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桓灵时期的党锢事件
2019-12-15郑先兴
郑 先 兴
(南阳师范学院 汉文化研究中心, 河南 南阳 473061)
发生于东汉桓灵时期的党锢事件,可以说是自秦始皇焚书坑儒之后,又一次重要的士人被迫害事件。范晔在《后汉书》卷67《党锢列传》中不仅予以记载,而且也做了较为详细的分析,嗣后历代尤其是20世纪以来的学者都有精辟的论析[1],甚至被学者称作是一个“题无剩义”的论题。在这里,我们站在“新时代”国家治理的高度,利用年鉴学派的“时段理论”予以发掘其“剩义”,希图借此以探究中国古代历史发展的规律性与国家治理的关系问题。
一、“短时段”:既反对宦官的弄权,又翦灭士人的结党
所谓“短时段”就是事件史,依照年鉴学派的意见,主要是指社会生活中所发生的突发事件、偶然事件,也可以说是因为个人的行为所导致的具有历史价值的事件。党锢事件具备着“短时段”的特性,因为它首先是宦官与士人在国家行政中的矛盾所引起的。钱穆先生说:“党锢由于朝士与宦官之冲突。”[2]180
据史载,党锢事件是由延熹九年(166)所发生的两件反对宦官事件所引起的。
袁宏《后汉纪》卷22记载,东部督邮张俭亲见皇帝身边的宦官侯览肆虐乡里,多次上书朝廷告状,都被侯览所拦截。一天,张俭带着随从来到平陵,“逢览母乘轩,道从盈衢,俭官属呵,不避路。俭按剑,怒曰:‘何等女子干督邮,此非贼邪!’使吏卒收览母杀之,追擒览家属、宾客,死者百余人,皆僵尸道路,伐其园宅,井堙木刊,鸡犬器物,悉无余类”。侯览找桓帝伸冤,“上以俭郡吏,不先请奏,擅杀无辜,征付廷尉,诏收俭。俭乃亡命逃窜”。
又载,“初,河内张成,道术士也,知当大赦,使女杀人。李膺之为司隶,收成杀之。是秋,览等教成弟子牢顺(脩)上书”,诬告司隶李膺等。“九月,诏收膺等三百余人,其逋逃不获者,悬千金以购之。使者相望于道,其所连及死者,不可胜数。而‘党人’之议,始于此矣。”
督邮张俭看不惯宦官侯览的专权弄私,借故杀其母;河南尹李膺也见不得与宦官沆瀣一气的张成投机杀人,依法杀之,这两件事却给厮混在桓帝身边的宦官以口实,使其伺机毁谤士人,指责其结党营私,成为迫害士人的借口。据《后汉纪》卷22记载,侯览伸冤时,指责并诬陷张俭:“母及亲属无罪,横为俭所残害。皆大将军、前太尉掾范滂所讽。”及张成事发,侯览又暗地指使牢脩毁谤士人结党:“司隶李膺、御史中丞陈蕃、汝南范滂、颍川杜密、南阳岑晊等,相与结为党,诽谤朝廷。”据《后汉书》卷67《范滂传》记载,范滂被捕后,桓帝派遣中常侍王甫审理,王甫也指责其结党营私,但经范滂辩解,王甫反被其说服,予以无罪释放。据此,有关士人结党一事,是宦官要对士人定罪的关键所在。
然而,历史发展的实际是,汉桓帝也许是有着自己的政治见识,也许是因为大将军窦武、太尉陈蕃的牵掣,总之,没有采纳侯览等人的意见。虽然士人也被陷害下狱,却没有被处死的记载,所以,其时士人暂时还是安全的。
但是,士人结党一事,却由于宦官的陷害,被演绎成为社会的一种现实。《后汉书·范滂传》记载:“滂后事释,南归。始发京师,汝南、南阳士大夫迎之者数千两(辆)。同囚乡人殷陶、黄穆,亦免俱归,并卫侍于滂,应对宾客。滂顾谓陶等曰:‘今子相随,是重吾祸也。’遂遁还乡里。”范滂被释放后,得到了汝南、南阳众多士人的热情迎接。如按《后汉书》的“数千辆”计算,那么,人数当达到近万人;而按《后汉纪》的“数千人”计,人数也不少了。就连当事人范滂也感觉到不对,于是寻机逃回家里。
