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唐褚遂良《大字阴符经》真伪新考
2019-12-11张东华
张东华
《大字阴符经》是不是“起居郎臣遂良奉敕书”呢?沈尹默(1883-1971)先生、王壮为(1909—1998)先生以及启功(1912-2005)先生等都认定是褚遂良真迹。而徐无闻(1931—1993)先生等都认为是伪作。他们是从书体风格或卷上题跋及所钤印章加考证。
我认为《大字阴符经》真伪可另辟蹊径,那就是从文本上考证更具说服力。
一、《阴符经》的文本之别
《阴符经》版本不下百家,集注本亦不在少数。《黄帝阴符经集注》(常秉义校)收录十六个版本如下表所列清单:
《阴符经》文本的界定,可将关注目光聚焦于《黄帝阴符经集注》《黄帝阴符经疏》《黄帝阴符经注》《阴符经》四个版本与《大字阴符经》的比对上,而唐朝之后诸本暂可撇开。因为褚遂良任起居郎时为636 年,李筌与张果也是唐朝人,所以我们以署名李筌的《黄帝阴符经集注》和《黄帝阴符经疏》为主,张果的《黄帝阴符经注》和黄帝公孙轩辕《阴符经》为辅,搜索它们与《大字阴符经》在文字上的差异,既可厘定《阴符经》文本的合璧善本,又能辨识出《阴符经》发展历程的先后。
下文以《大字阴符经》上、中、下三篇全文列在前,文中下划线部分,即是与其后罗列的其它四个版本在文字上的差异处,然后加以综述。
上篇
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天有五贼,见之者昌。五贼在心,施行于天。宇宙在乎手,万化生乎身。天性,人也。人心,机也。立天之道,以定人也。天发杀机,移星易宿;地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反覆;天人合发,万化定基。性有巧拙,可以伏藏。九窍之邪,在乎三要,可以动静。火生于木,祸发必克;奸生于国,时动必溃。知之修之,谓之圣人。
【1】《黄帝阴符经集注》:(1)故天有五贼;(2)五贼在乎心;(3)天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反覆;天人合发,万变定基;(4)知之修炼。
【2】《黄帝阴符经疏》:(1)天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反覆;天人合发,万变定基;(3)知之修炼。
【3】《黄帝阴符经注》:(1)故天有五贼;(2)天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反覆;天人合发,万变定基;(3)知之修炼。
【4】《阴符经》:(1)万变定基;(2)知之修炼。
综上,第一,“故天有五贼”,多个“故”字,实属多余;“五贼在乎心”,多个“乎”字,也显累赘。远不如《大字阴符经》的“天有五贼,见之者昌。五贼在心,施行于天”表述得精炼、整齐。
第二,三才者,天地人。天地人“发杀机”,当然比“地发杀机”缺席热闹。至于“天人合发”杀机的结果,究竟是“万变定基”还是“万化定基”呢?“变”与“化”意同,只能从平仄、约定俗成用法等方面考量了。再者,前有同在上篇的“万化生乎身”,后有中篇的“动其机,万化安”。所以,“万化定基”一词更妥当。
第三,本篇最后一句除了《大字阴符经》为“知之修之”外,其它诸本众口一词:“知之修炼”。其实“修”字固有“修炼”一意,“知之修炼”远不如“知之修之”辞美意达。
中篇
