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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经

2019-12-17和凤琼

壹读 2019年9期
关键词:风行狂犬病丽江

◆和凤琼

一 驭天酒吧

风行天下在前,我在后,跟着他神似马锅头的背影,走过古城的石板路,穿过玉河两岸辉煌的灯火,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一家酒吧。

“驭天酒吧”的招牌,在古城的玉河里闪烁,碎成鳞片。

这是我第一次,走进这个闻名丽江的酒吧。风行天下是一个酒痴,但不是酒鬼,痴代表的是一种境界。他喜欢喝酒,能喝各种各样的酒。他可以在丽江古城的酒吧里约个美女,在迷离的灯光下,浪漫地优雅地一口一口品红酒,也可以坐在山头的巨石上,看着整个丽江坝子,一边大声地唱着粗犷的调子,一边大口大口地喝烈酒,还可以坐在山里人家的火塘边,听着主人讲述山野趣事,喝农家人自酿的苦荞酒,陪着主人喝到天亮。

我跟风行天下不同,我不喜欢喝酒,不喜欢那一种火辣辣的酒喝下去,整条食管都被烫伤的感觉。只是,我喜欢跟他在一起的感觉,所以时常陪着他品酒,对,是品,慢慢地品那一种带给我奇怪感觉的味道,这样的味道,我谈不上喜欢。

小时候,老祖母会将自己碗里的白酒用筷子沾着,放到我的嘴巴里,看着我龇牙咧嘴,皱眉摆头的样子,哈哈大笑。祖母是远近闻名的酿酒高手,她希望她的孙子能够继承她的手艺,所以想尽一切办法来培养我的兴趣,只是她到死都不明白,为什么他的孙子连一碗白酒都喝不下去,每次一喝酒就软趴了,一点都不像我的祖父。她的男人,那是全天下最能喝酒的男人,也这是她这辈子最自豪的事情。在她的观念里,男人就该大声地说话,大口地喝酒。祖母活了八十七岁,过了七十岁的寿辰之后,她总是活得很忧心,她担心她的手艺失传,更担心着他的孙子长大后连个男人的样子都没有。因为担忧,所以她才活了八十七岁,那时,她的两个交情深厚的同岁的姐妹还活着。直到现在,我还记得那两个满脸皱纹的姐妹,拼命拉她站起来的样子,就像她每次喝醉了酒,一边骂一边扶着她。只是那一次,她再也起不来了,连同她的酒一起,埋在了后山的祖坟里。

“驭天酒吧”的名声很响,响到只要来丽江的人,都想去这个酒吧里喝一杯独特的酒。如果订不到位子,在酒吧前面拍个照,在朋友圈晒晒,也能获得无数个点赞。

“驭天酒吧”有一个巨型的酒窖,在风行天下的秘密基地里。小时候,风行天下我们俩都有点不安分,喜欢学着武侠小说里神秘高手的样子去干一些大人们反对的事情。我们不安分的心造成了诸多不良的后果,让村里人都见到我俩就说我们是“混世魔王”。当然,偶尔也会有别人意想不到的收获,这个基地就是其中最值得自豪的成果之一。

在我们村子背后的山坡上,那里有一大片巨石,下面有一个山洞,大人们不准我们去山洞里玩,说那洞里有一条大蟒蛇,会一口把我吞下。村里的小孩一个都不敢进去,我们俩悄悄进去了,洞口很狭窄,洞穴也很长,差不多走了一公里,里面越走越宽阔,岩洞中布满了各种形状奇特的钟乳石,还能听到流水的声音,却看不见河水,外面烈日如火,里面却是奇寒无比。

从山洞出来之后,我们俩守住了这个秘密,村里人谁都不知道,我们村的后山还有这么一个神奇的地方。后来,我们长大之后,风行天下就把他爷爷的那副马锅头的行头悄悄卖了(他把祖母气昏了,被父亲暴揍了一顿),将这一块荒坡地买了下来,修建了一个山庄,这个冰洞就藏匿在山庄里。风行天下将冰洞建成了一个酒窖,冰藏着全世界口感最好的酒。这些酒,在市场上根本见不到。当然,风行天下的能力也无法搜罗到这些酒,是他的朋友,“驭天酒吧”的老板“三少”运来的。三少是一个有品味的富二代,他很少在丽江,每天都在全世界游走,每年会回来两次,每次回来,都会带回来一些从来没有见过的酒,这些酒,至少在中国,绝对找不到相同的第二瓶。

当然,这些酒不会用来出售,是珍藏。三少就是一个单纯的酒痴,就像情痴、武痴、玉痴等等痴人,痴迷到无法自拔。还好,一个痴迷于做某一件事的人,总会有一些不同于别人的长处,这些长处足以给他带来足够的钱财,让他过上任性的生活。

“驭天酒吧”在丽江存在了十年,酒吧里的酒,总是与别处的有些不一样,所以,才会这样出名,出名到只为在酒吧中坐两个小时,喝一杯酒,就要提前半年预约。

我不知道他们俩个人是怎么认识的,但我相信,酒,应该是他们的友情日益浓厚的媒介。只要三少回来,两人都会在山庄来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论酒”。每一次,两人先是以人之高雅的姿态评说天下美酒,阔论酒品人品,慢慢地,酒劲一上来,开始手舞足蹈,胡言乱语,到最后以鬼的模样收场。

风行天下将“狂犬病”约在了“驭天酒吧”,是因为那里有好酒,还有一个能让人放下所有防备的空间。

走过架于河水上的木桥,便是酒吧的木门。踏上厚实的木制楼梯,打开房间的门,训犬师已经坐在里面,靠门的位置,虽然坐着,但腰板挺直,就像一只随时处于高度警觉状态的烈犬。虽然没见过他,但凭着一个职业记者的眼光,再加上他明显的特征,第一眼我便认出了他。

“与狗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就会慢慢丧失与人相处的能力。今天你要见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真正的训犬师,他一生之中有三分之二的时间都属于狗,他不喜欢跟人打交道,也不喜欢听人话。幸好,我就是能与他交流的极少数人之中的一个,除了他的父母和兄弟,也就只有我还能理清他属于狗的思维。所以,我告诉你巴掌,不管你受何人的差遣,我警告你别用人类的思维去招惹他的神经。如果惹恼了他,瞬间,他就会从一只狗直接进化成凶猛的狼,会把你的心脏咬得支离破碎,别说办事,我们只能跑路了。”这一路上,朋友风行天下已经第三次这样警告我。

“嗯,我就当他是只狗。”我用假装无奈的表情回应朋友的忠告。

“有些时候,狗比人强。”风行天下冷冷地说道。说这话的时候,他也像只狗,一只捍卫同类尊严的狗。

我们走进去,训犬师保持着同样的身姿,感觉我们来与不来,跟他没半毛钱的关系。

暗淡的灯光下,我看见了他的模样,身材高大,皮肤黑得发亮,满脸的胡须,在两道浓眉之间,是一双犀利的黑眼睛,虽然光线很暗,我依然可以感受到来自一只充满警惕的狗的目光。

“这是巴掌,我的朋友,他有一只烈狗,需要你来指点一下怎么训这条狗,这烈狗很烈,会咬人,被它咬到了,不但巴掌活不了,你也爽不了,你看着办。”风行天下的开场白干脆、利索。

我知道,为这次交谈,风行天下早已经为我铺好了路。

“风行天下,这是唯一的一次,我警告你,我不喜欢这样的聚会,绝对不会有下一次。”冷冷的语气,来自一只即将发怒的“藏獒”,不带一丝感情。

“得了,得了,狂犬病,没有人知道你是丽江最神秘的训犬师,传说中玉龙雪山脚下路不通、电不通、人不通的秘密基地,就是你的大本营。你训出来的狗全部都是国家机密,一般人连落下的狗毛都见不到一根。”风行天下把一杯烈酒拿给他。

