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预防及处理机制的困境与策略
2019-12-24赵长征乔飞跃江苏科技大学体育学院江苏镇江003江苏省常州体育运动学校江苏常州3000
□ 赵长征乔飞跃(.江苏科技大学体育学院 江苏 镇江 003;.江苏省常州体育运动学校 江苏 常州 3000)
校园意外事件往往成为热点新闻,极易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从单纯的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到充满舆论的社会事件,由于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突发性、意外性、隐蔽性、争议性等特征对于校方现场紧急处理能力要求较高,随即而来的追责问题一时间难以解决。关于事故责任认定以及赔偿等问题易使得家长同学校,甚至是任课教师之间产生纠纷,严重的将会激发二次矛盾,对学校声誉、校园稳定、教师教学、学生心理等都会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加强校园意外伤害预防措施,建立公平公正、有据可循的处理机制,探究导致当前校园意外伤害事故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并针对问题制定相应的策略对于保障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保障校园安定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文从校方、学生家长、任课教师和学生本身等多个角度探究如何建立校园意外事故预防及处理机制,研究认为加强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预防,多方共同努力建立事后处理机制十分必要。
1、目前校园安全保障存在的问题
1.1、学生安全意识薄弱、身体素质下降
学生作为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受害者的主体,由于深处校园、年龄较小、对危险环境判别能力较弱且经常出处于被保护状态之中,导致其安全意识淡薄,缺乏防范意识,自我拘束能力较差。此外缺少应对紧急事件的经验,对于身体状况变化难以有较为准确的判断,无法对危险环境的提前进行预警都是产生伤害的重要原因。除了安全意识上的淡薄,校园学生较差的身体素质成为因运动、打闹、意外导致损伤的一大客观原因。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工具的变化,对于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出行产生了极大便利,导致大、中、小学生身体劳动也大大减少,由于出生率的降低,计划生育的实行,人口红利消失,家庭少子化的出现,有研究证实孩子生活的优越性以及家庭对孩子的重视等多方面的原因导致我国中小学学生身体素质呈逐年下降趋势,学生的肺活量、速度素质、耐力素质、爆发力素质、力量素质同步下降,此外较大的学业压力,使得教师、家长压缩学生运动锻炼时间,减少课余活动和家庭体育活动时长,升学压力迫使学生放弃运动兴趣,大量时间投入到主科内容的学习中,不仅无法塑造健康的体魄,还会对青少年儿童的心理产生不良影响,由学业任务重,升学压力大,出行便利身体活动减少、校内校外体育锻炼不足等问题产生越来越多的瓷娃娃。不仅如此,这些问题还会导致在校学生肥胖率升高、近视率上升,显著增加了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风险。
1.2、学校安全教育欠缺、教师急救能力有待提高
校园安全教育往往停留在说教层面,缺乏对教师、学生安全自救、急救能力的培养,学校很少会引入相关具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教师紧急事件处理能力进行专业培训,对于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相关急救技能的培训工作还远远不够。尤其是对于执教体育学科教师来说,因体育健康课程以身体运动为基本手段的特殊属性,学生身体素质差同保障体育健康课程应有的运动强度相互矛盾,因而体育健康课堂上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可能性增加,以及以往类似伤害事故处理纠纷都使得任课教师,尤其是体育教师对校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产生隐隐的担忧,因此容易对教学工作产生懈怠情绪,降低课堂运动强度,不仅如此,部分学校为了追求升学率,降低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概率,往往通过减少学生课外活动时间,降低体育健康课程活动强度,较少具有对抗性强,不可控性高的校园体育竞赛,取消部分集体活动,产生安全大吉的保守思想,使得学生健康水平逐年下降,发生伤害事故概率反而提高,最终陷入死循环。
1.3、家庭安全教育缺失 、家长法律观念不强
学生学业压力重,学生间竞争激烈,多数家长往往偏向重视学业成绩,忽视对孩子进行安全知识传输,自救能力的培养。家长对于孩子家庭安全教育观念不强,意识不足,往往与其自身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不足相关联,因此无法为孩子传输有效的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学生缺乏家庭安全教育,因此安全教育的重任就落到了学校一方,家长同学校之间如果无法保持密切的联系,当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后因不了解、不明白、不信任等原因无法有效沟通解决问题,由于部分家长法律观念不强,爱子心切,因而对意外事件发生后过于冲动,易产生过激行为,对学校,甚至是对导致自家孩子受伤责任方进行名誉的损害和人身伤害,对其他学生、任课教师、学校等多方带来困扰,受伤害学生家长的冲动行为不仅无法维护自身合理权益,还会给他人、自身以及孩子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家庭与学校都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港湾,在青少年成长的道路中,家长与教师都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引路人,在对孩子安全教育培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2、预防和处理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策略
