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视域下马克思对精神自由观的翻转
2019-12-16刘东方
刘 东 方
(辽宁大学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辽宁 沈阳 110036)
在马克思看来,自由不是空穴来风和纯粹的精神性的自由,自由的发展是人的本真的需求,是在人所生活的现实世界以及社会关系中彰显,因而人的自由是现实的普遍自由而非抽象自由。马克思认为人的自由实现只有在人们进行物质生产活动的过程中才能体现出来,马克思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认识到物质生产与人的发展之间的辩证关系,才能实现作为主体人的自由。如何把握以康德、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的自由的内涵及其张力,进而探索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理论原则和思维范式,仍然是一个重要的理论诉求。马克思摆脱了以往唯心主义的自由意志的观念论,从现实生活出发论证了自由观的实践原则,从浪漫主义的精神国度里把自由从“精神的自由”阐释到“现实的自由”。
一、对古希腊自我意识哲学的肯定
意志自由早在德国古典哲学时期就已经被提出,伊壁鸠鲁自由观、康德道德学意义上的精神自由观以及青年黑格尔派的意志自由观的互相交织与糅合给马克思带来了思想上的火花。随着马克思思想的慢慢成熟,马克思对他们的思想进行了吸取性颠倒并形成了自己实践维度的自由思想。自由意志的思想在旧哲学时期被提出并慢慢趋于成熟,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中对旧哲学自我意识的肯定(第一向度)可以说是对人的主体性从精神领域翻转到现实化的一种变革,马克思通过对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的原子论的阐释,把两者划分为两种对立的思想,前者是怀疑感性世界且力求从感性世界背后寻求真理的怀疑论,是对人的主体性、世界、命运的否定,毫无疑问这是力图在经验世界中追寻现实的因果关系并违背客观世界的。后者则是肯定感性论,伊壁鸠鲁认为客观现象中的真理是不必去刻意寻求的,它是一种偶然的存在,感性知觉是客观现象的体现,因而他是对人的自由的肯定。马克思肯定了这种意志自由的思想,认为伊壁鸠鲁的观点是对人的主体性的肯定。如前所述德谟克利特把视角定位在自由的必然性而忽视了偶然性因素,彰显了他的唯物主义独断论思想。伊壁鸠鲁则相反,他重视偶然性的发生,认为原子能够偏离直线来运动,突出了自由的可能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重视自我意识的能动性和意志自由思想。在这里纯粹地认为马克思对意志自由的肯定来定位马克思的自由思想是不确切的,笔者认为这只是马克思在当时的背景下,对宗教哲学的无神论和唯物主义的认定以及形成辩证自由观的一种黎明的前奏,毕竟它们并没有摆脱抽象意义上的“思想围城”。马克思高度评价了伊壁鸠鲁的自我意识的自由,指出伊壁鸠鲁哲学“是自我意识的绝对性和自由,尽管这个自我意识只是在个别性的形式上来理解的”[1]。但马克思也看到了伊壁鸠鲁哲学的局限性,马克思认为,原子试图摆脱必然性的束缚通过偏离直线来自由运动,这诚然是一种无拘无束的自由运动,但原子运动过程中脱离了轨道,归为何处不能知晓。因此这种自由实际是一种消极空洞漫无目的的自由。马克思认为真正的积极的自由应该是充满力量的,与必然和现实是相互咬合的关系,或者换个视角说,自由应该在改造外部世界的过程中体现出来。正是在这里,青年时期的马克思在肯定偶然性的基础上超越了伊壁鸠鲁,也超越了青年黑格尔派。
可以说马克思是基于对自我意识的肯定这一立场之上,并且是在与启蒙时代的自然科学意义相一致的理性和主体的自由性视域下,来解析伊壁鸠鲁原子偏斜论的。这证明了马克思对自然科学和启蒙时期的人本主义的阶段性肯定,以及对命运、世界的改造主体否定的认可。正是《马克思博士论文》让马克思的自由观慢慢地趋于成熟,通过对伊壁鸠鲁的原子运动或者说是原子偏斜运动的阐释马克思形成了自己的自由思想。古希腊城邦本来就是一片以自由为特征的乐土,通过原子偏斜运动理念的提出,伊壁鸠鲁认为在人的生活意识当中个人自由快乐是崇高的,它是一种自发性和自明性的感情流露,更是一种人的潜在的主体性自由。他说:“每一种快乐由于其自然吸引力,都是某种善,但并不是每一种快乐都值得选择。”[2]他所主张的是自然流露的快乐,也就是以人的主体性的意志自由为前提,快乐是自由的结果。个人自由是伊壁鸠鲁自由哲学的核心观念,在他的哲学当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马克思之所以赞同这种思想是因为与马克思后来对现实自由的追求有一定的思想共鸣。即使伊壁鸠鲁的自由思想具有一定的现实效用但是最终并没有超越精神层面摆脱唯心主义的窠臼,他只是从人的精神境界出发去满足自由并达到快乐,也可以说是超越性(超经验)抽象的意志自由。马克思在对其意志自由的肯定下进一步与现实联系起来,并对其进行超越性颠倒把自由从天上阐释到现实,形成了自己的现实的辩证自由观。
