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理论逻辑构建
2019-12-09安冬平
□安冬平
一、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系统思考:精准内嵌三重逻辑
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要求,扎实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适应新时代、新产业、新技术要求的高素质技能人才”。据此,合作发展是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精准对接湾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时代选择。但当前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因动力不足、智慧游离、沟通不畅、信任缺失等原因酿成了“合作理想丰满,合作现实骨感”的尴尬窘况,严重阻碍了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精准服务湾区建设功能的发挥。
立足精准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从系统视角审视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动态系统,其三个子系统“输入系统、过程系统和输出系统”理应精准内嵌三重理论逻辑(见图1):输入系统引入自组织逻辑,可激发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成员的内在动力;过程系统融入共生逻辑,可生成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共同体的集合智能;输出系统彰显协同利益逻辑,可创造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行动的共赢局面。只有实现三重逻辑的内在统一,才能驱动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精准合作发展进而精准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未来建设。
图1 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三重逻辑系统
二、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输入系统(动力):引入自组织逻辑
任何一个动态发展系统均需要强大的动力输入系统方可注入强大动力走向发展期待。同理,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系统亟需匹配一个强大的动力系统才能更精准地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的人才需求发展。通过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动力困境外在表征的立体透视,立足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动力不足的原因剖析,借助自组织相关理论构建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自组织逻辑,可有效激发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成员的内在动力。
(一)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动力困境的外在表征
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为什么要合作发展,因为“生命的开始与延续依赖于生命内部各种细胞和器官各司其职,分工合作,从而保证生命体各种机能的运转有条不紊”[1],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系统要达到如生命体般的系统和谐发展,合作之路是必然选择。粤港澳三地历史遗留下的“隔离因子”犹存,造成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动力困境,呈现出“各自为营”“各自为政”“各不相谋”的三大外在表征。
就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地理空间而言,粤港澳三地表现为“各自为营”,各自在自家的“地盘”上发展着自家的职业教育,不愿、不敢、不懂如何走进彼此的职业教育领地,所以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极度缺乏“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空间”;就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价值主张而言,粤港澳三地表现为“各自为政”,各自在自家的“算盘”上谋划着自家的未来发展,不管、不闻、不问如何达成价值认同进行职业教育整体发展规划,所以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极度缺乏“职业教育合作价值认同”;就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具体行动而言,粤港澳三地表现为“各不相谋”,各自在自家的“轨道”上行驶着自家的职业教育列车,不商量、不交流、不研究如何通过合作形式达到最佳的职业教育发展效益,所以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极度缺乏“职业教育共同行动”。
(二)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动力不足的深层根源
一切的外在表征都是深层病因的外露,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动力困境的三大表征昭示着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动力不足的现实,可从平台、制度和文化三个层面深入挖掘阻滞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动力生成的根本原因。
首先,可从平台视角阐释合作空间缺乏,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空间包括虚拟空间(指合作网络、合作组织、合作联盟等合作形式)和实体空间(指合作职业院校、合作研究机构、合作治理机构、合作交流机构等合作单位)两类。无论是合作形式还是合作单位都归属于合作平台,当前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形式尚未形成,合作单位尚未建立,没有合作平台的合作犹如没有舞台的表演,所有演员都将失去表演的欲望。其次,可从制度视角解释价值认同缺失,粤港澳大湾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的独有特色造成了职业教育制度上的差异,这种差异又进一步促成了职业教育在组织结构、思维模式、教育流程等多维度的迥异,最终形成了职业教育发展价值互不认同的窘况。最后,可从文化视角解读共同行动的缺位,粤港澳大湾区中的“港澳” 因近百年来受西方教育文化影响较为深厚,形成了与中国东方教育文化的强烈冲突,这种文化冲突严重阻滞了共同行动的价值理念的形成,因而共同行动似乎遥不可及。
(三)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自组织逻辑:激活内生动力
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系统是一个复杂的动态发展系统,处理复杂系统问题时复杂科学相关理论理应合法登场。针对前文所述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动力阻滞问题,引入复杂科学中的自组织理论可对症下药开出良方。根据自组织理论,任何一个复杂的动态系统只有成为自组织系统才能有效激活系统内部活力形成推动系统向前发展的强大动力。据此,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系统只有遵循自组织逻辑,生成自组织发展系统,才能从根本上破解动力难题。然而,任何系统生成自组织系统必须要经历一个自组织的演化过程,具体将依次经历“第一,由非组织到组织的过程演化,第二,由组织程度低到组织程度高的过程演化,第三,在组织层次上由简单到复杂的过程演化”[2]三个过程。
基于现实困境与自组织理论导航,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系统沿着自组织逻辑演化至少要创造三个层面的演化条件:一是通过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多元平台”的建设,在频繁的沟通与交流中让非组织状态的“僵尸合作体”迈向组织状态的“形式合作体”;二是通过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共同愿景”的构建,在共同目标的实现中让组织程度低的“形式合作体”迈向组织程度高的“自愿合作体”;三是通过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协同文化”的培育,在协同理念的贯彻中实现简单的“自愿合作体”迈向复杂的“内生合作体”(或称“合作共同体”)。