2.1、强化校园安全教育、消除校园安全隐患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了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范围,学校作为学生在校安全保障一方,理应履行自身职责。学校管理者应树立安全意识,完善校园基础设施,排除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校园隐患,学校应明确体育与健康学科的学科地位,丰富体育与健康课程课堂内容,优化课程模式,循序渐进的改善学生体育活动不足,体育与健康课运动强度较低的现状,为学生提供充足的课外活动时间,保障体育常规教学水平,加强安全教育知识技能培训,强化学生自我保护,自我救助能力,强化学生校园内外安全意识,消除校园安全隐患。不仅如此,校方还应同具有资质专业的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机构合作,引入学生自救,教师紧急安全事件处理能力相关课程,并依据不同水平进行分级、分水平培训,通过教师、学生对于安全急救知识技能的实践练习防范隐藏的校园安全风险。还可以将校园安全急救知识技能扩展到校外应急急救知识技能能力的培养上,多位一体,全面提升在校学生校内外应急急救能力。使得在校学生在步入社会前具备较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以强健的体魄,较高的心理素质,过硬的自我安全防护技能面对未来社会生活学习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学校教育的最终目标应当是培养能够适应社会生活且具备健全人格的个体,为学生的全面发展而不断努力。
2.2、提高教师职业素质、应急急救能力
教师有用较高的职业素养是学生求学过程中身心健康发展的首要条件,不仅要加强自身专业技能对学生授业解惑,还要学习应急急救相关知识,提高处理紧急事件的能力,在发生校园意外伤害损伤时尽可能的减少因人为失误导致学生受到进一步的伤害。每一学科教师都应具备洞悉危险环境、察觉学生异常、处理紧急事件的能力。体育教师更应该担负提起高学生身体素质的责任,减少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拥有健康的体魄,才能进行文化知识的学习,教师较高的职业素养,具备应急急救能力是预防恶性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重要保障。
2.3、促进学校、家长、学生良性互动
学校作为校园安全的管理者,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学生作为校园生活的生力军,三者之间应当深入关联,学校除了提高安全优美的校园学习环境,还应充分了解学生健康水平、运动能力、有无心里障碍等,及时掌握学生在校园内外的身体情况,心理状况,应当为学生建立个人档案,记录日常学生在运动、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变化特征,对学生实行因材施教,针对性的和学生一起解决问题,避免同一要求,同一实施方案、同一评价标准,对适应能力较弱的学生产生身心伤害。同样家长更应该了解自身孩子,积极同学校沟通并与任课教师之间形成良好的信息反馈机制,共同改善学生成长环境,提高孩子安全意识,实时掌握孩子心里波动,对异常行为进行监控,降低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作为学生,应当主动学习自我安全保护知识与技能,提高自身修养。校园安全需要家长、学生、学校、教育部门,甚至是社会的共同努力,促进学校、家长、学生之间良性互动,对于减轻各方负担,对于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预防具有重要作用,此外,校方同家长之间建立融洽的关系能够避免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后校方和家长之间矛盾的过于激化,有助于事件的和谐解决。
2.4、提高意外伤害事件保险额度及各方法律法规观念意识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往往产生高额的医药费用以及治疗后较高的康复费用,还可能产生额外的精神损伤赔偿费用,因此学校、执教教师、代表学生权益家长都不愿意承担过多的责任,而家长往往期望争取更多的权益。《侵权责任法》将学校作为意外伤害事故主体,而出现安全事故时的教师往往被认作是第一责任人,学校不愿意揽责,教师害怕因担责而承担巨额经济赔偿,从而使得学校、教师、家长之间矛盾进一步激化,因此减少因承担责任而带来的经济压力格外重要,学校和学生主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有助这一问题的解决,提高意外伤害事件保险额度,使得主要责任主体学校和教师松绑,成立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专项基金,制定相关规则明确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认定,进而保障学生更多的权益。学校应当依法治校,在出现意外伤害事故后,主动承担应当承担的责任,维护教师和学生权益。提高校园管理者法律素养,搭建学校、教师、家长、学生之间良性互动的平台,加强各方法制观念,对于意外伤害事故做到防微杜渐,在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上要依法依规,维护好各方权益。对赔偿模式进行积极探索与研究,日本的学校灾害共济给付制,美国的学校责任保险制对我们建立保险赔偿机制均具有借鉴意义。
3、结论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需要学校、教师、家长、学生之间共同努力,积极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探索伤害后保险赔偿机制将有效解决因校园意外伤害导致的矛盾纠纷,学校还可以通过分等级、分水平,引入具备专业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课程,致力于培养未来能够适应社会生活且具备健全人格的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