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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方正县农地经营权抵押融资问题研究

2019-12-21谭睿黑龙江大学

新商务周刊 2019年10期
关键词:农地经营权抵押

文/谭睿,黑龙江大学

1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概述

1.1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

土地经营权,即农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所拥有的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力,农民可在法律范围内对经营权进行流转、抵押、担保。抵押融资是指债务人将产权属于自己、价值得到市场认可的财产或权力作为担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债权人进行货币资金融通的经济活动。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是指借款人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注册土地承包经营权利,以农村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

2 方正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现状

2014年以及2016年的政策文件中,方正县被都被确定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县。方正县共收集到58.3 万户农户的信息,有2.75 万农户拥有了农地经营抵押贷款证。方正县的农地经营权抵押担保采用“农户+产权交易中心+信贷” 融资模式,将农村土地的一些信息纳入平台系统,这一系统的开放使信息能实时公开。方正县这种交易模式使农户可以随时根据需求进行贷款,还贷期限延长到了3年,办理业务的时间比起之前快了许多。截至到2017年11月末,方正县农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3亿元,受益农户超过5000 户。可见农地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新增贷款政策在方正县得到了很好的反馈。

3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现存问题

3.1 缺少与农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相关的法律法规限制

农地土地经营权是一个比较新的服务农村的政策,因而法律法规尚未健全,现有的《物权法》和《担保法》都明确禁止农民以农地权进行抵押,而《土地承包法》也并未对此进行具体的说明,由于农业较其他产业不同,地方差异性很大,,目前各地都出台了相关的指导文件,但是没有顶层制度设计,因而金融机构在参与此项业务时也很谨慎,在出现问题纠纷的时候没有一个全国性的法律条款来解释说明。

3.2 风险分散机制不健全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不仅仅面临着金融市场的市场风险,更面临着自然风险和社会风险。就贷款金融机构来说,土地的投资回报期长,若贷款方违约,处置农地会面临着社会风险,对于农民来说,土地是他们的收入来源,耕者无田会记激发社会矛盾,但是如果不处置农地,银行会遭受很大的损失。金融机构缺乏支持其处置农地的保护措施,因而存在着许多潜在的风险。

3.3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业务定位不明确

农地经营权抵押融资业务其本身是作为支持三农政策而提出的,但是它究竟是以政策性银行还是商业银行为主要参与者,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位。就担保层面来说,如果商业银行为主要的参与者,它无法实行市场化的担保措施,因为若施行了必将增加农民的贷款成本,交易费用。若是政策性银行出面进行担保,会使商业银行的积极性提高,但政策性银行将会面临严重的财政负担。其次当地政府一般会管制商业银行的利率,而因为交易还没有完善,因此一般商业银行的主要盈利来源利差甚至不足以抵消交易成本,这也会大大降低商业银行的参与度。

4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政策建议

4.1 完善农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缺少一个明确对农地权做抵押的法律依据,大多都是地方性的指导文件,就长期来说,因为农业与其他产业不同,农业是自下而上的模式,无论是政策方法还是指导性的文件,都是当地的政府出台的,而中国地大物博,农业方面各地差异很大,因此国家可以征集各地区对农地经营权抵押的文件,深入调查各地需求,存在的问题,设计出专门针对此业务的法律条文。

4.2 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金融机构在开展农地经营权抵押融资业务是面临着很多潜在的风险,政府及保险机构应该在风险防范方面加大力度,首先要健全征信体制,由于农村农户的信息很细碎,应该发动群众,建立农村组织,建立一些信用指标,通过农村组织收集信息比较方便并且相对准确,金融机构可以根据信用的不同增减贷款额度,并由政府牵头建立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

4.3 明确农地经营权抵押融资业务定位

无论是政策性银行还是其他金融机构,所处的环境都是农村。首先农村是熟人社会,建立基层组织更能普及这一业务,其次农村现在面临着“人多地少”的问题,许多农户的信息十分细碎, 基层组织可以很好的将这些细碎的信息整理起来,采用多户联保等方法增信。政府也要明确业务定位,要完善整个抵押融资业务市场,建立担保机构,或者政策性银行进行担保,必要时要给予财政支持。

农地经营权抵押融资业务在方正县进展比较顺利,这一政策确实为许多农户提供了资金,方正县的采用的使是“农户+产权交易中心+信贷”融资模式。农地土地经营权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健全,缺少顶层法律设计,各个市场参与者业务不明确,且金融机构面临很大的风险,对此本文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颁布针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的法规,政府等相关部门健全农村征信制度、加大贷款风险防范力度、建立多层次的风险防范机制,建立担保机构,向农户普及农业保险最大限度地减少各方面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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