天生天杀,道之理也。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三盗既宜,三才既安。故曰:“食其时,百骸理;动其机,万化安。”人知其神之神,不知其不神所以神也。日月有数,小大有定。圣功生焉,神明出焉。其盗机也,天下莫能见,莫能知。君子得之固穷,人得之轻命。
【1】《黄帝阴符经集注》:(1)人知其神而神,不知其神所以神也;(2)大小有定;(3)天下莫能知;(4)君子得之固躬,小人得之轻命。
【2】《黄帝阴符经疏》:(1)无此句:“天生天杀,道之理也”;(2)人知其神而神,不知不神之所以神也;(3)大小有定;(4)君子得之固躬,小人得之轻命。
【3】《黄帝阴符经注》:(1)人知其神而神,不知其不神所以神也;(2)大小有定;(3)君子得之固躬,小人得之轻命。
【4】《阴符经》:(1)不知不神之所以神;(2)大小有定;(3)君子得之固躬,小人得之轻命。
综上,第一,关于“神”与“不神”句,前半句只是“而”字与“之”字之别。如果从单句看,无论“人知其神而神”,还是“人知其神之神”,都是正确的。破解的关键枢纽就它紧跟的下句。前后二句都用“之”字当助词妥当。但后句是否要在“不神”前加个“其”字,以及要不要在此句后添个“也”字助词呢?前句有“其神”,后句必当是“其不神”,加个“也”字语气助词效果好多了。因此,确认此句为:“人知其神之神,不知其不神之所以神也。”可见,《大字阴符经》于此句少了个“之”字。
第二,《黄帝阴符经集注》的“天下莫能见”句在“天下”两字后漏了“莫能见”三字。其它版本无误。
第三,因四个版本,均表述为“大小有定”,所以《大字阴符经》应将“小大有定”调整过来。
第四,本篇最后一句,前有“君子”,后当有“小人”进行对比,四个版本都是如此对应,可见《大字阴符经》少了个“小”字,添上后句式整齐,文义清晰,此其一;其二,四个版本都用“躬”字。子曰:“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穷”的繁体字就是在“躬”字上添个穴宝盖而已。但《大字阴符经》中篇的“穷”字还是换成“躬”字更妥当些。
下篇
瞽者善听,聋者善视。绝利一源,用师十倍;三返昼夜,用师万倍。心,生于物,死于物,机在目。天之无恩而大恩生。迅雷烈风,莫不蠢然。至乐性愚,至静性廉。天之至私,用之至公。禽之制,在气。生者死之根,死者生之根。恩生于害,生于恩。愚人以天地文理圣,我以时物文理哲;人以愚虞圣,我以不愚虞圣;人以奇其圣,我以不奇其圣。沉水入火,自取灭亡。自然之道静,故天地万万物生;天地之道浸,故阴阳胜。阴阳推而变化,顺矣。圣人知自然之道不可违,因而制之。至静之道,律历所不能契。爰有奇器,是生万象。八卦甲子,神机鬼藏。阴阳相胜之术,昭昭乎尽乎象矣。
【1】《黄帝阴符经集注》:(1)三反昼夜;(2)机在于目;(3)至乐性余;(4)害生于恩;(5)人以虞愚,我以不虞愚;人以期其圣,我以不期其圣;(6)故曰:沉水入火,自取灭亡;(7)故天地万物生;(8)阴阳相推,变化顺矣;(9)是故圣人知自然之道不可违;(10)至净之道;(11)昭昭乎进乎象矣。
【2】《黄帝阴符经疏》:(1)三反昼夜;(2)至乐性余;(3)害生于恩;(4)是故圣人知自然之道不可违;(5)昭昭乎进乎象矣。
【3】《黄帝阴符经注》:(1)至乐性余;(2)擒之制,在气;(3)害生于恩;(4)人以奇期圣,我以不奇期圣;(5)故曰:沉水入火,自取灭亡;(6)故天地万物生;(7)阴阳相推,而变化顺矣;(8)是故圣人知自然之道不可违;(9)昭昭乎进乎象矣。
