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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村志愿服务发展及其问题审视

2019-12-09李三辉

关键词:志愿志愿者农村

李三辉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0)

目前,《志愿服务条例》在国内运行已逾一年,我国志愿服务事业无论是在组织发展、队伍壮大,还是在制度规范、服务提升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突破。据统计,我国志愿服务组织的拥有量达1.2万个,通过志愿服务系统实名注册的志愿者人数超过1亿人,系统记录的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2亿h,社会贡献值达180亿元[1]。志愿服务的触角深入到社会事业的各个领域,社会资源的盘活效应不断显现,个体、社会组织、事业团体等力量紧密汇集以创造美好社会,共享社会文明成果。同时,志愿服务工作建设本身就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尺。党的十九大报告和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相继指出,要“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2]“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3]。可见,推进新时期农村志愿服务,不仅仅是城市志愿服务工作的拓展和延伸,更是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和谐安定、助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载体[3]。为透视当前农村志愿服务发展的基本状况,推动农村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笔者先后到濮阳市、安阳市、南阳市等地开展了专题调研,通过集中座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农村志愿服务发展形成了初步认识。

一、推进农村志愿服务工作的时代意义

“三农”工作一直是党和政府的工作重心。新形势下,持续推进农村志愿服务工作,对于我国加快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推进农村志愿服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题中之意

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农村志愿服务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生态建设的各个方面,是促进乡村产业发展、改善人居环境、倡导乡风文明、增加公共服务的重要举措。大量实践表明,农村志愿服务已经成为维护社会稳定、推促农村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展开志愿服务可以促进先进的科技知识、价值理念、思想精神、文明风尚等传递到农村,加快提升农民群体的基本素质和乡村文明水平,为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必要支撑。因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要不断健全农村基层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强化社会组织的公益性、互助性和服务性,不断增加乡村公共服务供给。激励各类人才关注乡村社会建设,引导企业家、退休人员、文化从业者、志愿者等投身乡村文化建设,开展群众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和乡村文化产业发展[4]。

(二)推进农村志愿服务是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载体

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软性保障,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繁荣兴盛农村文化,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必须坚持一起抓,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3]。然而,无论是精神文明建设的起步,还是开展实施的力度和成效,农村一直处在薄弱环节。新时期,优化农村社会文化环境,延拓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民文化素质,需使用好农村志愿服务这一重要着力点。开展农村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一方面可以丰富农村的精神文化生活,另一方面也能借助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我践行,强化正能量宣扬,促进民众自觉接受“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思想理念,从而导引社会行动,将服务他人、服务社会与个人价值实现呈现于日常生活中。同时,以移风易俗、帮扶救困、孝亲敬老、互助友爱等为主题的日常志愿服务活动,能够直接推动乡村生活陋习祛除、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加强,促进农民精神风貌提升和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培育。可以预见的是,伴随着农村志愿服务在帮扶救困、助学、技术下乡、文化传播、移风易俗、治安、环保等方面的实践展开,日益丰富的不单是农村志愿服务的形式和内容,农村志愿服务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也将获得极大推动,从而助力于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文化繁荣发展。

(三)推进农村志愿服务发展是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的有效途径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当前,我国经济社会体制改革正在日益深化,乡村结构、利益格局、文化生态已发生重大变迁,要推进新形势下的乡村治理结构完善和乡村稳定发展,必须直面新问题、研究新态势,促进乡村治理体系中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机结合[5]。加强农村志愿服务工作是深化乡村自治实践和推进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的重要举措。不可否认的是,志愿服务作为第三方力量,能够通过组织慈善救助、捐款捐物、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动员全社会力量,进而有效吸纳社会资源汇入农村,弥补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的不足,协同推进农村社会发展。随着农村志愿服务的发展壮大,志愿服务组织已在政府和民众关系链接间搭起了沟通桥梁,成为服务农民、改善营造农村和谐环境的重要自发力量,是农村社会稳定发展的积极因素,越来越发挥着凝聚民心、帮扶解困、促进民生、疏导民意、维护治安、改善生态、引导风尚的社会治理效用。

二、河南农村志愿服务的运行态势与成效

审视河南的农村志愿服务工作实践,可以发现,近年来党中央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发展的政策方针在各地得到了积极贯彻,并紧密配合于文明创建工作和新时代农村建设,有力推动了农村志愿服务从无到有、从有到优。

