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推进“治欠保支”行动计划的调研分析
2019-12-23焦汝生
□焦汝生 刘 莹 许 勇 刘 涛 姜 华
为全面、 系统地掌握开封市治欠保支的具体情况,更好地开展工作, 针对开封市2018年治欠保支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 从掌握的基本现状入手,分析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原因,从而提出通过各种途径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的若干思考,以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
一、2018年开封市治欠保支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协调,统一安排部署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成立了主要领导或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人社、住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区农民工工资问题源头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 统揽本县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形成人社部门牵头抓、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其中尉氏县成立了县农民工工资维权中心,日常工作专门处理农民工工资纠纷问题。
2.治欠保支长效制度建设初见成效。开封市在房屋建设、交通、水利工程项目上基本建立了工资保证金制度,交通、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及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初步建立。 各县、区均设立了欠薪应急周转金账户, 建立了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欠薪违法行为信用惩戒制度、治欠保支法律援助制度、举报投诉接待受理制度、执法检查制度、案件处理制度,落实了农民工维权须知公示牌制度。其中杞县、通许县采取得力措施积极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制度。
3.认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受理农民工举报投诉,市、县、区人社局设立了投诉举报中心,安排人员值班,保证24 小时畅通;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也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将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巡查重点和台账管理,督察总承包企业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 开展专项检查,在元旦、春节和其他关键时点,各县、区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欠薪违法行为实施集中整治。
(二)加大力度,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开封市每年春节前在全市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均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依职责集中力量对各行业领域、行政区域的用人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期间,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形成联动工作机制,边检查,边处理,切实将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保障体系,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利益
1.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开封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建设领域均建立了工资保证金制度,一旦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视情况动用保证金先行垫付,工程完工确认无拖欠后返还。
2.安排欠薪应急周转金。各级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建立了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以保证如发生问题可以先行垫付农民工临时生活费或路费。
3.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开封市整合各级各部门网络、举报投诉电话和现场投诉,建立一体化受理联动处理机制。同时建立联动执法机制,成立了以人社、公安、住建、交通、水利、工商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联合执法专班,对重大案件开展统一行动,集中处置。
4.快速反应,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开封市完善应急指挥系统,实行领导带班应急处置制度,做到24 小时全天候应急值班,建立重大案件直报和周报制度。
5.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开封市出台了 《开封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召集相关单位适时召开座谈会,商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互通信息,形成工作合力,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更加顺畅。
(四)强化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规范的市场竞争氛围
开封市实施了《开封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用人单位分类管理制度,加大严重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引导用人单位自觉履行劳动用工责任。 被评为严重失信单位的列入 “黑名单”, 作为劳动保障重点监察对象,实行动态监控,并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联合惩戒。 市联席办按照联合办案机制规定,开展联合执法,集中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针对问题比较突出、影响比较恶劣的单位下达全市通报50 余起, 通过市人社网站进行曝光,对建筑用工单位威慑作用比较明显。
(五)开展“一站式”集中办案
为严格落实《开封市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文件精神,积极、快速、有序地处置好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每逢麦收、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农民工讨薪高峰期,市联席办均会组织抽调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在市信访服务接待大厅“一站式” 集中接待、 处理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 2016年至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市信访服务接待大厅共接待处理农民工工资问题713 起, 为17604 人追讨工资报酬2.75 亿元,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按照省人社厅要求派驻工作骨干赴省委、 省政府和省信访局值班接访,接待群众咨询和投诉,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畅通了群众维权诉求渠道,有效化解了各类矛盾。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因质量、工期等争议引起劳务费结算不清
因计量计价不清造成的工资拖欠约占工资拖欠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二。建筑领域对施工的质量、进度等一般都有明确要求,如果工程施工质量、完成时间等方面存在争议,易导致承包商与劳务分包企业和包工头之间、劳务分包企业与农民工之间就工资数额认定出现分歧, 就会导致农民工工资无法发放,而且相关工程争议主要涉及技术问题,需要相关专业机构来认定,增加了解决难度。
(二)建筑工程款支付不及时,建筑企业又无能力垫付
受经济形势下滑和资金因素影响,开封市不少在建工程项目停工, 相当一部分开发商建筑资金不到位,多数施工单位都是垫资进行施工。
(三)施工企业项目违法分包、层层转包
在工程发包、承包、转包过程中,工程往往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个体老板,这样农民工工资则必须等到包工头与建筑单位结算工程款后才能发放,工程建筑劳务分包过多,造成支付环节及利润分配次数较多,中间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导致处在最底层的农民工工资出现拖欠,许多承包手续不规范,也容易造成争议纠纷,加大了解决处理问题的难度。
(四)部分工程施工手续不全就开工建设
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建筑项目在未取得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施工,这类工程均未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一旦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就会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五)执法力度不够
市、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薄弱,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 各行业主管部门缺少“治欠保支”专职工作人员及必要的工作经费,影响了治欠保支工作的全面开展及农民工欠薪案件的处理进度。
三、下一步打算及建议
下一步,开封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源头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结合本市建筑行业特点,准备出台《关于在全市房屋建筑领域实行农民工实名制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全面推行开封市房屋建筑领域实行农民工实名制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对全面推行管理制度进行专门安排部署。 要求各县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巡查,健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切实从源头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
建议国家层面制定、落实建筑主管部门负责解决处理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制度,在建筑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推行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切实有效地从源头上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落实建筑行业主管部门“治欠保支”专职人员编制,保证工作经费。 建筑主管部门加大对建筑劳务公司的监督管理力度,对劳务分包企业劳务用工和工资发放情况实行网络化管理。针对边建边批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级政府加以管控。边建边批工程项目主要集中在政府公租房项目、拆迁安置工程和新农村建设工程,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处理起来相对困难。建议政府对于边建边批项目加强管控,在工程项目开工时必须实行农民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管理制度,规范工程项目劳动用工管理,从源头上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