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大学生就业现状分析及其对策研究
2019-12-22张聪聪付孟冉张晓丽
刘 娜,张聪聪,付孟冉,张晓丽
(滨州医学院护理学院,山东 烟台 264003)
残疾大学生是社会的弱势群体,由于身体原因导致其部分能力低于正常人,严重影响了其就业层次和质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事业有了质的飞跃,高校开设数量增多,专业开设多样化,普通大学毕业生数目飞速增长,使残疾大学生寻找一份理想工作变得更加困难。除此之外,就业模式由统一分配就业向双向选择转变,社会拒绝接纳残疾大学生的现象普遍存在,如郭娟[1]的研究证实我国残疾大学生因为社会歧视、资金状况等原因就业率远远低于普通大学生。因此,要实现残疾大学生顺利就业的任务更加艰巨。残疾大学生寻找到合适的岗位不仅有利于其实现自身人生价值,而且对实现社会公平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认识和了解我国残疾大学生就业现状,以便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提升其就业层次和质量,对已有文献进行以下综述。
1 残疾大学生就业现状
残疾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不仅面临其内部竞争,还要与应届毕业的普通大学生、待业大学生等共同竞争工作岗位。
1.1 残疾大学生就业率低
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国普通大学生的就业率是89.9%,而残疾大学生的就业率远远低于这个数值。刘媛媛等[2]研究结果发现我国福利企业的发展逐渐走向衰落,无法满足残疾大学生就业的需求进而导致我国残疾大学生就业率也受到影响;张蓓[3]指出为解决残疾大学生就业,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但是我国残疾大学生的就业仍未达到国家的预期目标。
1.2 残疾大学生就业层次低
残疾大学生在接受高等教育之后,其综合素养得到了升华,专业能力也得到了提升,但是由于招聘单位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导致大部分残疾大学生只能荒废所学,从事一些体力劳动。孙施雨等[4]的研究发现我国残疾大学生尽管通过各种途径找寻到了工作岗位,但工作岗位不能使其所学得到应用,张姿[5]的研究中提出残疾人如果没有过硬的文化素养和技能,更容易被市场淘汰,无法在职业竞争中立足。这样的状况不利于我国社会公平的实现,也会对残疾人是否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产生消极影响。
2 影响残疾大学生就业的因素
2.1 高等教育教学质量
高校教育对残疾人的意义重大,残疾大学生不仅在高校接受知识,掌握生存的本领,还结识朋友,培养了情感与沟通能力。因此,高校教育质量在残疾大学生今后的人生中起着重要作用,尤其体现在就业过程中。
2.1.1 教学模式 残疾大学生高等教育教学模式主要有隔离式教育、融合教育和远程网络教育等,其中融合教育是普遍为国内外学者所推崇的,而隔离式教育因其弊端较多逐渐被淘汰,远程网络教育则是一种新兴的教学模式。陈莲俊等[6]的研究发现,健全大学生对与残疾大学生一起学习表现出赞成和支持的态度,这也为融合教育的构建打下了基础。王妍等[7]提出将远程网络教育与全日制残疾大学生的培养模式相互结合,会使其所学更有利于日后步入社会。社会进步促进了残疾大学生教学方式的开拓,有助于在教学过程中因材施教,为残疾大学生在社会中立足,适应社会要求提供了保障。
2.1.2 专业设置 残疾大学生所学专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对以后工作的满意程度和能否满足未来工作岗位的要求,因此高校针对残疾大学生专业的开设也就显得格外重要。余慧云等[8]指出我国高校针对残疾大学生所开设的专业过于单一;何云画[9]提出高校残疾生专业设置中存在专业少、结构雷同、设置课程不科学等问题。于莉[10]提出我国高校在开设专业时与市场需求相比较为滞后。目前我国高校的专业开设与就业市场的需求情况仍不匹配,急需高校对其所开设的专业进行调整。