《后汉纪》卷22载:“是时,太学生三万余人,皆推先陈蕃、李膺,被服其行。由是,学生同声竞为高论,上议执政,下讥卿士。范滂、岑晊之徒,仰其风而扇之。于是天下翕然,以臧否为谈,名行善恶,托以谣言,曰:‘不畏强御陈仲举,天下模楷李元礼。’公卿以下皆畏,莫不侧席。又为‘三君’‘八俊’‘八顾’‘八及’之目,犹古之‘八元’‘八凯’也。陈蕃为‘三君’之冠,王畅、李膺为‘八俊’之首。海内诸为名节志义者,皆附其风。”
《后汉书》卷67载:“自是正直废放,邪枉炽结,海内希风之流,遂共相摽搒,指天下名士,为之称号。上曰‘三君’,次曰‘八俊’,次曰‘八顾’,次曰‘八及’,次曰‘八厨’,犹古之‘八元’‘八凯’也。窦武、刘淑、陈蕃为‘三君’。君者,言一世之所宗也。李膺、荀翌、杜密、王畅、刘祐、魏朗、赵典、朱宇为‘八俊’。俊者,言人之英也。郭林宗、宗慈、巴肃、夏馥、范滂、尹勋、蔡衍、羊陟为‘八顾’。顾者,言能以德行引人者也。张俭、岑晊、刘表、陈翔、孔昱、苑康、檀敷、翟超为‘八及’。及者,言能导人追宗者也。度尚、张邈、王考、刘儒、胡母班、秦周、蕃向、王章为‘八厨’。厨者,言能以财救人者也。”
如果说《后汉纪》的记载还不够明白,那么,《后汉书》的记载则已经是非常清晰了。换句话说,范滂事件后,士人结党的现象已经明朗了,由此,已经与传统儒家政治所讲究的“无党无偏”理念相抵牾。其时,士人的灾祸则为时不远矣。
汉灵帝建宁元年(168),外戚大将军窦武、太尉陈蕃被中常侍曹节所杀。第二年,曹节等继续上书状告士人。
《后汉纪》卷23载:“陈、窦已诛,中官逾专威势,既息陈、窦之党,又惧善人谋己,乃讽有司奏‘诸钩党者,请下州郡考治。’时上年十四,问节等曰:‘何以为钩党?’对曰:‘钩党者,即党人也。’上曰:‘党人何用为而诛之邪?’对曰:‘皆相举群辈,欲为不轨。’上曰:‘党人而为不轨,不轨欲如何?’对曰:‘欲图社稷。’帝乃可其奏。于是,故司空王畅,太常赵典,大司空刘祐,长乐少府李膺、太仆杜密,尚书荀绲、朱宇、魏朗,侍中刘淑、刘瑜,左中郎将丁栩,颍川太守巴肃,沛相荀昱,议郎刘儒,故掾范滂,皆下狱,诛;皆民望也。其余死者百余人。天下闻之,莫不垂泣。”
《后汉书》卷67《党锢传》叙说:“又州郡承旨,或未有尝交关,亦离祸毒。其死、徙、废、禁者,六七百人。”熹平五年(172),永昌太守曹鸾上书为党人鸣冤,汉灵帝大怒,诏令司隶、益州槛车将曹鸾下狱到槐里监狱,“掠杀之”。光和二年(179),上禄长和海针对党锢的株连五族的做法上书汉灵帝,灵帝始知党锢牵连太多,于是改为三族。中平元年(184),黄巾军起义,中常侍吕强担心党人与黄巾军联合,于是建议赦免党人。汉灵帝由此惧怕,“乃大赦党人,诛徙之家皆归故郡”。
至此,从桓帝延熹九年(166)的诛杀宦官开始,到灵帝中平元年(184)赦免党人为止,党锢事件绵延近20年,既反对宦官,又反对党人,宦官实际上占了上风,而党人却赢得了生前身后的青史留名,但更重要、更现实的是孕育了黄巾军起义。据此,坐收渔利的皇权却又遭遇着空前的危机。
二、“中时段”:东汉国家选举制的崩解与国家治理观念的分歧
所谓“中时段”,是指社会事件,主要是指由于社会制度、社会经济等因素所导致的历史事件。党锢事件具备着“中时段”的特性,因为它是由东汉国家官吏选举制度的崩解以及国家治理观念上的意见分歧所导致的。
从东汉国家的选举制来看,党锢事件警示其已经崩解。