“自由在现代社会中的真正可能性”[3]是马克思破解实践自由的理论旨趣。从总体上看马克思对伊壁鸠鲁意志自由的肯定,说明了他对人的主体性、绝对自由的肯定,也是对当时启蒙时代的自然精神和人本主义的向往和关怀。就此来看,马克思对古希腊自我意识的肯定是可观的,有着相同的思想交织和共鸣。
二、对精神自由发展的反观
以康德、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的自由观在整个自由哲学研究的领域起着重要作用。自由问题历来是西方哲学家所关注的问题,也是哲学研究的最终旨归。康德和黑格尔在自由观的研究上有着独特的见解,二者都从不同领域阐释了自由观概念,康德从道德学领域和不可知论立场出发阐释了实践理性自由观,黑格尔从辩证的角度阐述了绝对精神的自由观。虽然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对自由观进行了分析,但仍然有局限性,他们并没有从主体的自我全面发展的视野出发,而是从纯粹的精神层面即自我意识为人的本质的思想对自由进行阐释,因此并没有超越唯心主义的窠臼。马克思则不然,他从现实生活的领域出发,在对德国古典哲学继承的基础上立足现实进一步发展,把自由从理论层面带到了实践。
(一)马克思对康德道德学自由观的反思批判
康德的自由思想有三种不同的层次,即可能性、必然性、现实性,认识论意义上是一种理念的先验自由并给自由带来了可能性,实践论意义上是实践理性的必然性自由,道德学意义上是从内外两种经验出发使自由在现实中呈现出来。这三种层次的自由更倾向于“消极自由”。在康德这里实践的自由(道德自由)和自由意志包括认为自然立法的提出是康德自由观的本质和核心,康德的道德自由观以先验自由理念为回归标志,由此可见先验自由观念在康德的哲学中一以贯之并起着重大作用,其自由观的维度与道德神学的自由观的思想路径是一致的。康德试图从现象与物自体的二律背反中阐释自由观,“自由是没有的,世界上一切东西只按照因果律而发生”[4]。从整个物质世界的发展来看必须假设现象是由自由原因而来,但是从纯粹的实践理性自由来看自由原因又是一个物自体,即人作为理性的存在,人们不能通过现象去认识它,因此作为纯粹理性的存在,这种自由的领域又是绝对自由的——自上而下的自由。自由有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前者是作为一种道德律令的意志自由,后者是超然的因果必然性之外的不可认识的自在之物即物自体。
康德认为人作为理智存在物,其自由思想的呈现有两重性,第一层次是从因果出发形成实践概念,第二层次是从道德自由出发形成道德实践概念,这就形成了两种不同的立场,即追求因果的科学技术实践和以人的道德自律尺度为节点的道德实践。科学技术实践只是从自然科学出发探寻自然规律的客观因果效应,并没有落实到以认为主体的“自我决定”的层面,因而是片面的缺乏主体性的纯粹因果规律的实践。道德实践概念是以人为主体为自然立法的意志诉求,在康德这里人应该遵循道德律令实现自己并通过理性决定自我职责,从而可以认清康德阐释了意志自由的绝对性,因此在康德的逻辑体系中便出现了“自由意志”“理性存在论”“理智”等一些纯粹概念,它们成了实践主体,这种主体是脱离理性自我的超验的物自体,在超验的领域自由实现了自我决定,成了意志自由,为他的道德自由奠定了基础。
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直接纯粹地从自由概念入手,认为自由是不受任何限制的纯理性的一种超验的精神愉悦和放松,首先要达到精神的绝对自由和愉悦才能使单一主体的本我得到自由。康德这种思想(自由意志)是自上而下的自由,展现的是一种空洞的概念,它虽然是自由的必然规定,但是从人的现实生活的维度来看,缺乏一定的现实性,只是在逻辑上能够得到思想上的破解,它不受感性经验的束缚,表现出对经验现实的缺乏(消极自由),但是它必须通过感性经验实现出来,即通过经验的规定来实现自身。由此可以分析出,康德自由意志的消极因素里包含着积极自由的含义,或者可以说,自由意志在理论理性中所表现的超出经验之外的纯粹理念是消极自由。在实践理性中康德侧重于主体道德自由,也就是说超越于经验之外的事物的规定是以人的道德自律为依据的,由于康德关于现象和自在之物的区分造成了认识和实践、经验和超验以及现实和理想之间的界限,形成了一道不能跨越的鸿沟,而自由意志被限制在了封闭的领域,架空于现实之上,最后剩下的只是消极的意义了。
