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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颜祸水?
——二战前新马华人女招待的污名与困境*

2019-12-16范若兰

华侨华人历史研究 2019年1期
关键词:槟城商报污名

范若兰

(中山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东南亚研究中心,广东 广州 510275)

女招待,亦称“茶花女”,是二战前新马华人女性为数不多的职业之一,兴盛于1929—1931年世界经济危机时期,受经济不景气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咖啡茶室雇用女招待。女招待现象集中了多重利益的纠结:店家利用女性魅力作招徕,男顾客通过消费女招待满足了情欲,女招待从中得到养家糊口的机会,殖民政府却不满其引发的道德和治安危机,最终加以限制和禁止。通过研究二战前新马华人女招待,不仅可以深入探讨女性职业与殖民地政治、经济发展的密切关系,还可以分析中国与南洋移民社会的职业流动,以及女子职业与妇女解放的关系。

目前学界对于民国时期中国的女招待研究较多,①李淑蘋、江芬:《20世纪20年代广州禁止女招待风波初探》,《历史教学》2008年第8期;李淑蘋、江芬:《民国时期底层职业妇女探析——以广州茶楼女招待为个案》,《安徽史学》2016年第5期;周松芳:《民国饮食之女招待记》,《粤海风》2017年第4期;汪炜伟:《“女子的出路越多,堕落的机会也越多”?——从天津服务业女招待看民国城市女性职业发展困境》,《晋阳学刊》2017年第3期;王琴:《20世纪30年代北平取缔女招待风波》,《北京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但对于海外华人女招待的研究极少。笔者早年发表的一篇文章,简单描述了20世纪30年代新马华人女招待的概况和困境,但有些基本事实尚不清楚。[1]笔者近年继续搜集这方面的资料,认为有必要深入研究华人女性的这一新职业。本文主要利用20世纪二三十年代新马华文报刊有关女招待的报道,②本文所使用的《叻报》《总汇新报》《槟城新报》《新国民日报》等华文报纸,来自新加坡国立大学中文图书馆“华文旧报章”扫描版,网址:https://libportal.nus.edu.sg/frontend/ms/sea-chinese-historical-doc/maincontents/straits/sg#bz。本文所使用的《南洋商报》,来自新加坡国家图书馆的Singapore & Malaya Newspapers的电子版,网址:http://eresources.nlb.gov.sg/newspapers。特此致谢。运用性别(gender)分析视角,梳理女招待这一职业的兴衰与殖民地政治经济及与政府限制措施的关系,探讨其如何被“色情化”和“污名化”,深入分析女招待的困境及其根源。

一、女招待职业的兴盛及其“色情化”与“污名化”

(一)女招待的兴盛及其原因

一般认为,新马华人社会女招待这一新兴职业出现于1929—1933年世界经济危机期间。其实不然。早在1916年槟城就已出现女招待,位于汕头街的“亦桃源”首雇女招待。大约同时或稍后,新加坡也出现女招待,为此1920年新加坡工部局特别发出指令,规定“菜馆和咖啡店不得任意请女人当跑堂及卖菜之职。如有必欲用及此项女职工,务将该女人姓名报知工部局,由工部局将其姓名注入执照,如有更换时,由店主向工部局告知。”[2]从这条规定可见,殖民地政府并不禁止女招待,但要纳入管理。到1923年,新加坡的咖啡茶店有雇佣女子为招待,“以致一般狂蜂浪蝶,浪迹其间,嬉笑谐谑,秽语常闻。”[3]1925年槟城庇能律有南京、北京两茶室,聘用女招待五六人,“一时茶客有南北二京斗美之说” 。[4]新马华人社会女招待的出现,与省港女招待兴起有关联。香港女招待出现于1910年的茶档,广州女招待出现于茶档不知何时,但出现于茶楼是1920年,“民国九年,各茶楼多用女招待。”[5]年轻貌美的女招待带来生意兴隆,引得广州邻近地区纷纷仿效。南洋与华南密切相连,广州和香港雇用女招待之风,很快传入新加坡、槟城等地,引起少数商家的仿效。但这一时期新马雇佣女招待并未形成风气,女招待人数极少。

