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唐代诗法著述的总体特征
2019-12-15张静
张 静
(防灾科技学院 文化与传播学院,北京 065201)
所谓诗法著述,是以汇聚总结诗歌写作技巧为主体内容,以罗列诗法名目与技巧条目为主要形式的诗学专书。诗法著述在中国诗学史上有源远流长的传统,唐代是诗法著述的发轫期与兴盛期。一般认为唐代上官仪《笔札华梁》、元兢《诗髓脑》、王昌龄《诗格》是存世较早的诗法作品。随后,中唐的诗法著述有僧皎然《诗式》、日僧空海《文镜秘府论》、题名白居易的《金针诗格》《文苑诗格》等。晚唐是诗法著述的繁荣期,出现了旧题贾岛《二南密旨》、王叡《炙毂子诗格》、齐己《风骚旨格》、徐夤《雅道机要》等诸多作品。这些作品显示出一定的总体特征。
一、书多残佚不全且篇幅短小
唐代诗法之书流传至今,多已残佚不全。
例如南宋时,上官仪的《笔札华梁》已经在中土亡佚。还有一些书籍直到元代辛文房撰写《唐才子传》时还保存着,例如姚合《诗例》1卷、郑谷《国风正诀》1卷、齐己《玄机分别要览》1卷,但后来也都消失在历史的烟云之中。到了明代,胡应麟在《诗薮·杂编二·逸佚中》中就说:“唐人诗话……今惟《金针》、皎然《吟谱》传,余绝不睹,自宋末已亡矣。”[1](P272)
还有部分诗法之书,只是在日本的书目中得到了记载。日本学者藤原佐世于宽平年间(889-897)编纂的《日本国见在书目录》“小学家”类著录有不少中国唐代的诗法著述,例如《笔札华梁》2卷、《文笔式》2卷、杜正伦《文笔要诀》1卷、元兢《诗髓脑》1卷、崔融《唐朝新定诗格》1卷等。这是因为在唐代日本统治者热衷于学习汉文化,曾多次派遣唐使来到中国。这些使者归国时,携带了大量的诗法著述,以满足当时日本国内学习汉诗的需要。于是,许多唐代的诗法著述在当时远渡重洋,在异国他乡得以保存与流传。这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日僧空海(法号遍照金刚)在公元820年左右编纂的《文镜秘府论》一书。如今,我们根据《文镜秘府论》辑佚而来的唐代诗法著述有上官仪《笔札华梁》、佚名《文笔式》、杜正伦《文笔要诀》、元競《诗髓脑》、僧辞远《诗式》、崔融《唐朝新定诗格》、皎然《诗议》等。这也是中外文化交流中一件富有传奇性的事件。
唐代诗法著述现存的内容多为辑佚而来,多为一卷本,全书面貌已不得见。例如晚唐郑谷、齐己、黄损的《近体诗格》现存内容只有一条:“凡诗用韵有数格:一曰葫芦,一曰辘轳,一曰进退。葫芦韵者,先二后四;辘轳韵者,双出双入;进退韵者,一进一退。失此则谬矣。”[2](P396)这还是从南宋魏庆之《诗人玉屑》卷二引黄朝英《靖康缃素杂记》中辑录出来的。晚唐僧辞远《诗式》据《宋史·艺文志》著录原本有十卷之多,可惜今仅存“六犯”一小部分。晚唐齐己的《风骚旨格》今其内容只包括“六诗”“诗有六义”“诗有十体”“诗有十势”“诗有二十式”“诗有四十门”“诗有六断”“诗有三格”8则,这是丁福保从明人毛晋《津逮秘书》中录出的,毛晋曾有跋语云:“莆田蔡氏著《吟窗杂咏》,载诸家诗格诗评类三十余种,大略真赝相半,又脱落不堪读。丙寅春,从云间了予内父遗书中简得齐己《白莲集》十卷,末载《风骚旨格》一卷,与蔡本迥异,急梓之,以正诸本之误云。湖南毛晋识。”[3](P112)可见,《风骚旨格》的遗文在明代已经被视为珍宝了。
历代以来,尽管学者们尽力钩沉辑佚,但是还有十多种唐代诗法之书彻底亡佚,如元競《沈约诗格》1卷、王维《诗格》1卷、徐隐秦《开元诗格》1卷、王起《大中新行诗格》1卷、许文贵《诗鉴》1卷、姚合《诗例》1卷、任藩《文章玄妙》1卷、任藩《诗点化秘术》1卷、郑谷《国风正诀》1卷、齐己《玄机分别要览》1卷、李嗣真《诗品》等。
