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乡村旅游“公地悲剧”问题的探讨
——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

2019-12-10

市场周刊 2019年8期
关键词:相关者旅游者悲剧

鲍 青

一、引言

乡村旅游火爆的背后,也存在着不少的负面新闻。如环境恶化、过度或不合理开发、商业气息浓厚、村民宰客以及文化商品化等问题屡见不鲜,使得旅游地的形象严重受损,阻碍乡村旅游的进一步发展。究其原因,还是乡村旅游中各利益相关者为了获得自身效益的最大化,对乡村共有资源的过度使用,导致“公地悲剧”问题的产生。

二、研究综述

目前,针对乡村旅游“公地悲剧”这一问题的研究较少,研究内容主要是探究“公地悲剧”发展阶段的演变及其产生的原因为主。孟凯等人在研究云台山乡村旅游“公地悲剧”的演变过程中,发现“公地悲剧”是在旅游地生命周期规律的作用下呈现周期性变化的,并针对不同演化阶段的“公地悲剧”现象,提出了转换主导力量和改变制度安排等治理模式;池静具体分析了杭州梅家坞、龙坞茶村和山沟沟景区“公地悲剧”的演变阶段,总结出了地方政府主导型、外来投资者主导型和农村集体组织主导型的制度模式;朱逸涵以太湖古村落为研究对象,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考察法,分别运用了“马太效应”“涟漪效应”“破窗效应”以及“羊群效应”阐述了“公地悲剧”的成因,并提出一些针对性的建议。总而言之,已有研究对造成乡村旅游“公地悲剧”问题的主体并未达成共识。因此,本文试图从乡村旅游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出发,来探究乡村旅游“公地悲剧”这一问题。

三、乡村旅游中的公地悲剧问题

(一)公地悲剧的概念

公地又称公共地、公共资源。美国学者哈丁(Hardin,1968)提出,当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而每一个人都有权使用资源,因此导致资源的过度使用,即为“公地悲剧”。换而言之,就是指一种不具备排他性的公共品或资源,容易导致过度使用的现象,从而损害公共利益。而在乡村旅游中,公共资源的占比较多,因此乡村旅游的发展过程中容易出现“公地悲剧”问题。“公地悲剧”问题在乡村旅游中主要体现为乡村旅游环境、基础设施、文化、旅游形象的破坏等。

(二)乡村旅游“公地悲剧”问题的体现

1.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乡村旅游市场的火爆使得乡村生态环境承受着巨大的压力。首先,旅游经营者只注重眼前的利益,每到旺季毫无节制地接待旅游者,并不会考虑生态环境的承载力。其次,部分旅游者素质低下,乱扔垃圾、破坏文物古迹、随地吐痰、乱涂乱画等不文明的旅游行为层出不穷,容易产生“破窗效应”:如果放任环境中的不良现象存在,会诱使人们仿效或变本加厉。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应当及时止损,避免乡村旅游中赖以发展的环境要素再度恶化。

2.公共设施供给不足

公共设施的供给不足在乡村旅游中也是不足为怪的,主要还是因为各利益相关者计较“投入—产出”或为了降低边际成本而忽略公共设施的投入。因此,公共设施的建设通常易产生占便宜、“搭便车”及免费享受他人成果的念头,每个理性人最优的选择均是不付出,自然会导致公共设施供给不足这一现象。若各利益相关者能积极主动地关注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更新问题,乡村旅游目的地的吸引力将会增加,吸引的游客也越多,旅游乘数效应也越大。

3.旅游资源的不合理开发

我国大多数乡村旅游的开发较少遵循与其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相协调这一原则。近年来许多乡村旅游目的地的开发过度商业化,毫无特色的旅游商品泛滥成灾,各大旅游纪念品所兜售的产品绝大部分源于义乌小商品市场。商业气息浓厚,如凤凰古城、周庄、西塘、乌镇等地景区内部店铺、酒吧遍布,都在不知不觉中侵蚀着乡村旅游的自然环境和人文氛围,使得乡村旅游中最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特征——“乡村性”逐步弱化。

4.市场竞争杂乱无序

乡村旅游以小农经营为主,大多缺乏引导和监管,具有自发性、盲目性等特点。在乡村旅游开发初期,农村个体经营户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以及盲目的模仿,导致乡村旅游地的市场呈现出杂乱无章的状态。此外,乡村旅游经营缺乏准入门槛和产权约束,缺乏诚信经营的理念,易出现诸如欺客宰客、强制消费、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等现象。杂乱无章的市场秩序背后,实质上的是“公地悲剧”的体现。

