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
2019-12-10张艳艳刘源南阳职业学院
■张艳艳 刘源(南阳职业学院)
经济法作为我国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相关学者对其内涵的理解和把控,对于我们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经济法是所有经济类专业学生的专业必修课,之所以这么设置,是因为在目前我们所从事的经济活动中都离不开法的约束,同时我们的经济活动也会受到法的保护。鉴于经济法的重要性,如何让学生更好地理解经济法的内容,在经济活动中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护经济秩序的顺利进行,对这方面的研究就变得非常必要。
近年来,我国经济处于高速发展时期,对各类专业人才的需越来越多,由于之前我们一直以来的培养模式存在重知识轻实践的弊端,非常多的大学生毕业后实践能力较差,业务素质较差,进入企业后还需要企业投入一定的时间进行培训才能上岗就业。近几年来,高职类院校响应国家教育政策改革,力图培养一批以市场为导向,既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又能快速处理日常生活中的具体问题的专业型人才队伍。
然而,要着力于实践性人才队伍建设,对我们目前的课程体系建设提出了巨大考验。就拿经济法来说,这样一门实操性非常强的专业课程,高职类院校教学过程中应该如何做,怎样重塑这门课程,改变原来教学过程中满堂灌,理论性较强,课本知识与生活脱节严重,从而让学生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所用,是目前课程改革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成绩考核机制落后,无法真实表现学生水平
虽然我们一直在强调素质教育,要改变应试教育的弊端,但是在目前的大形势下,评价学生的好坏,主要还是依据期终成绩,而平时成绩所在比重不大,并且平时成绩的依据主要是到课率和平时作业两部分,而这两部分只能局部说明学生上课态度问题,并不能体现学生是否理解这门课的内容,因而成绩考核体系整体来说不够完善。另外,由于大学并不要求每个学生必须高分通过,考核门槛较低,很多学生会出现仅仅靠考试前的几天时间来应付考试的情况,无法反应学生真实水平。
(二)学生基础薄弱,上课效果较差
首先,高职类院校的客观条件,决定了学生本身基础不够扎实,较为薄弱,与本科院校相比,学生接受度普遍较差,对于专业知识理解起来有难度;另外,由于经济法知识较多,内容较为琐碎,但职业类院校本身学生学习时间就少,在课程设置上最多安排一个学期,六十四课时,对于专业性较强的经济法课程,本身课本知识就包含二十几章,涵盖两三百页的厚厚一本书,学生根本没办法学习透,教师在讲解过程中,也只能挑一些重点,使得课程衔接性不够,整体课堂效果较差。
(三)教材知识陈旧,更新速度慢
教材作为教师教学活动重要的参考工具,同时也是学生理论知识的主要来源,教材内容设置的好坏,直接影响了学生的学习效果。作为经济活动重要的法律依托,经济法的法律条文顺应经济形势变化,不断更新,但是作为学生学习用书的教材,其更新修改速度并不能满足法律更新速度。经常出现的情况是在教学过程中,某一具体法律章节的东西,法律条文已经做了更改,但是课本上的知识点仍然停留在之前的内容。
(四)教学模式老套,提不起学生兴趣
如同上文提到的那样,由于经济法内容琐碎,章节较多,涵盖面非常全,一个学期的课程根本无法没办法让学生理解到方方面面,所以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习惯于采用讲授式的教学模式,对于非常多的知识点采用重点讲解,其余略过的形式,从而保证自己的教学进度,却忽略了学生本身的理解与接受程度。
而且,由于经济法理论性太强,采用讲授式教学,学生本身就一知半解,由于没办法及时帮学生解惑,疑问增多,学生理解起来有难度,自然就出现厌学弃学的情绪,学习积极性不高,课堂气氛沉闷。
二、经济法课程改革的建议
既然目前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存在一系列问题,那如何改变这一现状,提高学生学习经济法的兴趣,帮助学生尽可能多地理解经济法相关知识,从容应对以后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就变得十分有必要。
(一)改变学生成绩考核机制
改变之前以试卷为标准来评判学生对这门课学习的好坏,试卷成绩虽然能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但是作为重要的评价依据,未免有失偏颇,毕竟学习的最终目的在于实践运用,试卷的知识点涵盖性还是非常片面的。应该增加平时成绩这一块的比重,让平时成绩这一块更加多元化,比如说原来都是涵盖的平时作业以及学生到课率,那么我们可以适当增加一些项目,比如学生可以对近期发生的热门事件进行解析,分析里面所涵盖的法律知识,写出自己的见解,通过这样的实战演习加深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程度,同时还能以这样的方式提高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举个例子来说,今年3.15 打假周黑鸭被爆出在出售的商品中,掺杂过期食品,同时拿票据不足等借口避免被追究责任,这一事件中所包含的法律知识来展开说明。从而帮助学生了解了《公司法》、《票据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具体相关法律知识,从而实现法律与法律之间知识的融合贯通。这样才更具有实践意义。
(二)改变课程设置,调整课程内容
学生整体程度较差,这是高职类院校的客观现实,无法改变,那么我们在进行课程设置的时候就要考虑到学生的水平。由于这毕竟经济法毕竟只是一门专业基础课,每个专业所需要掌握的只是覆盖面及重难点并不相同,因此我们可以根据专业的不同,有针对性的学习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这样才能做到学有所用。而不是不分专业,所有经济、管理类专业通用一本教学用书,课程重难点无法凸显。比如你学企业管理类,重点了解企业法等相关知识;学习财会类专业,重点学习金融法等,对于其他知识,基础性知识做到普及学习,其他知识可以直接略过。或者直接按照每个专业所需要考取的执业类证书来针对性地学习理论知识,这样更具有实际意义。
(三)善用媒体资源,尽可能多地跟学生普及新知识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书本已经不再是我获取知识唯一途径,而且互联网信息普及率相对书本更加方便快捷,相关法律条文的新整改都会第一时间在互联网上进行公布,也会有非常多专业人士的讲解资料会在网站上公布,只要任课教师用心备课,其实这些资料都不难被找到。教师应该善用媒体资源,而不是死搬教材知识,对于存在更新的知识,不是一句话略过,可以针对性地与学生进行探讨讲解,这样对于提起学生的学习兴趣也有一定的帮助作用,毕竟年轻人的猎奇心理还是非常明显的。
(四)转换教学模式,增加课堂趣味性
传统讲授式教学,教师教得累,学生学得困,整堂课下来,双方互动性较差,课堂气氛沉闷,不利于课程进度的有效开展。因而,应该改变陈旧的教学模式,更大程度地让学生参与到课堂之中,使整堂课下来,不再是教师一味的知识灌输,而是学生主动参与,积极学习新知识。这样一堂课下来,教师教得轻松,学生也学得轻松,课堂氛围活跃,学生的学习热情自然也就越来越高。
当然,由于经济法案例较多,很多老师也都会在课堂上以案例来引入本节所学,同时在讲授重要知识点的时候也会引入案例,但是通常提供的案例陈旧,缺乏生动性,只是为了讲述知识而提供案例并未与目前社会发生的热门事件相结合,这样的话,学生在学习的时候,也只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在遇到现实案例,还是没办法综合考虑。
因此,应该在引入案例教学的时候,最好把重点放在最近发丧鞥呢的热门事件上,这样本身学生对案例本身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再让他们结合本节所学,进行案例的分析就会相对容易一些,学生参与的主动性也会提高。从而实现获取知识与学习兴趣增加双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