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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民工工伤认定难谈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

2019-12-15

法制博览 2019年18期
关键词:合法权益劳工工伤

孙 健

江苏师范大学,江苏 徐州 221116

一、农民工权益保护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农民工的问题在近年来逐渐得到党的重视,在一定的程度上保证了他们的权益,但在具体的实施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以下分五点简单阐述。

第一,法规多于实际行动。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国家就制定了许多关于农民工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农民工的权益。但是在各个地区实施的时候,情况却并不理想,而且,在实际的处理当中,发生的争执没能够得到好的解决,农名工单方面孤立无援,最终雇主还是逃脱了大部分的责任。

第二,劳动时间与工资福利不匹配。雇主在聘用农民工时,往往会形成劳动力的过度使用,让农民工的劳动强度增大,但工资福利却没有得到大幅度地提升,造成了劳工用度与劳工福利的不吻合,没能保护好农民工的权益。

第三,大多是直接用工,缺乏相关培训。作为农民工,相对的技能掌握较少,雇主一般直接分配给农民工一些简单但强度大的工作,并没有对他们进行培训。即使有培训,农民工也会因为培训费放弃培训机会,造成了农民工的被动性,得不到长远的发展。

二、农民工的弱势以及法律法规导致工伤认定的困难

农民工的弱势我们可以简单地从以下三点来讨论。第一,农民工存在季节性、临时性以及很强的流动性。农民工大多为农业剩余的劳动力,农民工群体所具有的特点就是他们的技能性不强,所以在他们进城务工时大多从事一些临时性的工作,导致他们的流动性和季节性增强。第二,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淡薄。绝大多农民工进城务工时只注重临时的工作,却会忽略相关的工作合同,一旦出现问题,雇主可以轻易的将责任的承担比重置于农民工身上,届时农民工也无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用人单位违法的成本较低。现在很多的用人单位在雇佣农民工的时候不尊重农民工的权益,有的甚至不签劳动合同,导致农民工在后续工作中出现问题无法受到保护,对农民工的赔偿力度也不够。

我国现在的法律法规对农民工的保护在逐渐的完善,但目前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一些特殊的情况在法律法规中没有涵盖,主要表现在:第一,程序繁琐。从当今的法律法规中我们可以看到,如果农民工发生工伤,需要索赔,要走的法律程序并不简单。首先要证实劳工关系的存在,这期间还要经历各种劳动力的鉴定和工伤的鉴定等等,而且还需要提供各式各样的材料,这些程序的复杂程度可想而知,随之而来的还有高昂的成本。第二,农民工维权也是一个耗时的过程。在不少的采访中我们都可以看到,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维权的时间过长的现象也是客观承认的。现在不少农民工维权甚至会拖上三年五载,耗时又耗力,让农民工对权益保护也只能是抱着无可奈何的态度。

三、对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的法律法规优化建议

综上所述,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需要得到强有力的保护,他们的维权过程也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以下提出了一些对于农民工权益维护的法律法规优化的建议。

要鼓励跟进工人单位劳动合同的签订。由于农民工的临时性和季节性流动,很多用人单位在使用劳动力的时候避免签订劳动合同,这是造成农民工工伤认定最困难的原因之一。可以成立相关的法律规定,农民工在入职时有义务签订并明确劳工合同的条款,明确自身权益以及现在问题出现的相关处理措施。

要完善工伤适用的法律体系。随着农名工进城务工的人数增多,出现工伤也是不可避免的,再加上现在工伤认定的过程的艰难性,出台一套关于工伤认定和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是很有必要的。在此建议,应当制定工伤保险法,规范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工合同时的规范,平衡双方的责任,纳入严格的刑事责任保障体系,以及精神赔偿体系,充分保障农民工的利益,减轻农民工的弱势。还要完善的是工伤和医疗保险,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合适的保障条约,省市还可以通过增加基金来保障农工的参保率,让农民工为中国发展的贡献可以实实在在地与他们的权益保护程度挂钩,实现双赢。

四、结语

农民工作为农业生产剩余的劳动力,进城务工减少了剩余劳动力的浪费,为我国发展起了重大的推动作用。但他们的权益却没有得到有力的保障,我国在农民工保护的法案中还需要很多的提升和改进,来帮助农民工更好地、更平等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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