另外,因为如沈约、李峤、王昌龄、贾岛、姚合、王维等诗坛名宿被题名为唐代诗法著述的作者,后人多以唐代诗法之书是伪书伪撰。例如,晚明许学夷就说:
世传上官仪、李峤、王昌龄各有《诗格》,昌龄又有《诗中密旨》,白居易有《金针集》、又有《文苑诗格》,贾岛有《二南密旨》,浅稚卑鄙,俱属伪撰。予曩时各有辩论,以今观之,不直一笑。盖当时上官仪、李峤、王昌龄、白居易俱有盛名,而贾岛为诗,晚唐人亦多慕之,故伪撰者托之耳,亦犹今世刻《诗学大成》托名李攀龙也。宋人言之而有未尽,今更详之。[4](P333)
甚至还有《诗格》被题名为魏文帝曹丕的,更是贻笑大方。但因为有依托名人的问题,就一概否定唐代诗法著述当然也是不客观的。虽然这些书籍的作者经不起考察,但这些诗法著述中的内容毕竟也是唐代人总结的诗歌技巧,反映了唐代的诗学观念与诗艺成绩,所以不能完全看成是伪书。
再者,现存的唐代诗法之书的书名多有异文,这是因为成书年代久远,流传过程中记录有误或者被后人改编所致。例如元競既有《诗髓脑》1卷,又有《沈约诗格》1卷。日本学者中沢希男在《唐元兢著述考》中认为《沈约诗格》乃为《诗髓脑》之别名。[5]王梦鸥《初唐诗学著述考》亦持此说:“《诗髓脑》既为元兢诗论之原名,则自北宋著录为‘元兢宋约诗格’者,犹上官仪之《笔札华梁》,崔融之《新定诗体》,王昌龄之《诗中密旨》,一经晚唐五代人手之改编,皆变名为‘诗格’矣。”[6](P63)这两本诗法著述在中土一直是佚书。今《诗髓脑》的遗文幸运地散见于日僧空海《文镜秘府论》一书中,但《沈约诗格》一书却不得而见。所以,我们现在也很难判断这两本书是不是同一本书。再有僧虚中《流类手鉴》1卷,《宋秘书省续编到四库阙书目》“别集类”著录:“僧虚中《诗物象疏类手鉴》一卷。”[7](P259)“文史类”又著录:“《疏类手镜》一卷。(阙)”[7](P269)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二十二作“《流类手鉴》一卷,僧虚中撰”[8](P643)。盖“鉴”“镜”同义,“疏”乃“流”字之形误。
二、顺应了唐代律诗定型和科举的需要
诗法著述在唐代的出现与繁荣,是律诗定型、成熟和进士考试诗赋背景下顺理成章的产物。
初唐诗法类著述写作之盛,首先与格律诗在唐代逐步定型并臻于繁荣有关。四声八病的病犯(平头、上尾、蜂腰、鹤膝、大韵、小韵、傍纽、正纽等)早在南朝时就由沈约提出,到了唐代初年,更成为了人们热衷于讨论的对象。因为初唐正是律诗声律规则形成的关键时期,此时的人们对律诗的声律和对仗问题广为关注,倾注了较多的心力去规范定型。所以我们看到,初唐的诗法著述非常注重声律与对仗。约产生于初唐的元兢《诗髓脑》“文病”条云:“兢于八病之(外)别为八病,自昔及今,无能尽知之者,近上官仪识其三,河间公义府思其余事矣。”[2](P120)又“龃龉病”下云:“此例文人以为秘密,莫肯传授。上官仪云:‘犯上声是斩刑,去入亦绞刑。’”[2](P121)从这种叙述的语气中,可见律诗的声病之说在初唐人心中的地位。人们对声律知识爱若珍宝,似乎谁掌握了声病规律,谁就拥有了“绝世武功”。如此一来,专门负责整理传播声病之说的诗法著述就变成了记录“绝世武功”的秘籍。这样以来,人们难免不对诗法之书趋之若鹜,诗法著述也如雨后春笋纷纷面世。例如上官仪《笔札华梁》、佚名《文笔式》、元兢《诗髓脑》、崔融《唐朝新定诗格》都是这一时期的代表著述。正如王梦鸥所指出的那样:“上官仪、元兢、崔融,三人年世相接,其著书时代,约自唐贞观迄于神龙,相当于第七世纪百年之间。唯此百年间,上则结束齐梁以来关于诗文要诀之讨论,而下则启导千余年来世做遵用之新体诗律。”[6](P102)