新马雇佣女招待风气大盛是在20世纪30年代初。新加坡女招待最盛时为1931年,每间咖啡茶室雇用1~2名女招待,共有数百名女招待,有良家少女,但大多是前娼妓。[6]女招待按其姿色分为上、中、下三等,上等薪金每日2元,中等1.5元,下等1元或数角。工作时间较长,白天从上午11时到下午4时,晚上从7时到11时。[7]槟城的咖啡茶室雇用女招待之风亦盛,“各处咖啡茶室,争相聘用女招待,大有不如是,则不成其为咖啡茶室之慨。”[8]有的茶室,常雇用六七名之多。吉隆坡咖啡茶室也热衷于雇用女招待。据雪兰莪华民护卫司小范围调查,女招待年龄大多在20岁以下,最大的是34岁;超过20岁者有11人;20岁以下者,有13人,其中3人为17岁,2人为16岁,6人为15岁,2人为14岁。男女工资差异巨大,男跑堂最多工资不过25元,女招待最多竟达65元;男跑堂最低工薪只有3元,女招待最低也有35元,且食宿免费。[9]

雇用女招待带来生意兴隆,于是这一风气迅速向小城市蔓延。在怡保,新街口有茶档开始雇用女招待,于是“你聘我聘,数日间,全城经营茶档,均聘有女招待。”[10]森美兰首府芙蓉也出现女招待,而后蔓延到小城镇庇劳,第一家聘请女招待的是英群茶室,随后效尤者有十余家,“一时茶花怒放,花枝招展”,受经济不景气影响的冷清,为之改观。[11]太平、金山等城莫不如此。

20世纪30年代初新马女招待之所以兴盛,与两个因素密切相关。一是经济不景气。1929年爆发的世界经济危机导致新马经济萧条,为吸引顾客,咖啡馆、茶馆等服务行业竞相雇用女服务人员,于是女招待开始兴盛。时人指出:“经济危机,市面萧条,店家雇佣美丽之女招待,吸引客人,顾客不辞远道而来。”[12]“不景气弥漫南岛以来,市上之茶肆酒楼,多聘女招待,以随顾客心理之所好,藉以招徕生意。受聘之女招待,若年青漂亮,其生意因此必佳,若色笑稍逊,其生意亦次之,至若无聘女招待者,每见其茶室里之生意寥寥……访者曾往返各埠,目所睹者莫不如是。”[13]二是殖民地政府的禁娼政策。1930年新加坡宣布妓院和妓女为非法,1931年1月马来联邦也禁止妓院和妓女,一些娼妓转向茶室咖啡室充当女招待谋生。当时很多报道都指出禁娼与女招待兴盛的关系,如“庇劳禁娼后,严拿私娼,双管齐下之下,代替而兴起之女招待,先盛行于芙蓉,而后蔓延到庇劳。”[14]

(二)女招待的“色情化”与“污名化”

女招待的职业定位是招徕生意,以姿色吸引顾客,从一开始就被“色情化”了。“咖啡店老板聘用女招待,系利用青年女性‘活招牌’,作营业之工具,而号召顾客。”[15]男顾客则是将女招待视为情欲消费对象。殖民地政府关闭妓院后,男性没有了情欲发泄处,女招待似乎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成为娼妓的替代品,看到女招待的冶容和媚态,“那些有意寻芳猎艳的风流少年,早已目瞪口呆,神魂颠倒。因此,有的人本来就不想喝茶,为了要吊女招待的膀子,故意要来喝一盅。”[16]而前妓女充当女招待,更强化了这一职业的“色情化”。妓女愿意担任女招待,“一则可以每月有固定薪金,二则招待之际可以假送秋波,择肥而吃”,[17]她们借女招待身份,继续卖淫。于是,“一般狂蜂浪蝶,及无知青年,因禁娼后,无地寻欢,不得不转移目标,流连于咖啡茶室,而女招待,有之前妓女转业的,此时不论生张熟李,咸能复聚,不过花些少茶资,便可以流连其间。”[18]