2.1.3 师资力量与无障碍设施的配置 师资力量和无障碍设施对残疾大学生来说是不可或缺的条件,两者缺少任何一者都会影响残疾大学生专业知识的学习,进而对其就业产生消极作用。我国关于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建设集中在关于教师专业能力、评判标准和教学方法的研究。张悦[11]指出我国特殊教育教师大多为普通师范院校毕业,在教学过程中也多凭借经验教学,缺乏专门的培训;边丽等[12]的研究证实我国的教师评价指标是统一的,不利于残疾大学生评价其教师的教学水平;宗占国等[13]的研究曾提出我国特殊教育教师在教学方法上较为呆板,缺乏创新。无障碍设施主要是指残疾大学生出行设施、教学设施和其锻炼设施,无障碍设施配备情况的研究应当包含普及状况和无障碍设施的创新两个方面。我国关于无障碍设施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普及状况这一点上,而关于无障碍设施的创新方面的研究却少之又少。黄伟[14]提出我国关于残疾大学生的无障碍设施配备不能满足其需要,有些地方的无障碍设施配备甚至处于零状态。
目前尽管高校的教学模式、专业开设情况、师资力量和无障碍设施的配备情况都会对残疾大学生的就业产生深远影响,但是在相关学者的研究中可见我国这几方面的发展状况并不乐观,仍有很大的进步空间,需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创新。
2.2 残疾大学生就业支持现状
由于残疾大学生就业模式由统招统分向就业单位与残疾大学生双向选择转化,残疾大学生的就业与健全大学生相比处于劣势,对家庭、高校、社会、政府的支持帮助显得更加需要,并且在实际研究中发现以上四者在残疾大学生就业安排过程中充当着主力军的角色。(1)家庭支持:家庭在残疾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充当着支持者、拥护者的角色,也曾有学者指出残疾大学生就业的主要途径是依赖于家庭成员的协助,此种就业方式所寻找的工作更为适合残疾大学生实际状况和要求,工作稳定性较强。(2)高校支持:卜凡帅[15]的研究中提出高校在培养残疾大学生的策略上存在落后于市场需求的现象。高校是培育残疾大学生的基地,只有高校完善其培养制度才会缓解残疾大学生的就业难题。(3)政府支持:赵林楠等[16]指出我国针对残疾大学生的就业法律政策的制定落后,并且漏洞较多,且有关研究指出,当前残疾大学生就业状况与《残疾人保障法》中要求的社会合理安置残疾生就业的规定有相违背的现象。我国有关法律曾提出企业必须安置一定数量的残疾大学生,但是随着企业歧视性逐渐严重,使其流于形式,而我国有关政策也并未及时做出调整,折射出我国政策法规的滞后性。(4)社会支持:刘媛媛[17]指出某些就业单位在安排残疾人就业过程中存在歧视现象,即使招聘了残疾大学生,但在日后工作中对其责任感较低;林海燕[18]提出现在有些企业接纳残疾大学生也仅是出于减税的目的,因此对残疾大学生支付的薪酬较低。有研究结果显示,我国残疾大学生就业支持系统中家庭、高校、社会、政府各层次都有所涉猎,但四者之间缺乏相互联系,在残疾大学生的实际就业中无法将力量集中起来。
2.3 残疾大学生自身状况
残疾大学生自身状况对就业的影响中以就业心理和就业能力两个方面最为主要。
2.3.1 残疾大学生就业心理 残疾大学生因为其生理缺陷往往会引起心理问题,如自卑、忧郁、逆反、偏执等,这样的心理特点往往会导致其无法给予自己合理的定位,较难寻找适合自己的岗位;并且这样的心理特点也会使残疾大学生的团结协作能力较差,较易造成即使就业成功但是工作稳定性差的情况。杨烨[19]研究发现我国残疾大学生在其就业过程中存在固执等不良心理,导致其对工作岗位的期望过高,而事业编制的岗位数目较少导致其难以就业;赵聂[20]提出我国残疾大学生因其孤独等心理特点会影响其行为表现,更会影响其综合素质的提高,使其在就业过程中难上加难。
2.3.2 残疾大学生就业能力 常晓茗[21]提出我国残疾大学生无论是文化素养等软实力还是专业能力等硬核配件都无法满足就业单位的要求;杨烨研究证实我国残疾大学生除了专业知识的掌握较差之外,其对日常办公中计算机的操作也不能熟练应用[19]。
分析残疾人自身状况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我国残疾大学生不良心理问题突出,且对其以后的工作就业产生较深远影响;残疾大学生即使拥有了高等教育学历,但是自身能力与市场要求尚存在差距。
3 残疾大学生就业对策
在当今就业竞争激烈的形势下,残疾大学生就业问题需多方面相互协调才能改善。为改善残疾大学生的就业状况,应从提高残疾大学生自身综合素质、提升高校教育质量和建立强有力的就业支持系统三个方面制定对策,力争改变目前残疾大学生就业难的状况。