“一般人我也不会带来,他是巴掌,是我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朋友,是我的手足。我这个人,功名利禄可以全当浮云,但手足却不能不管。我这兄弟,已被上司逼得走投无路,我才把咱俩的交情当筹码,不是我故意来为难你。大不了以后,我陪你天天在基地里帮你喂狗,得了吧?”风行天下对训犬师越来越凌厉的目光故意视而不见,但我听得出来,他在假装镇定,其实心里很虚。

在我的印象中,我的朋友风行天下,只是一个闲散的人,偶尔会在网络上弄出点小动静,名声不大,认识的人倒不少。我想,他的人缘,多半来自他的桀骜个性与江湖义气。

他认识狂犬病,有点意外,据我观察,他的朋友多半都善于忽悠,当然,他也忽悠他们,他说“忽悠,才是大学问”。当然,忽悠界的人士,也有点奇才,但大多数都是上不了台面的。至于像狂犬病这样的泰斗,不可能跟他有过多的联系。谁能想到,杂志社提供给我的线人名单中,居然有风行天下,真是意外之外的意外。

“说吧,你要我做什么?首先我也警告你,关于人的问题,我拒绝回答,我只负责关于狗的问题。”训犬师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行,今天我就不问人的问题。”我想了想,面对一个非正常的人类,我心中突然有了一套奇异的方案。察言观色,看人行事,这是我能在《遁》杂志中占有一席之地的看家本领。

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兴奋点,只要激活了它,会说出秘密。当然,兴奋点也会变成死穴。

我的网名是巴掌,我那披着祖传的七星羊披,一笑起来就整张脸都是皱纹,没有读过一天书,却能活得像个哲学家似的祖母说:天与地之间,人与人之间,善与恶之间,对与错之间,爱与恨之间,只隔着一巴掌。当时说这话的时候,她朝天举着只那布满了老茧的巴掌,遮住了我眼前的一切,只有阳光透射进来。因为印象太深刻,从此以后,只要能不用真名,我就叫巴掌。

我是一个记者,供职于全国一个非常神秘的杂志社,这杂志名《遁》,不公开发行,却名气显赫,最具权威,每一期都是珍藏版。这本书等同于吉尼斯世界记录,其中收录着整个世界的奇人能士,每一期只讲述三个人的传奇故事,虽然讲述的是故事,却是各个行业界的宝典。说白了,这本杂志只创造价值,不创造价格。

圈内人都知道,能上得了这本杂志的人,无法用世间任何一种最顶尖的称号来表明他们的身份。没有人见过他们,杂志里也不会用他们的相片。但可以保证,这些人,在这个行业之中,他们的名字以一种传奇的方式存在,就像一位神秘的武林高手,他们从来不会跟别人一比高下,不是没有机会,而是没人敢。也就是说在这个领域中,他就是祖师爷。不管你的活有多精,你的货有多好,只要这位祖师爷不点头,那也只是草根,自己瞎扯。

我毕业于国外一所著名的大学,专攻新闻传媒,毕业后在美国的一家知名电视台当记者,这电视台有一档节目,主要宣传行业界的大亨,大亨们的名字一说出来,至少整个城市成年人都知道。而我,与他们反其道而行之,我专门去找隐藏于民间的高手,故事非常传奇,但写出来的稿子,却全部被枪决了。电视台的负责人认为这样名不见经传的人不靠谱,吸引不了眼球。而我,固执己见,坚信高手在民间,为此已经几近失业,生计堪忧。

这时候,《遁》杂志用一种非常神秘的方式找到了我,他们给我寄来了一期杂志,我一夜不眠将杂志看完,看得我热血上涌,第二天便签下了合同。

第三天,我回到了丽江。

杂志社的总编在电话里说,在滇西北这片神秘的地方,藏匿着许多神秘的人物,这些人物一出现,足以震动地球。而我的血液里,隐藏着这片土地上的神秘力量,只有我,才能与生活在云南这片古老土地上的各族人所崇拜的神灵沟通,我要找到这些人,把他们写出来。

离家十多年,终于回到久别的故乡。踏上故土,儿时的记忆便汹涌而来,熟悉的景物都改变了,小时候的伙伴也不再是以前的那个样子,但情谊还在,尤其是背着一架照相机,满脸的胡茬,头发长长,一副落魄的艺术家形象的风行天下,是我最好的伙伴,他见到我,恨不得把这十年的经历给我拷贝过来,一有空就找我喝酒聊天。幸好有他,我才能让自己感受到从现代都市回到西南小城,是由俗人变成了修仙。

回到丽江六年,我只给杂志社提供过三个人的专访,不超过十万字,为了采访这三个人,我走遍了丽江的山水,也见识了丽江所有的神秘之地。俗话说得好,凡是怪才,总有古怪之处,与古怪之人相处,必要有古怪之法,这六年来,我发现自己也变了,由一个踌躇满志的文艺青年,变成了一个猎手,专门狩猎杂志社的老板提供的形形色色的怪人。

现在,坐在驭天酒吧里的我,有着斯文的外表,那是现代文明赐予我的外衣。没有人能看到我斯文的外表下面,隐藏着一双鹰一样的眼睛,狗一样的嗅觉,狐狸一样的智谋,以及像乌龟一样的耐性和豹子一样的速度。那是这六年来,我练就的特技。

当然,我还有一项最重要的技能,那就是读心术,有些语言和表情告诉不了你的东西,他的心会告诉你,而他的心,就藏匿在眼睛里。攻心术,让我在任何一个人面前都战无不胜。

为了采访这三个人,我几乎用尽了所有的智慧与计谋,自己也疲惫不堪,所以,这段时间,我一直都很颓废,整天躺在丽江古城四方街的院子里,摇着竹椅晒着太阳,把自己想像成天空中的流云,整日飘来飘去,无欲无求。

直到不久前,老板给我下了最后的通牒,如果今年之内,把这个统治整个狗界的神秘人物拿下,从此可以在丽江定居了,与青山白云为伴,变成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前半部分的意境是我毕生的追求,但是后半部分有点堪忧,没了衣食父母,我还真无法在这个地球上生存下去。

接到杂志社的通知,我这朵处于飘离状态的流云赶紧从穿越中的唐朝回到了现实,直接背上背包,开着杂志社配备的越野车,踏上了去往香格里拉的路。这是杂志社提供给我的唯一线索,说这位称为狂犬病的训犬师就在丽江与香格里拉的雪山下,姓名不详,地址不详,相貌不详,年龄不详。

这位神秘的大师只在世界警犬大赛上出现过一次,自始至终戴着面罩,不与任何人说一句话,而他训练出来的狗,让那些警界的训犬大师们目瞪口呆,认为超出了人类与狗类交流的极限。

这是中国的警犬第一次获得这次比赛的冠军,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出现过,而他训练出来的警犬,每一次比赛都能拔得头筹,技压群犬。

圈子内传闻只有中国最隐秘的警察部队,才能请得动他,掌握着他的极简单的资料,当然,这些资料,是国家机密,没有谁敢透露出来,我们的《遁》杂志也不能,他们能提供给我的是一些人名,只是有可能认识这个狂犬病的人名。

收到杂志社提供的线人名单,我的血压立马上升。这些人,要不就是某个国家的国防高官,要不就是游走于全世界的神仙。我只是一个凡人,无缘与这些仙班相见。幸好还有两个是地址不详的藏族老牧民,听说狂犬病有可能是这两个老人的传人,他独特的训狗术,来自于他们俩的真传。杂志社告诉我,这两位老人住在香格里拉,祖辈都是牧羊的。

