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大学生在网购中的个人信息安全*
2019-12-15包小云王俊峰
包小云 王俊峰
大连民族大学,辽宁 大连 116600
一、网购大学生个人信息的相关概念
目前,各国学界对个人信息的定义均有不同的表述,我国的法律也没有对公民的个人信息的概念进行具体规定。我国的学者一般将个人信息定义为:个人信息是可以识别自然人个体的所有数据资料。[1]据此,就可将网购大学生的个人信息引申为:在网络购物过程中大学生所填写的可以识别网购大学生个体的所有数据资料。主要包括网购大学生的姓名、联系方式、地址等基本个人信息,还包括银行卡号、支付密码等私密信息。[2]
二、网购大学生个人信息的相关特征
网购大学生的个人信息与公民的个人信息有诸多相同或近似之处,如:二者的个人信息均自带公民个人在人身及人格方面的独有特性,具有独立性和私密性。与此同时,网购大学生的个人信息与公民的个人信息相比,有其不可代替的独有特征。
(一)网购大学生的个人信息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公民的个人信息的主体表现为自然人,而网购大学生个人信息的主体,在自然人的基础上,又进一步限定为正在接受基础高等教育而还未毕业走进社会的在读学生。这一年轻化主体在中国网络购物、网络消费活动中占大多数比例,是刺激和推动中国电子商务交易市场主力军。
(二)网购大学生的个人信息具有复杂性
在电子商务交易、网络购物活动中,大学生作为消费主体在淘宝、天猫、京东、支付宝等电商平台中,作为交易前提,不可避免地会向上述平台提供个人信息。在上述一般网络交易中通常存在大学生个人即消费者、销售者、电商平台即第三方交易平台和运输服务公司等多方主体,其中每一方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均不同,多方主体间的利益联系错综复杂。因此,在大学生主张有关个人信息的权利时,多方主体以各自利益为出发点,为维护自身利益,往往不能协商一致,致使纠纷骤增且难以解决,为司法实践工作增加难度。
(三)网购大学生的个人信息具有可识别性
大学生在参与网络购物的活动中,会向电商平台提供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地址、联系电话、就读学校、浏览及搜索记录、设备信息、位置信息等可识别的基本信息和其他隐性个人信息。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会通过“cookies”之类的追踪软件来追踪消费者在购物网站上的浏览、消费行为,并对这些信息进行收集,分析消费者的消费习惯,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向网购消费者发送广告,或者将这些收集到的信息出售给他人[3]来获取利益。
(四)网购大学生的个人信息具有可共享性
由于近年来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网络购物消费模式的兴起,广大消费者尤其是大学生的个人信息越来越具有经济价值,这也就意味着大学生的个人信息随时有可能被共享给其他主体。一方面,在一定情况下,电商平台会与关联公司、授权合作伙伴、物流服务公司之间共享、转让大学生的个人信息。另一方面,一些无良商家或黑客可能会通过不正当的技术手段,攻破第三方交易平台的服务器,获取大学生的IP地址、登录设备盗取更多、更细致的本人个人信息或者与其相关联的他人的个人信息,对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整合成数据进行黑色交易以获取暴利。
三、网购大学生个人信息受侵害的表现形式及原因
在网络购物中大学生个人信息受侵害的表现形式主要是个人信息的泄露和滥用。而大学生个人信息泄露后,轻则会遭受到垃圾短信、垃圾邮件和垃圾电话等影响日常生活的行为的困扰;重则会受到电信诈骗等严重侵害个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的侵害。个人信息受侵害的原因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网络的公开性
互联网对公众的开放程度高,信息交换可以突破时间限制和空间限制,所以电子商务这种高效率、低成本、个性化的新型消费模式迅速地引起了大量中国消费者尤其是作为消费主力军的年轻一代大学生的追捧。大学生不仅能享受到网购的便捷,也要承受其便捷背后的不良影响。公开性的另一面意味着个人信息的公开披露,大学生的个人信息在网络购物的各个过程中留下痕迹,不知不觉间会被有心平台或个人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利用、贩卖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
(二)大学生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薄弱
回观近现代中国的文化教育发展历程不难发现,由于在学生教育和文化生活宣传等领域对公民的个人信息意识培养的投入力度不大,导致民众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意识极其薄弱。尤其大学生群体追赶时代步伐,追捧网络购物,一味地体验网购的便利和快感的同时,也在不知不觉间泄露了自己的个人信息。不仅如此,在个人信息遭到泄露后,大学生由于法律观念淡薄,经济实力有限,缺少维权的途径,往往会忍气吞声放弃维权。
(三)网络购物中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体系不甚健全