汉代所推行的选举制,除了承继秦代的军功爵制、荫庇制度外,最主要的就是察举制。察举制的旨趣却在于察举者,如果察举者清正廉洁,那么所举荐的官吏必将竭尽忠诚,为国家效力;否则,将会玷污官场,导致政治更大的黑暗。不幸的是,桓灵时期的选举制,却主要掌控在宦官手里,所以才致使士人奋起抗争。《后汉纪》卷22载,大将军窦武曾经谏议说:“固等既没,宦党受封,快凶慝之心,张豺狼之口。天下咸言:‘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封公侯。’谣言之作,正为于此。陛下违汉旧典,谓必可行,自造制度,妄爵非人。今朝廷日衰,奸臣专政,臣恐有胡亥之难在于不久,赵高之变不朝则夕。”《后汉书》卷67《党锢列传序》中,范晔也说:“逮桓灵之间,主荒政缪,国命委于阉寺,士子羞与为伍,故匹夫抗愤,处士横议,遂乃激扬名声,互相题拂,品核公卿,裁量执政,婞直之风,于斯行矣。”
从宦官方面来看,虽然掌控政权,但是更担心士人结党干涉选举制。《后汉书》卷67《党锢列传·范滂传》也载,中常侍王甫受桓帝的指令,审理范滂时,指责道:“君为人臣,不惟忠国,而共造部党,自相褒举,评论朝廷,虚构无端,诸所谋结,并欲何为?皆以情对,不得隐饰。”又:“卿更相拔举,迭为唇齿,有不合者,见则排斥,其意如何?”《后汉纪》卷22记载牢脩诬告李膺的告状信中,也有“迫胁公卿,自相举荐。三桓专鲁,六卿分晋,政在大夫,《春秋》所讥”的话,也是担心士人独擅选举权。
这样,掌权的宦官既专权弄私,又唯恐士人上台,所以,伺机迫害士人;而士人一旦执政权柄,全力清除宦官的贪腐,临危不惧。正如钱穆先生所指出的,“东汉宦官势力,不仅盘踞内廷,其子弟亲党布散州郡,亦得夤缘察举,进身仕宦,从此遞相攀引,根枝缠结,日益滋盛。故士族清流与宦人冲突,不限于中央而遍及州郡”[2]181。针对钱先生的话语,有学者反过来予以阐释:“党人大多都是出身士大夫豪族阶层,把持了地方的用人大权。但是新崛起的宦官集团侵犯了党人在地方上的选举利益,从而引起两大集团的政治冲突。”[3]“党锢的起因表面上是宦官对反对他们的士人的报复,实际还是东汉权力斗争一部分,党人们的领袖之一——窦武就是一度权倾朝野、掌握拥立新君大权的外戚,而窦武与宦官较量的参与者和支持者就是这批党人。”[4]61
那么,宦官与士人所争夺的权力是什么呢?选举权,亦即举荐士人出官入相的权力。这样一来,两相对峙,却使得桓灵时期的选举制崩解了。所谓“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策良将怯如鸡”的谣言出现,则“意味着以察举制为核心的选官制度已经大坏”[5]。
从东汉国家治理的观念来看,公私的分歧已经到了难以调和的地步。
本来,公与私是国家治理中既互相矛盾又互相促进的两种观念。在历史实践中,公天下促进了远古文明的进步发展,私天下则促进了国家的孕育与产生;两者的交融,推进了中国历史从远古经过夏商周秦进入汉代的文明。但是,历史的实际也表明,过度的私天下,无论政治治理有怎样的高才良策,最终都将无力挽回国家的覆灭。