(二)马克思对黑格尔绝对精神自由的反观
黑格尔作为西方哲学的集大成者,在唯心主义的框架内建立起完整的自由理论,他从更高级的思想维度立场对自由进行了释义,在对康德的现象与自在之物的颠倒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理论,取消现象和自在之物的区别后把康德的三种自由观加以糅合,使之统一成为自由概念发展过程中不同的阶段,证立了自由发展的逻辑层次,充实了精神自由发展的历史规律环节。在黑格尔这里,他也把自由预设为三个阶段,从黑格尔的自由三阶段中依然可以映射康德自由思想的影子,他把康德的先验自由的可能性转换成任意性即实践自由,认为人的自由不在于抽象的理性或者理念,而在于主体的任意性动机和激发。可以说黑格尔的自由观更倾向于“积极自由”。他认为自由是精神发展的人的本质的自我认知、自我超越,从中可以看出黑格尔认为精神的自由在人的视界中是无可厚非的,他把外在的必然规律看作内在必然规律得以实现的手段,为自由的实现搭建了一座桥梁,把自由、必然、规律三者纠缠在一起,从辩证的角度把自由与必然联系起来,当自由和必然糅合在一起才能展现自由的本质。突破自由和必然的界限把两者彼此纠缠在一起,从动物式的任意性和抽象的偶然性剥离出来才能被主体的人所意识到。
马克思站在唯物主义平台之上揭示了黑格尔形而上学精神自由观念的调和主义因素:“真正的实在,无论表面现象和它多么对立,本质上是一个合理的整体,其中的万物,终极地说,是和谐一致的。”[5]显然黑格尔的精神自由在走向现实性上是无计可施且无法面对的,因此黑格尔的精神自由是“从天国到现实的”衰落过程,黑格尔从精神层面阐释了人的本质,认为人的本质就是自由,这是作为万物之灵长的人的特有属性,因为与万事万物区别开来的是人有思想意识,而外界生物除了满足自身的欲望和要求外并不能进行任何有意义的活动,所以只有人是有思想的,只有人类才有自由,自由是人类的本性和天性。毫无疑问,黑格尔对自由这一思想的解说是唯心主义的,他并没有从现实生活出发去解释自由。他说:“人类自身具有目的,就是因为他自身中具有神性的东西——那便是我们从开始就称作的理性的东西又从他的活动和自觉的力量称作自由。”[6]黑格尔认为个人实现其必然性即个人自我意识的实现不是真正的自由,他认为人们并不知道个人自由的前面还有精神的存在也就是理念的自由,“精神”——人的本质——是自由的。他认为现实生活当中的物质满足和人的纯真的物质需要的实现只是自然界的一种偶然性的发生和实现,在这之上的人类精神的自由才是必然的自由。在黑格尔看来,基督教之所以具有如此价值,是因为它让人意识到了人类(精神上)是自由的,这一思想无疑是积极的唯心主义的绝对精神的自由,《精神哲学》和《逻辑学》中对这一观点都有所阐释。黑格尔只是以一种神秘的形式把自由带给了我们,超越了主体自由的实现的前提是客观自由,把自由的最终归宿归结为绝对精神,是绝对精神和自我认识的统一。
马克思通过对康德和黑格尔关于自由思想的理论反观和回思,以及彼此的思想纠缠和交融中批判性继承了他们的思想,认为自由思想呈现在康德和黑格尔那里是抽象的、缺乏现实性的,他们仅仅是从人的道德或者精神维度预设了自由的理论层面。康德的道德自由律展现的是纯粹的人的先验自由,他把人的自由限制在了主观的抽象层面,把自由架空于现实之上即“善良意志”,这种意志的实现是以“应当”这个概念为尺度的,在经验层面是空的,表现为无。他的这种脱离经验的概念只是在先验范围领域实现意志自由,因此是抽象的天马行空式的缺乏现实性的自由观。当我们立足于现实的意义来探讨康德的自由意志时所得出的结论是消极的意义。虽然康德在自由观中涉及了现实层面的意义(自由感、自由权),但这只是抽象地预设了现象背后的纯粹理论层面的自由本体和道德律,并没有打通现象和自在之物的界限。康德和黑格尔的自由观可以说是代表了两种不同的自由领域:一种是认为自由与必然是联系在一起的,自由是必然的前提即主体能动性的实现是必然的结果,不存在意志自由之中,我们把它称之为认识论上的自由观;另一种是认为自由与必然是对立的,是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自我展现,承认自由意志的存在,主张主体的自我实现、自我超越,我们称之为本体论上的自由观。两种领域的自由思想并没有超越唯心主义的束缚,而是从精神理性和意志自由出发,脱离了主体的自我能动性和现实性。