诗法类著述写作之盛,也与唐代科举以“试律诗”取士有很大关系。调露二年(680)四月,“刘思立除考功员外郎。先时进士但试策而已,思立以其庸浅,奏请贴经及试杂文,自后因以为常式”(《唐会要》卷七十六《贡举中·进士》)[9](P1379),这里的试“杂文”就是试律诗。因为进士考试要考律诗的写作,而且对诗歌的程式、押韵与对仗都有一定的规则要求,所以士子们为了功名需要全力掌握律诗的技巧与方法。赵璘《因话录》卷三记载:“李相国程,王仆射起,白少傅居易兄弟,张舍人仲素为场中词赋之最,言程序者,宗此五人。”[10](P846)就是说,他们五人的词赋,是当年科举考试的标准答案,考生们都以他们的笔墨为范式。如果能够得到他们总结好的诗赋规律,岂不是事半功倍!这其中,王起著有《大中新行诗格》,白行简著有《赋要》,张仲素著有《赋枢》,估计其写作目的就是为了服务科举考试。所以张伯伟认为白居易作有《金针诗格》与《文苑诗格》也是有可能的。[2](P349)再者,有司判卷也要靠诗法著述作为判断依据,唐代诗法著述中详细罗列的各种对仗、格律的规则,往往是科举考试的标准答案。这是因为,诗风诗境很难有一个公认的判定标准,而格律、对仗却是主考官可以掌握的客观判卷标准,正如胡震亨《唐音癸笺》卷十八“进士科故实”中云:“唐试诗重诗赋者,以策论惟剿旧文,帖经只抄义条,不若诗赋可以尽才。又世俗偷薄,上下交疑,此则按其声病,可塞有司之责。”[11](P197)这些“赋格”“诗格”就是考生们梦寐以求的标准答案。这种诗法著述为科考服务的情况一直持续到五代,后唐翰林院奏本仍称:“伏乞下所司,依《诗格》《赋枢》考试进士。”(《册府元龟》卷六四二)[12](P7413)这就使得整个唐代的诗法著述有如现在的高考参考书与模拟试卷一般,供不应求。
初学者写作律诗和科举应试者的借鉴需要,是唐代诗法著述得以大量产生的土壤。因为诗法著述的功利性和实用性,所以这些诗法著述在唐代民间曾广泛流行。敦煌残卷斯3011号背面保存了比较完整的三行“七对”的名目:“第一的名对。第二隔句对。第三双拟对。第四联绵对。第五互成对。第六异类对。第七赋体对。”[2](P111)经考证,这则残卷当写于初盛唐之时,不会晚于五代时期。其中的字迹比较草率幼稚,“显然出于学郎所书”[2](P110)。而且这三行文字和唐代诗法著述中流行的诗歌属对的名目、顺序较为一致,蒙童将这些属对内容作为学习的内容加以抄录,“亦从一个侧面透露了唐代《诗格》类书在民间颇为流行之消息。”[2](P110)
而在晚唐兵戈四起、道崩乐坏、皇权旁落的社会背景下,倡导六义与正声的诗教论被人们所向往和提倡,所以晚唐的诗法著述热衷于讨论各种微言大义的物象之说,自然界的各种事物都被当成了社会治乱、君臣贤佞的象征。各种诗法之书因肩负着拯救诗教的责任而被撰写出来,如题名贾岛的《二南密旨》、齐己的《风骚旨格》、僧虚中的《流类手鉴》等,还有郑谷的佚书《国风正诀》,《唐才子传》谓此书“分六门,摭诗联,注其比象君臣贤否、国家治乱之意,今并传焉。”[13](P170)可以见得此书具有晚唐诗格普遍具有的解释物象、以诗歌为政教的写作性质。《唐才子传》卷九又谓齐己的佚书《玄机分别要览》“摭古人诗联,以类分次,仍别讽、赋、比、兴、雅、颂”[13](P185),则此书的写作方式和《国风正诀》一脉相承。这都说明了,唐代诗法著述在不同时期的兴盛和发展,都是为了顺应唐代社会的发展变化。
三、确定了独特的书名和小标题方式
唐代的诗法著述多题名为“诗格”或者“诗式”。
其中题名为“诗格”的最多。“格”,原意为“长的枝条”,后来引申为“法”之意。“所谓诗格,就是作诗标准、法式。”[14]例如唐代有元競《沈约诗格》、王维《诗格》、徐隐秦《开元诗格》、旧题魏文帝《诗格》、王起《大中新行诗格》、崔融《唐朝新定诗格》、旧题李峤《评诗格》、王昌龄《诗格》、旧题白居易《金针诗格》《文苑诗格》、王叡《炙毂子诗格》、李洪宣《缘情手鉴诗格》、郑谷、齐己、黄损《今体诗格》等,据笔者考察现存的唐代诗法著述中题名为“诗格”的共有13种。其他还有命名为“某某格”的,如齐己的《风骚旨格》。在现存唐代35种诗法著述中,其中以“格”来命名的占到40%之多。所以就形成了这样一种现象——“唐代诗学的核心就是诗格。”[15]同时,在唐代诗格之书兴盛繁荣的背景下,诗格又成为了中国古代诗学中一类书的名称,某种程度上变成了诗法在唐代的代名词。即便“诗法”一词在宋代崛起,但仍有诗法之书因袭古制,被命名为“诗格”,例如北宋李淑《诗苑类格》、北宋梅圣俞《续金针诗格》、北宋张商英《律诗格》、南宋林越《少陵诗格》等。
