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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生育率低在何处?

2019-12-17刘金菊陈卫

人口与经济 2019年6期

刘金菊 陈卫

摘要:利用2000年以来的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和2017年全国生育调查数据,通过比较分析考察了中国低生育率的变化进程及特征。中国的低生育率趋势表现为波浪式的进程,或多或少反映的是一种人口再生产的周期性规律波动。利用多种数据和方法的估计表明,20世纪90年代的生育率要明显低于当时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出生人数中的生育率,而2000年以来的生育率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出生人数中的生育率接近。人口普查和人口抽样调查得到的“极低”生育率既与一孩生育率低有关,更是二孩及多孩生育率低的结果。不过,人口抽样调查和2017年生育调查数据在揭示近年来女性初婚初育巨变上存在高度一致性。这种趋势表明中国正在进入一场婚姻革命,也预示着中国存在陷入极低生育率的巨大风险。

关键词:低生育率;总和生育率;总和初婚率;广义稳定人口模型

中图分类号:C9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149(2019)06-0070-12

DOI:10.3969/j.issn.1000-4149.2019.00.028

收稿日期:2019-04-09;修订日期:2019-09-20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于工作生命表估计的中国女性‘生育代价研究”(17BRK02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全面两孩生育政策的实施效应研究”(15ZDC036)。

作者简介:刘金菊,管理学博士,北京城市学院公共管理学部副教授;陈卫,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

Chinas Low Fertility Trends: An Analysis Using Multiple Sources of Data

LIU Jinju1,CHEN Wei2

(1. Department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Beijing City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3,China; 2. Center for Population and Development Studies,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872, China)

Abstract:Using multiple sources of data from population censuses and sample surveys, fertility survey and household registration plus direct and indirect demographic methods, this paper examines Chinas recent fertility trends, suggesting that Chinas low fertility trends over the past two decades are largely driven by population momentum and fertility policy adjustments. The fertility levels and trends derived from 2017 fertility survey and 2017 household registration statistics are highly consistent, while the gaps are increasing between these results and those from the censuses and sample surveys. The dramatic changes in the patterns of first marriage and first birth occurring in the last decade suggest that China is facing huge risk of falling into ultra-low levels of fertility in the very near future. Formulating and implementing policies strongly promoting and supporting marriage and fertility has become the issues that brook no delay.

Keywords:low fertility;total fertility rate;total first marriagerate;the generalized stable population model

自從中国进入低生育率以来,尤其是第六次人口普查以来,有大量研究对中国低生育率的趋势、进程和特征进行了探讨,也有很多研究对中国低生育水平进行了估计[1-12]。从国家统计局2000年以来的人口普查和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看,中国不仅处于极低生育率,而且一直在持续走低。在世界上人口规模足够大的国家中,中国已经成为生育率最低的国家。而且2016年开始实行的全面二孩政策也收效甚微。这些结论和观点被相当多的学者所接受和认同。那么,中国的低生育率趋势和进程到底是怎样的?20多年来一直在持续下降吗?中国低生育率的演进特征预示着怎样的未来趋势呢?搞清楚这些问题,非常重要,也非常困难。本文的目的是希望通过对来自于不同系统的多种数据的比较分析,提供一些对这些问题的观察与思考。本文使用的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2000年以来的历次人口普查和人口抽样调查,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2017年全国生育状况调查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7年7月1日进行了全国生育状况调查,调查对象为中国大陆15—60岁中国籍女性人口,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生育行为、生育意愿、避孕方法及生育养育服务共4个方面。设计样本量为25万,采用分层、三阶段、概率比例抽样(PPS)方法抽取样本,实际成功调查249946名。调查结束后进行的事后质量抽查以及将调查个案数据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数据资源库中相关行政记录所进行的比对和核查,证明了本次调查获取的出生数据具有较高的准确性。为了克服由于抽样框的缺陷所产生的样本结构偏性,在数据处理阶段根据相关数据对样本数据进行了事后加权。对于此次调查情况及数据质量的详细介绍,参见庄亚尔等[13]、贺丹等[14]的有关研究。,以及公安部的2017年户籍统计户籍统计数据是指公安户籍管理部门通过户籍登记工作获得的全国公民身份信息(公民身份信息包括了出生日期、民族、居住地、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等内容)数据。根据翟振武等[7]的研究,由于户籍登记系统在公民身份信息收集的技术手段上不断改进和成熟,同时户口簿和身份证对中国民众具有独特且重要的意义,而且“一码”终身对应着“一人”,因此户籍登记数据天生具有对实际人口覆盖面广且覆盖精确度高的优势。在近年来公安机关大力开展户口登记管理整顿工作的背景下,户籍登记数据的质量越来越高。加上户籍登记数据的搜集渠道及登记方式使其不存在其他来源数据所存在的一些数据质量的“干扰因素”,研究者在运用近期户籍登记数据时完全可以“拿来就用”。但一般来说,户籍统计数据在低年龄上是不完整的、偏低的,因此依赖低年龄的户籍统计数据估计的生育率也会偏低。。不同系统的数据既共同反映了中国低生育率进程的重要特征和规律,也存在着一些较大的差异。不同系统的多种数据比较分析有利于提供回答这些研究问题的有益启示。但实际上,即使在现有的丰富数据条件下,因数据的差异性,要完全回答这些研究问题也似乎不太可能。