藏族是一个神秘的民族,无论是他们居住的山水,还是风俗,都充满着神秘。在漫长的游牧生涯中,牧羊人长期与恶劣的环境战斗,除了人自身的力量,还要借助于自然及其他物种的力量。狗,无疑是人类最踏实的合作伙伴。人与狗同种不同类,沟通交流到相互合作,需要借助一项特别的技能,而掌握这种技能的人,就被称为训犬师。

揣着这点可怜的资料,我开着越野车,一个人狂奔近千公里,历时一个月,问遍了每一个村庄,最后找到了两位老人的村子,找到了他们家,但家人告诉我说,两位老人就在七天前去世,两人去世的时间仅隔十分钟,生前是放羊的好哥们,死后也是魂归路上的好伙伴。看到老人生前的遗物,我直接就在他们家吐血倒地。看来,是老天注定我与此两人无缘,是天要灭我。

离开村子,我在梅里雪山下的客栈里,睡了三天。每天,看着雪山上千古不化的雪,看着日升月落,心情突然变得很宁静。感觉人生一世,宛如浮云,只要尽力,一切都是完美。

回来的路上,我遇见了许多朝拜梅里雪山的人,或者独行,或者全家出动,他们三步一拜,表情神态间,都是虔诚。宽大的粗布长衫上,布满污渍,一络络的头发上沾满了尘土。累了,坐在路边的石头上,吃着已经风干的糌粑,不停地摇动着手中的转经筒,疲惫的脸上,却带着神佛保佑下的幸福与满足。

看到他们,我突然感觉自己一直疲于奔命,到头来,追寻到的,不过是一些虚无飘渺的东西。唯有内心的平静,才是功德圆满。

回到丽江,我告诉风行天下,我要回到我的村庄,从此后,不再折腾文字了,收回我的一亩三分地,当一个幸福的农民,找一个当年的小芳好好过日子。

我说这话的时候,风行天下正在喝酒,他直接就把没来得及咽下的酒喷到了我脸上,说我那一亩三分地,已经被人买了去盖了房子开了宾馆,而当年的小芳已经到国外追我去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第二天,我心情沉重地拿起电话,准备为这六年的经历,作个精彩的总结,然后有尊严地告别。这时候,电话响了,是杂志社的上司打来的,他说,他打听到了一个线人,等会传我微信。我赶紧闭嘴,挂了电话。

看到杂志社传过来的名字,我直接就“切”了过去,风行天下的电话,要你来告诉我。风行天下有几根汗毛,我都清楚。

当时,风行天下正坐在我的房间里,翘着他的二郎腿,抽着烟,闭着眼在做梦。

“喂,你认识狗神吗?”我把手中的杂志砸了过去,刚好落在他的乱发上。

他吓了一大跳,骂了一句丑话:“狗屁的狗神,你说的是什么狗屁东西?”

“狗神,训狗界的传奇,世界警犬界评价他的价值是一艘航母,他就在我们丽江或香格里拉,他有一个基地,在雪山脚下,具体哪座雪山,不清楚。”

“不认识,我们丽江,没有狗神,只有一个狂犬病,我告诉你,他不是人,是一条狗,只不过长了人的身躯。”风行天下的语气,有点像玩笑。

“能不能带我认识一下他?”听了他的话,我突然有了感觉。

“不能!”风行天下说得很坚决。

“告诉我原因。”

“因为他不是人,他不跟人打交道,他就是一条投错了人胎的狗,他不会见你的。”风行天下把他的半只烟弹到了墙角的垃圾桶里。

“你不是人吗?在我的记忆里,自从你被黄毛家的大黄咬了一口以后,你好像不太喜欢狗。我觉得,一个不喜欢狗的人,应该不会与训狗的人有过多亲密的来往。”我想,我必需要弄清楚这件事情,我已经确定风行天下认识的狂犬病应该是我要找的人。

“那是因为我救了他。”风行天下说这话的时候,有点小得意。

“这个故事,你没讲给我听。”我在他对面坐下来。

“有什么好讲的,多大点事?你也知道我这个人,一向独来独往,不管到哪里都只带我的小老婆,只要有它在,世界上就不存在我需要的东西了。”风行天下说到这里,又开始摆弄他的照相机。

风行天下从上到下,最珍爱的就是这相机了。当然,他身上的东西价值也不菲,身上穿着的这一套皮衣皮裤,是丽江束河古镇里八十多岁的老皮匠帮他缝制的,老人家已经封剪十多年,求者无数,但他千金不为所动,再也不开剪。我不知道风行天下用了什么办法,让这位脾气古怪的老头帮他缝制了这身行头,但我想如果他肯卖,他穿了三年的东西,现在报价万元,争着来买的人也不少。这套皮衣的价值,不在外表,但只要到了深山老林,就能让你瞬间成为森林中的主宰者。

当然,他身上还有件值钱的东西,戴在他的脖子上,那是他的老祖母留给他的遗物,一块晚上会发出绿光的玉,银元那么大,中间有一个小孔。据说,这块玉已经传了好几代。小时候,我俩在一起研究这东西是用来做什么的,总猜不透。月圆的时候,放在水井上,月光垂直地照射下来,还会发出绿萤萤的光,上面像飘着一层水雾。他坚持说,在某一个夜晚,他亲眼见到水雾里飘浮着一条龙,我没见过,也不信,但他发了重誓。这件事情,我们俩一直验证了近十年,但奇迹还未出现。现在,他把这一块玉用一根奇怪的丝线穿着,挂在脖子上,别人看不见,只有我知道他有这么一个老东西。这是个秘密,共同的秘密。

自从我俩上初中,他就迷上了摄影,读书也成了一种业余活动。这十几年下来,他几乎没做什么正事,独自一人走遍了丽江所有的山林和村寨,而他拍出来的相片,也成为丽江的名片。有人说,他是丽江的又一项世界遗产。

“你被他的狗咬了?”这样的话题,我不相信他不上钩。

“不是我被他的狗咬了,是他被自己的狗咬了。算了算了,你想听,我就好好说给你吧。那是十年前的冬天,十年前,就是你跟着姨父去国外的那一年,那时咱俩都还年轻。那天,我就背着我的小老婆去雪山下的云杉坪去拍片,我去拍一组相片。你也知道云杉坪是我们纳西族的殉情之地,风景绝美,再配上传说,那真是一个完美无缺的组合。那天的云杉坪,真的是太美了,淡淡的雾笼罩云杉林,一只只神奇的动物在山林间若隐若现,我所有的构图灵感都激发出来了。到了快要日落的时候,我拍完相片,一时好奇心发作,就沿着山脚,一直向上走。越过了雪线,穿过茂密的云杉林,越往上走,空气越稀薄,气都喘不过来了,满世界都是积雪,几乎看不到别的任何东西,理智告诉我不能再走了,但我坚持往上走,因为好奇心战胜了我的理智。再往走了二十米,我大脑里,开始出现各种各样奇怪的信号,就像一个乱码的电台。我相信,这是雪山最神秘的地带,我是到过这里的唯一的一个人。因为我一直知道我这人天生与众不同,在我的身体里,有一股神秘的力量,这种力量,在死亡地带就会激发出来,让我能在别人无法存活的环境下,一次一次挽救自己。那个时候,我又一次处于这样的死亡地带,身体处于冰冻状态,神经处于崩溃边缘,脑海里出现幻像。这时候,你猜,我看到了什么?”风行天下看着我,一副痞子的模样。