(一)农村志愿服务的阵地化和制度化不断加强

志愿服务站是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阵地化的重要平台。截至2018年4月,河南省按照“六有一落实”标准,已建成 7 137 个城乡志愿服务站。一是依托便民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文化礼堂等场所,在文明乡镇、城市周边、县城周边等基础条件较好的示范村建立了镇(乡)村两级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配备了档案柜、办公用具、志愿服装、工具等物品,各项志愿服务制度、便民服务内容、服务队名称及队员名单等内容全部上墙。二是各地也探索完善了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嘉许回馈等制度,极大推进了志愿服务活动的规范化。如清丰县制定了志愿组织、志愿者星级(1~5级)认证等级标准和奖励办法;汤阴县“好人好事经常做”积分管理办法;方城县研究定制志愿服务回馈奖励办法,在子女就学、景区旅游、公交出行、文明家庭评选、十星级文明户等方面给予优惠优先;唐河县实行志愿服务站“一月一检查、一季度一站队、半年一总结、一年一评先”工作机制。

(二)农村志愿服务组织管理有序优化

一是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不断健全。濮阳县、方城县、唐河县等地成立了县志愿服务联合会或县志愿服务管理中心,产生了领导机构、办公机构,各乡镇(街道)、村、县直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队伍。如成立有以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志愿服务领导小组,协调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开展。

二是构建了“总站(队)—分站(队)—服务队”三级网格化志愿服务体系。如安阳市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建镇级志愿服务总队,搭建三级组织运行架构,即乡镇总队下设直属分队和村分队,分队下设若干小队,形成“指令直接、运行有序、管理高效”的运作机制;唐河县形成了志愿服务站、分站和志愿服务队的三级志愿服务组织体系。

(三)农村志愿服务队伍力量日益壮大

一方面,注册志愿者人数持续增加。据统计,目前河南省已注册志愿者 1 200 万人,志愿服务组织4.6万多个,农民志愿者154.6万多人,“有困难找志愿者、有时间做志愿者”正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各地以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和贯彻学习《志愿服务条例》为契机,大力推动农村志愿者参与注册工作。如“志愿之城”濮阳市的注册志愿者达73万余人,占该市总人口的1/5,在其城区平均每3个人中就有1名志愿者,志愿者每年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超过 1 400 万h。

另一方面,农村志愿服务队组建类型多元。各地积极整合乡镇、村、文明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资源,从服务内容、受助群体、志愿主体、行业专长等方面成立了相应志愿服务队,吸纳各类人群参与志愿服务,壮大了志愿力量。

(四)农村志愿服务的基本项目和特色品牌项目不断丰富

一是基础性志愿服务活动扎实开展。结合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各地组织开展了清洁家园、邻里互助、关爱“三留守”、文体活动、民事调解、文明引导、移风易俗等常态性志愿服务活动。

二是打造了一些主题性特色志愿服务品牌。汤阴县以“严党风、抓政风、淳民风、正村风、美家风”建设为主线,设立县、乡、村三级“五风”评议会,开展“农民夜校”“岳乡榜样、汤阴模范”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受到了中央和其它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濮阳市“老李热线”“阳光大厦”被表彰为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岗,“爱周六”志愿服务项目、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项目被评为全国最佳志愿服务项目。

三是创新了农村志愿服务活动运作模式。(1)党建+志愿服务模式:如洛阳市组织党员采取就近就便“结对帮扶”“一帮一”“多帮一”的方法,开展“我们一起奔小康”“聚力点亮微心愿”“党员进农村集中服务”农村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村内外各种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活动,树立了党员开展志愿服务的标杆。唐河县发挥党员志愿者主体开展“党心连民心、亲情进万家”“四个一”活动(每月做一件好事、参加一次公益活动、找社区居民聊一次天、帮助群众解决一个问题)。(2)县直党政机关+乡镇(街道)+社会组织的模式:如方城县采取此模式推进志愿服务项目的设计和实施,一方面要求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民政、文化、科技、农办等单位推出切实的志愿项目,另一方面动员支持社会组织开展一批社会公益项目。(3)扶贫+志愿服务模式:各地在定点扶贫单位中开展贫困村文明共建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开展产业发展帮扶、完善基础设施、美化生态环境、扶贫救困、关爱留守人群与残障人士、文化志愿、引导文明风尚等志愿服务,驻村帮扶干部和帮扶责任人成为农村志愿服务的新生坚强力量。南阳市通过“千企帮千村、万名干部助脱贫”“结穷亲、进农户、话农事、解民困”等内容形式,开展“助力脱贫攻坚”党员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4)文明单位+志愿服务模式:各地市、县积极统筹各级文明单位的志愿服务队力量参与农村志愿服务。如南阳市开展以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障人士和保护生态环境等为内容的志愿服务,确立省级文明单位重点帮扶贫困村,市级、县级文明单位对其它行政村实施“一对一”“多对一”帮扶。