5.旅游地形象受损

在“公地悲剧”问题发生后,乡村旅游生态环境恶化、公共设施供给不足、旅游资源的不合理开发以及市场竞争杂乱无序等现象使得乡村旅游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民风民俗遭到破坏,“乡村性”这一最大优势特点丧失。难以满足旅游者在乡村中回归自然、放松身心的旅游需求,使其旅游体验大打折扣,而导致乡村旅游地的形象受损。

四、乡村旅游中的利益相关者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这一概念最早是由Freeman提出的,它是指“任何能影响组织目标实现或被该目标影响的群体或个人”。而旅游业的综合性决定了乡村旅游涵盖了众多的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了地方政府、乡村旅游企业(经营者)、当地居民以及旅游者。

(二)乡村旅游中的利益相关者

1.政府

政府是乡村旅游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利益相关者,是公共旅游资源的整合者和调配者,也是旅游行业的立法者。政府也是公众利益的维护者,在乡村旅游中担任多种重要的角色,包括开发者、规划者、立法者、引导者、协调者、监督者等。其职责包括基础设施的建设、乡村旅游开发的规划及政策制定、合理协调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监督旅游经营者的行为等方面,在缓解乡村旅游“公地悲剧”问题中的地位至关重要。

2.旅游企业

首先,企业的性质决定其主要的目的是营利。同理,乡村旅游企业在旅游开发中是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的,会在与其他企业的竞争中做出最有利于本企业发展的决策。因此,旅游企业的决策也是缓解“公地悲剧”问题的关键。倘若各大旅游企业在乡村旅游开发和经营的过程中,把社会效益也纳入企业决策中,将会对缓解“公地悲剧”问题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3.当地居民

当地居民是旅游地形象的主体,而旅游目的地形象的优劣以及当地居民的态度,也是旅游者需要考虑的因素。旅游目的地形象受损,相当大一部分原因是当地居民不合理的行为及态度导致的,因此维护旅游目的地形象是当地居民的职责之一。此外,当地居民也是当地传统文化的载体,应主动承担起保护和传承当地文化的责任。同时,当地居民也应该保护当地生态环境,使乡村旅游的发展可持续化。

4.旅游者

旅游者选择乡村地区作为其旅游目的地,最大的诉求是回归田园生活,或者是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解放身心压力。为避免“破窗效应”,每一个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都应该时刻保持保护环境以及文物古迹,争做文明旅游者的思想态度。同时也要尊重当地文化,避免给当地居民带来负面的“示范效应”。

五、结论与建议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公地悲剧”发生的原因也包括制度的缺失和政府职能的缺位。政府是掌握着公共权力的部门,应该在乡村旅游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完善政府在乡村旅游开发、规划、监督中的职能。适当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改变不同主体的行为。譬如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标准体系,包括环境卫生、服务水平、食品安全、污水处理等诸多方面的内容,以减少乡村旅游“公地悲剧”的发生。

(二)加强生态保护意识

生态环境是旅游业发展的重要依托,尤其是乡村旅游。保护好乡村的生态环境,尤其是“乡村性”这一特点,是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各利益相关者应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当保护环境与经济效益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时,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重,要懂得“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一道理。

(三)建立利益协调机制

乡村旅游中各利益相关者都想要获得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忽略了其他主体的利益,是“公地悲剧”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各利益相关者应该树立“命运共同体”的意识,站在对方的角度上互相考虑,平衡各方利益,共同做出最有利于各利益相关者利益实现的决策,以便达成共识、加强合作,减少“公地悲剧”现象的发生。

(四)加强法制教育

乡村旅游涉及众多利益相关者,因此很有必要通过法律规制及第三方监管,使各方利益得到保障。同时,加强法律法规教育也是必要手段。其作用包括:有助于旅游企业履行应有的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减少企业偷税漏税或污染物排放等违法行为;有助于当地居民在遵纪守法的同时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身的权利和利益;有助于减少旅游者的不文明旅游现象,减少其给乡村地区带来的负面“示范效应”,进一步减少乡村旅游“公地悲剧”问题的产生。

猜你喜欢

相关者旅游者悲剧
校园篮球利益相关者的分类研究*
Chapter 23 A chain of tragedies 第23章 连环悲剧
乡村旅游开发中利益相关者的演化博弈分析——以民族村寨旅游为例
喀拉峻风景区旅游者的生态意识和生态行为研究
你要有拒演悲剧的底气
画家的悲剧
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安排购物属违约
近视的悲剧
商业模式设计:从共生体出发
浅论生态旅游者的分类与识别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