一、中国低生育率的趋势与进程

图1提供了国家统计局自2000年以来的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数据中的总和生育率,以及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2017年生育调查数据中计算的总和生育率。国家统计局来源的总和生育率并非是国家统计局直接公布的总和生育率,而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历次人口普查和人口抽样调查数据中的分年龄生育率加总起来得到的。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来源的总和生育率则是根据2017年生育调查原始数据中的女性怀孕生育史部分数据推算出来的。2017年生育调查收集了15—60岁女性的详细的怀孕生育史数据,可以完整推算2006年以来历年的生育率。考虑到中国女性在40岁以后的生育率很低,再进一步往前推算至2000年也是基本没有问题的。

20世纪90年代中国生育率的大幅度下降早已是明确的事实,不需要再讨论。但是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世纪90年代历年的出生人数估算,平均的总和生育率为1.8左右。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普查和人口抽样调查得到的总和生育率除了20世纪90年代初外,都大大低于1.8。显然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出生人数所隐含的生育率要明显高于调查获得的生育率。很多研究通过估计普查数据中的出生人口或低年龄组人口的漏报率而调整估计生育率[1-3,8-9,11]。由于对漏报率的估计需要很多假设和别的来源的数据,我們避开了这一充满争论的问题,只利用两次人口普查的年龄分布数据,使用广义稳定人口模型,估计普查间的平均生育率[10]。使用这一方法,既不需要对普查数据中的漏报率进行估计,不利用任何的普查生育数据,甚至不需要假设普查数据完整准确,而只需要假设两次普查的漏报、重报或错报等误差水平和模式相同或接近就可以。况且一些研究认为人口普查数据虽然有漏报,但是基本上是可信的[4-6]。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广义稳定人口模型就更没有问题。

估计的结果表明,20世纪90年代的平均总和生育率为1.68,平均的出生人口数要比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平均出生人口数低近300万人。对1982—1990年间的估计表明,期间的平均总和生育率为2.63,与当时的生育率调查结果非常一致,平均出生人口数也与公布的结果一致。20世纪80年代的人口普查和生育调查被西方学者赞誉为数据质量异常高的调查[15]。这也进一步说明了广义稳定人口模型的估计是较为可靠的。另外,从2017年生育调查推算的20世纪90年代的总和生育率均值为1.62,与广义稳定人口的估计值也较为接近。所以,据此可以认为,对20世纪90年代后期的生育率,那时政府部门和学者们的估计可能是偏高的。而从广义稳定人口模型和2017年生育调查数据推测,20世纪90年代末期的总和生育率在1.5左右。因此,这就再次证明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生育率从高于更替水平降到了大大低于更替水平。这是20世纪90年代计划生育工作强化、女性初婚年龄推迟和20世纪70年代生育低谷的出生队列进入婚育年龄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进入21世纪以来,最初几年延续着持续的生育率低迷趋势,而2003年以后随着20世纪80年代出生高峰人群进入婚育年龄以及各地陆续取消生育间隔限制,生育率出现上升趋势。无论从2010年人口普查和2015年小普查的分年龄人口数据,还是从2017年生育调查数据,都可以看出这种生育率上升趋势是明显的。但是在人口普查和人口抽样调查中得到的生育率则看不出明显的上升趋势。从图1看出,在2001—2009年间,人口抽样调查的总和生育率处于1.4左右,2010年以后大约在1.2左右(2017年除外)。2005—2016年间两条曲线之间存在0.25—0.52的巨大差异。同样,我们也使用广义稳定人口模型估计了2000—2010年间的平均总和生育率,结果为1.56。估计得出的平均出生人数也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接近。同时,2017年生育调查数据推算的2000—2010年总和生育率均值为1.57,而从2017年户籍统计数据估算的2000—2010年总和生育率均值为1.58。非常巧合,这三个数值高度一致。