唐代还有一些诗法之书被题名为“诗式”。“式”,也是“法”的意思。所谓“诗式”还是“诗法”。如僧辞远《诗式》、僧皎然《诗式》两种。还有“某某式”的题名,如佚名的《文笔式》。因为唐代诗法著述使用了“诗式”这个名字,所以“诗式”后来也成为中国古代文学批评中诗法之书的专有名称。到了明代还有一部重要的诗法著述被命名为“诗式”,那就是梁桥的《冰川诗式》。
唐代诗法著述的编撰者还喜欢在题名上显示本书的重要性,如唐代杜正伦的《文笔要诀》、郑谷的《国风正诀》等,命名为“诀”,“诀”就是“关键”的意思。还有命名为“要”的,如《文笔要诀》、齐己《玄机分别要览》,“要”是“重要”“重大”之意。还有命名为“髓脑”的,如元兢的《诗髓脑》。“髓脑”一词乃是佛典中的用语,为人体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可引申为关键、要旨等义。这些命名方法,其意都当指这本书中有作诗之关键与要旨。唐代之后的诗法著述也延续了唐人这种自高其书的命名方法,例如五代徐夤《雅道机要》、五代王梦简《诗格要律》、宋代保暹《处囊诀》、明代李贽《骚坛千金诀》、民国刘子芬《诗家正眼法藏》等书。
唐代诗法著述的题名,还有故意显示其神秘性质的特征,例如旧题王昌龄的《诗中密旨》、日僧空海的《文镜秘府论》、旧题贾岛的《二南密旨》、任藩的《文章玄妙》、任藩的《诗点化秘术》等,这些“密”“秘”“玄”的命名都强调了诗法著述具有神秘、珍贵的秘籍属性。李江峰认为:“贾岛书或原以《诗格》为名,《二南密旨》则疑是后来流传过程中作的改动。”(《贾岛<二南密旨>辨疑》)[16](P63)之所以要作这样的改动,使用“二南密旨”这种故弄玄虚的命名方式,一方面突出了诗法之书内容上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是为了促进该书的传播。唐代这种在题目上注入神秘性的命名方式一直延续到后代,如五代齐己《玄机分别要览》、宋代释惠洪《天厨禁脔》、元代范梈《木天禁语》、元代旧题范德机《诗学禁脔》、明代邵经邦《艺苑玄机》、明代周履靖《骚坛秘语》、明代题钟惺选、李光祚辑的《钟伯敬先生朱评词府灵蛇》等。
再者,唐代诗法著述经常设置有若干个小标题,由这些小标题之下的内容无规则地罗列成书。其小标题可能是以一个数词加上一个名词而构成的词组。例如现存最早的诗法著述初唐《笔札华梁》中就有“八阶”“六志”等。随后还出现了另外一种设置小标题的方法,就是在“数词+名词”的基础上,变化成“诗有+数词+名词”的形式。这种设置小标题的方式在旧题李峤《评诗格》和在同时期王昌龄《诗格》、旧题王昌龄《诗中密旨》中大量出现,例如《评诗格》中有“诗有九对”“诗有十体”;王昌龄《诗格》中有“诗有三境”“诗有三思”“诗有三不”等;《诗中密旨》现存内容为“诗有六病例”“句有三例”“诗有二格”“犯病八格”“诗有九格”“诗有三得”“诗有六义”等。这种形式的小标题对后来的诗法著述的小标题设置是一大启发。例如唐代皎然《诗式》、皎然《诗议》、齐己《风骚旨格》、五代徐夤《雅道机要》、宋代保暹《处囊诀》、曾慥《类说·卷五一》、姜夔《白石诗说》等诗法著述中,都延续了这种小标题设置法。
还有直接以“诗法名目”作为小标题的情况。作为现存最早的诗法著述《笔札华梁》中就出现了不少标准的“诗法名目”,例如“咏物阶”“的名对”“隔句对”“三言句例”等。上官仪会先给予命名,然后再下定义,最后附上诗例。例如“隔句对”:
隔句对者,第一句与第三句对,第二句与第四句对。如此之类,名为隔句对。诗曰:“昨夜越溪难,含悲赴上兰。今朝逾岭易,抱笑入长安。”又曰:“相思复相忆,夜夜泪沾衣。空悲亦空叹,朝朝君未归。”[2](P58)
此文总结诗法的形式技巧具体而明确,同时有诗歌创作作为例证,让读者有模仿与再创作的可能。题名为白居易的《文苑诗格》中的小标题“依带境”“菁华章”“联环文藻”“束丽常格”“叙旧意”“重叠叙事”都是一个个诗法名目。唐代以后的历代诗法著述,最基本的写作体例就是罗列出这些“诗法名目”,例如北宋释惠洪的《天厨禁脔》、明代梁桥《冰川诗式》等重要的诗法著述都采用了以“诗法名目”来罗列成书。
四、承担论诗评诗的诗学功能
唐代诗法著述中的内容并不完全都是具体的诗歌写作方法,在诗话还没有产生的时代,它们还承担了论诗评诗的诗学功能。
唐代诗法著述中有关于诗的性质、功用、范式、风格等原则与观念的讨论。如“诗有三境”中的“一曰物境,二曰情境,三曰意境”[2](P172);“诗有三思”中的“一曰生思,二曰感思,三曰取思”[2](P173);“诗有五趣向”中提出诗的五种风格:“一曰高格,二曰古雅,三曰闲逸,四曰幽深,五曰神仙”[2](P182),这些论述都是整体性的经验与理论,并没有什么具体的技巧可供学习与模拟。
唐代诗法著述中还有关于诗歌发展史的总结与阐释,例如王昌龄《诗格》“论文意”中云:
古诗云:“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当句皆了也。其次《尚书》歌曰:“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亦句句便了。自此之后,则有《毛诗》假物成焉。夫子演《易》,极思于《系辞》,言句简易,体是诗骨。夫子传于游、夏,游、夏传于荀卿、孟轲,方有四言、五言,效古而作。荀、孟传于司马迁,迁传于贾谊。谊谪居长沙,遂不得志,风土既殊,迁逐怨上,属物比兴,少于《风》《雅》。复有骚人之作,皆有怨剌,失于本宗。乃知司马迁为北宗,贾生为南宗,从此分焉。汉魏有曹植、刘桢,皆气高出于天纵,不傍经史,卓然为文。从此之后,递相祖述,经纶百代,识人虚薄,属文于花草,失其古焉。中有鲍照、谢康乐,纵逸相继,成败兼行。至晋、宋、齐、梁,皆悉颓毁。[2](P160)
这段话总结了唐前诗歌发展的历史,评价了历代诗歌的风格与面貌。皎然《诗议》中的“论文意”部分,也是对唐前诗歌发展史的梳理,颇为地道;可以和王昌龄《诗格》“论文意”中的总结互参,以便了解唐人对唐前诗歌史的认识。
唐代诗法著述中,还有对诗人诗风的评论。例如皎然《诗议》“论文意”中有“论人”部分,乃是对六朝诸诗人的评论:
论人,则康乐公秉独善之姿,振颓靡之俗。沈建昌评:“自灵均已来,一人而已。”此后,江宁侯温而朗,鲍参军丽而气多,《杂体》《从军》,殆凌前古。恨其纵舍盘薄,体貌犹少。宣城公情致萧散,词泽义精,至于雅句殊章,往往惊绝。何水部虽谓格柔,而多清劲,或常态未剪,有逸对可嘉,风范波澜,去谢远矣。柳恽、王融、江总三子,江则理而清,王则清而丽,柳则雅而高。予知柳吴兴名屈于何,格居何上。中间诸子,时有片言只句,纵敌于古人,而体不足齿。或者随流,风雅泯绝。[2](P203)
学界一般以“中序”为界,将《诗式》分为两大部分:卷一“中序”以前部分的内容为“诗之作法”;“中序”以后部分,加之卷二、卷三、卷四、卷五则对重要诗人诗作或诗歌问题发表评论,主要内容是“评诗”。[17](P33)
后来,随着诗话著述在宋代崛起(北宋欧阳修的《六一诗话》开其端,随后蔚为风尚),评诗论人的内容便被诗话所包揽,诗法著述便主要谈作诗方法,所以罗根泽说:“‘诗话’是对于‘诗格’的革命。”[18](P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