宦官与党人的矛盾冲突,除了选举权的争夺之外,其最大的分野,其实就在于宦官的国家治理理念在于私天下,只为自己及其家族;而士人的国家治理理念在于公天下,即秉承了儒家的“民惟邦本”思想。在这里,有关宦官的专权弄私之事,《后汉纪》《后汉书》的相关章节都予以较为详细的记载,我们也准备用专门的篇章给予披露;而代表皇权的皇帝本人,其实也是有着极其自我的私心的。如桓帝即位前为蠡吾侯,跟随甘陵周福学习,及其即位后,“擢福为尚书”。其时同郡的卢植出任河南尹,在朝中颇有名声。于是就有民谣讽喻:“天下规矩房伯武,因师获印周仲进。”“党人之议,自此始矣。”至于士人之忠于朝廷,秉公行政,可以说是言行卓卓。《后汉书》卷67《党锢列传·李膺传》记载,太尉陈蕃拒绝审理李膺等党人案,指出:“今所考案,皆海内人誉,忧国忠公之臣。此等犹将十世宥也。”《后汉纪》卷22记载窦武的谏议,说:“如忠臣李固、杜乔,在朝必竭忠奉之节。”由此而言,党锢事件表面看是朝廷削夺士人的权力,而其实质则是源自宦官(包括桓灵皇帝在内)的私天下与士人的公天下之治国理念的分歧。有学者指出:“甘陵乡人之谣表面上讥刺周福,实际上是影射周福的靠山桓帝,特别是出于私利拥立桓帝的执政外戚梁冀。”[6]14“党锢事件的实质,是桓帝对反对自己即位的士大夫群体——他们的精神领袖是房植,政治领袖是李固、杜密——猜忌和报复。”[7]显然,学者们已经看到了桓帝刘志禁锢党人的个人动机,遗憾的是没有揭露其在治国理念上的问题。
三、“长时段”:生存发展的历史与历史的生存发展
所谓“长时段”,是指地理事件,或者说是自然事件,主要是指在历史中长期延续的事件。就社会历史而言,当是指人类的生存与发展问题,或者说是历史上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党锢事件中的“长时段”特性,在于桓灵时期社会人口的膨胀与单位土地面积的粮食产量之间存在着不相适应的矛盾折射,简而言之,当是桓灵时期的生存发展问题的展现。据学者统计,东汉光武帝中元二年(57),全国的户数为4279634,人口为21007820;一百年后,桓帝永寿三年(157),全国的户数为10677960,人口为56486856[8]13。两相比较,户数增加5倍,人口增加1.5倍。但是全国的土地面积,尤其是产粮的土地面积,并没有增长;而且,由于豪强阶层霸占土地,人均土地的占有差异越来越大。这样,社会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社会的阶级矛盾也越来越激烈,农民的暴动也此起彼伏。
由人口增加与粮食困乏的不对应所引起的生存危机,不仅损害的是社会下层劳动民众的利益,同时也波及社会中上层阶级的利益。这是因为,一方面,社会中知识阶层的人数在增加。如上所引,《后汉纪》说,“太学生三万余人”;《后汉书》卷67《党锢传序》也说:“诸生三万余人。”对于史书的这个记载,学术界还有一个小小的讨论。著名史学家祝宗斌先生首先质疑说:“太学生‘三万余人’之记载其所以可疑,是因为在当时种种落后的社会物质条件下,对这一庞大人数,太学是绝对无法容纳、管理和进行经学传授的”;“以为桓帝时太学生和西汉一样,只有三千人。《儒林传序》的‘至三万余生’当理解为‘前后至三万余生’,指东汉初至桓帝时太学生总数。《党锢传》‘三万余人’当是后人据《儒林传》误改的”[9]313。同学王勇对祝先生的质疑予以了释解。指出,东汉明帝时所修建的辟雍,可以容纳下这么多的太学生;东汉顺帝、梁太后与桓帝鼓励太学的政策与孝廉选举等政策,以及太学生是由博士弟子与郡国选送的受业弟子所构成,这些都表明,“东汉末年桓帝时期确实存在过三万余人的太学生规模”[10]。这么多的准士人,即是宠大的官僚预备队,可以说是东汉国家的强大阶级基础。