“色情化”女招待,对华人女性职业发展特别不利。战前新马华人妇女职业有限,除了传统的女工、女佣、接生婆和娼妓等职业外,新出现的女性职业有教师、医生、律师、护士、秘书等专业技术职业,还有女招待、理发女和舞女等服务职业。[19]专业技术职业需要较高学历,华人女性从业者不多,尤其是女医生和女律师,更是凤毛麟角,而女招待这一职业不需要多高学历,反而收入较高,因而成为来自贫困家庭、没受过多少教育的年轻女子的选择。但人们并没有从女子职业角度来看待女招待这一新职业,而是从“色”与“性”的角度看待,女招待成了情欲消费对象。店家用女招待的“性魅力”招徕生意,女人如果“生得颜容漂亮,身躯婀娜,而富有诱惑性,那茶店老板就会抢着来雇用你了。”[20]男顾客通过搭讪、调戏女招待获得愉悦和满足,女招待则用自己的冶容和媚态吸引顾客,获取更多收入。可见,女招待“色情化”是店主、顾客、女招待三方合力的结果。

“色情化”女招待的结果,导致这一职业的“污名化”,女招待成了娼妓的代名词。女招待被视为供人快乐的尤物和欢场中人,男顾客带着这种心态进入茶馆,直接将嫖妓的经验加诸到女招待身上。新加坡大坡松柏街咖啡档雇的一位女招待,“姿色好,招待周到,有一救火员甲,迷上女招待,每晚必到,女招待因其纠缠不已,厌恶之,不太理他。甲怒,强抱女坐于腿上,强吻之。”[21]更多的情况是,男顾客对女招待调笑、捏手、摸腿、拍臀,各种轻浮行为和性骚扰,一些女招待为了增加收入,也曲意奉迎,越发让人认为“女招待多为娼妓之变相,生张熟魏,一概款待,举动固极风骚,态度亦极淫荡,而艳曲怪事,遂由咖啡馆中,层出不穷。”[22]

“色情化”女招待的另一个结果,是女招待要承担“伤风败俗”“诱人堕落”的污名。如在庇劳,“一向民风淳朴之庇劳社会人士,为茶花女神魂颠倒,街谈巷议,都是以茶花女为话柄,情形之盛,开庇劳之新纪元。但长此下去,不加取缔,则于风化殊有碍也。”[23]不少男青年流连咖啡茶室,女招待是诱惑之源,“禁娼后遗毒遍全坡,咖啡店女郎由收银职务转而为女招待,粉面脂唇,服装妖艳,诱惑青年。”[24]有人发出“有用青年,日趋堕落,谁之罪也”的责问。[25]

“色情化”女招待更严重的后果,是引来因争风吃醋的打架斗殴、私会党勒索等治安问题,女招待要承担“红颜祸水”的污名。女招待如果与相熟的客人聊天,殷勤相待,怠慢了其他客人,会引起其他客人争风吃醋,口角斗殴。这种打架斗殴还算是小事,新加坡还发生因私会党介入女招待职业而引发的数起命案。私会党要求女招待交纳保护费,入会3元、4元不等,以后每月1元。如不交,会受其骚扰和威胁。而付了保护费的女招待,则受私会党保护,如果女招待受人欺负,私会党上前,又引发打架斗殴,甚至出人命。[26]1932年12 月新加坡小坡发生的一桩血案最为轰动,是由女招待引起,涉案人员被警察逮捕后,一人在监狱自尽,三人被判10年徒刑。1933年,新加坡加笼律亦发生一宗枪杀案,死者为女招待之夫,由于勒索茶花女未遂,私会党诱其夫至静处杀之。[27]