【4】《阴符经》:(1)三反昼夜;(2)至乐性余;(3)害生于恩;(4)人以奇期圣,我以不奇期圣;(4)故曰:沉水入火,自取灭亡;(5)故天地万物生;(6)阴阳相推,而变化顺矣;(7)是故圣人知自然之道不可违;(8)昭昭乎进乎象矣。
综上,第一,因通假字“反”同“返”,“禽”同“擒”均可。同理,本篇最后一句,“尽”字与“进”字读音一样,“进”通“尽”,虽然四版本都采用“进”字,但上篇首句用“尽”字,从下篇最后一句也用“尽”字呼应还完美收篇,岂不美哉!所以《大字阴符经》这三句无误。
第二,四个版本都是”至乐性余“,所以《大字阴符经》得将与“余”字读音一样的“愚”字改过来。
第三,四个版本都是“害生于恩”,可知《大字阴符经》在书写“害生于恩”时漏了个“害”字(图1),当补上。《大字阴符经》中篇,前几句都是“万物”一词(图2),虽然“万万物”无不可,再经与诸本比较,便知《大字阴符经》“故天地万万物生”句多写个“万”字(图3)。
(图1)
(图2)
(图3)
第四,有三个版本在“沉水入火,自取灭亡”前加“故曰”二字,实为画蛇添足。单就紧跟其后的二句“自然之道静,故天地万物生;天地之道浸,故阴阳胜”就各有一个“故”字,行文不至于如此拖沓生硬。
第五,三个版本都是“人以奇期圣,我以不奇期圣”,就将《大字阴符经》“人以奇其圣,我以不奇其圣”中的“其”字换成“期”字。这与本篇中的“余”与“愚”;“尽”与“进”皆因读音相同所致。
最后,根据三版本都是“阴阳相推,而变化顺矣”,远比《大字阴符经》的“阴阳推而变化,顺矣”句式更统一,意思更明确,因此推断,《大字阴符经》书写时漏了个“相”字。同理,《大字阴符经》在“圣人知自然之道不可违”句前也漏了“是故”二字。
至此,综合考订以上版本结果,现可揭开《大字阴符经》文本的谜底。《大字阴符经》漏写四个单字(之、小、害,相)以及一个连词(是故),因同音而替用的四字(期与其、反与返、进与尽、余与愚),还有一个语序颠倒的词(小大与大小)。除了“余与愚”和“期与其”外,其它的纰漏于文意都无大碍,皆可归于书写过程的失误。其它差异,特别是上篇那句“天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反覆;天人合发,万化定基。”比其它四个版本多出了“移星易宿地发杀机”八字,正与中篇的“三才既安”相呼应,足以证明正文四百四十八字的《大字阴符经》比其它版本更完善成熟了。
因李筌名传天下的《阴符经》文本远不如传为褚遂良所书《大字阴符经》文本完善,显然不存阙疑。
二、宋朝前的《阴符经》的文献资料
《阴符经》文本在褚遂良生前存在否?
唐朝以前与《阴符经》疑似相关的记载有:
1、《隋书·经籍志·二十九经籍三》载有:“《太公阴符钤录》一卷,《周书阴符》九卷。”
2、《旧唐书·艺文志》将《阴符经》列入道家,书名是《黄帝阴符经》。
3、《新唐书·艺文志》录有:“张果《阴符经太无传》一卷,又《阴符经辨命论》一卷;韦弘《阴符经正卷》一卷;李筌《骊山母传阴符玄义》一卷。筌,号少室山达观子,于嵩山虎口岩石壁得《黄帝阴符》本,题云:‘魏道士寇谦之传诸名山。’筌至骊山,老母传其说。”
4、唐高祖武德七年(624)欧阳询(557-641)所编修的《艺文类聚》卷八十八“木部上”有句话:“《阴符经》曰:‘火生于木,祸发必克。’”
《隋书》只列书目,不见内容,实难推定文本信息。初唐欧阳询早生于褚遂良(596-659),所以,欧阳询所提供的《阴符经》书名及其句,足以证明褚遂良之前,确有《阴符经》一书。但凭其书中一句话来推定褚遂良本《阴符经》就是欧阳询所说的《阴符经》,就过于武断。
《阴符经》文本在褚遂良其时存在否?