二、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过程系统(资源):融入共生逻辑
“这个时代的不确定性远远超过了以往任何时期,无论是在变化的规模、速度还是迅猛程度上,都与过去根本不在同一个数量级上。”[3]可见,“能与时代的不确定性共舞”是任何一个动态系统求生存谋发展的核心命题。就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系统而言,已经输入到系统中的各种要素或资源只有聚合成一个强大的智慧能量库,才能产生应对各种变化的强大冲击力,才能在不可预测的变化过程中达成共同愿景。理性梳理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先天资源优势,基于后天整合能力的不足,融入共生理论构建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共生逻辑,可聚合生成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共同体的集合智能。
(一)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先天资源优势显著
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先天资源优势显著:首先,职业教育机构资源底蕴丰厚,澳门拥有包括澳门理工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旅游培训学院、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等近10 所高等职业教育机构,香港拥有5 家法定公营职业教育机构(包括职业训练局(VTC)、雇员再培训局(ERB)、香港生产力促进局(HKPC)、建造业议会(CIC)、制衣业训练局(CITA))和6 家民办私营职业教育机构(包括香港各大学的专业进修学院、恒生管理学院、明爱教育培训机构、工联会联合训练中心、蒙尼坦美容学院、赛马会学院),粤港澳大湾区的其他九个城市也拥有百余家职业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其次,行业企业资源丰富雄厚,粤港澳大湾区九大城市已成为我国最大的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并具备完善的产业链条,深圳拥有多家国际领先技术的高科技企业,如华为、腾讯、中兴等,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具备完善的金融体系,可见,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产教深度融合、教育型企业培育蓄势待发;同时,区域国际化水平全国领先,粤港澳大湾区拥有汉语、英语、葡语三种语言交流历史背景,拥有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城市——香港,拥有国内改革开放程度最高的城市——深圳,这为粤港大湾区职业教育进行国际交流合作、对接国际标准、参与国际竞争创造了国际化接轨优势。
(二)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后天整合能力不足
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先天资源优势有目共睹,为何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仍步履艰难,这表明拥有资源并不代表能用好资源,只有拥有极强的职业教育资源整合能力,才能为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从某种意义上讲,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成功的关键是塑造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资源整合能力。所谓整合是指“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依靠生产要素的区际流动,形成一种分工合作的发展格局”[4]。遗憾的是,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后天整合能力却不尽人意。
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后天整合能力不足有着深厚的历史根源:一是粤港澳三地职业教育体制差异,近百年来生成的职业教育制度差异、职业教育体系差异并非一朝一夕即可消除,形成了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的制度壁垒;二是粤港澳三地职业教育联盟机制缺乏,专门针对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粤港澳联席会议、行动规则或合作框架等机制尚未登场;三地职业教育资源流动受限,监管制度不同、产业发展政策差异、人才准入机制有别等原因严重阻滞了粤港澳三地职业教育物力、财力、人力等资源的自由流动;四是粤港澳三地职业教育理念冲突,长期以来香港和澳门职业教育因受西方文化影响其职业教育理念西式化色彩浓重,广东九城职业教育则受中国传统文化熏陶其职业教育理念中式化色彩突出,加之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的缺乏,形成了粤港澳三地职业教育理念三足鼎立的冲突局面。
(三)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共生逻辑:生成集合智能
生物学中的“共生”是指“生物在长期进化过程中,逐渐与其他生物走向联合,共同适应复杂多变环境的一种生物与生物之间的相关关系”[5],系统进化过程实质上就是一个共生过程,而系统的共生过程本质上是系统单元功能的重新分工定位与合作,在此基础上产生新的系统单元,新的系统单元将会生成集合智慧并释放集合能量,助力系统的创新活动[6]。基于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资源先天优势显著与后天整合能力不足的矛盾,可将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发展系统视为一个共生系统,将共生逻辑融入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进程中,生成粤港澳三地的集合智慧,运用集合智慧有效整合粤港澳三地职业教育资源,使其释放出1+1+1>3 的集合能量,集合智慧与集合能量合称为集合智能。
遵循共生逻辑,生成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集合智能必须完成三项工程:一是消除粤港澳大湾区原有边界障碍,重塑边界。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共生逻辑是一种跨地域融合逻辑,要想获得集合智能就要跨域融合,只有跨域融合,才能消除原有的地域隔离格局和体制机制壁垒。因而,可利用互联网新技术形成一个全新的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生态网络,将粤港澳三地的职业教育发展纳入同一生态圈内,彼此相互渗透、相互融合,重塑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发展系统边界。二是打破粤港澳大湾区原有内部平衡,重定角色。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共生逻辑是一种有机协同逻辑,追求协同效率,要想获得集合智能就要打破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系统原有组织结构平衡重新布局,根据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与发展目标重新确定三方角色与使命,形成全员参与、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的职业教育协同发展局面。三是化解粤港澳大湾区原有的文化价值观冲突,重建认同。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共生逻辑是一种完全认同逻辑,强调价值观一致,要想获得集合智能就要化解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系统原有的文化价值观冲突,共同构建一种粤港澳大湾区特有的且被所有职业教育参与者认同的文化价值观体系,进而打造文化价值共享系统形成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系统的隐形“强连接”。
三、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输出系统(行动):彰显协同利益逻辑