另一方面,东汉国家所提供的就业岗位数却是有限的。《后汉书·徐防传》记载,西汉“开置太学”,“立博士十有四家”传经,并对博士弟子“设甲乙之科,以勉劝学者”,凡考试(射策)合格者即可出仕,其人数莽新时多达百人。祝宗斌先生说:“如果按元帝时博士弟子千人计,其出仕比例为十分之一;如果按成帝时博士弟子一度为三千人计,出仕比例则为三十分之一,出仕已经很困难了;现在太学生达三万余人,出仕比例成为三百多分之一,希望就更微乎其微了。”[9]316葛剑雄先生也说:“东汉后期在全国五六千万人口中,县以上官员和贵族的定额是10万人,其中相当大一部分是世袭或变相世袭的。留给士人竞争的职位很少,而光太学生就有3万,全国的知识分子估计有数十万。”[4]64
所谓僧多粥少,为了上位,用今天的话说是为争夺有限的工作机会,人们自然会相互攻讦、谗害,甚而至于杀戮。“东汉时实行的却是举荐制,士人得由地方官逐级推荐。或由官员聘任,或由朝廷征召,都得在学问和品行上有知名度。对大多数出身平民、家境贫寒的士人来说,要靠学问出众而成名难乎其难,品行上达到‘孝廉’或名士的水平倒相对容易一些,而投靠名士,推波助澜,激恶扬清,党同伐异,臧否人物,更不失为一条捷径。”[4]64被誉为“桓灵之际中下层知识分子的作品”的《古诗十九首》[11],有些诗句折射了其时士人谋取官职的艰辛。《今日良宴会》:“何不策高足,先据要路津。无为守贫贱,轲常苦辛。”长期以来,人们都习惯将“策高足”解释为“捷足先登”,没有意识到是讽喻“因师获印周仲进”的。
问题在于,士人本身就是国家治理的主体,有着主动创造历史的知识、能力和积极性。如果加以重用,或引领到位,即给予他们相应的岗位和职责,那么,他们会促进国家的繁荣强盛;否则,如果弃之不顾,他们将会导致国家的崩塌。黄宛峰先生说,“作为黑暗势力的对立面,党人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民众的意愿,社会的心声。归纳其政治主张,其基本内容为”:“权去旁门,政归皇帝”;“选贤与能,官得其人”;“抚恤民众,安定社会”。黄先生又说:“党人与宦官集团的斗争,也有为自身谋利益的一面,因为宦官执政直接妨碍了他们的仕进之路。但党人绝不是利禄之徒,当他们置生死于度外,与宦官集团决战时,充溢于他们心中的便只是一种坚定的信仰,一种人格力量的感召。”[12]遗憾的是,由于历史的局限,桓帝与灵帝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享受并习惯了皇权的威势与奢华,听信了身边宦官的抚慰与谗言,所以采用了极端的政策“党锢”,其直接的后果就是黄巾军的暴动以及东汉国家的分崩离析。正因如此,有学者认为,党锢事件的性质是“党人反对宦官的斗争是一次企图改良的行动”,“在客观上反映了广大人民的愿望”,“党人反对宦官的斗争也得到了人民的支持和同情”[13]。也有学者指出,“鲠直派官僚士大夫和太学生”代表的是历史进步力量,“而宦官则是当时一股极端腐朽的势力”,“党锢之祸,则是腐朽势力对进步力量的血腥迫害,是我国历史上一次罕见的冤狱”[14]。
当然,放眼历史,桓灵的“党锢”,其历史渊源是深刻的。西汉时期,随着社会历史的稳定发展,社会成员逐渐增长,尤其是士人阶层的增加,生存发展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国家纵容士人,妄想他们能够化解这些问题。但是由于历史时代的局限,其时士人还不能以发展生产、解决整个社会成员尤其是下层劳动群众的生存问题为国家治理的核心目标,却试图以改朝换代的方式来化解历史矛盾。由此,莽新王朝得以建立,但是由于其不切实际的改革,使其很快遭遇崩塌。由此说明,西汉士人的换人易权方式,是解决不了历史的生存发展问题的。正是借鉴了莽新王朝盛衰的教训,东汉的士人采取了一味忠诚刘汉王朝的态度,宁肯赴死取义,也尽量不走极端。这当是党锢事件发生的历史原因。