但是,生育率的上升趋势并没有持续很久,而是在2008年达到高峰后,便转为下降,2008—2012年期间是缓慢下降,而2012年后本应继续下降的趋势出现了强烈波动。这种强烈波动是由生育政策调整和生育的属相偏好造成的。2014年和2016年因生育政策调整出现生育率的明显上升,与2012年和2015年因属相偏好出现龙年生育率上升,而羊年生育率下降。无论是人口变动抽样调查,还是2017年生育调查,都揭示了同样的波动特征。

总之,中国的低生育率呈现出一种波浪式的进程。虽然经济社会发展、教育扩张、城镇化等因素是我国低生育率趋势的主导力量,但是仍体现出一种人口学的规律性变化。这种规律性变化表现为生育政策变化和人口再生产周期性的影响结果。我国生育率在20世纪90年代大幅度下降至很低水平,并于1997—2003年稳定在很低水平,然后出现上升并出现强烈波动。预计波动过后,生育率将继续下降,并且存在陷入极低生育率的很大风险。

二、中国低生育率进程的特征

1.一孩生育率

低生育率国家的经历表明,婚姻的波动和变化对低生育率变化起着决定性作用[16-18],中国20多年来低生育率的演进也体现着女性初婚模式变化的影响。1990—2017年间,人口普查和人口抽样调查数据计算的中国女性的平均初婚年龄提高了3.5岁,而2017年生育调查计算的平均初婚年龄提高了4岁(见图2)。不过,这种变化具有阶段性,即20世纪90年代女性平均初婚年龄在不断推迟,而2000年代初期出现下降,后期又开始缓慢上升,2010年后加速上升。2010年以后的推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为显著的,对生育率变化趋势产生了重大影响。

初婚年龄推迟的直接后果是女性一孩总和生育率的降低。尽管20世纪90年代女性平均初婚年龄提高了约1.3岁,但是20世纪90年代人口抽样调查数据计算的一孩总和生育率一直很高,很多年份都超过1,显得不尽合理;而2017年生育调查数据计算的一孩总和生育率却有明显下降,降到了0.9以下。2000年代女性平均初婚年龄变化出现停滞,相应地,一孩总和生育率也基本未变。从图3可以看到,无论是人口抽样调查数据还是2017年生育调查数据计算的一孩总和生育率都比较稳定,同时2017年生育调查数据计算的一孩总和生育率要明显低于人口抽样调查数据。2010年以后出现反转,2017年生育调查数据计算的一孩总和生育率要高于人口普查和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尤其是2000—2012年相差很大。但是从图2 中的平均初婚年龄差异看,似乎不支持两者的一孩总和生育率有如此巨大的差异。

2012年以来,无论是人口抽样调查还是2017年生育调查都反映出一孩总和生育率的大幅度下降,2013—2017年两者的一孩总和生育率很接近,人口抽样调查得到的一孩总和生育率略低(见图3)。这从图2中2010年以来平均初婚年龄的大幅度上升也能支持一孩总和生育率大幅度下降的趋势。令人不解的是,2017年生育调查得到的平均初婚年龄上升幅度要明显大于人口抽样调查的结果,但是2017年生育调查得到的一孩总和生育率也高于人口抽样调查数据。不过,如果忽略2012年的生育高峰,2017年生育调查数据反映出的是2008年以来一孩总和生育率的持续下降。这与平均初婚年龄的持续上升是一致的,而人口普查和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没有表现出如此一致的趋势。图3中尽管表现出两条曲线在总体趋势上的一致性,但是人口普查和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的结果波动性更大,并由2009年之前的高于生育调查数据转变成之后的低于生育调查数据。