3.1 提高残疾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3.1.1 纠正不良就业心理,进行健康教育 面对残疾大学生的不良心理特点,应该形成以高校为中心、家庭为辅助进行就业心理疏导的模式[22]。在残疾大学生专业课学习的基础上,增加残疾大学生心理课程,旨在消除残疾大学生自卑、孤僻等心理状况,使其以乐观的态度对待生活;辅导员应加强对残疾大学生的心理疏导,定期举办班会增加残疾大学生与人交流的机会,培养残疾大学生与人沟通的能力。这也与王禹[23]鼓励残疾大学生建立人际交往网络,鼓励学校开展网络、会谈的心理咨询方式的建议一致;石开铭[24]指出应采取建立心理咨询机构、改进国家和社会的教育方式等方法促进残疾生心理健康。高校应鼓励残疾大学生参加符合自身生理状况的体育活动,帮助残疾大学生缓解内心压力,树立乐观自信的生活态度[25]。另外,高校应与家长建立沟通渠道,如提供专门的咨询平台、建立家长代表等措施[26],使家长了解学生心理状况,在高校辅导的基础上进行个体化教育,促使残疾大学生以健康乐观的状态走向社会[27]。
3.1.2 改正就业观念,选择合适岗位 残疾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应当从步入大学校门就开始进行,并贯穿整个大学学习过程[28],逐渐改变部分残疾大学生急功近利的就业观念;开设有关职业规划课程,进行专业思想教育,帮助残疾大学生客观认识自我,做出合理的就业决定[29],促使残疾大学生制定符合社会需求和自身状况的职业规划[30];多渠道开发残疾大学生的潜能,鼓励残疾大学生参加大学生科技创新、“互联网+”等项目[31],此举在提高残疾大学生团结协作能力和激发残疾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方面的潜力具有重要作用,还可以促进残疾大学生利用电子商务与自身专业相结合进行自主创业[32]。
3.1.3 提高就业能力,满足企业需求 就业能力包含残疾人对自我职业的接受度和其对未来工作胜任的信心和主观体验、毕业院校的层次、专业能力等几方面[33],提升就业能力对残疾大学生就业决断和整个职业生涯具有重要意义[34]。要提升残疾大学生的就业能力,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要鼓励残疾大学生正确评价自我,可以采用有关专业量表、问卷等开展调研和指导,有利于残疾大学生进行就业选择和制订个性化的职业生涯规划[35]。二是加强残疾大学生实习实训过程的培养,高校可以尝试与企业之间建立对口协作和合作培养[36]。三是提高残疾大学生的专业能力,重视残疾大学生在校期间的专业学习,如举办知识竞赛等活动激励残疾大学生学习专业知识的热情,夯实专业知识基础,形成完整的知识框架。还可以鼓励残疾大学生继续接受专业教育,如出国深造、考取硕士或博士学位等,提高他们的自身竞争力。
3.2 提升高校残疾大学教育质量
一是健全教师评判标准:目前我国对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的建设在不断推进,关于教师评判标准也有了发展,我国在2015年颁布的《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意味着我国特殊教育教师在未来工作中也需持双证上岗。滕向东等[37]也提出为特殊教育教师建设专门的评价标准,完善我国教师的评价体系。二是建立健全无障碍设施:按相关政策规定,残疾大学生的设施配备投入资金应是普通大学生的5倍,而我国关于无障碍设施的资金来源较少,限制了我国高校无障碍设施的配备,正如黄志军[38]提出的我国应该借鉴英国的补贴制度,增加对残疾大学生的教育资金投入。三是合理开设残疾大学生相关专业:专业的设置应当符合残疾人的生理特点,避免其生理缺陷对知识的学习带来的局限性[13];除此之外,开设的专业也应当适合残疾大学生,从而保证其学有所用。
3.3 建立健全残疾大学生就业支持系统
残疾大学生就业支持系统的建立需要社会、政府、高校、家庭四者相互配合才能形成。高校为残疾大学生所制订的职业规划应当与其家庭支持状况联系起来[39];政府应当提供完整的残疾大学生就业保障,一方面进行税收鼓励政策[40],另一方面在就业援助过程中政府应当分级进行就业指导[41]。我国残疾人就业过程中国家应当给予法律、政策的支持,要求高校在招生过程中对有关专业的条件限制有具体规定,防止部分残疾人因其生理缺陷而无法就业[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