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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侧结构下资源税改革对企业的影响和建议

2019-12-20

新营销 2019年13期
关键词:资源税资源型税法

(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政府 辽宁 鞍山 114000)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经济发展中的需求与供给失衡问题凸显。在2015年11月10 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首次提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概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即从供给一侧对经济进行全面结构性调整,其目标是形成一个有序的要素竞争市场体系,实现市场化资源配置,真正从供给侧拉动我国经济发展。而税法作为经济法的一部分,在协调社会各类经济主体的利益关系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仅参与和配合供给侧结构改革过程,更要为改革提供制度保障。研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的资源税改革对资源型企业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并提出资源型企业的应对建议以期有助于其健康发展。

一、资源税相关概述

(一)资源税的内在含义

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以下简称资源税法),并于202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资源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从本质上说,资源税是国家出于国有资源有偿使用以及调节资源级差收入目的而以各种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资源税法则是调整资源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资源税法的主要特点

202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资源税法是基于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以及2011年9月30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基础上改革而来的。与原资源税条例相比,改革后的资源税法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资源税法对税目进行了统一规范、对所有应税资源产品逐一列明,所列税目164个、包括目前我国已经发现的所有矿种和盐,且大部分税目实行从价计征,少部分实行从量计征。

2.资源税法对具体税率的确定权限进行了调整。资源税按不同的资源品目分别实行固定税率和幅度税率,实行固定税率的包括原油、天然气、钨、钼、中重稀土等,其他资源实行幅度税率。实行幅度税率的应税资源,其具体适用税率由省级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

3.资源税法对减免税政策进行了规范。资源税法第六条中提出,国务院对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环境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免资源税,对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等授权各省确定减免资源税具体办法。

二、供给侧结构下资源税改革对资源型企业的影响

(一)资源型企业税收负担加重

资源税改革后实行从价计征以及税率水平有所提高,加剧了资源型企业的税收负担,加之资源型企业开采成本逐年升高,一方面使得资源型企业盈利空间进一步减少,另一方面资源型企业流动资金受限、没有充足的资金投入到固定资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中,导致资源型企业生产经营压力越来越大。如果行业景气或某类型矿产品市场需求旺盛,则资源型企业税负转嫁能力较强,增加的资源税绝大部分转嫁给下游企业和居民,自身受到资源税改革影响较小,并有利于引导企业和居民合理消费能源资源、减少浪费;如果行业低迷或者某类型矿产品市场需求不足,市场产能过剩,资源型企业为参与市场竞争采取较低价格,则资源型企业难以转嫁税负,使得部分企业遭遇亏损甚至破产。另外,资源型企业将税收负担的压力通过其价格转嫁到一些下游企业,也会间接增加电力、水资源、钢铁等的消费成本。

(二)资源型企业产品成本增加

资源型企业的产品成本主要包括能源消耗成本、劳动力成本、固定资产折旧摊销成本以及相关税费。资源税改革引起的资源型企业税负增加时,势必影响到资源型企业的产品成本相应增加。这无疑对于中小型资源型企业或者一些高投入、高耗能、低效率经营模式的资源型企业带来较大冲击。如若资源型企业保持原有利润率,则必须采取一定措施降低产品成本。如果无法及时应对因成本增加带来的利润空间减少或者找到新的利润增长点,则其市场竞争力大大削弱,最终被行业淘汰。

(三)资源型企业投融资能力下降

资源税负增加,同时还要负担较高的增值税,使得资源型企业运营资金减少,一方面资源型企业再生产能力受到影响,再投资能力削弱;另一方面,资源税改革使得资源型企业投资回报率普遍降低,社会资本会向投资回报率较高的产业倾斜,减少对矿业产业的投资,资源型企业融资渠道受到影响。

三、资源型企业应对资源税改革的建议

(一)重视税务筹划,加强财务核算

首先,利用国家给予的资源税优惠政策合理进行税务筹划。资源税法中明确规定了减免征项目,资源型企业应结合自身生产情况,对于进行中的开采项目要充分利用资源税减免优惠政策做好相应申请工作,对于计划中的开采项目要积极申报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开采项目,还可利用开采中的废弃物、废气和煤等享受资源税收减免优惠。其次,资源型企业要高度重视会计核算的准确性。资源税法中规定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销售额、销售数量的,不予免税或者减税。因此,资源型企业资源税减免项目必须单独核算并准确计算可抵扣的资源税。还可增设二级和三级相关会计科目,明确区分免税和减税项目、可扣税产品及普通税种,以确保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另外,各省政府应合理确定税率。资源法规定了实行幅度税率的应税资源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具体税率。资源税税率设置过低,可能造成资源型企业过度开采,尽管提高了资源型企业的经营收入,但忽略了资源开采效率;资源税税率设置过高,资源型企业开采活动受到限制,尽管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资源开采效率,但可能对整体宏观经济产生一系列不利影响。因此,资源税率的设置应当科学谨慎,兼顾资源税的有效性、经济对资源税的敏感性、资源的稀缺性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二)加强企业管理,积极转型升级

对于中小型资源型企业或者一些高投入、高耗能、低效率经营模式的资源型企业来说,应积极转变发展方式、加快企业转型升级顺应改革。一是科学制定生产计划、合理调整生产规模和生产方式,合理组织生产、提高生产效率,优化人员体系、建立高效管理组织;二是更加注重节约和集约使用资源,减少浪费、提高资源回收率,改进设备和生产技术降低单位能耗,实现资源安全、节能、高效开采;三是发展清洁能源,勇于技术创新,推进能源绿色改造;四是深挖矿业产业链价值,增加资本投入和技术研发方面支出,积极寻找新能源或可替代产品,转变产业链单一模式,延长生产链条并发展产品的深度加工,提高矿产品的附加值,增强其市场竞争力。

(三)加强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

一是完善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做好资金使用规划。资源型企业可设立风险储备金,即从实现的销售收入中留存一部分资金作为风险储备金,以确保企业有足够的流动资金,防范企业经营中的意外支出或损失导致的资金链断裂;二是科学评估市场风险,提高风险意识。关注投资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因素,加强对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可建立相关风险防范方案、健全投资管理制度,最大可能减少投资风险;三是完善资产结构体系。重点关注是否具备短期偿债能力以及企业的长期投资收益是否能够支撑企业生产目标的落实;四是加强税收筹划风险管理。资源型企业应将涉税风险纳入日常经营管理中,加强资源型企业税务风险作为企业的重要风险事项意识,提高相关管理、核算人员的税收筹划风险意识,可在公司制度以及日常考核指标中加以明确规定,有效应对涉税风险。

四、结束语

资源税法的出台,是从国家层面上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资源型企业在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能源利用效率的提升、经营管理的加强以及企业转型升级等诸多方面还需要一个过程,除了充分利用好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外,资源型企业还需密切关注资源税配套征管办法和措施、做好积极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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