2. 二孩及多孩生育率

有研究认为,我国生育率持续走低,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妇女在不断推迟结婚年龄,2000年以来低生育率进程的主要特征是一孩生育率的下降[4-6]。在上一部分中无论从年度人口变动抽样调查还是2017年生育调查数据看,都支持这一结论。但是如果对比这两类调查的结果,则发现人口抽样调查得到的总和生育率之低,不光低在一孩总和生育率上,而更是低在二孩总和生育率上。从图4中可以看出,两条二孩总和生育率曲线的差异几乎是在不断扩大的,从最初几年的0.1上升到0.2—0.3,而2016年则达到0.45。这样的生育率差异可以说是巨大的。由于几乎所有的夫妇都会生一孩,而且一孩生育不受生育政策的任何限制,因此,两种数据来源的一孩生育率差别很小是理所当然的,因为政策性瞒报漏报的影响几乎不存在,只会受到初婚年龄推迟的影响而出现变化。但是二孩生育率不同,因生育政策的限制、性别偏好等因素影响,调查中的瞒报漏报现象可能会比较突出。三孩及以上生育率更是如此。虽然三孩及以上生育数量很小,但是两种数据来源的相对差异更大,几乎在所有年份上2017年生育调查数据是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数据的2倍以上(见图5)。很偶然,2002年两种数据来源的多孩生育率是完全相等的。另外,还可以观察到,在人口普查年份,多孩生育率与一孩、二孩生育率呈现相反的趋势;而在2017年生育调查数据中没有发生这种现象。

由于两种数据来源的总和生育率差异的主要来源是二孩总和生育率的差别,我们计算了2000年以来各孩次总和生育率差异对总差异的贡献。结果就是二孩总和生育率差异的贡献超过2/3,而多孩总和生育率差异的贡献也超过30%。由于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与生育调查的总和生育率差异不在一孩总和生育率,而在二孩及多孩总和生育率,所以并不能得出生育率低的主要原因不是出生漏报的结论,但也不能得出就是漏报的结论,因为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办法证明哪种数据来源更可靠。

所以,假如2017年的生育调查数据是准确的,那么晚婚导致的一孩生育率下降不是生育率低迷的主要因素,二孩(以及多孩)生育率中的瞒报漏报才是生育率很低的关键因素。而假如人口普查和人口抽样调查的数据是准确的,那么生育率被高估的原因也不是对晚婚因素的忽略,而是二孩(以及多孩)生育率高报的结果。虽然现在谁也不知道哪种调查数据质量更好、更可靠,但是,如前所述,来自户籍统计的数据表明,户籍统计的年龄结构数据所隐含的2000年以来的生育率与2017年生育调查数据推算的结果高度一致。虽然我们也无法证明户籍统计数据是否准确可靠,但是相比于别的调查系统,应该有更多的理由认为年轻人群户籍统计数据是比较准确可靠的,因为她们一方面受死亡率影响极小,另一方面由于身份证号码的唯一性也导致更小的可能性存在因人口流动或入学上学等因素造成的户籍系统中的漏报重报问题。

3. 另外几点观察

对人口普查和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的进一步仔细观察,以及与2017年生育调查数据的对比,还可以发现几个问题。第一个是平均初婚年龄和初育年龄的趋势不一致。2017年生育调查数据显示,2000—2010年平均初婚年龄提高了0.8年,而平均初育年龄只提高了0.1年。2000—2005年平均初婚年龄有微小的提高,而平均初育年龄却有微小的下降。这种看似不一致的趋势是由于初婚初育间隔的变化造成的。2000—2010年初婚初育间隔是不断下降的,所以它抵消了初婚年龄上升对初育年龄推迟的作用。2010—2015年平均初婚年龄和初育年龄都出现明显上升,平均初婚年龄提高了1.86年,而平均初育年龄提高了1.96年。这期间初婚初育间隔又是在拉长的,从而导致平均初育年龄提高幅度又大于平均初婚年龄。

