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票据业务控制
2019-12-23刘慧芳
刘慧芳
(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山西 太原 030012)
一、事业单位票据的种类
根据财政部于2012年10月11日公布的《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财政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印)制、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具体分为:非税收入类票据(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非税收入专用票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结算类票据、其他财政票据(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医疗收费票据、社会团体会费票据)。我单位票据使用主要有五种:分别是《山西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机打票)》《山西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手工票)》《山西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山西省医疗住院预交款统一收据(手工)》《山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机打票)》。
二、票据的领购
票据的领购是向上一级财政局申请购买。购买时要出示《财政票据领购证》。《财政票据领购证》详细载明购买时间、购买票种、数量,每次购买量不能超过本单位6个月的票据使用量。每次购买时要提供前次票据使用情况,前次未审核通过,不得再次申领票据。
三、票据的使用、保管和核销
(一)单位应当建立票据专管制度。设置票据专管员,对所使用的票据实行专人保管,专人负责制。对所购入的票据要按种类进行登记入册,在票据管理系统中依次录入票据起始号段、购买时间、购买数量。
(二)使用票据时,要依照先购进先使用的原则向收费员发放票据。我院已使用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在使用时已将每位收费员所领的票据起止号事先录入电脑,在打印票据时,计算机会自动产生一个核对号码,如实际票号与系统号码不一致,此张票据为作废票据,票号始终保持连续唯一。医院的票据主要以门诊和住院票据为主。门诊票据按规定打印姓名、性别、医保类型、社会保险号码、费用明细、合计金额等。对需要退款的患者,收费员要将上下联次全部收齐,履行退票签字流程,经收费员审核后方可退款。住院票据分预交款和住院发票两种,预交款是患者在住院时预先交付的款项,待出院结算时将预交款票据交回,收费员开具出院发票,这是医保报销的主要依据。如有打印错误,要将所有联次收回,加盖作废盖,保持号段连续,交由票据管理员审核。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开具, 要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属暂收、代收款项的往来款项可开具,如代收水电费、伙食费等。涉及应税的资金,应开具税票。
(三)票据使用完毕,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填写《票据核销凭证》,按时间顺序整理财政票据存根,装订成册,统计票据名称、票据本数、起始号码、终止号码、开票金额合计数,作废张数。经财政局核销后,妥善保管存根联,期限一般为5年,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四)票据的保管。对所有未领用和已审核完的票据都要妥善保存,要有专门的票据室整齐摆放,保持通风干燥,防止潮湿发霉。
(五)票据丢失的,应及时查明原因,书面报告上级机关,登报声明。
四、票据业务在内控中的主要风险点
(一)未建立票据内控制度,导致票据管理无章可循、无据可依;对票据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不了解与单位相关的各类票据的种类和使用范围、形式和联次;发票使用混乱。
(二)票据领购程序不合规,未按照本单位的实际需求申请;一次申请过多或者过少,频繁申领。
(三)票据使用和保管风险。
1、没有做到票据的专人、专责、专账、专库(柜)管理。
2、票据号段保存不连续,票据没有分类摆放。
3、票据保存不当,保存期限太短,票据随意销毁。
(四)单位票据在用完后,未向财政部门办理缴销手续。
(五)票据专管人员没有极强的责任心,对票据没有进行及时核对、整理、核销。对丢失的票据未进行及时上报。
(六)体现“不相容职务”原则,票据的管理岗位和票据使用岗位不相容,如开具票据的人不能自行审核票据。
五、财政票据电子化
随着网络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提升,票据管理也逐步向信息化转型,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已启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逐步实现财政票据“绿色、环保、节能”;完善全省电子票据信息共享和运用机制,财政局已于2018年12月发布《山西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政票据管理将进入一个新时代,建立票据全程跟踪机制,从发票的领购入库、发放、使用、核销、报废、资金核算等过程采取了计算机电子化管理。加强了票据在使用过程中的监管。
六、结语
内部控制不论在管理理论研究上还是在实践应用中都是个大课题,票据管理作为内控的一个关键节点,其作用不言而喻。随着电子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票据管理将由电子逐渐代替手工,由无纸化代替纸制票据,将电子票据系统与账务系统相结合,电子票据中所开具的每一张票据与账务系统一一对应,在数据筛选,统计、堵塞漏洞,全面管控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