“你看到了我们的三多神,三多神显灵了。看到你即将因缺氧而亡,神来救你了。”说这话的时候,我想听的是他后面的故事。

“这么小的一点事,咱俩就不用惊动三多神了。我看到了一幢房子,藏匿于雪地之中的木房子,如果不是听见了一阵狗叫声,这幢房子绝对不可能看到的,全部被大雪覆盖着,只露出了几扇窗子。正当我处于迷魂状态的时候,一阵疯狂的狗叫声惊醒了我,接着,我看见了一道白色的影子一闪而过,一只猎豹一样的巨獒从远处窜了出来,一直向着雪山冲了出去,把我吓了一大跳,人一下子清醒了过来。我走了过去,一直走到了那幢房子前。门半开着,因为狗是从那房子里钻出来的。我走到了那扇门前,往里一看,看到了一个人,一个血淋淋的人,满地都是血。”风行天下停了下来,情绪有点失控,想必当时的情景确实有点瘆人。

“当时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救人!我跑了进去,妈呀,这真是狗咬狗呀,地下的这个人,他的长相跟狗也差不多,满脸的胡子,头发摭住脸,只见一身毛。我走过去看了一下,这人满身都是血,只有半条命了。还好这房子里什么都有,锅碗瓢盆,还有现成的药品,我帮他止住了血,掏出手机刚想打电话,突然有一只手抓住了我的裤角,吓我一大跳。这个躺在地上,只剩下一口气的人,居然制止了我,说不要打电话,他没事。他说没事果真就没事,整整七天,我就陪着他,天天喂他吃消炎药,这小子的体质也不是一般的好,居然一天天好起来了。从那天开始,我就叫他狂犬病,他发起飚来,真的像条狂犬,会把他看不顺眼的人都咬得遍体鳞伤。”风行天下说完,看着我,搜索着我的表情。

“等等,你说的是他被他的狗咬了吗?”我觉得这事有点不可思议。

“那你还以为是谁咬的?你知道那是一只什么狗吗?传说中的雪獒,咱俩的老祖宗们一代又一代的传着,说是玉龙雪山上有雪獒,是三多神的神犬,凶猛无比而又极通灵性,在战场上瞬间将敌将的喉咙咬断,让敌军不战而败,其价值抵得上千军万马,被我们族人视为神灵。为了找到传说中的雪獒,我们丽江多少有名的猎户,找遍了玉龙雪山,差不多把命都葬送在雪山上,却没有人见过一根狗毛。我也不知道这狂犬病是如何找到这只神犬的,我问了好几次,他都不告诉我。他说雪獒病了,它的眼里布满了惊恐,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惊扰了它。他想医治雪獒,想跟它说话,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天雪獒突然发狂,将他咬伤,而雪獒也逃回了雪山上,再无踪迹。”

风行天下说完了,我的心情突然变得有些沉重。推开窗户,从雪山上刮下来的风,轻拂着我的脸。我望着雪山,那是我们祖祖辈辈世世代代赖以生存的神山,无论是肉体还是灵魂,都已经与雪山融为一体,雪山在,族人在,雪山亡,族人亡。我们的神山,云雾缭绕,纯洁而神圣。在那被千年的古雪覆盖着的神域里,不知道有多少神秘的生灵存在着,生灵们以一种神秘的方式守护这座雪山。而喧嚣,已经来临,神兽们,守得住吗?

“你知道他是一位训犬师吗?”我问。

“知道,那天我见到的房子,是他的训狗基地,只有他一个人住在那里,从来没有人去过。也没有人知道,在我们的玉龙雪山脚下,居然有一个神秘的训狗基地。他有时候会带我去,只要求我做到一件事:不要对任何人讲他的事情。我从来没有对人说过,现在我对你说,是因为我觉得你应该知道他的底细,而我不知道,需要进行情报交换。我只知道他每天都跟狗生活在一起,看到他以一种非常独特的方式训狗,但不知道狂犬病是个什么厉害角色。现在,你告诉我,他是谁?”风行天下是一个很单纯而直接的人,他重义气,也很有智慧。

“我不认识他,也不知道他的底细,我现在唯一能让你知道的是,我要你帮我联系一下他,如果见不到他,我就从此回去,帮你种那一亩三分地。”

“我告诉你,你想种地就去种地,他不见的人,你把玉龙雪山搬到古城四方街也没有用。”风行天下的语气,似乎绝无可能见到他,我想,还是听天由命吧。

一个星期之后,风行天下说,我可以跟狂犬病相见。

我问他用了什么诡计?他说,用他爷爷的骨哨。

听到骨哨,我吓了一大跳,风行天下的祖父是丽江最有名的马锅头,也是一个猎鹰人,那只骨哨是用来召唤鹰的,哨声可传达到九个山头,传说是一种已经绝迹的野兽骨头制成的。国际猎鹰俱乐部的人,要买这只骨哨,出了大价钱,他也没舍得卖。

鹰与狗,是一个纳西族猎手最重要的装备,只有鹰,才能让狗激起战斗的欲望。

二 狂犬病

酒吧的灯光很暗,洋溢着暧昧,这样的灯光,让人放松,也能把最原始的本性激发出来。而人的本性,不会说谎。

从进来到现在,我的眼睛没有离开过训犬师的脸,无论是怒是喜,他的表情始终如一,就像一只没有表情的狗。

但是,我看见了他的眼睛,尽管面无表情,但他的眼睛是灵动的,他的内心是座火山,里面的岩浆在流动着,他的眼神也跟着在流动。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些岩浆,就会从某一个岩石口突然喷发出来,而我要的,就是这些即将喷涌的岩浆。

“在纳西族的东巴经中,我们的祖先崇仁利恩从洪水中逃生的时候,守护在他身边的就是一只狗。在纳西族的神话故事中,狗也是神灵,是狗帮我们盗来了稻谷的种子。所以,在大年三十,我们会把第一碗米饭先给狗享用。”我打破了短暂的沉默,轻轻地摇动着手中的红酒,慢慢地品了一口。

“狗就是狗,它不是神,也不可能盗取任何东西,它唯一的本事就是不用睡觉,当人类都睡着的时候,它醒着,所以,它特别的累。” 狂犬病冷冷的说着,似乎话中有话。

“在很多时候,我们总是习惯将自己的定式思维强加给别人,以自己的思想去推断别人的思想,还自以为是地把自己的情感转嫁到别人身上。”对于狂犬病这样有着狗类思维的人,我相信他能懂我的意思。

“切!”我听到一声轻蔑的轻哼。

“作为一只狗,它对人类有诸多的不解,比如它不明白人类为什么要那么辛苦,为什么要储存那么多不必要的东西,不明白为了这些东西而过得苦不堪言。在它的眼里,饿了,它就去找吃的,吃饱了,睡觉、玩乐,直到再次饿了为止。每一天,它们都过得很开心。”说这话的时候,我非常的真挚,没有任何目的。

“你又不是狗,你怎么知道它过得开不开心?”虽然充满讥讽,但是他的语气里,带着隐藏的兴致。

“狗的笑容,我没见过,但我见过他奔跑时的样子,心无旁骛,勇往直前。当一个人处于这种状态的时候,是最开心的时候。”我接过他的话。

“那当然,你永远都见不到一只狗徘徊时的样子。”我想了一下,的确如此。

“一只狗,当它饥饿的时候,它会对施舍给它一顿饭的人怀有极大的感恩之情,会认他做主人,表现出极大的忠诚。因为它没有判断是非的能力,所以主人的命令,它绝对听从,不管这命令是对还是错。”我必需要不动声色地,让狂犬病的思维走上我设想的思路上来。我不确定,当我说这句话的时候,狗类的思维是不是也与人类一致。我这样做的结果只有两种,一种是我牵着狗走,另一种是我被狗咬。

