困难的窘境。在大型”社火”表演的过程中,类似于舞龙舞狮、高跷等表演项目不仅需要体力,还需要有一定的武术功底。然而近些年,随着城镇化的迅速发展,农村劳动力结构发生变化,大批青壮年外出务工或求学,导致村里常住人员以老、少、弱为主。目前浚县各个”社火”队的演员以中年人为主,年龄最大者已有70 岁多岁。老一辈”社火”表演者年事渐高,无法承担起表演的任务,而乡村青壮劳动力缺乏对”社火”表演的兴趣和热情,使浚县民间”社火”呈现出难以为继的尴尬局面。

2.3 基础设施落后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文化需求迅速增长,民俗旅游越来越受到追捧。在浚县”社火”表演期间,从外地驱车前来观看”社火”的游客逐年增多。基础设施建设是旅游承载能力的重要体现,但浚县的基础设施较为落后。首先,浚县城区道路狭窄,每年”社火”表演期间车流量和人流量较多,堵车现象严重。其次,浚县的宾馆、饭店以及公共厕所数量较少,难以满足大量游客的需求。总体而言,浚县的基础设施难以承载”社火”表演带来的巨大人流量,无法为浚县民间”社火”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基础。

2.4 参与热情降低

浚县民间”社火”的表演时间较为固定,是典型的节日演出活动。在文化生活相对匮乏的年代,”社火”表演以其丰富多彩的扮相、高难度的表演动作、深厚的文化内涵等取胜于其他活动,受到群众的热捧和喜爱。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人们征服自然的能力得以加强,民间”社火”承载民间信仰的社会功能逐渐淡化,”社火”的组织者和表演者参与热情逐渐降低。加之信息时代的到来,各类新兴文化层出不穷,民众更愿意通过电视、网络等新型科技来消遣余暇时间,民众参与”社火”表演的热情也有所降低。

3 文化生态学视角下浚县民间”社火”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从文化生态学视角来研究浚县民间”社火”习俗,需在器物、技艺以及精神层面进行努力,尤其是”社火”的历史韵味传承是重中之重。在旅游产业发展背景下,协调浚县民间”社火”习俗的产业化效益与文化精神将成为新时期浚县民间”社火”保护与传承工作研究的难点。

3.1 器物层面:保护“社火”习俗物质载体

每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性与非物质性都是交织在一起的,对非遗的保护也必然要考虑其物质载体。对于“社火”习俗而言,其物质载体是“社火”表演所用道具,如狮子、高跷等。这些表演道具是“社火”习俗的媒介,承载着“社火”习俗的历史记忆。但目前“社火”表演的物质载体未得到足够的重视与保护。一方面表演道具的购置比较随意,未能体现当地特色文化;另外表演道具重复使用率较高,存在一定破损。可通过设计和选用具有地方特色的“社火”表演道具、加强对“社火”表演道具的修缮等措施来传承”社火”习俗。

3.2 技艺层面:传承“社火”表演项目技艺

“社火”习俗由各项地方特色表演组成,表演人员是传承主体。针对“社火”表演人才匮乏的现状,建议对县、镇、村各级的“社火”表演艺人分类建档,建立“社火”人才培训机制。聘请文化名人和“社火”传承人,通过专题讲座、传习所授艺等形式开展“社火”人才培训工作。同时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对优秀“社火”会和“社火”艺人进行扶持奖励,充分调动“社火”艺术人才积极性。此外还可以开发校本课程,将本地“社火”文化活动纳入学校体育教学中,为“社火”发展提供人才储备。

3.3 精神层面:重塑“社火”习俗民众记忆

“社火”习俗的起源、变迁及其承担的社会功能,体现了浚县人民独特的心理特征和精神意志。新时期下,“社火”习俗的祭祀性质已逐渐弱化,更多地承担着社会娱乐功能。随着“社火”习俗承担的社会功能发生转变,原有的“社火”习俗民众记忆也逐渐远去,人们对“社火”习俗的自发传承土壤也消失殆尽。重塑新时期的”社火”习俗的民众记忆,充分挖掘“社火”的文化内涵和背后的历史故事,将浚县“社火”习俗与民俗旅游结合起来,重新培植“社火”习俗生长传承土壤,将其打造为浚县民间文化艺术文化精品,为民众带来经济与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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