女招待职业“色情化”是各方利益纠结合力的结果,男性在其中起主导作用。实际上,是男性对财(店主利用女体招徕)和色(顾客的情欲消费)的欲望促成了女招待职业的“色情化”,女招待只是出卖自己的性魅力,处于这一“色情化”职业的末端。正如时人所言,“茶客心目中,视女招待不啻是惹人拈爱的鲜花,而于雇主之心理,亦无异视女招待为装饰门楣之活动招牌,彼此各怀心理,各有用心。不幸者则为生活压迫而投此业之女招待,任人玩弄,为生活而挣扎而为人做工具者耳。”[28]但最终,女招待承担了主要的“污名”,被视为“红颜祸水”,成为殖民地政府限制与禁止的对象。

二、殖民政府对女招待的限制与禁止

随着女招待的兴盛,其“色情化”及所引发的破坏禁娼和治安问题,引起殖民地当局对女招待的高度关注。但政府发现单靠突击检查和拘捕解决不了女招待问题,她们通常消失几天,又重出江湖。为了寻求更好的解决办法,1931年以后新马各城市的卫生局、华民护卫司署、警局、市政局等机构召开多次会议,讨论女招待问题,商量对策。先是出台限制女招待的政策,最后是禁止。

(一)对女招待的限制措施

最早讨论女招待问题的是吉隆坡卫生局。1931年1月7日吉隆坡卫生局例会讨论女招待问题,英国殖民官员反对雇用女招待,认为其是娼妓变种,衣服华丽,形态妖冶。而华人议员黎德禄则认为,不良女子伤风败俗,不能与此职业混为一谈,应该允许雇用女招待。最后投票结果,6票对5票,通过暂时不加干涉,仍准咖啡店雇佣女招待。[29]

但这种不加干涉的态度很快就被“限制”政策所取代。1931年2月,怡保政府“为切实禁娼起见,乃令女招待到华民署领取牌照,非在政府机构摄影者,并非经店东担保者,不准充任。”[30]而且规定女招待不能为客人奉茶,不准与客人调笑。此规定实施后,怡保共有103名女招待领取牌照。1931年3月底,太平洁净局规定,茶室雇用女招待,须提交照片存档,由华民政务司盖印,年龄要求在20岁以上。[31]同年3月,芙蓉卫生局只准许雇用25岁以上之女招待,且照片要贴于牌照上。

1931年8月5日,吉隆坡卫生局开会,主题是应雪兰莪华民护卫司之请求,讨论雇用女招待问题。在会上,雪兰莪华民护卫司介夫指出,自雇用女招待后,打架之事,已属平常。其中有许多女子,从前是娼妓,现在是商家之诱饵, 女招待不是一般的女侍,不是女子的正当职业,所以他主张“卫生局应该禁止任何咖啡店,雇用女招待”。[32]此次会议最后通过的决议是:只有领有牌照的店家,且获得卫生局主席之准许,才能雇用女招待(店主亲戚)。[33]

新加坡政府1931年5月规定限制女招待:一是女招待年龄最低为22岁以上;二是女招待须缴相片,到市政局注册;三是咖啡店主人需要担保女招待不暗中当娼。如有发现,店主罚百元,牌照吊销,不得继续营业。[34]1932年新加坡政府向工部局建议,完全禁止各食品店和咖啡店雇用女招待,以免增加社会治安问题。工部局对此建议进行讨论,认为“完全禁止,一时不宜实行,但在公众卖物场之女招待,则必须经执照办法控制之。提出有关女招待执照之附则。规定:领取执照种种手续,交由华民政务司署办理,因该署对于充任女招待之妇女,有相当之认识,较工部局有经验。”[35]

1932年6月槟城卫生局制定条例,要求女招待须将姓名和住址报告卫生局,以便当局稽查。具体办法是女招待先去卫生局申请,然后去华民署问话,华民护卫司对其详加盘问,除籍贯、出生地、姓名、年龄、住址、家人等基本信息外,还要拷问为什么要当女招待;如已成家,还要丈夫陪同一起问话;如无成家,则要找人担保;如果女子装扮妖冶,举止轻佻,就不批准。获得护卫司允许的女子,才可拍照,领取牌照。[36]然后再到侦探局接受详细查问,通过后才可到店充当女招待。