马克思从人的本质出发即实践的维度形成了实践自由思想。在马克思看来,自由不是空穴来风和纯粹的精神性的自由,以康德和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所阐释的自由观是建立在人的精神层面的抽象的自由,他们把精神认定为最终的解脱,因而是一种脱离现实的抽象意义上的自由,它的实现被限制在了精神层面,并不能在人的现实生活中发生作用而给予人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全面自由发展。自由的发展就是人的本真的需求,“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 件”[7],是与现实社会发展和人们所处的社会关系相联系的。自由只有在人们进行物质生产活动的过程中才能体现出来,马克思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颠覆了德国古典哲学的精神自由,或者说“天国的自由”的呈现,认为只有实现物质生产与人的发展之间的辩证关系,才能实现作为主体人的“现实的自由”。如何把握以康德、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的自由的内涵及其张力,进而探索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理论原则和思维范式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马克思摆脱了以往唯心主义的自由意志的观念论,从现实生活出发论证了自由观的实践原则,从浪漫主义的精神国度里把自由从“精神的自觉”阐释到“现实的自由”,从而形成了以人与自身关系的类本质自由、人与自然关系的劳动自由以及人与社会关系的自由思想。
三、从现实到天国的实践自由
从天国的现实的唯心主义自由观和从现实到天国的唯物主义自由观的区分,形成了两种自由观领域,这两种自由观从不同的立场阐释了自由的概念。从对康德和黑格尔以及旧哲学的绝对精神自由思想(唯心主义)的阐释可以看出,他们只是从纯粹理性和绝对精神出发去解释自由未免与现实生活有些距离,是抽象的自上而下的自由,这种脱离了主体的现实性去实现绝对精神的自由,而不是从人的本质出发的这种唯心主义的自由观是有其局限性的。在人的现实生活中以及资本主义极力发展过程中,这种抽象的自由显然是薄弱且没有任何功效的。因而马克思立足于现实生活的视角,在对旧哲学自由思想的颠覆过程中,对其进行了现实领域的延展,把自由观的视角用一种回拉的方式扩展到现实层面,把自上而下的“天国的自由”反转为“从现实到天国的实践自由”。这种颠倒是一种回旋的方式,马克思看到了旧哲学的抽象性,马克思认为从精神世界实现人的自由(自上而下)显然是力不从心的,从现实世界出发,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实现劳动自由,以从“人的依赖性”过渡到“物的依赖性”,最终实现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即共产主义社会这种“自下而上”的思维范式的维度证立了实践自由的客观性、合理性。
马克思的辩证自由观是以整个欧洲哲学史为背景的,他在继承、批判、糅合前人自由思想的基础上从现实出发,把自由从天上阐释到人间,规定了自由的现实性本质,形成了自己的辩证自由思想,既是对前人的超越也是自由本身的内在发展。在整个以康德、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自由观的发展过程中所展现的是基于主体的意识或者是精神维度的形而上的唯心主义自由观,这种思想的呈现并不适应人作为主体的以进行物质生产来发展自我的现实。康德的道德自律、黑格尔对康德的超越所形成的主客一体的精神自由仍然矗立在抽象思想的“天国世界”,并没有穿破形而上的禁锢下降到物质生产的“现实世界”当中。写作博士论文时期马克思肯定了青年黑格尔派的意志自由的可能性,在此时期其自由思想还不太成熟,里面多少有唯心主义的成分,从1843年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开始马克思向唯物主义转变,开始了对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的批判,一直到《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异化劳动所造成的人的自由异化,全面阐释共产主义自由思想并彻底转型为唯物主义。只有处于现实生活中才能摆脱精神自由的禁锢,在进行物质生产过程中实现人身自由。
