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单位对涉油犯罪综合治理的探究
2019-12-15吴建忠
吴建忠
庆阳市公安局长庆公安分局,甘肃 庆阳 745000
石油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无需赘述,但是屡次发生的涉油犯罪却严重威胁到了石油安全,对此,需要从油田基层单位着手,将其作为综合治理石油犯罪的突破口,采取合理的措施防范涉油犯罪。
一、开展综合治理的必要性
涉油犯罪频频发生,严重影响了油田正常的生产秩序,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油田单位多设在戈壁滩中,人烟稀少且占地面积大,难以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全天候的监察,使得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另一方面是因为开采油田所需的设备和管道多放置在野外,缺少围墙的保护作用,容易受到犯罪分子的侵害。所以涉油犯罪屡禁不止,成为了威胁油田安全的主要因素,必须要采取一些治理措施予以妥善的解决。
二、开展综合治理的举措
(一)建立治理体系
治理体系的完善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建立治理部门。当前涉油犯罪的数量在急剧上升,仅仅依靠一些辅助措施难以改善现状,所以需要油田的基层单位设置专门的治理部门,对涉油犯罪进行综合性治理,方能取得一定的成效,且该部门的设置,也是发挥内部领导作用的一种重要体现,正所谓“上行下效”,只有油田企业领导给予该问题充分的重视,才能推动该项治理活动的快速进行;
第二,完善相关制度。完善的制度是开展治理活动的前提,对此,基层单位可以以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在会议上讨论、商定与治理活动相关的制度建立健全问题[1],并且要以签订责任书的方法,将这些制度落实下去,从而形成对各层次、全方位的治理;
第三,完善部门配置。在建立专门的治理部门之后,还需对该部门的人员配置与职能划分进行完善,包括选派具备专业化知识体系的工作人员、明确治理流程、制定奖罚措施等,使该部门能够真正的运转起来;
第四,加强队伍建设。涉油犯罪的治理依赖少数工作人员显然难以完成,还需要在基层单位内建设一支综合治理队伍,该队伍的建立可以通过在职训练与内部培训完成,队伍在建成之后,需要严格落实单位内治理涉油犯罪的各项举措,且该队伍要在单位内形成榜样、带头作用,以优良的作风营造积极的治理氛围;
第五,强化治安管控。涉油犯罪的治理既需要以预防为主,还需要“打防结合”,所以治理工作要不断优化,积极开拓新思路和新方法,不能长期局限于既定的范围与内容,构建新型的打防体系至关重要。
(二)开展安全活动
油田安全文明活动的开展要做到两点:第一,建立纠纷排查机制。该机制的建立主要是为了化解油田基层单位与当地居民之间的矛盾,通过建立健全该机制,要做到和平解决各项矛盾,当发生了相关纠纷时,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避免因处理不当而导致事态恶化;第二,建立纠纷协调机制。基层油田单位常常会有一些突发事件和纠纷需要解决,这类事件往往比较重要,不能敷衍了事,所以需要有相关的协调机制加以约束,以便在纠纷发生以后,能够尽可能的取得最佳处理效果,另外,通过这类机制,也能够有效区分违法乱纪、无理取闹以及违法犯罪之间的界限,以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解决。
(三)保护基础设施
油田基础设施是进行油田开采的重要设备,要保护好这些设施就必须要遵循“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2],也即在实际工作中,要先将各个部门、各个人员的职责确定下来,让每个部门、每位工作人员各司其职,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油田基础设施进行全方位看护。另外,对于涉油犯罪的办理,各个部门与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不能互相推诿;油田公安以及油田基层单位也需建立一些有效的工作机制,例如奖励制度等,以此来调动广大工作人员举报的积极性,将综合治理工作落在实处。
(四)进行技术防范
进行技术防范也必不可少。步入21世纪后,信息技术有了较大的飞跃,并且与各行各业的融合度也越来越高,所以犯罪分子有时也会借助高科技进行涉油犯罪,包括犯罪手段、犯罪方法、犯罪时机等[3],都有了新的特点,因此,为全面提升基层单位对涉油犯罪的控制与打击,需要积极应用一些新型技术进行对犯罪活动的预防。
(五)深化法制宣传
针对涉油犯罪,还需在基层单位内部展开法制宣传,通过法制教育,筑牢工作人员的思想防线。对此,需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其一,建立法制讲堂。该讲堂应当具备两点属性,一是流动性,也即要对每个部门、每位人员巡回开展法制讲堂,使其牢牢树立保护油田的意识;二是专业性,该讲堂应当有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员进行讲授,讲授的内容要涵盖与油田保护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包括《刑法》、《管道保护法》等[4],整个讲授过程可以遵循由浅入深、由表及理的原则,层层深入开展,力争通过该讲堂的讲解,深化工作人员对法律的敬畏,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守正律己;其二,进行一对一服务。一对一服务重在解决驻井工作人员对于法律的盲点,具体的工作需要从两个方面开展,一方面是思想教育,通过法律知识的答疑解惑,让驻井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自己行为界限,不要因为法律知识的匮乏,做出“害人害己”的不当行为,让其以保护油田为己任,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另一方面是监督管理,通过专门化的法律服务,既要让驻井工作人员认真监督其他工作人员的行为,也要自觉接受其他工作人员对自己的监督,总之,要形成互相监督的氛围,促成综合治理水平的提升;其三,开辟法制专栏。该法制专栏可以以计算机为载体,通过网络平台实现,该专栏中可以纳入与涉油犯罪相关的内容,例如涉油犯罪的认定、常见防范措施、具体处罚规定、典型案例等,供工作人员在工作之余进行浏览、翻阅,时刻警醒自己,不要轻易踏入误区;其四,要重点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发现赌博以及酗酒等不良现象时,一定要做出有力的处罚,以此在单位内部树立规章制度的权威性,督促工作人员自觉遵守。
(六)充分发动群众
仅仅在单位内部加强管理还不足以解决涉油犯罪问题,对此,还需基层单位充分发动群众。此处的群众应当涵盖单位内全体工作人员、油田公安的职员、附近居住的群众等,也即要发挥“人”的作用,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形成合力,有效预防涉油犯罪。当然,基层单位也可以以网络发文的形式,引起广大网友对涉油犯罪的关注,以此来阻断一部分销赃渠道,毕竟涉油犯罪屡禁不止,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销赃渠道比较畅通,多数犯罪分子借助自己的关系网,在彼此照应下,有多个销赃渠道,例如非法小轧钢厂、物资收购站、小炼油厂等,这些渠道的存在,带给了犯罪分子极大的便利,所以为高额利润所驱动,不惜一切代价走向不归路,因此,若想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从此源头处抓起,切断销赃渠道很有必要。
三、结束语
总之,面对涉油犯罪频发的局面,油田基层单位应当先行做好相关的治理工作,避免从单位内部出现该类问题,且也能在治理过程中提升防控力,减少犯罪分子作案的可能性,对此,需要引起油田基层单位的重视,及时采取一些有效的综合治理对策予以科学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