人口普查和小普查的数据在2000—2005年间与2017年生育调查数据类似,平均初婚年龄的推迟并没有产生相同的平均初育年龄的推迟,说明初婚初育间隔是在缩短的。但是后面的两个阶段出现了与2017年生育调查数据的结果相反的趋势。2005—2010年,平均初婚年龄提高了1.12年,而平均初育年龄提高了2.06年,说明初婚初育间隔是在延长的;但是2010—2015年间,平均初婚年龄提高了0.72年,平均初育年龄没有任何提高,甚至有微小的下降,这又说明初婚初育间隔又是在缩短的。两种来源的数据表现出的这种相反的趋势,哪个更合理或准确,有待进一步检验。但是從经验判断,2017年生育调查数据的结果似乎更加合理。这或许可以利用人口普查或小普查原始数据进行进一步地计算和检验。

第二个问题是生育的属相偏好不完全一致。从2017年生育调查数据中可以看到非常明显的属相偏好。2000年、2012年是龙年,生育率上升;而2003年、2015年是羊年,生育率下降。图1显示,2012年(1.78)和2016年(1.77)的生育率是最高的,而2003年(1.38)和2015年(1.41)是最低的。人口普查和人口抽样调查数据中看到的在最初几年的属相偏好中,与预期是完全相反的,2000年龙年生育率下降,2003年羊年生育率没有下降。但是在2012年龙年和2015年羊年上,两种数据来源表现出一致的生育率属相偏好,只是2012年的生育率明显低于2010年前的生育率。另外,2015年和2011年的生育率是最低的,甚至2011年更低,也是值得怀疑的,有待于进一步考察分析。

生育的属相偏好在新加坡和中国台湾地区长期以来都存在[19-20]。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龙年年份它们的生育率出现高峰,而在虎年年份出现低谷(见图7)。文化的相似性都导致龙年的生育堆积现象,但是又在避免生育的属相上存在差异(中国大陆是羊年,新加坡和中国台湾地区却是虎年)。日本也存在避免生育的属相,但是它将12生肖与五行相结合,在火马年(1966年)出现生育低谷(下一次生育低谷应出现在2026年)。中国大陆、新加坡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生育属相偏好的影响表现为每12年一个周期,而日本却是每60年一个周期。另外,可以观察到,生育的属相偏好是在生育率达到低水平后才显现出来的,而不存在于高生育率时代。也许生育的属相偏好一直存在,但是在高生育率时代选择的可行性不高。当生育率达到并低于更替水平,人们生育的子女数只有1—2个,经济发展、技术进步、生活方式的重大变化以及对孩子质量的追求和对孩子未来成功的希冀,都在促使个体层面生育的属相偏好的实现,从而在宏观层面呈现出来。

第三个问题是二孩政策效应的变化不一致。图1显示,2017年生育调查数据反映出二孩政策的明显效应,2014年生育率上升,2016年又更大幅度上升,2017年生育率仅有微小下降但仍然较高。人口抽样调查数据也反映了一定的二孩政策效应,但是不仅幅度大大低于生育调查数据,而且出现了令人费解的现象。一个是2016年(1.25)的总和生育率接近2014年(1.28),考虑到因属相偏好导致的2015年生育可能部分推迟到2016年,表明全面二孩政策放开的第一年,生育率回升不及单独二孩政策放开的第一年。全面二孩政策放开的第二年,2017年,总和生育率又猛增到1.58,这是国家统计局系统1994年以来总和生育率的最高值。可是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出生人数(1723万)又低于2016年的出生人数(1786万),而生育率却是2017年的明显更高,这是不可能的。出生人数和生育率之间的明显冲突说明其中必有一个是有问题的。

三、中国的极低生育率风险

在前面生育率趋势的分析中,我们提出2003年以来生育率出现上升,这种上升持续到2008年,随后又转向下降。而生育率的继续下降因生育的属相偏好和生育政策调整出现的强烈波动,被暂时打断了。但是生育率的下降趋势将很快会得以继续,并存在陷入极低生育率的巨大风险。主要原因是2012年以来女性初婚率的持续大幅度下降,并由此导致一孩生育率的相同的大幅度下降(见图8)。┣┣(中)图题┫┫图82006—2017年总和初婚率和总和初育率

