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语文教材中鲁迅作品“手”的记叙功能
2019-12-25赵俊怡
细节是文学作品的血肉,没有细节就没有成功的艺术作品。作家革拉特科夫提出,文学创作“最要紧的是使人物生动,使他们能够从纸上跃然而起,使我们能够听到他的声音,看到他的面部表情和动作体态特征,嗅到他的气息……”[1]这就需要在创作过程中加入丰富的细节描写。
细读部编版初中语文教材中鲁迅先生的六篇文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阿长与<山海经>》、《藤野先生》、《社戏》、《故乡》和《孔乙己》后,我发现其笔下的“手”对于记叙故事有意想不到的功能,而查考国内数十年对鲁迅作品的研究材料,并无人关注于此。因此,本文拟就这些作品中出现的“手”来探讨其记叙功能。
一、手是生活印记,写人传神
一双手能写活一个人,手中不同的事以及不同的手势往往能够精妙描绘出人物的神韵。《阿长与<山海经>》开篇提到鲁迅实在不大佩服长妈妈,因为她喜欢切切察察,向人们低声絮语说事,“还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手或自己的鼻尖”,我们知道,伸出大拇指表示夸赞,伸出小拇指有轻视意味,将第二个手指指向一个东西是想提醒别人往那里看,两只手的大拇指和食指互相轻轻触碰表现这个人此时很紧张,那长妈妈的手势又有什么意味呢?很明显,点着人的鼻尖是在说那人是非,在空中摇动表明她说的非常得意和投入,我们甚至能够通过她的手势想象到她谈论家长里短时眉飞色舞的神态。一个手势,寥寥数语,一个没有文化、闲生是非、指手画脚、爱告人状的中国封建农村劳动妇女形象便跃然纸上了。
《社戏》中关于手也有细致描绘。看戏归来,小伙伴们想吃罗汉豆,阿发在豆田里摸了一回,发现自家豆大,便大喊:“偷我们的吧”,带伙伴们每人在自家田里摘了一大捧豆,抛入船舱中。这里“摸”“摘”“抛”三个动作,连贯而传神地写出了阿发的淳朴、善良、大方,而“偷”字反映了阿发诚恳待客的热情,跳动着小朋友纯洁无私的心,表现了孩子周到天真的天性,这些动作暗含了情趣,流露出快乐。六一公公知道孩子们偷豆后问迅哥儿豆可中吃,在得到肯定答复后“将大拇指一翘”,这一手势将农村人的淳朴好客、善良宽容写得活灵活现。
而《藤野先生》中先生将“我”所抄的讲义收上去后第二三天便归还,从头到末都用红笔添改,不但增加了许多脱漏的地方,连文法的错误也都一一订正,这里我们仿佛看到了藤野先生下班后在月光中、灯光下,用干瘦的手帮鲁迅逐句校正、逐字添改的场景,一个诲人不倦、无微不至,有责任心,无民族偏见的伟大教师形象多么打动人心。
每个人的手都带有生活的印记,记录个人独特的经历,表现人物不同的心理状态与性格特征。鲁迅借助对“手”的细节描写,使笔下人物生动传神,这一双双手抹去浮沉,使一个个人物形象鲜明地出现在读者脑海,他对“手”的描绘本身也幻化成一双温柔的手,拨动我们的心弦。
二、手是伏脉千里,叙事熔炼
古人有“草蛇灰线,伏脉千里?”之说,即环环相扣,前后呼应。鲁迅笔下的“手”在叙事方面也有此妙用,下面就主要以《孔乙己》为例进行分析。
1.叙述视角的临时转变。
所谓叙述视角即是作品中对故事内容进行观察和讲诉的角度,根据叙事者观察故事中情境的立场和聚焦点而划分[2]。《孔乙己》采用第一人称叙述视角,以“我”这一酒店小伙计的口吻叙事,从孩子的眼睛来关注其他人物,对于刻画人物形象和表现作品主题都有奇绝的效果。
然而,第一人称叙事并非没有缺陷,如果全篇都以小伙计的视角叙述,读来难免单调,也难以把孔乙己这个人物全方位地写立体。于是开头加入客人说亲眼看到孔乙己偷书,接着孔乙己自我辩解,然后提到客人背地里的谈论:孔乙己是未进学的读书人,写得一笔好字,替人家抄书,但好喝懒做,偶尔会做偷窃的事。这就印证之前孔乙己的自述只是死要面子的狡辩,也使文章环环相扣,波澜起伏,增添情节可读性和立体感。
通过多视角的全方位叙述,一个功名不就却自命清高,四体不勤而穷困潦倒的迂腐读书人形象便展现出来了。明明能靠双手谋生,却偏偏要伸出“第三只手”,让人怒其不争。
2.叙述情节的必要补充。
鲁迅先生是一位笔锋犀利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的文章必然有要揭露和批判的东西。但平铺直叙与直接议论都不是上选,于是,巧借细节描写来对情节进行补充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于是,鲁迅把目光聚焦到了孔乙己的手上,让读者通过他的手阅读更丰富的情节,感受更全面的人物形象,以对鲁迅的情感态度产生共鸣。
孔乙己曾考過小伙计“茴”的四种写法,当“我”写出时,孔乙己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点头称赞,而后用指甲蘸了酒想教“我”写这个字的四种写法,结果满腔热情换回的是嗤之以鼻。这一细节可以看出,孔乙己本性善良,富有学识,他年轻时确实是勤奋地读过书的,这就让他处处表现出的自命清高有了依托。
只是“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封建教育思想太过深入他的灵魂,科举无望的他活在社会边缘,沦为封建制度的牺牲品。这样的补充让我们更贴近人物,在怒其不争的同时多了一层哀其不幸。
3.叙述经济的客观需要。
孔乙己的结局又决定着情节的走向和故事的意义。于是结尾写道:“大约孔乙己的确是死了”,初读之下不免有戛然而止之感,仓促突兀,且“大约”和“的确”显得矛盾。那作者为什么不把孔乙己人生最后发生的事详尽叙述出来呢?