朱熹的《阴符经考异》提及褚遂良的资料有下:
其一,附按:唐褚遂良得太极丹真人所注本《阴符经》于长孙赵国公家。以其书为非一人之言。如首二句注云:“圣母歧伯言。”次四句注云:“天皇真人言。”以下皆然。间有与诸本不同者,如云:“天发杀机,移星移宿;地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反复。”诸本逸“移星移宿地发杀机”八字,当以褚氏本为正。
其二,附按:褚氏本此下有“制在气”三字。
其三,附按:褚氏本无“禽之制在气”五字。
其四,附按骊山老母注本与蔡氏本,“我以时物文理哲”为书之未句。褚氏本与张氏注本,其下有二十一句,百一十四字。朱子所深取者,政在此内。今取褚本为正。
首先,联系《阴符经考异》上下文理解朱夫子所附按的上文其二与其三,朱熹所据的褚遂良本《阴符经》原文是“天之无恩,而大恩生。迅雷烈风,莫不蠢然,制在气。至乐性余,至净性廉。天之至私,用之至公。”
而《大字阴符经》(图4)原文是:
“天之无恩,而大恩生。迅雷烈风,莫不蠢然。至乐性愚,至静性廉。天之至私,用之至公。制之制在气。”
不仅存在个别文字如“余”与“愚”“净”与“静”小异,还有句序与句意的大异。
(图4)
其次,如其四所言,“我以时物文理哲”句后,《大字阴符经》(图5)正文共一百一十二字,如下:
人以愚虞圣,我以不愚虞圣;人以奇其圣,我以不奇其圣。沉水入火,自取灭亡。自然之道静,故天地万万物生;天地之道浸,故阴阳胜。阴阳推,而变化顺矣。圣人知自然之道不可违,因而制之。至静之道,律历所不能契。爰有奇器,是生万象。八卦甲子,神机鬼藏。阴阳相胜之术,昭昭乎尽乎象矣。
(图5)
而朱熹《阴符经考异》所引的褚氏本的一百一十四字如下:
人以愚虞圣,我以不愚虞圣;圣人以奇期圣,我以不奇期圣。沉水入火,自取灭亡。自然之道静,故天地万物生;天地之道浸,故阴阳胜。阴阳相推,而变化顺矣。是故圣人知自然之道不可违,因而制之。至静之道,律历所不能契。爰有奇器,是生万象。八卦甲子,神机鬼藏。阴阳相胜之术,昭昭乎进乎象矣。
《大字阴符经》中“故天地万万物生”句多了个“万”字,“阴阳推”句少了“相”字,而“人以奇其圣”句,朱熹所引本多个“圣”字(“圣”字可能是衍文),“圣人知自然之道不可违”句前多了“是故”两字。
无论是李筌的《黄帝阴符经疏》还是李筌参与的《黄帝阴符经集注》,他的疏与注都止于“我以时物文理哲”句。而朱熹所引褚本实二十二句,一百一十五字。虽有多出一句及一字的小异,还有“其”字与“期”字、“尽”字与“进”字之别,倒可忽略。
再次,如其一所言,再循《大字阴符经》(图6)确有朱熹所说“天发杀机,移星易宿”八字。虽仍有“移”字与“宿”字之异,倒不足大惊小怪。
(图6)
朱熹的《阴符经考异》“取褚本为正”,经与《大字阴符经》相较,便知大同小异。可见,朱熹所见的《阴符经》不是现存的《大字阴符经》就是另一本褚遂良署名的《阴符经》。
我们再搜集下朱熹的《阴符经考异》中有价值的线索资料。
《阴符经》何时有之?朱熹说:“河南邵氏以为战国时书;程子以为非商末则周末。世数久远,不得而详知。以文字气象言之,必非古书,然非深于道者不能作也......或曰此书即筌之所为也。得于石室者,伪也。其词支而晦,故人各得其所见为说耳。筌本非深于道者也,是果然欤?吾不得而知也。”
可见北宋时邵雍、二程(程颢和程颐)和南宋朱熹虽持不同意见,但都否认《阴符经》“必非古书”,也是黄帝伪托的作者。至于邵氏与程子所鉴的《阴符经》是否就是朱熹认定的褚本《阴符经》,实不得而知,只能从朱子的表述中揣测他们所见的《阴符经》文字内容相同。
朱熹还于其书附:
唐李荃曰:“某至嵩山得《黄帝阴符经》,后魏大武帝太平真君二年上清道士寇谦之藏诸名山,用传同好。后入秦国到骊山,逢一老母,授以《阴符玄义解》。某曰:‘《黄帝阴符》三百余言。百言演道,百言演法,百言演术。参演其三,混而为一。’”