“狗的忠诚绝对不是因为一碗饭,当他的主人快要饿死的时候,守在他身边的,还是他的狗,狗是世界是最有感情的动物。” 狂犬病弹烟灰的时候,身体向前倾斜了15度,虽然幅度很小,但是从心里学的角度看,这只带着逆反心理的狂犬,开始用他灵敏的嗅觉,嗅出了他有点感兴趣的味道。

“当然,我想说的重点不是狗和一碗饭的关系,而是,狗具备了在人的世界中,能够胜任两种职业的特性,一种是可以作朋友,一种是可以当工具,因为狗永远不会背叛。”我不敢确定我这样说的结果,会不会让狂犬病发作。

狂犬病没有超出我预期的反应,他沉默了。默默地又点燃了一根烟,我看不见他的眼睛,眼帘盖住了他的内心。

“一个训犬师,他的使命不是让狗忠诚,而是改变狗的愚忠,让狗的特性与人的智慧完美地结合,去实现人为它设定的目标。”我继续按照自己的思路说下去。

“哼!”他不屑地轻哼了一下。

“狗的智商,在动物界中的排名,应该排在前十名之内,但是动物的智商,仅限于处于某一场景中的应变能力,不包括谋划与布局。不管这只狗多聪明,但它还是要听命于人。说穿了,就是当人的工具。”我说完这句话,停顿了一下。我等待着他们俩个人当中,有一个人能够提出反对意见。但是,没有。风行天下在玩他的相机,我们的谈话,他不感兴趣。

“在这个简单的利用关系之中,人的目的显而易见,而狗,只是去执行主人发布的命令。在这个过程中,狗的另一个特性又发挥了重要作用,那就是忠诚。完成命令,随时充满诱惑与艰辛,如果没有了忠诚,这只狗有可能在中途放弃,或者是倒戈,投靠敌方,让计划全盘崩溃。在这样的关系当中,人要拥有完全的掌控能力,而狗要有完美的执行能力,就是一个训犬师与狗之间最大程度的默契。”在见到狂犬病之前,我翻阅了很多的资料,关于狗的,关于心理学的,关于训犬师这个神秘职业的。作为一个记者,这是最起码的职业技能,在采访一个专业的权威人士,必需要让自己懂行,成为一个能与他进行认知交流的人。

但是,《遁》杂志钦点的人物,不会是仅凭几天熬夜就能触碰到他的内心,达到采访的目的,所以,面对这样的人物,尤其是像狂犬病这样有着狗类思维的人,要动点脑筋,就像他训练狗的时候,要用人的智慧来激发狗的斗志,同时也要消除对我的戒备。

“在你看来,我是什么?狗?还是人?而你自己又是什么?” 狂犬病终于说话了。这时候,我的心安定下来了,当一个人对你提问的时候,说明这个人心里有了自己想说的话。而且,他想说的话,一定是别人不曾说过的。

但是,我不急,因为我要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就必须要让他按照我设计的路线走,而不是让他来影响我的思路。

“有人考证出来,现在生活在滇西北的纳西族、白族、藏族等少数民族,在千年以前,都是从遥远的西北河湟地带穿越苍苍茫茫的原始森林、荒漠和沼泽地,一路迁徙南下,历尽艰辛,九死一生,终于来到了有山、有水、有森林、有草地,有皑皑雪山的金沙江沿线,从此定居下来,开始了游牧民族向半牧半耕过渡,进而发展到以农耕居主要地位,手工业、商业逐渐兴盛的转变。在这个漫长的迁徙过程中,这些民族的祖先们经历了难以想象的磨难,一路上布满了危险,除了吃人的猛兽,还有来自自然与同类的生存战争。为了让自己在如此凶险的环境下生存下来,除了借助自身的力量,还需要依靠来自外界的力量,而这些力量中,作用最大的就是狗。狗,可以帮我们在饥饿的时候狩猎,在孤独的夜空下,陪着守夜人,守在他身边,守护整个部落的安危。尤其是在战场上,主人一声令下,它永远冲在最前面,直到战死,也不会退下。”我看了看狂犬病,他正看着我,同时,我也看到风行天下不再摆弄他的照相机。

训犬师在等待,等待着我继续把话说下去。

“所以,我们这些游牧民族,对狗总是怀有一种特别的情感,有些时候,狗不再是狗,而是人,家人。”

“人世间,总有各种各样的痴,爱书的人中有书痴,爱武的人中有武痴,多情的人中有情痴,爱剑的人中有剑痴,爱玉的人中有玉痴,而有些人,则爱狗如命,是狗痴。并且,爱狗的人还不少。就在前天,我去一个朋友家里做客,遇到了一个人。我看到他一个人坐在火塘边,神情落寞,正慢慢地喝着白酒。我看他有点奇怪,于是走了过去。你知道,我们纳西族的人,只要相逢了,就是相识的人,从来不会隐瞒自己的欢喜和悲伤。”

“我们俩个碰了一下酒杯,三杯酒下肚,他就告诉了一件让我吃惊的事情。他说,三天前,他刚刚办完了一台丧事,死的是他的家人,但不是人,是他的狗,跟了他十多年的狗。那一台丧事,办得非常的隆重,所有亲戚朋友他都邀请了。人人都以为他家那八十多岁的老父亲死了,知道他是为狗办的丧事,有人笑他,有人骂他。但是他一点都不后悔,因为那条狗,是他最爱的家人,像他的儿子,从它一生下来,他们俩就形影不离,连睡觉都不分开,为此,他的媳妇都跑了。”

“巴掌,你从哪听来的?我倒是听说丽江城里有一个人爱狗成痴,他办了一台让全城人都议论纷纷的狗丧礼,那是咱们纳西族开天辟地第一人,想不到这件事情是真的。”风行天下放下手中的相机,将椅子拉过来坐下,像个好奇的孩子。

“我不会给一条狗举办葬礼。”狂犬病冷冷地说。

“我知道你不会,因为没有一条狗会死在你面前,你是一个训犬师,你会在狗的生命力最旺盛的时候,就送到需要的人手中。据我所知,你基地里的狗,全部都是不超过三岁的狗,而且,你还熟知雪山上的草药,那些狗有些什么毛病,你都能医好,怎么会看到狗死呢?”风行天下接住了话头,他告诉我,每次去训狗基地,都能看到那屋子里各种奇怪的草药,有的采自雪山之上,有的则不知采于何处,叫不上名字。

“我说这件事情的目的,当然不是为了讨论这场葬礼有多奇怪,我想说的是,如果一个人若真正热衷于一件事情,他必然会付出一生的精力。我,是一个记者,而你,是一个训犬师。一个记者的职责,是发现最真实的东西,让读者满意。而你的职责,是去找不同的狗,让这些狗,训练成为你效力的人最想要的那个样子。”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有意识加重了语气。

“我曾听说过一个传说,是一个老东巴讲给我的,他说古代有一个人,也是一个东巴,他会听狗语,并且能跟狗进行交流。部落首领就让他训狗,他训练出来的狗,勇猛无敌,无人可挡,并能出奇不意地攻击敌人,这个部落越来越强大,慢慢分流成了现在的纳西族、藏族等民族,占据了金沙江沿线的肥沃土地,从此定居下来。据说,这个历史上最早出现的训犬师用世界上最古老的象形文字东巴文写了一本书,名为《犬经》。历经千年,虽然不知道这本书现在落于何人之手,但这本经书一直秘密地流传了下来。”尽管风行天下露出了怀疑的眼神,但我非常肯定,我说的确实是真事。