资料来源:根据2017年全国生育调查原始数据计算。中国在20世纪70年代也出现过女性初婚率和初育率的大幅度下降,那是在“晚、稀、少”计划生育政策的干预下发生的,而随着20世纪80年代婚姻法对最低婚龄的修改,产生了20世纪80年代初婚年龄的下降,以及初婚初育的堆积,导致初婚率和初育率上升,出现总和初婚率和一孩总和生育率多年都高于1的现象。不同的是,近年来女性初婚率和初育率的下降是在计划生育政策不断调整完善而限制越来越宽松、决策越来越自主的情况下发生的。也就是说2010年以来中国女性初婚率和初育率下降完全是一种内生性的趋势,而20世纪70年代的下降主要是外生性的变化。同时,目前的女性初婚率和初育率都已经低于20世纪70年代的最低水平。

前面已经指出,一些研究认为中国低生育率进程的主要特征是女性晚婚晚育导致一孩生育率的下降。实际上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女性初婚年龄一直在缓慢持续地提高[15,21],但是2010年以来相比于以往任何年代,变化都更为迅猛。在2007年,长期从事亚洲婚姻研究的世界著名人口学家琼斯(Jones)曾经提出:“中国是婚姻转变理论的最大挑战者。如果比较2000年女性30岁未婚的比例,泰国、(中国)台湾以及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华人都在20%—30%,但是中国不到2%。这一比例在曼谷高达33%,而上海只有3%。这是一种惊人的差异[16]。”实际上正是在这一论断之后的近10年来,中国女性的初婚模式发生了显著改变,而近年来的变化更加迅速。2017年生育調查数据显示,中国女性平均初婚年龄近10年提高了3岁,上升到近27岁;总和初婚率降到了令人惊讶的低水平,由0.9以上下降到了0.6以下。这是一种革命性的变化。尽管并不一定表明中国女性在放弃婚姻,但是至少说明她们在明显广泛地推迟结婚,也许最终也会有不少女性放弃婚姻。

因初婚率和初育率下降导致的对总和生育率的抑制效应在总体上造成全面二孩政策效应远不及预期。实际上,如果只看二孩生育率,2017年生育调查数据显示,从单独二孩政策以后二孩生育率出现上升,到全面二孩政策后便是突增,出现了很大的出生堆积。2016和2017年的二孩总和生育率达到了对应于我国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时每个妇女生育6个孩子的高生育率情况下的二孩总和生育率水平。从这个意义上讲,二孩政策的效果是显著的。但是,与此完全相反的是,2012年以来,我国的一孩总和生育率出现大幅度下降,达到了前所未有的低水平。一孩生育率的下降很大程度上抵消了二孩政策带来的二孩生育率上升,从而造成二孩政策的效果不十分突出。

关键是,一孩生育率和二孩生育率这两者相反的趋势将很快失去均衡。二孩政策带来的二孩生育率上升主要是过去被限制的生育势能的释放,这种释放只是一种短暂的效应。二孩政策的长期效应需要依赖新进入婚育年龄的人群。而初婚率和初育率的大幅度下降正是新进入婚育年龄人群的婚育行为的表现。同时还要看到,在未来15年左右,新进入婚育年龄的人群正是1995—2005年间我国生育率最低迷时期出生的人群,她们的规模将持续缩小。

与西方国家和日本进行比较,它们经历与我国近年来初婚年龄提高和总和初婚率下降相同的幅度时,大约经历了20年的时间[22]。可见,中国的变化更为迅速。而且根据发达国家的经历,女性平均初婚年龄一直在上升,目前多数已经超过30岁,总和初婚率也一直维持在低水平。如果以此为借鉴,那么中国女性的平均初婚年龄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总和初婚率也很有可能维持在低水平。加之未来10多年进入婚育年龄的群体规模将持续大幅度缩小。其结果必然由初婚率初育率的下降和低迷导致二孩生育率的下降和更加低迷。由此预计,未来10多年中国存在陷入极低生育率的巨大风险。

