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阶段标志:启动、强化“法治”手段
2019-12-11
自通知印发后,垃圾分类在全国轰轰烈烈地推动起来。上海成为新阶段垃圾分类的排头兵,自今年7月1日起依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行强制垃圾分类。《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是经过广泛征集意见后,经上海市人大常委后表决通过的专项法规。该条例的显著特点就是在引导、监督不起成效的前提下,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垃圾分类。北京也迅速行动起来——修改条例,增加强制手段。除上海、北京外,南京、广州、深圳等也启动垃圾分类立法程序。“法治”已经成为垃圾分类新阶段的标志。
上海: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提升远超预期
10月10日,上海公布9月份生活垃圾分类情况,“《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至今已超过百日,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提升远超预期”。据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数据,三季度居住区达标率提升至80%,单位达标率总体为87%。
据上观新闻报道,《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居住区与单位达标率明显提升。三季度,全市共抽查3724个居住区和443个单位。结果显示,居住区垃圾分类达标率快速提高,三季度居住区达标率已由去年年底的15%提升至80%,居民普遍参与垃圾分类,部分居住区的居民习惯养成良好,已不需志愿者值守。
单位达标率总体为87%。单位垃圾分类主要问题表现在容器标识仍不规范,餐饮场所、菜场等公共特征明显的单位垃圾分类容器规范度和实效性明显落后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医院和学校垃圾分类情况在单位分类中居于中等水平。据报道,至9月下旬,全市可回收物回收量达5605吨/日,(指标量:高于3299吨/日);湿垃圾分类处理量达9009吨/日(指标量:高于5520吨/日);干垃圾处置量控制在低于15275吨/日(指标量:低于21000吨/日);有害垃圾分出量0.62吨/日。报道称,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也在稳步推进,投放点基本改造完成。目前,全市已完成2.1万余个分类投放点规范化改造,完成4万余只道路废物箱标识更新。此外,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也已基本形成。至9月下旬,全市共配置及涂装1327辆湿垃圾车,3084辆干垃圾车、86辆有害垃圾车以及192辆可回收物回收车。两网融合“点站场”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现已建成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12100个、中转站169个、大型集散场9个。分类处置利用能力稳步提升,干垃圾焚烧和湿垃圾资源化能力达2.435万吨/日。
下一步,上海将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制定误时投放点管理指导意见,继续推进示范街镇创建,力争年底实现达标街镇达到70%以上、示范街镇达到50%的任务目标。并且,继续推进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末端处置能力。
上海的成绩是在引导、监督、强制共同发挥作用下取得的。其中,强制是最后的保障措施——不执行垃圾分类要接受惩罚!《上海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赋予相关执法部门13项行政处罚权——值得特别强调的是,13项行政处罚权中12项有整改前置要求,即责令违法当事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再予以处罚。这充分表明了立法本意是以培育行为习惯为目的。但对经教育无效,多次违法、拒不改正的,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实施处罚。条例对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远高于个人。
北京“修例”增加强制惩罚措施
从2019年10月15日起一直到11月13日,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起草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及说明,开始在首都之窗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垃圾减量、快递应使用可循环的环保包装、饭馆酒店应当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多个热点,此次全部被写入了草案送审稿中。上述条例修正案意味着北京也将实行强制分类:比如垃圾分类不合规,将被举报;在垃圾减量方面,草案送审稿提出,餐饮经营单位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餐具,并应当设置醒目标识。而旅馆经营单位拟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并应当设置醒目标识。旅馆经营单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的,拟由文化旅游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则应当推行无纸化办公,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不使用一次性杯具等用品。
草案送审稿中提出,个人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拟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拟处200元罚款。此外,执法机关拟将当事人违反本条例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的情况共享到北京市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因此将可能影响个人信用。而单位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拟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拟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