当然,党锢事件对历史的影响,是难以估量的。其直接的影响,就是促使灵帝时期的士人走上了军政道路,士人放弃经书,拿起了武器,以武装形式保卫皇权,结果酿成了东汉末年的军阀割据与国家分裂。其深远的影响,却是九品中正制与科举制的先后实施。与西汉的放纵和东汉的禁锢不同,魏晋南北朝时期率先实行九品中正制,隋唐时期则改制为科举制。九品中正制反映了以私天下为理念的国家治理方式,杜绝了贫寒士人晋升的路子,造成了社会的急剧动荡混乱。科举制则以公天下的理念治理国家,为士人跻身国家政权搭建了桥梁,从而赢得了众多的贤能之士参与国家治理,扩充并筑就了国家统治的阶级基础。在历史实践中,科举制虽然拉长了唐宋明清等朝代的政治生命,但生存发展的问题依然是一个没有解决的历史问题,依然威胁着国家政权的根基。这是因为科举制的实施,解决的只是社会的公平与平等问题,并没有涉及粮食,也就是说,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社会人口的膨胀与单位土地面积的粮食产量之间存在着不相适应的矛盾”。可以说,这一矛盾作为古代历史的“长时段”,始终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这也正是古代中国王朝频繁更替的本质原因之所在。
四、立意与书写:《后汉书》的历史观及其影响
历代争权夺利的事情,甚至比党锢事件更要血腥的,可以说是枚不胜举。但是,何以党锢事件却能影响深远,引起更多的人关注呢?除了事件本身所具有的历史价值之外,恐怕还是因《后汉书》的记述所致。本来,张俭杀宦官侯览之母,李膺诛杀张成,若就事论事,这两件事性质完全是不同的。就史实而言,张俭与宦官侯览的恩怨是因政见不同,但是祸及其母,显然是张俭的错误;当汉桓帝下诏廷尉追捕张俭,张俭所逃之处,凡是藏匿的人,都被杀害了。《后汉纪》卷22载:“其所经历子然之徒,皆伏诛。俭亲属内外并皆灭尽。”张俭杀侯览之母已属于过分,接着为了逃避责罚,竟然又连累了亲朋好友尽皆丧命,既暴露宦官的残暴,也说明张俭人格的自私。与张俭相比,李膺杀张成,可以说完全是出于国家治理的需要,是没有错的,应该肯定的。汉桓帝却下诏大肆追捕,所谓“诏收膺等三百余人,其逋逃不获者,悬千金以购之。使者相望于道,其所连及死者,不可胜数”;而汉灵帝又轻率地听信宦官的谗言,随便诛杀士人,更是错上加错。这样,导致了宦官与士人的矛盾愈益加剧,也导致了士人自觉地结党自保。
在《后汉书》卷67《党锢列传》中,范晔的书写有几点立意需要关注。一是将张俭的事情与李膺的事情放在一起记述,忽略了张俭的意气用事、自私逃命的事情。孟祥才先生指出,张俭在党锢事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在对宦官侯览及其家族的斗争中,他敢作敢为,大义凛然。二次党锢之祸后,他望门投止,害得数以十计的家族遭到诛灭。党锢解禁后,他返回故乡,对政治冷漠,言行低调,前后判若两人。原因在于:他喜欢玩政治却没有坚定的信仰,贪恋政治的荣光却不愿为之付出生命的代价。