“为了论证这个传说的真实性,我曾经作了很隐秘的调查。我发现在我们纳西族的民歌以及《创世纪》、《祭天经》、《除秽经》等东巴古经中都有大量关于狗的记载。最后,我找到了东巴王。我们纳西族的东巴,是智者,上识天文,下知地理,是最博学的人。东巴不但要熟读东巴经,还要会熟练主持各种仪式,更重要的是,他必需有一项别人无法掌握的技能,这样才会得到全族人的认可和尊重。东巴王告诉我,他曾经在祖父的木箱里翻到过一本经书,名为《肯俄叉》(纳西语,“肯”为“狗”,“俄”为“鹰”,“叉”为“猎”,意为“狗与鹰一起狩猎”),里面讲的就是古代纳西族人打猎的故事,其中有一章节确实是讲述如何识狗、养狗、训狗,可惜他那时年纪小,有好多东巴字都不认识,他那东巴爷爷一边唱一边讲给他听,纳西族的东巴经书,都有自己的唱腔,但他没学完,祖父就去世了,而这本书也不知所踪,几十年过去了,他记得的歌词也就这么几句而已。”

“后来,我继续追查这本书的下落,这本书就像一个神秘的影子,在纳西族、藏族、傈僳族、彝族等民族的礼仪、歌舞及故事中,都能找到它的踪迹,却始终找不到它。最后,我得出了一个结论:这部经书确实存在,这是一本狗经,只要有了这本书,就能达到人狗合一的境界,就能成为最优秀的训犬师。”我看着狂犬病,他也正看着我。

“你的意思是这本《犬经》在的我手上?”他收回了目光,拿起酒杯,将杯中的酒一饮而下,若有所思地看向我。

我不说话,看着他,尽力隐藏着心思。

风行天下看看我,再看向狂犬病,也不说话。

三 雪獒

“我给你们讲一个故事。”狂犬病放下杯子,也放下了戒备,并且他作出了一个决定。

“二十年前一个下着雪的阴冷天,你俩知道,香格里拉的冬天是会要了人命的。北方的冬天也很冷,但北方的冷是铺天盖地的,从外面冷到里面。而香格里的冬天,却像一把刀子,会钻进人的骨头里,从骨髓中将寒气慢慢地渗透出来,直到把整个人都冰冻。所以,到了冬天,人人都守着家里的炉火,喝着酥油茶御寒,就像冬眠的动物一样。尤其是这样的下雪天出来,无疑是自寻死路。但我不得不走在路上,事实上,我一直在路上。我不是一个守规矩的人,当我的伙伴们背着书包继续去上高中的时候,我却回到了雪山。也许你们不相信,我对雪山,有一种特别的迷恋,每天,我带着一把猎枪,带上我那只像我一样喜欢雪山的猎狗,一个人在山上转悠。对于我而言,雪山就是我的家,只有在雪山上,我才能找到自己,找到回归自己世界的感觉。”

“在香格里拉,没有人会在冬天上山,除非是殉情的人。那年,我上山的时候,还是秋天,母亲知道我一上雪山,就会住在山上几个月不下来。临走的时候,她告诉我说,今年的雪会下得特别早,叫我早点下山来,不然等到大雪一下,我就会冻死在山上。我答应了母亲。只要山上的雪下到我的小窝棚上,当我的骨头开始冒出冷气,我马上就会收拾东西下山。”

“我上山的时候,正是秋天,你们不知道,香格里的秋天有多么诱人,漫山遍野的无法想像、无法表述的色彩,让你分不清自己是在画里,还是在现实中。我每天把自己想像成祖先生存过的那个年代中,打着火把,赤身裸体穿行于密林中的猎人,那是一种神秘而让人无法自拔的想象。我就在空无一人的山林间寻找着我赖以维持一家人一年生计的药材,一到这个季节,我们的自然神会赐予我们这些山间的精灵。让这些精灵,带给我金钱,也赐予需要它的人健康。那一年,自然神特别的慷慨,只要我一挖开松软的泥土,那些珍贵的药材就会朝着我展开狐媚的笑,个个都是成了型的,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的药材。没过一个月,我带来的布袋已经装满了,那三匹骡子已经打着响鼻,等待着回到它们温暖的马圈。但是,我问了一下我的好伙伴呀啦索,我们是不是该回家了。它摇了摇尾巴,它说:我们带来的炒面和牛肉干还能吃一个月,况且去年在雪山上看到的那只白狐,约好今年再见的,不去看看它,这个冬天会非常难熬。我想了想,山上的雪莲花应该开了,现在正是采摘的最好季节。于是,我带着呀啦索,扛着一把猎枪就上了雪山。”

“走到半路,突然下起了雪,我对呀啦索说,我们回去吧,不能把命丧在雪山上,家里还有老父老母呢。但是呀啦索不听,它用鄙视的目光看了我一下,撒开尾巴继续向山上走去,我只好跟着它。走到半山腰,我们走进了冰雪的世界,刺骨的寒风吹麻了我的神经,呀啦索似乎比我也好不了多少,我看见它的目光已经涣散。我们失去了方向,只会一步一步向前走。身上,所有的器官都失去了它的功能,连自己的躯壳,都变成了这一片雪白的世界。”

“我想,我可能死了,肉体已经死在了这雪山上,继续向前行走的,只是我们的灵魂而已。这时候,呀啦索欢叫了一声,我们都看见了那只白狐,在离我们几步远的地方一闪而过,像一道白色的闪电。突然,白狐也看见了我们,朝着我们露出了一丝惊喜,但是一瞬间,它又惊慌而逃。神志已经迷糊了的呀啦索像打了兴奋剂,欢叫着去追逐白狐,我吃了一惊,失去的意识猛然间回到了自己的身体里,我预感到了一种不祥,我大叫着呀啦索回来。但是,已经晚了,一只白色的巨兽从半空中一扑而下,呀啦索惨叫一声,倒在了地上。而那只白狐和巨兽,一刹那消失了踪影。呀啦索的鲜血染红了它身下的白雪,我跑了过去,但没跑几步,一股气提不上来,我倒在了雪地上,再也起不来了,朦胧中,我看见漫天的雪花正朝着我涌来,我想,我会埋藏于这雪花之下。”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终于醒来了,当我醒来的时候,闻到了一股酥油茶的浓香。温暖的炉火告诉我,这不是天堂,是我们藏族人的家。火塘边,两个老头正在喝着酥油茶,用藏语轻声地交谈着。虽然有点头晕,但我还能起来,我挪到了火塘边,俩老头见到我,一点都不惊奇,仿佛一切都在他们的预料之中。其中一个老头倒给我一杯酥油茶,对我说:小伙子,为了一只雪獒,值得吗?我愣住了,我不明白他在问什么。这是我第一次知道雪獒,也第一次听了雪獒的传说,他们说,雪獒是纳西族的战神三多的守护犬,是天神派来助战三多神的,雪獒智慧而英勇无比,有了雪獒的助阵,三多神战无不胜,最后帮助木氏土司征服西南诸部落,建立了强大的纳西王国。平定四方之后,三多神真身回归于丽江白沙白岳庙,受人香火朝拜,而雪獒则被派往雪山,让它守护着藏族、纳西族的雪山,守护雪山上所有的生灵。”

“自古以来,凡是神物,都会有种种神奇的传说,而这些传说,会带来人的欲望。传说雪獒是神物,是世间万物中最有灵性的动物,能与人通灵。三多神的真身回归之前,留下了一本经书,应该就是你们说的《犬经》,这本经书是三多神和雪獒一起完成的。只要找到了这部经书,就能找到雪獒,就能让雪獒成为它的主人。找到了雪獒,就能找到纳西族最神秘的国度玉龙第三国最神秘的宝藏。为了这些传说,为了这些神秘的宝藏,有的人在找经书,有的人不惜搭上性命上雪山。一代又一代的人,只要有一丝丝的希望,永远不会放弃寻找宝藏,也放不下自己的欲望。”