没有与职业教育发展息息相关的主要利益相关主体的支持,再精湛美妙的职业教育发展战略最终只能纸上谈兵,职业教育发展利益相关主体的支持是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筹码。由此,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系统的输出系统只有输出协同利益才能持续继续强化利益相关主体的支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的持续发展,所以如何彰显协同利益逻辑快捷地构建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机制成为新时代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重要议题。基于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成员在职业教育发展中扮演的角色类型差异,可将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成员们划分为执行者(教师与学生)、举办者(职业院校或职业教育机构、参与或承担职业教育的企业)、服务者(政府、行业协会或其他服务性组织)。据此,彰显协同利益逻辑的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机制可从执行者、举办者、服务者三大主体层面进行构建。
(一)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执行者:阶段式合作机制的动态构建
所谓“动态构建”指按时间节奏构建。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执行者——教师与学生,基于精准培养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未来职业人才,可依次通过合作需求调查、合作方案设计、合作行动开展、合作效果评估四个阶段来动态构建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执行者的合作机制。在合作需求调查阶段,可通过线上线下问卷、访谈等方式全面调查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系统中教师与学社的合作需求信息,这是合作方案设计的基础;在合作方案设计阶段,通过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教师与学生合作需求信息的分析与整理,筛选出交集式需求(即重复率高的需求符合协同利益原则)进行方案设计,包括活动、制度、机构等内容,这是合作行动开展的导航;在合作行动开展阶段,合作方案将进行落地式实践,此阶段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师生基于共同需求的实现将积极地沉浸于各种合作行动中,这是合作效果达成的关键;在合作效果评估阶段,可通过合作行动结果与合作方案、合作需求预期差距的量化呈现,衡量合作行动效果的好坏,以此作为修订合作方案、纠正合作行动的依据。
(二)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举办者:侵入式合作机制的立体构建
所谓“立体构建”指纵横交错网络式构建。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举办者——职业院校或职业教育机构、参与或承担职业教育的企业,致力于精准培养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未来职业人才,应侵入彼此专业建设、课程教学、师资建设、人才培养四个核心主题,依托于“四中心”立体构建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举办者的侵入式合作机制。在专业建设上,粤港澳三地职业教育举办者们应合力成立“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咨询与交流中心”,不仅可为各成员提供精准的专业建设咨询服务,确保专业建设的精准性,而且可以为各成员提供专业建设经验交流与分享平台,确保专业建设的开放性;在课程教学上,粤港澳三地职业教育举办者们应合力成立“职业教育课程与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一是可为成员们提供精准的课程与教学评估,以便及时纠偏,追求“精益求精”,二是可为成员们“量身定制”特色型课程与教学模式,避免同质竞争,追求“百花齐放”;在师资建设上,粤港澳三地职业教育举办者们应合力成立“职业教育师资培育与认证中心”,一为各类职业教育机构提供精准式的培养和培训支持,二为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教师提供标准化的考核和认证服务,三为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教师提供技能竞赛与技能交流平台;在人才培养上,粤港澳三地职业教育举办者们应合力成立“学生职业技能发展与认证中心”,一为学生职业技能发展提供精细的学习策略咨询服务,二为学生职业技能现状提供科学的测试及考核服务,三为学生职业技能水平提供规范的评估与认证服务。
(三)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服务者:联盟式合作机制的系统构建
所谓“系统构建”指整体性构建。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服务者——政府、行业协会或其他相关服务组织,植根于公共利益最大化追求,致力于精准服务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可建立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公共服务联盟,从战略、政策、制度、投入、治理五要素出发以一种互利合作的联盟方式齐心协力地系统构建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服务者的合作机制。
就战略规划而言,基于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事业是一项超越单一行政区划范围的跨域性公共事业,未来的战略规划应该由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公共服务联盟站在粤港澳三地整体利益最优的立场统筹制定;就政策供给而言,鉴于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发展事业已由各自独白时代走向交融对话时代,面向未来的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公共服务联盟应回到粤港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现实情境中,基于三地公共利益诉求的整体性回应优化设计职业教育公共政策;就制度安排而言,碍于粤港澳三地的制度差异,如何“变差异为利器”成为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制度挑战,因而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公共服务联盟应努力在差异化的职业教育制度衔接能力上作好文章,通过“制度桥梁”的构建与嵌入,形成差异制度优势互补的协调制度体系;就投入保障而言,本着“盈利”原则,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公共服务联盟可对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发展的固定投入进行统筹规划,确保投入总量不变产出效益最大,本着“众筹”原则,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公共服务联盟可策划成立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基金会,“筑巢引雀”引渡粤港澳大湾区多元社会资本注入职业教育发展事业;就治理选择而言,因“地方政府参与合作的最终目的在于谋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合作过程中出现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局部利益之间、短期利益之间、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不可避免”[7],使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治理可能陷入僵局,因而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可尝试选择“第三方治理”模式,通过三地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等方式支持第三方非盈利组织代表粤港澳三方政府行使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治理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