大难临头,选择逃逸;大难之后,也就不再分辨正义与邪恶。与李膺、范滂相比,他是毫无光彩的一抔黄土”[15]。二是将士人反对宦官的活动与选举制的问题联系起来,称赞士人结党之事,抨击宦官之专权弄私。葛剑雄先生曾经分析指出:“这场党锢案当然完全是冤假错案。实际上党人们根本没有结成什么党,更不是现代意义的政党,甚至并没有结成什么团体,最多只是一群意气相投的士人组成的非常松散的同盟,正因为如此,他们既没有共同的政治纲领,也没有周密的行动计划,面对政治迫害所采取的态度也是因人而异的。说他们要‘图危社稷’更是冤哉枉也,且不说他们都巴不得为皇帝效劳尽忠,窦武、陈蕃和党人们要杀的只是一批宦官,就是对出自皇帝的迫害也无不逆来顺受,至多只是逃避,却从来没有任何反抗。不过,平心而论,党人们并不是没有责任,要是他们的态度不是那么偏激,行为不是那么极端,策略不是那么幼稚的话,损失绝不会如此惨重,结果可能更接近他们的目标。”[4]61三是将士人与国家的风清气正联系起来,指出,士人才是国家治理的中坚力量。范晔说“圣人导人理性,裁抑宕佚,慎其所与,节其所偏”,“陶物振俗”,“假仁以效己,凭义以济功”。由此,范晔的党锢事件研究,已经从短时段走向中时段,虽然他试图用长时段的观点来挖掘其深层的因素,无奈因为历史的局限,使其不能窥见本质。可以说,范晔历史观的书写,只能停留在短时段的人物活动层面,有时也会涉及中时段的制度层面,但是对长时段的自然与文化层面,却是非常不足的。
但是,范晔对于党锢事件的认识,却影响并拘囿了众多学者研究的焦点,即关注士人阶层。
第一,重视强调士人地域性的结党功能。如说:“我们认为,颍川、汝南、南阳三郡士人在党人兴衰过程中始终处于核心位置”;“作为东汉文化最为发达、文人学士最为集中的三郡之地,它与党议的联系始终特别紧密。党人正是以三郡士人为骨干、为领袖而形成的”[16]128-137。又如:“从党人分布最集中的颍川、汝南、南阳、山阳四郡情况来看,颍川士人地域认同最强,整合程度最高;汝南名士众多,但内部矛盾较多,整合程度不高;山阳是法人以组织化的方式在地方上整合起来,但下层与高层之间联系缺乏;南阳士人在地方上有很大的影响力,但士人领袖之间联系不多。”[17]再如:“汉末桓、灵之际,宦官乱政,正直废放,在伏牛山大地上活跃着一批心怀国祚、视死如归的党人。他们以气节互相推重,依靠群体的力量发出声音,同阉宦集团展开斗争。”“党人们用生命和鲜血诠释着儒家的义利关系,成为伏牛山区域历史文化的不朽丰碑。”[18]也有学者理性地指出,士人的结党是引起被禁锢的原因:“士人群体一是所表现出的强大力量使得士人能够制衡皇权,但也最终令二者分道扬镳,党锢之祸是二者决裂的标志。在党锢之祸中,士人受到打击,宦官进一步掌握大权,并最终导致东汉的灭亡。”[19]
第二,重视强调士人清议的社会功能。清人赵翼说:“东汉风气,本以名行相尚。迨朝政日非,则清议益峻。号为正人者,指斥权奸,力持正论,由是其名益高,海内希风附响,惟恐不及。”[20]有学者接着说:“太学生们对当朝士大夫的品议在社会上起着主导作用。他们钦佩李膺、陈蕃、王畅刚强不屈的品质,赞扬‘天下楷模李元礼(膺),不畏强御陈仲举(蕃),天下俊秀王叔茂(畅)’。一时间附庸风雅、崇尚高洁蔚然成风。”[21]又,“知识阶层以‘道统’代表自居,作为公众意见的发源地,具有类似‘第四权力’的社会影响力,所谓‘清议之所与,荣于华衮之褒,清议之所贬,辱于朝市之挞’,其强大的道德批判功能,甚至在很大程度上操握着士人的进退荣辱”[22]。