我国并没有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对网购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分散于各类法律之中,缺乏体系上的呼应,并不符合我们大陆法系的法律思维。[3]目前我国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仅体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电子商务法》等部门法的概括性规定之中,其对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还没有做出细致具体的规定。各规定之间不能相互衔接,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体系,这对处于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状态中的中国来说是相当大的短板。
四、对网购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方面的建议
大学生在网络购物过程中个人信息泄露的形势越来越严峻,对大学生的日常学习及正常生活也产生了众多不良影响,严重的甚至会危害到其财产安全或生命健康,这就使得对大学生在网购中的个人信息的保护迫在眉睫。
(一)电商平台应采取技术手段对大学生的个人信息进行保护
购物网站要加强自身的安全体系、技术手段和管理水平,尽量避免泄露消费者的信息。[4]一方面,电商平台应该加大科技投入提高信息维护的技术手段。从本质上来讲,违法行为人能够通过“cookies”、木马病毒等特殊技术手段侵入电商平台数据库获取大学生的个人信息,这无疑说明了电商平台对软件后台的技术防护措施明显不足。若电商平台能够将用于技术防护工作的人才和专门资金大幅提高,相信平台中大学生乃至全体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会得到更为安全妥善的保护。另一方面,几乎所有电商平台都会在消费者享受其平台服务前弹跳出平台“服务协议”或“声明”供消费者选择。对于自我保护意识薄弱且消费欲望强烈的大学生来说,他们几乎对此类合同没有判断能力,也没有选择的权利,如若拒绝“服务协议”那么平台将不会为消费者提供任何该平台以及与该平台有关的任何服务,这就使消费者不得不“同意”其“服务协议”,这在本质上来讲其实是一种格式化合同。电商平台可以开拓另一种模式,在消费者选择拒绝签订“服务协议”又不损害平台本身利益的情况下照常提供服务。
(二)大学生应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面对信息高度公开的网络时代,大学生自身应该学习相关法律常识,提高自身的自我保护意识。在使用淘宝、天猫等购物平台时,设置较为复杂的登录密码并且定期更换,在与客服交流时提高警惕尽量不要透露涉及隐私的个人敏感信息,时常清空浏览记录,下载有检测木马、病毒等功能的软件经常检测手机、电脑等网购载体。在签收快递包裹时将印有地址、联系电话等真实个人信息的单据销毁后再丢弃,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在交易完成后若收到带有类似“内部优惠券”、“返红包”、“返现”等字样或带有链接和索要验证码等的信息时应当及时识别并删除,防止发生财产损失。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到当地法律援助部门进一步维权或寻求其他相关部门保护。
(三)相关部门应完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体系
在网络购物的过程中,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至关重要,其通常会涉及到宪法、行政法、民法等法律体系。[5]而中国现有的关于网购中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体系尚不健全,应尽快制定或修改相关法律,使各部门法律在彼此合理运作的同时能够互相衔接,形成完整的法律保护体系。如:除建立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外,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各部门法中有关个人信息的规定作出详尽具体的司法解释或立法解释,使法律对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不再是一句概括性的笼统的规定,通过立法方式建立起合理完整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
五、结语
随着现代中国经济与科技的高速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网络购物凭借其物美价廉、快捷方便等优点逐渐兴起并得到迅速发展,这一新型消费模式也吸引了广大大学生群体的青睐。但在享受网络购物带来的便利的同时,大学生的个人信息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侵害,为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大学生个人、电商平台营运者、相关立法部门均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建立起个人信息保护体制,保持法律体制与经济同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