(二)对女招待的禁止

新马各地政府对女招待的限制性政策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就转向更严厉的禁止政策。

1931年6月怡保近打市政局开会,讨论禁绝女招待问题。市政局长指出,“2月允许女招待领取牌照后,接到多封反对信函,而且查明,有女招待奉茶和烟给顾客,且与客人调笑,5月有20多家咖啡店不守规则,有两家咖啡店因聘用没领牌照之女招待,被取消了营业执照。”最后,会议通过决议,从1931年7月1日起禁止女招待和女收银员。[37]

1932年2月森美兰庇劳卫生局会议讨论,决定从1932年4月起,不得雇佣女招待。[38]同月,马来联邦驻札官会议讨论女招待问题,认为女招待名不符实,“仅用为顾客之钓饵,以面貌为标准定薪金之高下。”会议通过决议,禁止各咖啡食物店及各摊档雇用任何年龄之女招待。[39]吉隆坡卫生局举行月常会议,通过有关女招待法规,重申:所有公众食物店或咖啡店不得聘用女性提供任何工作;各摊档领得执照之人,不得聘用任何女性,与所营之业有相违之关系。[40]鉴于一些店主阳奉阴违,仍暗中雇佣女招待,吉隆坡当局借更换牌照之机,将所有女招待之牌照停发。[41]

1933年,新加坡新任华民副护司蜜陀勿落氏上任,力主严厉取缔女招待。他在接受《马来星期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女招待是导致几宗谋杀及斗殴的原因之一,出身妓女的女招待勾引不良少年。他召见了新加坡现有的110名女招待(有25人未到),她们都有牌照,其中有七八名女招待同时也是咖啡店主人,领取咖啡店执照,加领女招待牌照,只有这几位女招待未被取缔,而其他女招待都被取缔,[42]这实际上等于禁止了女招待。

1934年吉隆坡游艺场开业,内设的茶档申请雇用女招待,吉隆坡卫生局召开会议讨论此事。所有官吏议员(英国人)都主张游艺场茶档咖啡档要领执照,不能雇用女招待,而非官吏议员(华人)则主张不禁止女招待。最后表决,8比6通过非官吏议员的提案,允许游艺场雇用女招待,并提交参政司批准。[43]但参政司否决了这个提案,并明确规定,从1934年4月1日起,所有游艺场食物档或咖啡档不准聘用女招待。[44]

上述可见,新马各地对女招待的限制措施大同小异,都是要求女招待申领牌照,牌照上有照片,并挂在咖啡茶室的墙上,以便当局监督和管理;限制女招待的年龄,杜绝少女当女招待;要求店家保证女招待不当暗娼,以免伤风败俗和破坏禁娼。当这些限制措施达不到政府的要求时,各地很快转向禁止女招待。小城镇动作最快,也禁止得最彻底,如怡保、庇劳等地;大城市紧跟而上,如吉隆坡。只有新加坡和槟城没有彻底禁止女招待,但严格限制。而由政府直接出面限制和禁止女招待,其实意味着政府接受并推动着女招待的“污名化”。

三、女招待面临的困境及其根源

(一)女招待的困境

女招待职业的“色情化”和“污名化”是各方利益纠结合力的结果,男性在其中起主导作用,但殖民地政府的限制和禁止措施,却主要以女招待为针对目标,少数针对店家。结果,店家虽然也承担了罚款和生意萧条的苦果,但女招待却承担了限制和禁止的最大苦果,陷入困境。

一是女招待谋生之路断绝,还经常因无牌照而被逮捕。马来联邦全面禁止女招待后,她们全部失业,海峡殖民地虽未完全禁止女招待,但严格限制女招待领取牌照,能领到牌照的微乎其微。1933年新加坡限制女招待后,女招待为领取牌照,声泪俱下地央求商家代向当局担保,准予其当女招待,只求有点收入,用以养家。但一般商家,因为难以担保其行为,予以拒绝,“故若辈茶花,一筹莫展,坐吃山空。”[45]也有许多女招待不得不铤而走险,无牌上岗。如1932年新加坡珍珠巴辖搜捕无牌女招待,过后不久,女招待又重出江湖,问她们不怕被捉去吗?女招待无奈地说:“我们充当茶花,诚不得而为之……如果欲找其他工作,谈何容易,故不得不冒险一试。至于将来能否被捕,则惟有听天由命。”[46]

