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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湖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方音乐课程开发研究

2019-12-13曾娜妮

北方音乐 2019年21期
关键词:孟姜女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又被译为“无形文化遗产”,概念缘于《世界遗产公约》,泛指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集体创作。内容为“以传统为依据的所有形式的大众或民间文化”;形式有“口头作品、习俗、语言、音乐、舞蹈、礼仪、庆典、传统医术和药典、饮食文化及所有与物质文化相关的特殊技艺”。文章基于湖南地区的民俗音乐遗产,以音乐、戏曲、舞蹈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为基础,在高等教育视野下设计音乐校本课程的开发应用。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地方音乐;课程开发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一词直译为“无形文化遗产”,前身是1997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9届会议提出的“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2003年10月17日,在进一步整合、凝练了“文化遗产”“世界遗产”“口头遗产”“民俗遗产”等诸多层含义以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官方网站将之前称呼的“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一词正式公布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初步拟定和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公约》界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一是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二是表演艺术;三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四是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五是传统的手工艺技能”。《公约》也界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外延,“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密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之间进行交流和了解的要素,它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

2003年以后,“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词进入到中国,在中国的学术机构、社会团体、主流媒体与政府组织的大力宣传与推广以后,逐渐地被中国绝大多数学者与普通人慢慢地接受和理解。2005年3月,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两个文件,这两个文件的确立,标志着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立项与保护工作开始自上而下地、由中央到地方层层铺开。

我国自上世纪初开始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国首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已接近完成,已经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较为系统和全面的记录与研究。有关理论研讨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内涵的研究,在已有数据的支持下,学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内涵进行了挖掘,深化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性认识。如向云驹等学者提出的“无形文化财产”概念;龙先琼等学者提出的 “活着的文化形态”概念;高丙中等学者提出的历史环境遗存,传承载体,精神内质的研究范畴等;二是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意义的研究。如王金柱等学者提出作为人类文化的重要构成部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在于唤起人们对文化的抢救和保护意识,更重要的在于唤起人们的文化生态意识,从而进一步促进人类文化生态建设。三是乌丙安等学者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几个理论与实践问题》中,特别强调传承的现实意义,倡导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落实到具体实践环节中。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前提是保护与传承,如何尊重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律?又如何在保护的基础上传承?地方上对这些概念的认识存在一定的模糊性。理论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式提出了两种手段。一是采用文字、录音、录像等有形的手段进行资料的保存;二是培养传承人,在当地保持文化遗产的活态,重视文化情境的保护。但是当维系社区交际与人情亲疏的制度与语境已经消失,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在市场化的今天,不能回避经济发展与文化建设的冲突与矛盾,也无法阻止传统仪式出现复杂交错的指向。传统仪式的变与不变,似乎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就如同河流、如同时间,逝者如斯,一刻不停。但是,将湖南地区音乐、戏曲、舞蹈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入地方高校课程,在湖南高等学校音乐教体系里开发适量的校本课程,不失为一种较为科学的、有效的地方民俗遗产保护方式。

湖南地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众多,例如花鼓戏、喀喀戏、荆河戏、丝弦、弹词、鼓词、汉剧、湘剧、祁剧、澧水船夫号子、龙舞、狮舞、蚌壳舞、采莲船等。并已经基本建立起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将丝弦艺术团、花鼓艺术团、湘剧院、汉剧院等演艺团体由差额拨款单位改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出版了系列学术刊物,使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与保护措施更为多元,也使校本音乐课程的开发成为可能。

探索地方音乐课程开发研究,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第一,附加式课程。在不改动主流课程基本结构下,以选修课、课外活动、节目排演的方式引進音乐、戏曲、舞蹈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

第二,嵌入式课程。在不改动主流课程基本结构下,以每学期的实践活动周作为载体,引入音乐、戏曲、舞蹈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集中进行课程讲述、排练、采风、演出。

第三,渗透式课程。在不改动主流课程基本结构下,将与音乐、戏曲、舞蹈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内容融入到学校主流课程中去。如音乐学院的欣赏课,民族民间音乐课,民间舞蹈课,体育学院的民族传统体育课,体育活动课等,均可以一个单元或一周课时的方式,附加有关非物质文明遗产的内容、观念、主题于其中。

现以湖南常德津市嘉山民间传说《孟姜女》为例,设计地方校本课程开发与应用,至少有三个重要的层面需要研究。嘉山《孟姜女》是湖南地区最为重要的民俗遗产之一,对民俗遗产《孟姜女》的研究,首先是音乐,研究民歌曲目的流传分布及其变异。至少要搜集到这首民歌在汉族地区的流布情况,可能找到十几首或二十几首同名歌曲,将它们作词曲的比较研究,从中解释自然环境、人文环境、语言、风俗等对民歌传播的影响;其次是研究《孟姜女》曲调进入其他民间音乐品种的状况,例如它作为重要曲牌在一些地方剧种音乐中的广泛使用;第三是《孟姜女》民间文学范围的研究。除了歌谣形式外,它又以民间故事、传说在中国各地流传。其中的资料工作有两方面,一个是我们亲自去民间发现新的同主题故事、传说,一个是前人的研究。在此基础上再考虑我们如何从新的视角去阐释这个有数千年历史的古老题材。第四是历史学范畴的研究。即从最早的文献记录一直到20世纪的民间歌谣,其间所发生的变异以及对认识中国古代历史的启发。在这一系列研究基础上,才有可能获得将民俗资源转化为校本课程资源的前提;最后是以高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理念为指导,吸纳国内外校本课程研究和开发的成功经验,发掘《孟姜女》民俗文化教育资源,从学校的品牌发展和人文素养目标出发,探索湖南民俗文化资源的课程化的设计理念和开发策略,以《孟姜女》民歌、民谣、民间传说为载体,自主决策和开发出一系列具有湖南地域文化特色的校本课程体系,并以《孟姜女》故事为原始题材,以湖南地方剧形式排练出系列剧目,积极开展剧目编排、剧目表演课程,融课程开发、剧目编排、演出推广于一体,设计系列校本课程,也有利于培养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名校。

总的来说,既可以对具有特色的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挖掘、整理,将数字技术纳入文化遗产保护的视域,将其编成教材、电视专题片,引入文史类、艺术类专业的课程体系,使优秀文化遗产的生命得以延续。也可以利用高校的优势资源,进行深度开发,在节目编排上推陈出新,争取创作出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作品、节目,扩大湖南地区深厚文化遗产在全国的影响,并定期举行相关文化遗产的学术研讨会,有重点、有计划地推出一系列研究成果,加速地方优秀音乐民俗成果的转化。

作者简介:曾娜妮(1977—),女,汉族,毕业于中国艺术研究院,现任湖南文理学院艺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音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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