事实上,小说主要是以“我”——一个酒店小伙计的视角展开叙述,“我”作为一个限知的叙事者,自然无法确切知道孔乙己的全部生活,所以全部写出,反而使故事显得生硬且不真实。
这时我们可以回想孔乙己最后一次出场:秋风萧瑟,天气愈寒,双腿被人打折的孔乙己用手走到酒店,用满是泥的手从又薄又破的衣袋里摸出了一点钱买了最后一次酒,便可知道为何作者只简单交代他“大约的确是死了”,虽无证据,但这样的境遇下他的确只有死路一条。
这里的“摸”和前文用手“排”出九文大钱的描写对比,更让人感受到他境遇可悲;而以手为脚的描述,也伏脉千里,前后呼应,巧妙解决了小伙计见不到孔乙己就不可能了解实情的问题,避免了生硬而冗长的叙述,显得不蔓不枝,干净利落,笔墨极为经济。
从叙事详略的角度看,这含蓄的结尾让读者脑海再现出孔乙己用手强撑身体离开的背影,想象到孔乙己生命中最后一段时光必定是凄凉悲惨的,由此思考造成其悲剧的社会根源。如此匠心独运的“手”牵引着读者感受结尾的言有尽而意无穷。
三、手是点睛之笔,情韵悠远
古人写文章还讲究“顾此写彼,手挥目送”,即意义相关,意在言外。很多时候,鲁迅写“手”看似并不经意,实则别具匠心,往往能够画龙点睛,使文章在思想感情、主题立意方面迈上更高的台阶。
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提到平时方正、质朴、博学的寿镜吾老先生手中有一条戒尺,但是不常用,这就表明老师虽然严格,但比较开明,严而不厉,这就在否定封建教育制度的同时给童年学习生活抹上了一笔亮色。体现了《朝花夕拾》不仅有理性的批判,同时具有温情的回忆这一特点。
《故乡》的结尾,“我”离开时眼前再现了那片海边碧绿的沙地以及深蓝天空中挂着的金黄圆月,不禁让人回忆起同样的天空、同样的圆月之下,同样的沙地之上,那手捏钢叉刺猹的少年闰土小英雄,他有着红活圆实、健康有力的小手,与现在双手又粗又笨而且开裂似松树皮,常年艰苦劳作、麻木愚昧的中年闰土对比,强烈的反差让人泪目,作者由此发出改造旧社会,创造新生活的呐喊,发人深思。
孔乙己那拿笔的手,本可以创造价值、养活自己,但从踏上读书之路起,他的手就烙上了他心中尊卑的印记,这双手没能让他拾起跻身上等人行列的敲门砖,却最终成了他偷窃的工具和劣迹的见证。但他依旧不肯脱下那“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补,也没有洗”的长衫,不愿用“手”来营生,只能用“手”走向灭亡。最终,寒风中留下的背景,在讀者心中留下渺远的回音。
通过部编版初中语文教材的六篇鲁迅作品,我们就可以发现鲁迅实在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写“手”圣手,借助对笔下人物“手”的细致描绘,尽精微而致广大,用匠心巧手推开了一扇窗,牵着读者走进记叙巧妙的作品,走向广阔的文学天地。
参考文献:
[1]革拉特珂夫.我怎样写《士敏土》.
[2]许爽.第一人称叙事视角——《孔乙己》的叙事学分析.教学研究,2016年31期.258-259.
赵俊怡,江苏省苏州高新区第二中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