二是女招待收入大大下降。因为能领取牌照的女招待不多,且多为大龄女性,生意不好做,许多咖啡店停止营业,尚在营业的咖啡茶室不再雇用女招待,因为“多聘一位女招待,则多一笔薪水之开销,而店主所获之利,究不见若何增多”。[47]女招待人数减少,且薪水大不如前。据1933年记者调查,槟城咖啡茶室有300余家,只有13家茶室雇用女招待,女招待人数约20~30人,她们白天工作时间从下午1时到4时,晚上从7时到12时,月薪从25~30元不等。[48]30年代末女招待收入更低,1939年槟城女招待工作时间是白天4小时,晚上从7时到凌晨1时,月薪只有15~25元。她们大都已成家,且以新移民居多。[49]1940年,新加坡女招待有100多人,大多在20岁以上、30岁以下,她们的薪水一般为33~40元,也有少数50元以上者。[50]只能勉力养家维持生活。

三是女招待面对严重的性骚扰和歧视。女招待职业的“色情化”和“污名化”已经固化,导致这一职业不能被视为“正常”的女子职业。其实,经过限制和禁止之后,女招待职业的“色情化”几乎不存在,30年代中期以后,女招待中并没有前娼妓,她们大都是已婚者,都是良家妇女,许多是因日本侵华逃难来新马的妇女。从女招待的年龄、出身和收入来看,这一职业已是一个正常的女子职业,没有了之前的“色情”,但“污名”却没有丝毫减弱。一方面,殖民地政府仍视其为“祸水”,严格控制女招待申领牌照,探员和华民护卫司仍戴着有色眼镜看待她们。[51]另一方面,男顾客仍视女招待为欢场中人,进行性骚扰。“女招待遇顾客轻薄,动手动脚,如果稍现不悦之色,则老板必怒,轻则斥责,重则立即解雇。常有茶花,因被顾客轻薄,忍至不能忍,泪水盈眶,而其内心之痛苦,可以知也。”[52]一般人看女招待,仍视其为“不正经”的下贱职业。

(二)女招待困境的根源

女招待困境的根源,在于新马华人社会处于殖民地社会和父权制社会。在英属马来亚,英国殖民官员控制政治和经济大权,华人作为外来移民,没有参与政治和决策的权利。

从新马各城镇对女招待从限制到禁止的政策变化可以看到,英国殖民官员是主要推动力量,他们考量女招待问题的出发点,是殖民地的禁娼政策和治安问题。女招待职业的“色情化”,使殖民地官员认为女招待是前妓女的化身,不仅败坏了道德,也破坏了禁娼的成效;而私会党向女招待收取保护费,不仅导致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保护费也成为私会党的经济来源,削弱了政府对私会党的整治。雪兰莪华民护卫司介夫和新加坡副华民护卫司蜜陀勿落氏对女招待的看法很有代表性,他们以英国的女招待为标准,认为华人女招待是“伤风败俗……一般所谓茶客,每当女招待经过时,上下其手。且女招待,多为私娼,其存在等于开放禁娼。”[53]因此,英国殖民官并不将女招待视为正当的女子职业,也从不考虑女招待的权益,而是一味粗暴地限制和禁止。