李筌的《黄帝阴符经》三百多字。除了以“我以时物文理哲”为书之未句,再据朱熹考,没有“移星易宿地发杀机”八字。那么李筌自言得于石室的寇谦本《黄帝阴符经》的三百字,上卷止于“谓之圣人”一百又五字,中卷止于“小人得之轻命”九十二字,下卷止于“我以时物文理哲”一百又三字。《大字阴符经》正文(包括《阴符经》、上篇、中篇和下篇共九字)四百四十三字。朱熹认定褚本《阴符经》“非一人之言”,就是说明《阴符经》文字内容是多人长时修订的结晶。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公元1175 年朱熹对《阴符经》进行考异,实意如其所言:“吾恐人见其支而不见其一也;见其晦而不见其明也。”可惜他重心在《阴符经》的文字气象及专究道之文义,却无暇虑及考究褚氏本的真伪。
三、李筌及其《黄帝阴符经疏》
李筌是早生还是晚生于褚遂良呢?如果他早生于褚遂良,那《大字阴符经》的真伪还有待商榷。
李筌,一说他是隋末唐初人,一说他是唐玄宗(685-762)、肃宗(711—762)时人。
李筌《黄帝阴符经疏》的序言说:“至嵩山虎口岩石岩中,得《阴符》本绢素书,朱漆轴,以绛缯缄之。封云:‘魏真君二年七月七日,上清道士寇谦之藏之名山,用传同好。其本糜烂,应手灰灭。筌略抄记,虽诵在口,竟不能晓其义理。因入秦,至骊山下,逢一老母,髽髻当顶,余发倒垂,弊衣扶杖路傍。见遗火烧树,自语曰‘火生于木,祸发必克。’筌惊而问之。”
李筌得其书与晓其义理的来历,说得神乎其神。一是说他幸运获得北魏真君二年(441 年)时寇谦藏本的《阴符经》;二是说他巧遇骊山老母而获得《阴符经》的真义。
就算李筌说的都是真的,但有个天大的巧合不能不令人生疑,而识破他编造的痕迹。那就是骊山老母因事自语那句“火生于木,祸发必克”,同隋末唐初的欧阳询所编修的《艺文类聚》卷收录《阴符经》仅有的此句天衣无缝,怪不得有人认定李筌是隋末唐初人。
此句紧随其后的“奸生于国,时动必溃。知之修炼,谓之圣人”,李筌其中疏曰:“小人学之得其殃,为将天道之气,不习善之,用以智巧辩慧之性,专事三反昼夜,烦兵黩武,阴谋屠害,苟求奢荣,倾夺于世,虽暂富贵,不思祸之将至,反招败亡,延及后世,是得其殃也,禄山、思明篡逆悖乱之臣是也。”
安史之乱爆发于唐玄宗天宝年间,终结于唐代宗初年,即755 年至763 年。李筌怒斥安禄山和史思明为“篡逆悖乱之臣”,则明明白白道出他在唐玄宗至唐代宗还健在。而其时褚遂良已经辞世近百年了。
就算李筌寿长一百五六十岁,但褚遂良的《大字阴符经》文本不可能远胜李筌注疏的《黄帝阴符经》上百年,无论在字数上,还是义理上。
结语
若非要咬定李筌本是缺残本,完本是褚氏本,实在没有可靠的证据。倒是朱熹论断“以其书为非一人之言”是真知灼见。《阴符经》的文字充实丰富是个发展过程,《大字阴符经》文字比李筌本完善多了。因此,《大字阴符经》的文本一定晚出于李筌注疏的《黄帝阴符经》。所以,《大字阴符经》文本的作者是谁尚是个谜,但《大字阴符经》确非褚遂良所书可盖棺论定了。
《大字阴符经》虽伪托褚遂良所书,丝毫无法掩盖其书法深得褚氏书法神采的事实,仍不失为书法长廊的珍品之一,完全不用沾褚遂良的光也能名列书法经典。
稽考朱熹《阴符经考异》,褚本《阴符经》出现时间约在北宋。但《大字阴符经》的书写者之谜,就待有心人揭晓了。
附言:上文写完就一直搁着。几个月后,我在西安碑林见到《隆阐法师碑》的碑阴刻有北宋初年郭忠恕以古文、篆、隶三体书写的《阴符经》(图7)。其文首句是“观天之道”,末句是“昭昭乎进科角矣”,文中有个别字与褚本不同,尤其在下篇少了“人以愚虞圣,我以不愚虞圣;人以奇期圣,我以不奇其圣。沉水入火,自取灭亡”及“圣人知自然之道不可违,因而制之”这些句子。其款识:“大宋乾德四年四月十三日建”,则其时为公元966 年。这是特别重要的物证,更让我坚信《大字阴符经》产生时间在北宋,时间还能界定在967 年至1077 年(邵雍辞世之年)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