牟发松先生揭秘了党锢事件中清议的依据,源自范晔的书写:“范晔《〈党锢传〉序》中通过三条谣言,来展示清议由乡县而郡国而京师太学进而形成全国性士林群体舆论,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名士称号序列的历史过程。”[6]15黄宛峰先生则仔细考察了清议的实施情况,指出其弊端在于“虚伪浮夸与排斥异己”,“其褒贬是非常随意的”。第一次党锢之后的所谓“天下名士”,很多人并没有什么政绩;被士人奉为宗师的陈寔,在第二次党锢之中为了保全自己,屈节于宦官张让,而他去世后,仍然有3万余士人赴丧吊唁。“士人之间的激扬名声、互相题拂,成为地方上门阀士族控制政权、隐恶扬善、互相赞誉及彼此拽高身价、结为小集团的手段。这种以地域关系为基础的朋党交结,使同乡之间奉迎成风,人的丑恶一面往往被掩盖,甚至被美化了,使人难识庐山真面目。借地域关系拉党结帮为政治服务,对中国士人、中国政治影响至深至远,此源头便应追溯到东汉中后期以三郡士人为代表的党人。”[16]128-137
第三,重视强调士人侠义的文化价值。有学者就认为,桓灵时期士人的反对宦官斗争,源自战国时期的侠义精神:“假如没有受这种个人勇气和侠士传统的鼓舞和熏陶,反对宦官及其党徒的英勇斗争就不可能成为现实。”[22]牟发松先生说:“职业游侠”是秦汉之际“以外于体制或反体制为其基本特征,体现为一种自我牺牲的英雄主义人格和行为方式”;西汉中后期,游侠群体接受儒学,成为“儒侠”;东汉后期,“肇因于与宦官的权力斗争,深层次根源则是察举制度,致使士林由名节而苦节,形成侠气张扬的“婞直士风及其主体”,即“侠儒的党锢名士群体”[23]。对此,葛剑雄先生有一段非常精彩的论析。他说,士人拥有知识是其幸运,也是其不幸。“有了知识,就想有运用的机会,就不会满足于有饭吃,有衣穿,有妻室儿女,这就是现实自身价值。”可是放置于传统中国社会,知识分子能做的事情“实在少得可怜”,天文历法之外,“百工”“医卜”属于贱业,法律、经济属于吏胥,琴棋书画属于业余爱好,“在皇权垄断一切的社会,要实现自身的价值,舍做官就别无他途。可是做了官就只能服从法律和上司,就绝对避不开现实政治。疾恶如仇会有党人那样的下场”;“党锢案中不乏自投罗网的人,还有的人根本没有列入党人名单,竟主动要求补入。他们当然知道这样做的后果,但在精神上却找到了满意的归宿”。这些就是所谓的“侠义”之士的“侠义”之举。可见,所谓的“侠儒”却是传统官本位社会士人的迫不得已的选择。假如传统社会的知识不限于儒家,而是如现在一样包罗人文、社会和自然科学各个方面,士人“能享受不问政治的自由,从事能发挥自己聪明才智的工作;那么党人中必定会出现不少科学家、文学家、艺术家、实业家或真正的政治家,或许根本就不会出现党锢案并留下这篇《党锢列传》”[4]64。
综上所述,范晔在《党锢列传》中肯定士人反对宦官的斗争,注重挖掘士人气节与道统的价值,由此影响了众多学者在党锢事件的研究中,常常纠结于士人的“地域性的结党功能”“清议的社会功能”与“侠义的文化价值”,即滞留在短时段的人物事件论析与中时段的制度的论析中,因而忽略了长时段的自然文化的探讨。由此,超越短时段与中时段的局限,进入长时段的深层历史结构、历史规律的探究,当成为而今党锢事件研究者的责任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