华人在殖民地没有参政权,殖民地政府不在乎所谓“民意”。女招待是受禁令影响最大的弱势群体,她们发出了微弱的反抗之声。1931年6月怡保近打市政局会议决定从7月1日起,禁止各咖啡店雇用女招待,这意味着100多名女招待将失业,靠其生活的家人也将无饭可吃。女招待对此十分焦虑,集会讨论此事,决定先筹款,每人至少3元,雇请律师,向当局请愿,这次会议是“破天荒之茶花大会也”。[54]但女招待的请愿毫无结果,当局照样实行禁止。少数华人议员能在殖民地议会中起咨询作用,但没有决策权。尽管一些华人议员从女子职业和谋生角度反对禁止女招待,反对将女招待等同于妓女。但是在殖民地,宗主国官员才是权力拥有者和决策者,英国人掌握大权,他们只考虑执政当局的治理便利,最终出台了限制和禁止女招待的政策,导致女招待处于困境之中。

这一时期华人社会是根深蒂固的父权制社会,男性在经济、教育、权力资源上占优势地位,而女性在各方面仍处于绝对劣势地位,女招待的困境其实折射出性别关系的极度不平等和女性地位低下。女招待职业“色情化”是父权制“物化”女性的惯常做法。女招待的身体被高度物化,商家雇用女体来搭配各色消费,利用女招待的性魅力吸引男顾客;男顾客也热衷于消费女招待,从中得到口觉(甜言蜜语)、视觉(漂亮的脸蛋、婀娜的身材)、听觉(莺声燕语)和触觉(上下其手)的愉悦,释放他们在经济、政治和家庭中倍受压抑的诸多欲望。于是,男性对“利”和“性”的欲求促成了女招待职业的兴盛和“色情化”。但“色情化”不可避免带来“污名化”,“红颜祸水”就是父权文化对女性的又一种污名,所有与之相关的社会问题都被归结到女招待身上,这种“污名”招致殖民地当局对女招待的限制和禁止,招致一般社会公众对女招待的歧视。

新马华人社会牢固的父权制,使得新马女权力量十分薄弱,女招待缺乏强有力的支援力量。当时新马华人妇女组织只有中国妇女促进会和基督教女青年会,并不关注女招待问题。少数进步知识分子从女子职业出发,反对禁止女招待,“所谓‘妇女解放’,‘男女平等’,必先让女子之经济独立……女子在咖啡店当招待,固为职业之一种,并非有何卑贱可言。”[55]但这些批评只限于言论,不能转化为实际行动,当吉隆坡当局禁止游艺场咖啡档雇用女招待时,人们只能感叹,“从此女子职业又少一门”。[56]可以说,这一时期新马华人女权运动尚处于起步阶段,不能为女招待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女招待的“污名”一直存在。

经济危机带来新马经济的动荡,不仅导致华人经济结构的改变,还导致职业构成的变化,女招待就是在这种情境下新兴的女性职业之一。这一职业如果正常发展,应该为新马华人女子增加职业机会,从而有助于她们的经济自立,进而促进华人妇女解放,因为经济独立是妇女解放的前提。但是,这个新职业一开始就被 “色情化”,随之被“污名化”,长期不能“正常化”,这是殖民社会和父权社会的必然结果。从本质上说,殖民统治与华人社会都属于父权制形态,性别话语由其主导,因此,商家对女性的物化、顾客的情欲消费、殖民地政府的强势限制与禁止,合力造成女招待的困境。

[注释]