四、结论与讨论

本文通过多种数据的比较,考察了中国20多年来的低生育率趋势、进程及特征,探讨了中国跌入极低生育率的风险。中国的低生育率趋势表现为波浪式的进程,即20世纪90年代的大幅度下降,然后在2000年前后的约10年间保持低迷态势,以及2003年以来出现上升趋势。2017年生育调查数据显示近10年来的上升趋势是明显的,但人口普查和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只显示有轻微的上升,甚至谈不上是上升。这种上升趋势进入2010年以来又转为下降。在这一过程中,因生育的属相偏好和生育政策调整,2010年以来的生育率变化形成强烈波动,暂时打断了生育率的继续下降趋势,但预计生育率下降趋势将很快得以继续。

将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和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2017年生育调查数据进行比较,我们发现虽然晚婚晚育导致的一孩生育率下降是中国低生育率进程的一个重要特点,但是两种数据来源中存在的二孩及多孩生育率差异则是更为重要的特征。2000年以来在两种数据来源的生育率总差异中,二孩及以上生育率差异的贡献高达98%。实际上,在1990—2003年间,两种来源的数据在反映生育率趋势上高度一致,生育水平也比较接近。但是2003年以后,两者反映的生育率趋势和水平都有很大差异。总和生育率的差距由0.2扩大到0.5,多数年份在0.2—0.4。我们无法判断哪种数据更准确可靠,但是观察到的一些差异和现象可以提供一点启示。

一个是我们使用广义稳定人口模型,只是利用人口普查的年龄结构数据,便可以较为准确地估计普查间的平均生育率。广义稳定人口模型不需要依赖完整准确的普查数据,即使普查数据存在漏报、重报或错报都没有关系,关键是漏报、重报或错报的程度和模式要保持一致或者变化不是太大。对1982—1990年普查间的生育率估计表明,与20世纪80年代的生育率调查结果几乎完全一致。但是对1990—2000年的生育率估计表明,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生育率要明显低于当时政府部门和学者们认为的水平。而2000—2010年的生育率估计又表明,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出生人数基本一致,要明显高于人口普查和人口抽样調查直接获得的生育率。而且与2017年生育调查计算的2000—2010年的平均生育率几乎完全一致。另一个是,我们又参考了2017年公安部的户籍统计数据,利用其分年龄人口数据推算了2000年以来的生育率,发现与2017年生育调查数据得到的生育率高度一致。虽然户籍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也不确定,但是由于身份证号码的唯一性和终身性,户籍统计中年轻人群受到死亡、流动或入学上学等因素影响而出现漏报重报的可能性应该是较小的。另外,还有一些现象,比如平均初婚年龄和平均初育年龄变化的不一致,微弱的甚至相反的生育的属相偏好,以及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的两年里出生人数与生育率高低之间的矛盾,都一定程度反映出人口普查和人口抽样调查数据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来自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两种来源的数据在2012年以来一孩生育率的大幅度下降趋势上存在高度一致。从女性的平均初婚年龄推迟和总和初婚率的下降看,中国也许正在经历历史上没有经历过的婚姻转变,可以称得上是一场婚姻革命。中国到目前为止仍然是普婚社会,西方学者曾经认为中国是对婚姻转变理论的最大挑战。但是从近年来的重大变化趋势看,虽然中国的婚姻革命开始较晚,但很可能会以更快的速度推进。这一婚姻革命对中国的低生育率趋势将起决定性作用。根据发达国家和日本的经历,中国女性的平均初婚年龄还有较大的上升空间,总和初婚率也可能持续维持在低水平。而且未来十多年新进入婚育年龄的人群规模将持续缩小。其结果必然导致生育率更大幅度下降。即使生育政策进一步放宽,一孩生育率的长期低迷将从根本上削弱和消弭政策效应的基础。因此,可以说中国正面临着陷入极低生育率的巨大风险。在设计和制定生育和家庭支持政策时,很有必要把婚姻促进也纳入进来。构建和实施强有力的婚姻和生育促进的制度和政策体系已经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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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方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