马克思认为实践是人特有的生存方式,在马克思看来作为现实的人必须能够满足生活需求,而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决定了一切实践活动,是“使人从动物界上升到人类并构成人的其他一切活动的物质基础的历史活动”[8]。物质资料在人的物质实践生活当中起着决定作用,在实践的立场上主体否定自我去追寻生产自由的主体性,从唯物史观的角度确立了自由的实践路径。首先,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类达到自由的首要因素,在生产力低下、生活资料不能满足主体需要的社会状态下,人们是不能实现自我自由的。人的自由发展的程度决定了社会制度体现的完整性以及生产力的水平,而不是人的纯粹的绝对精神的自由观念。“我的哲学的劳作一般地所曾趋赴和所欲趋赴的目的就是关于真理的科学知识。”[9]其次,生产关系的发展是人的自由发展的另一条件,马克思曾经强调通过社会变革来消除资本主义私有制,使社会自觉地调节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协调性,使人在劳动过程以及社会关系当中获得自由。
在《资本论》和《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通过对劳动的二重性的阐述确立了剩余价值学说,并在此基础上揭示了资本主义内在结构的局限性及必然灭亡性,从而从不同领域证立了马克思自由观、异化理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科学性。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的不自由恰恰是实现自由的前提条件,资本家为了得到更多的利益去发展生产力、提高生产资料,最终积累了巨大的生产力,而这种巨大的生产力会凝聚起来并冲破资本主义的禁锢。最后资本主义异化将会被扬弃,形式上的自由随之会变成现实的自由,由此可以看出自由存在于物质生产的彼岸。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论述马克思辩证实践自由观,人与自身关系的自由即类本质自由,人与自然关系的自由即劳动自由,人与社会关系的自由即生产关系自由,这三种自由相辅相成形成了马克思的辩证自由思想。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阐述了人的本质的思想即“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0]。在这里,马克思从唯物史观的角度阐述了人的本质,费尔巴哈理解的人是宗教的、抽象的、孤立的个体,只是对客观世界的一种抽象的感性的理解,他把人的本质理解为“爱”,因而是抽象的、直观的,并没有从现实生活出发,而是一种直观的感受。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8条中,马克思说“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实践是物质生活的基础,一切物质生产都是实践的最好解释,只有在实践中把握社会生活的本质,人与自身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才能真正得以实现。这三种领域的自由是层层递进的,类本质自由(个人自由)人与自身关系的实现才能更好地实现人与自然的关系——劳动自由(群体自由)两者得以实现之后并融合,便形成了社会关系的自由。
从《马克思博士论文》对自由意志的阶段性肯定到后来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对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思想,马克思从唯物史观的角度反观、回思旧哲学从天国到现实的唯心主体自由观思想,从现实出发以主体的本质需要阐释了实践的作用,把自由从理性的天国世界拉回到了现实世界,形成了辩证唯物主义自由观。最后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自由王国。类本质自由、劳动自由、社会关系的自由三者的辩证关系形成了马克思实践自由观的思想路径,为马克思对从现实到天国的自由观的阐释提供了理论基础,同时也证立了马克思辩证实践自由观思维范式的客观性、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