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倒签提单
2019-12-10蒋笑
蒋笑
近几年倒签提单在我国的国际贸易中经常发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海事欺诈行为、一种不正常的提单形式,对我国的国际贸易和海运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危害。这种倒签提单的行为不仅使买卖双方的利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还扰乱了我国正常的海运秩序和国际贸易秩序。本文从倒签提单的产生原因、种类、危害等方面入手,让大家认识、了解倒签提单,提防倒签提单带来的危害。
在国际贸易中,采用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方式付款是最常见、最主要的支付结算方式。开证银行应买方(进口商)的要求开出的信用证对进口货物的名称(NAME OF GOODS)、最迟装运日期(LATEST DATE OF SHIPMENT)、信用证的有效期(DATE OF EXPIRY)和交单日(PERIOD FOR PRESENTATION)期都作了十分明确的规定。卖方(出口商)只有在信用证规定的时间内向银行提交相符的单据后,方可得到银行的付款保证。由于出口商货款的取得以提供符合信用证46A(DOCUMENTS REQUIRED)中所规定的各类单据为条件,为做成相符交单,在某个特殊情况下,倒签提单(ANTI-DATE BILL OF LADING)应运而生。
舉个最简单的例子:当时间已到信用证的中规定的最迟装运日期,而信用证中所规定的货物尚未装船或已经开始装运但尚未装船完毕。在这种情况下,卖方等到货物装船完毕,凭承运人(船公司)开出的已装船提单(SHIPPED ON BOARD BILL OF LADING)去银行交单,提单上显示的货物装船日期迟于信用证规定的货物最后装运日期,银行在审核信用证项下单据时,会以单证不符(迟装船: LATE SHIPMENT),为不符点而拒绝付款。因此,卖方为了能够顺利拿到货款,就会请求承运人以早于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提单签发的日期,以使提单上货物装船日期符合信用证中最迟装运期的规定,就形成倒签提单。倒签提单顾名思义就是指提单的签发日期早于货物实际装运完毕日期的提单。
倒签提单的产生原因有很多种,最主要的有两个方面:一是出口商本身原因:货物的生产周期较长,交工期限较紧张,出口商在贸易中又处于劣势地位,如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签署贸易合同可能导致合同无法签署,所以不得已而为之,只能出此下策;二是船公司的原因:遇到航洋运输高峰,或是船拖班、货物装运时间长,或因为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期完成装船等等。
倒签提单一般可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称作善意倒签;另一种被称作恶意倒签。善意倒签是指在货物实际装船日期超过信用证规定的最迟装运日期,仅为了让提单日期满足信用证要求,把船期提前,避免因船期晚于信用证要求而造成不符。这种情况下的倒签,往往是出口商和进口商有了约定,协商同意后对提单进行倒签。第二种是恶意倒签,是卖方为了单方面的利益私下与承运人勾结起来倒签,这也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倒签提单。
根据国际惯例UCP600第14条A款的规定,开证行只负责审核单据本身是否表面上构成相符交单(COMPLYING PRESENTATION)。只要提单上显示的内容与信用证的要求一致,即使进口商告知银行运输单据存在恶意倒签的情况,也只能做相符交单处理。 受益人(出口商)向交单行(PRESENTING BANK)提交的倒签提单基本上是审核不出来的。当然,也存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况,可能让银行审单员或是让收货人发现端倪:1.遇到近洋运输,比较容易识破。大家都知道,货物从天津新港出发到日本或韩国的港口一般1-2天就能到港。如果提单倒签1-2天,收货人很难相信这么短的航程,船会3-4天才到。当进口商产生怀疑并向船公司查证,则很容易查询到提单倒签的事实。2.银行审单员可以根据信用证46A中要求的其他单据上显示的信息进行判断。尤其是有权机构出具的单据,如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熏蒸证明(FUMIGATION CERTIFICATE)、健康证明(HEALTH CERTIFICATE)、非木包装证明(NON-WOOD PACKING CERTIFICATE)等,这些单据上可能会显示货物装运日期或相关装运信息,能通过单单之间的比对看出问题。3. 从货物的商品用途或商品本身的特性来看,如果所运输的货物是为了特定的目的定制的商品,比如展销会或特定节日的商品,如端午节的粽子或季节性强的商品或保质期较短的食品。收货人收到倒签提单,刚开始可能会被单据表面的相符所蒙蔽倒签的事实,但是等到提货的时候就会发现商品出现的问题,从而查出货物的延迟,真相也就浮出水面。
倒签提单严重影响了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它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对进口商造成的损失较多
首先,提单是海洋运输中的可流通的物权凭证,发生了提单倒签的情况,提单有关的条款会因虚假记录而无法发挥效用。提单的持有人在已知提单被倒签的情况下仍进行了转让,就欺诈了善意第三方,同时这种情况下的转让行为也视为无效。倒签提单的持有人丧失转让提单的机会。
其次,是上文中提到的特殊商品的运输。有严格时间限制的货物就会因倒签提单的签发而导致货物延期到达,导致商品腐烂变质,或错过最佳销售时机,这会严重影响进口商利益。出口商因为倒签提单,使得单证相符,顺利交单并正常收汇,进口商失去拒付的权利。等到进口商发现真相时,要想挽回损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需要付出巨大的诉讼成本。
再次,如果进口商在国际贸易中充当的是中间商的角色,那么进口商还会和国内公司签订后续的货物销售合同。倒签提单的签发会直接导致货物无法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抵达目的港,从而造成违约或影响后续销售。
最后,在涉及保险的时候,因为倒签提单是提单签发日期作假的行为,不属于保险合同中的任何风险的范畴,所以这种作假的提单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承保,在货物发生问题后,保险受益人(一般是进口商)无法得到任何赔偿。
二、对承运人没有任何好处
我们国家对承运人的责、权、利都作了非常明确的规定,承运人若是没有履行各项法定义务,就无法享受免责权。承运人最基本的义务就是合理的签发提单,没有做到会直接失去免责权利。不论什么原因,只要承运人签发倒签提单,从这一刻开始就已经将卖方承担的风险转移给自己,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后果。一般托运人会向承运人签发保函,将对于承运人因签发倒签提单所遭受的一切损失负责。但这个保函对于承运人和收货人来说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若是货物发生状况,承运人仍然要赔偿收货人损失,甚至被控欺诈。
三、对出口商而言有利有弊
倒签提单对于出口商来说好处是明显的,既可以为出口商掩盖延迟交货的事实,又可以让出口商顺利得到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但只要出口商倒签提单的行为被发现,就不得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还要赔偿进口商的损失,甚至是被起诉受到法律制裁。
综上所述,倒签提单对进出口商及其所属国家或地区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制度都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扰乱了国际贸易的正常秩序,也给司法体系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为了最大程度的减少倒签提单的危害,进口商要加强自己的防范意识,出口商要严格的遵守相关规定,做到各司其职,才能保证国际贸易不受倒签提单的危害,能够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作者单位:中国建设银行单证业务中心)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