“这两位老人,以为我也是为了寻找雪獒才上的雪山。下山的路已经封住了,我就跟他们住了三个月。这是两个牧羊人,他们把自己的羊群藏在了雪山的山肚子里。外面冰天雪地,但是他们住的地方,却是一个温暖的山谷,冒着热气的水塘边,长着青青的牧草,甚至开满了美丽的花朵。他们的羊群,悠闲地吃着牧草,喝着热水,长得肥美壮实。两位老人,每天都在火塘边喝着酥油茶,谈着一些很多年以前的事情。他们不用去看护羊群,因为他们有两条狗,这两条狗陪着他们俩一起睡,一起喝茶,一起回忆,也帮他们看护着这些羊群。”

“这三个月,对我来说,就像做梦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一个没有动物与植物区分的远古的时代。早上醒来,两位老人就开始用一种非常奇怪的语言向自然神祷告,请求自然神赐予他们的羊群一些食物,得到了神灵的允许,他们又用一种奇怪的语言告诉他们的狗,把羊群赶到神灵批准的地方去吃草、喝水,在神灵规定的时间内回到圈里。晚上,他们也在火塘边祷告,不要让冷风吹进羊圈里,让他们的羊群生病,祷告游走在黑暗里的妖魔,不要带走羊群的灵魂和肉体,让羊群活在这个世界上。听着他们的祷告声,我觉得我的身边,全部都是有灵魂的生物地,无论是一块石头,还是空气,我都感受到了生命的存在,让我对所有的一切都充满了敬畏。”

“两位老人说,三个月之后,山上的积雪就会融化,而这片山谷又会变成别一个世界,草地会枯萎,水塘会结冰,山谷外随着春风疯长出来的绿色的植物会将这里封死,任何人都再也找不到这里。而我们就要下山了,回到村子里,过着跟别人没有任何两样的生活,没有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我以为,只要过了这三个月,我也会回到我的家,我的阿妈因为找不到我而急坏了,当然,我不会告诉阿妈这三个月我去了哪里,因为这是我们三个人跟神灵之间的约定。但是,有些事情注定要发生的,任何人都无法改变。那是一个阳光温暖的早上,两位老人刚刚送走了他们的羊群,看着他们的牧羊犬兴奋地摇着尾巴,走在清清的水塘边,就回来坐在小屋里,喝酥油茶,他们俩准备给我讲一个关于狗的故事,故事刚刚开了一个头,只听见屋外,突然响起了一阵尖利的狗叫声,声音里有着惊慌,仿佛在呼救。我们跑到门外,只见他们那一只黑色的牧羊犬,已经倒在了地上,它的身上,撕开了一条长长的口子,血水正从伤口里不停地冒出来。两位老人急切地寻问着那条牧羊犬,那只犬用仅有的力气发出几声惨叫,血尽而亡,老人已经听懂了发生的事情。”

“他们飞速地扛上了猎枪,我们三人以最快的速度往山谷里走去,远远的,我们听见了惨烈的狗叫,还有羊群的悲鸣。当我们赶到那里的时候,整个山谷已经惨不忍睹,所有的羊群都被咬断了喉咙,倒在血泊之中,而另外一只牧羊犬,则被撕成了两半。看着这个情景,我们都惊呆了。”

“那一晚上,我们坐在火塘边,没有谁说一句话,忘记了祷告,也忘记了喝酥油茶,两张布满了皱纹的脸,在火光下阴沉着,充血的双眼里,闪烁着仇恨的火焰。”

“第二天,他们离开了山谷,尽管山上的积雪还没有化,但是,他们已经等不及了,两位像个神仙似的老人,被悲愤冲去了所有的理智。他们要下山去,寻找最好的牧羊犬来守护他们的羊群,他们还要去寻找最好的猎枪,把那一头不怕神灵的怪兽杀死。我拦不住他们,有时候人真的很奇怪,只要心里有一股气在,任何的危险都能奇迹一般地化解。他们俩人就这样下山了,走进了那一条被冰雪封住的下山路,终于回到了村子里。在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他们,但我能从我的狗中探听到他们的消息,几十年来,他们不停地训养着最凶猛的猎狗,发疯似地在雪山上寻找着猛兽的足迹,但是,一直都没有找到。就在不久前,他们一起去世了。听说这十几年里,他们也找到了最好的牧羊犬来守护他们的羊群,羊群越来越多,但是去世的时候,俩人都是死不瞑目。后来,他们去世后的第七天,一辆从德钦来的大货车,帮我拉来了两只牧羊犬,那是最好的牧羊犬,但是它们已经老了,再也上不了山,流着两行老泪,尽管心有不甘,但只能认命。它们说,它们的主人让它们带给我一句话:一定要守住雪獒!”

“那天,两位老人没有让我跟他们一起下山,他们交给了我一项任务,他们交给了我一张羊皮,里面写满了东巴经文,他们让我把这些经文背完了,再按照经文中所写的方法,学会狗语。他们说,雪獒受伤了,要我一定要找到雪獒,医治它,安抚它,让它继续守护雪山的神灵。我别无选择,我必须要完成两位老人交给我的任务。”

四 神域

狂犬病讲完了他的故事。

我和风行天下,还没从那一片冰天雪地中走出来,还没从那个玄幻的世界走出来。

准确的说,我们俩的大脑还无法消化如此神秘而强大的信息。对于我们来说,这真的是一个令人无法置信的神话。

我再一次看向狂犬病,我突然感觉到,这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狗,他应该生活在原始森林中,在那一片自由的天地间,与狼为伴,纵情而活。

事实上,这二十年来,他应该是这样活着的。除了风行天下,他没有一个朋友,独自一人,住在雪山下的基地里。

只是,他有一个使命,冥冥中注定的使命。为了这个使命,他必须要下山来,恢复人的样子,去参与一些违背自己意愿的事情。

为了寻找雪獒,他需要有一个自己的营地,需要训养最好的猎狗来帮助他。于是,他参加了那次国际警犬大赛。最后,获得了第一名,也获准了他在玉龙雪山脚下建一个秘密基地。这个基地,是国家秘密,不会有人找到它。而狂犬病要完成的任务,是每一年为国际刑警训养一条顶级的警犬。对于他来说,这样的任务,不算一件难事,因为他懂狗语,如果没有了语言上的障碍,一切的沟通都会水到渠成。

这十多年里,尽管他断绝了与外界的沟通,没有再与任何人有接触。但是他训养的狗,因为出色的表现,出卖了他。他越神秘,他的诱惑力就越大。就像一个隐居的武林高手,只要江湖中有关于他的神秘传说,他就永远不会得到安宁。而我,就是其中之一。

我看着狂犬病,他的神情,充满忧郁。

关于狂犬病的采访,似乎可以结束了。我想要的一切都有了答案,我可以在我的手稿里,写上关于他成为传奇的故事,这样的故事,匪夷所思,会让人用尽所有的想像力。我相信这一次的采访,会成为《遁》杂志创办以来最有神秘感的采访,而狂犬病将会成为杂志中出现过的最神秘的人物之一。

“你准备就这样把狂犬病交出去吗?”风行天下终于把话说出来了,刚才,他看了我很久。

我站起来,推开木窗。一阵风,拂面而过。我闻得出来,那风里,带着雪山的味道。

我抬头望去,遥远的夜空下,银色的玉龙雪山像一柄利刃,直插黑色的夜空。

突然间,我想起了一件三十年前的往事。

那时,我和风行天下只有五六岁。秋天到了,我们那个名叫“普取坞”的小村庄,到处都飘荡着丰收的味道,村庄前的玉米和稻谷都熟了,到处都是金灿灿的。

村子里刚刚分田分地,包产到户,村民们热情高涨,一年就获得了大丰收。但家里没地方放,集体的粮场还没有分,那宽大的仓库和打粮场,就成了乡亲们堆放玉米和稻子的好地方。大家白天在地里收玉米,晚上就在大粮场里撕玉米、打谷子。全村六七十户人家,男女老少全部聚集在粮场中,小孩闹,大人叫,非常热闹。