[1] 范若兰:《战前新马华人妇女素描之二——自强不息的女性:理发女、女招待和舞女》,《八桂侨刊》2003年第4期。

[2] 《业菜馆及咖啡茶店者注意》,《新国民日报》1920年6月28日。

[3] 《招徕生意定要雇用女子耶》,《南洋商报》1923年9月15日。

[4] 《梹城茶楼营业之今昔》,《南洋商报》1932年9月3日。

[5] 阿翔:《廿年来广州茶楼进化小史》,《广州国民日报》1925年5月13日。

[6] 《新加坡女招待小史》,《南洋商报》1935年1 月1日。

[7] [52]《新嘉坡社会素描(二)》,《南洋商报》1933年3月9日。

[8] [15][47][55]《梹城咖啡茶室女招待之生活(一)》,《南洋商报》1933年10月13日。

[9] 《取缔茶花女问题吉隆坡卫生局开会详加讨论》,《南洋商报》1931年8月13日。

[10] 《怡保茶花女多属娼妓化身》,《槟城新报》1933年6月22日。

[11] 《聘任女招待风行一时》,《槟城新报》1931年3月2日。

[12] 《茶店女招待盛行于暗邦》,《南洋商报》1929年10月28日。

[13] 《女招待风气遍怡保》,《叻报》1931年4月17日。

[14] 《聘任女招待风行一时》,《槟城新报》1931年3月2日。

[16] [20]刘犖夫:《华侨妇女生活》,《华侨半月刊》1936年第92期,第27页。

[17] 《怡保羔啡女招待之恐慌》,《总汇新报》1931年2月18日。

[18] 《咖啡店之夜》,《南洋商报》1932年6月25日。

[19] 范若兰:《移民、性别与华人社会:马来亚华人妇女研究》(1929—1941年),中国华侨出版社,2005年,第193~230页。

[21] 《调戏咖啡女》,《南洋商报》1928年8月8日。

[22] [23] 《聘任女招待风行一时》,《槟城新报》1931年3月2日。

[24] 《读者来信》,《南洋商报》1931年4月1日。

[25] 《咖啡店之夜》,《南洋商报》1932年6月25日。

[26] 《马来亚之华人女招待与私会党流血斗争之关系》,《南洋商报》1933年5月15日。

[27] 《茶室女招待最短期间内将绝迹》,《南洋商报》1933年8月14日。

[28] 《羔丕店女招待素描》,《总汇新报》1934年7月30日。

[29] 《洁净局例会略志》,《槟城新报》1931年1月14、15、16、17日。

[30] 《怡保羔啡女招待之恐慌》,《总汇新报》1931年2月18日。

[31] 《霹雳太平政府当局决定严厉手段取缔女招待》,《南洋商报》1931年4月4日。

[32] [33]《取缔茶花女问题吉隆坡卫生局开会详加讨论》,《南洋商报》1931年8月13日。

[34] 《架啡店女郎又复销声匿迹矣》,《总汇新报》1931年5月30日。

[35] 《本坡女招待存废问题》,《南洋商报》1932年11 月25日。

[36] 《梹城咖啡茶室女招待之生活(三)》,《南洋商报》1933年10月18日。

[37] 《怡保严禁雇用女招待》,《总汇新报》1931年6月27日。

[38] 《不得雇用女招待 庇朥港由四月起实行》,《南洋商报》1932年2月13日。

[39] 《女招待马来联邦境内此后将无容身之地》,《南洋商报》1932年2月20日。

[40] 《马来联邦禁止女招待后,吉隆坡卫生局通过法规二项》,《南洋商报》1932年4月9日。

[41] 《吉隆坡卫生局设法杜绝女招待》,《总汇新报》1932年5月9日。

[42] 《新嘉坡咖啡店女招待多假借名义勾引不良少年》,《南洋商报》1933年8月23日。

[43] 《洁净局会议关于游艺场茶档雇用女招待事》,《南洋商报》1934年3月9日。

[44] 《吉隆坡游艺场内由四月一日起一律不准雇用女招待》,《南洋商报》1934年3月28日。

[45] 《妙龄茶花女在当局严厉取缔下 谋生之路几绝》,《槟城新报》1933年3月21日。

[46] 《女招待真不易做》,《南洋商报》1932年9月10日。

[48] 中国驻槟榔屿领事馆:《槟城华侨女子职业之概况》,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公报》,第九卷第3号,1936年,第472页。

[49] 《槟城女招待职业,今不如昔》,《星洲日报》1939年2月3日。

[50] 《本报记者特写新嘉坡的茶花女》,《南洋商报》1940年12月3日。

[51] 《女招待之当头棒》,《槟城新报》1932年1月12日。

[53] 《星洲咖啡茶室女招待存废问题堪注意》,《南洋商报》1933年6月27日。

[54] 《破天荒之怡保茶花大会》,《南洋商报》1931年7月6日。

[56] 《四月一日起吉隆坡禁用女招待》,《槟城新报》1934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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