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合作应面向全体家庭
2019-12-23王梅雾
王梅雾
让每个孩子都有成才的机会,让每个孩子都有成长的机会,是家校合作的应有之义。因此,家校合作应当面向全体儿童,面向全体家庭,这是教育公平的要求。
一、家长组织应面向全体家庭
家长委员会是中小学幼儿园最为常见的家长组织,它是由本校在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除此之外,一些学校或地方还开创性地设置了由学校、家庭和社区三方代表组成的家校合作委员会。还有些学校在家长委员会或者家校合作委员会下设多个专业工作组,分别由具有不同特长的教师和家长代表组成,以实施委员会制订的年度行动计划。三个组织的成员都包含家长代表,“代表”则意味着不是每一位家长都可以入选。因此,强调家长组织面向全体家庭,实则是强调家长代表的“代表性”。
按照一定的维度选择家长代表,才可能保障代表的“代表性”。从学生表现的维度,既要有表现优良的学生家长,也要有表现平平和偏下的学生家长;从家庭背景的维度,既要有高经济社会地位家庭的代表,也要有来自中等和低经济社会地位家庭的家长代表;从社区环境的维度,既要有城乡家长代表,也要有不同社区的家长代表;从学生属性的维度,既要有本地学生的家长代表,也要有流动儿童的家长代表,或者既要有男生家长,也要有女生家长。不同家长代表的身后都是一类家长,他们的利益诉求、意见主张都不相同,他们透过能代表自己的家长代表来表达和参与,使学校能够倾听到不同家庭的声音,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另一方面,不同的家长都有能代表自己的代表,使家长愿意和可以通过家长组织的管道参与学校教育,实现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评议权。
相反,家长代表不具有代表性,家长组织就不能做到面向全体家庭,就可能偏听偏信,只能凝聚部分家长的参与力量,造成家长分化为参与的家长和不参与的家長、参与积极的家长和参与不积极的家长,甚至由此产生家长代表的特权,造成新的教育不公平。
二、家校合作活动应面向全体家庭
近年来,许多学校在加强家校合作中,开展了大量集体性活动,吸引了广大家长参与。然而,在面上参与率提高的同时,依然存在家长参与分化的现象。家校合作活动面向部分表现优良的儿童,面向部分参加活动积极的家长,正使得许多家庭滑向家校合作的边缘。相反,那些设计合理的家校合作活动,通过灵活的安排覆盖到每一位家长,从而实现面向全体家庭。
首先,灵活的日程安排。家长都有自己的主业或事务,参加学校组织的家校合作活动时,可能面临时间上的冲突。如果学校把家长会安排在工作日,那些出差的家长和流水线上的家长则很难请假,而安排在晚上或者周末,又导致作为多个孩子实际监护人的祖辈家长因为幼儿无人看护而不得不缺席。双薪父母很难在上下学的时候,前往学校门口参加“家长护卫队”,因为那时正好是他们单位考勤打卡的时间。与此相类似的还有家长课堂、学校开放日、亲子运动会、校园艺术节等活动,总有家长因为自己的事而无法出席。家长到学校参加活动会受到自身工作时间的影响,在家参与同样可能受到工作的影响,比如单亲父(母)接待教师家访就可能难以应对老师的时间点。因此,学校组织的家校合作活动,需要安排灵活的日程,以便家长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选择参与。以家访为例,在发出家访通知时,请家长写下三个可以接待教师造访的时间段,教师据此协调家访的顺序、线路和时间,亲师双方都较方便。而那些大型的集体活动,则需要学校在学期之初发布日程安排,以便家长有更充裕的时机为此调休或调班。
其次,持续的、多样化的活动。家校合作根据活动由谁主导,可以分为学校主导的活动和家庭主导的活动,学校主导的活动往往在学校实施,如志愿服务,而家庭主导的活动往往在家里完成,如在家学习;根据活动主体,可以分为集体性活动和个体性活动,集体性活动如家长会、校园开放日等,而教师为特定学生“一事一议”地和家长的接触则属于个体性活动;根据活动的目标导向,可以分为当好家长、相互交流、志愿服务、在家学习、参与决策和与社区协作等六种实践类型*。一次性的和单一类型活动的容量有限,往往只能吸引部分家长参加,因此,要面向全体家庭就要设计持续的、多种类型的活动,以使那些不能到校参加活动的家长可以在家参与其他类型的家校合作活动,或动员那些难以参加集体性活动的家长通过个体性活动来弥补,或将具有各种不同才华的家长分流到六种类型的家校合作活动中。
以志愿服务为例,征集志愿者进课堂为孩子们讲授课外知识,显然只能发动具有某些专业特长的家长。如果志愿服务扩展到学校大型活动期间的公共场所巡视,则缺乏一技之长的家长也将有用武之地。如果扩展到校运会上的“爸爸啦啦队”,那些刚刚由村民转变为市民的爸爸们也可以大显身手一回。而城市新区学校的那几块菜地,则可以吸引留守儿童的祖辈家长前来大秀一把扎稻草人的传统技能,尽管他们可能完全不识字。
由此举一反三,学校可以在任何类型的活动中,基于家长的角度来设计不同的活动,以确保所有的家长在家校合作中有所作为,使家校合作真正做到面向全体家庭。
(作者单位:江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责任编辑 敖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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