我跟风行天下和和村里的一群顽皮孩子一起在大人中间,跑上跑下,个个都开心得像发了疯的小牛犊。最后大人们被我们乱得心慌慌的,就把我们全部赶到打粮场上玩。

我们就在那块空地上,玩得不亦乐乎。突然,有一阵像打雷一样的声音从头顶上响起,大家只觉得眼前一亮,有一个小伙伴大叫:“大家快看,天上有什么东西?”大家抬头往上一看,只见一个闪着光的大东西从头顶上往雪山方向滚去,形状就像我们纳西族装粮食的圆形的大竹筐,只是四周有突出的把手,就像龙头,整个东西亮闪闪的。

我们都惊呆了,听到有人在叫唤,大人们也从房子底下走了出来。大家都抬头望天,看着这个奇怪的东西从天空中,发着耀眼的光快速地滚过去,一直消失在雪山背后。

回过神来,村里的有些老人跪下来,朝着雪山不停地磕头,他们说是阿普三多显灵了,来到我们村子里,会保佑大家年年都能获得大丰收。

这件事情,村人们都议论了很长一段时间,有人说它是妖怪,有人说是神仙,读过书的人说是UFO,但到最后也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

几十年过去了,这件事情已经渐渐被人们遗忘,再也无从提起。

我们的雪山,还在,但是,雪正在一点一点地融化。那时候,雪山是神秘的,每一天都云雾缭绕,只有非常吉祥的日子才能露出它神圣的容颜。现在,整座雪山裸露在我们面前,那只是一座戴着一顶白帽子的石头山,雪山再无神秘,我们的神灵又能如何安生?神祇又该在何处安放?

不止玉龙雪山如此,滇西南的雪山与土地,又何曾有往日的安宁?一片片隐藏于尘世之外的净土,正在被世俗的脚步惊醒。我们的祖先千辛万苦寻觅来的家园,成为人人向往的旅游胜地。虽然被世人赋予了诸多的虚名,成为人人都向往的“香格里拉”,但是等游人都离去之后,留下的又是什么?那日渐消瘦的雪山,散发着污臭的河水,被雾霾遮盖的蓝天,还是再也守不住的人心?

雪獒生病了。我可以想像出来,它在越来越小的王国中焦躁不安的样子。它守护着雪山,雪山上的神灵,却只能绝望地看着,树神、云神、山神、河神……一尊尊的倒下,埋藏于历史的尘埃中,无力回天。

忽然间,我感到自己不敢去面对狂犬病的眼睛,他的眼睛里,有着雪獒的悲哀。

五 犬经

此后半年,我和风行天下开始了一场艰难的旅行。我们从丽江出发,飞到了内蒙古的凉城。我听说,凉城是我们的祖先居住过的地方,我们的祖先是从那里一步一步一路南下,走到了现在的居住地。我从凉城出发,沿着祖先迁徙的路,一直往下走,直到走回丽江。

我相信这次旅行,是冥冥中的注定,这一路上,不管是风雨中,还是在阳光下,我的耳边始终有一首古老的歌曲萦绕着,我对这种曲调很熟悉,那是我们纳西族古老的送魂之舞“哦仁仁”。当一个纳西族的老人去世了之后,全村的人都会通晓达旦地吟唱这首歌,边唱边舞,用歌声和舞蹈,把他的灵魂从丽江,一步一步,一站一站,送到祖源地,送到祖先们的身边。

从酒吧回来之后,第二天,我很坚决地辞去了《遁》杂志的工作,也拒绝向主编解释我辞职的理由。

人,一旦没有了工作,就很容易变得懒散。这一段时间以来,一直有一个非常执着的念头,仿佛有一种魔力在召唤我的灵魂。我坐在庭院里的藤椅上,闭上眼睛,我的脑海里就会出现很多奇怪的景象,这些景象是片段式的,有雪山、有草地、有荒漠,一群古人,披星戴月,餐风露宿,赶着牛羊沿江而下,古老的牧歌,东巴经语……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策划一次这样的旅行,可是当我提出我想走走这条路线的时候,风行天下坚决要与我同行。他说,人必须要弄清楚几个问题:“我从哪里来?”“我在哪里?”“我要往何处去?”

这一路上,我和风行天下一直都在寻找着这三个答案,离家越近,答案越来越清楚。

当我们回到丽江的时候,狂犬病还是在驭天酒吧与我们相见。

我拿出了我的笔记本,那是我在路上写的手稿。这上面,记载着我在路上搜集到的关于《犬经》和雪獒的传说和歌词。

这一路上,我跟风行天下沿着山林和河水一路而下,只要是有关于祖先故事的地方,我们都会停留下来,有时候一住就是十几天,我们走进每一个村庄,跟乡亲们一起喝酒,一起跳舞歌唱,寻找着祖先们留下的痕迹。

在四川地界的一个小山村里,我们找到了一个纳西族老东巴,村子里正在举办一场祭祀狗神的仪式,老东巴用很古老的语言念着经语。仪式结束之后,我们请老东巴再一次颂唱了这一部经,他说,这是很早就流传下来的经书,原来有三部,分为《养经》《犬语》《犬神》,合称为《犬经》,以前的老东巴都会唱颂这三部经,而他只学会了用来祭祀狗神的经文,因为没有文字,到后来,这些经文就失传了。他还给我们唱了一首“猎歌”,当他沙哑的声音在村子里传开的时候,村子里所有的狗都集中在他家的院子外,仿佛在等待着他发号命令,每一只狗里,都含着泪水。

归来之后,在古城的酒吧里,我、风行天下和狂犬病再一次见面,这又是一次沉默的交流,我默默地拿出了旅途中写下的手稿,狂犬病仔细地看着这些手稿,看着看着,他的手开始慢慢地发抖,他的嘴角在不停地抽动着。

最后,他站了起来,没有说任何一句话。带着那部手稿,匆匆离去。我和风行天下平静地坐着,因为我们知道他要去哪里,他要去做什么。

“你以后要做什么?真的像你说的一样,回去种我的那一亩三分地去?”风行天下很平静地问我,狂犬病的离开,似乎在他的意料之内。

他问我的时候,轻轻地转动着手里的如琥珀般的红酒,没有看我,看着酒。

“不,我想去雪山。”我沉默了一会,终于说出了自己的决定。

“雪山?你不是狂犬病,他可以在冰雪世界存活,而你却习惯了繁华的都市。”风行天下说得很笃定。

我轻声地哼起了一首歌:

神秘的居纳若罗山上

神奇的犬神如箭一般飞驰

要猎到马鹿呀

犬神留下一部经

耳朵尖如塔顶

双腿快若闪电

漆黑的眼睛

能看穿黑色的山林

啸一声

老虎都要抖三抖

…………

唱歌的时候,我看见那只雪獒,从雪山上飞奔而来,全身的白毛,在风中飞扬。

雪獒的身后,紧跟着白袍白马白银枪的三多神。

风行天下奇怪地看着我,问道:“你也想去学狗语?学猎经?”

“不,我只想找到雪獒,给他留下一方净地。”我站起来,离开了酒吧。

“等等我,我要跟你去。”风行天下紧跟我而来。

一阵凉风,从脸上吹过,那风里,再也没有赶马帮的汉子留下的野性的味道,而是西洋酒以及香水的味道。

我望向远处,月光下的雪山,如一柄苍瘦的剑,直指苍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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