(五)城乡志愿服务融合得到发展

调研发现,河南开展农村志愿服务工作十分注重以城带乡的志愿服务建设,推动城乡资源共享。一是广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定期组织专业技术志愿者到乡镇、村进行培训,增强农村志愿者的知识和专业技能。二是积极促进文明单位与农村结对共建。三是动员公益协会、爱心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农村志愿服务。如濮阳市“益点爱助学中心”“六一爱心助学中心”等公益组织在帮助留守儿童、失依儿童方面成效突出;南阳市探索了“社会志愿服务组织+乡镇志愿服务站”模式。四是选择农村优秀志愿者到县直部门传授志愿工作经验,增强县直部门对农村志愿服务的针对性。

(六)建立了全国首家志愿服务专项基金

积极为输出“爱心”的志愿服务探索“造血”机制。2017年9月,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与濮阳市志愿服务联合会共同启动“志愿濮阳”专项基金项目,面向全国公开募集资金,探索志愿服务社会化筹融资的创新样本[6]。建立志愿服务基金会能够为志愿者购买保险,解决其参与活动的后顾之忧,为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三、农村志愿服务发展的问题审视

(一)基层思想认识不够深入

调研发现,一些基层干部对志愿服务等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重视不够,认为其重要性远低于经济建设、扶贫、环保等工作,不属于硬性指标任务,导致农村志愿服务工作存在“闲时不愿意抓、忙时没空抓”现象。同时,基层群众对志愿服务活动也普遍存在认识模糊、参与度不高现象,存在简单化、片面化问题,更愿意利用休息时间从事其他工作以提高个人收入,志愿服务意识尚未真正融入农民生活。

(二)农村志愿服务队伍不稳

一是农村志愿服务缺少专职人员,造成志愿服务工作管理缺失,同时各村志愿服务工作大都是由村两委人员兼职开展,缺少志愿服务活动的专门策划和专业知识,限制了志愿服务的层次提升。二是人口流动的大背景下,农村志愿服务人员的老龄化结构趋向明显,青年志愿者力量少成为普遍事实。三是由于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志愿者参与志愿活动呈现明显的短期性和随意性,志愿者流动性较大,稳定性不足。

(三)农村志愿服务社会化程度偏低

一方面,现有的农村志愿服务几乎完全是在行政力量的逐步推动下发展起来的。受制于政策推动的影响,农村志愿服务多以上级要求开展的大型活动、节假日活动为主,而非主要针对于居民的客观需求。任务化与行政化色彩浓厚的志愿服务难免会脱离于普通民众,难以形成社会化效应。另一方面,缺乏对各类志愿服务组织的统筹协调。党、团、工、妇等各类组织主体,独立搭台唱戏,不利于凝聚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志愿服务力量分散,带来资源的浪费和未最大化利用。

(四)农村志愿服务专项资金匮乏

资金保障不足是农村志愿服务发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虽然当前各县(区)已把志愿服务纳入财政预算,但是乡镇一级仍然没有志愿服务专项经费,到村一级志愿服务经费就更为紧张,农村志愿服务工作普遍面临资金紧缺状况。目前,开展农村志愿服务活动的经费多来源于社会捐赠,政府资金投入机制仍不健全,一方面限制了志愿服务站、志愿者之家等活动阵地设施的配备完善;另一方面也制约了农村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的频率和效果,甚至导致一些农村志愿组织难以维持而沦为空壳。

(五)农村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仍待提升

一是志愿服务内容存在局限。占很大比例的志愿服务活动是按上级要求统一开展的,存在为了开展而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不接地气必然带来效果的流于形式。更为严重的是,高重合度的活动容易给群众留下志愿服务的“刻板印象”。二是不论志愿者和社会大众,还是志愿服务组织,都普遍存在将志愿服务活动进行单一化、简单化处理的思想和行为,势必造成农村志愿服务的多元化需求难以满足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三是由专业化人才组建的针对性较强的志愿服务队数量相对较少,急需加快发展。

(六)农村志愿服务保障激励机制急需加强

调研发现,在农村志愿服务管理制度规范上,志愿者招募、培训、流转、退出等程序的随意性较大,线下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比较混乱,志愿服务记录不完整、不规范或缺失现象较为突出。同时,财政投入不足导致一些志愿组织运转失灵,缺乏对志愿者的有效激励,志愿者在教育、医疗、就业等民生切实领域并未获得有效倾斜,志愿服务缺少长效工作机制。值得注意的是,村级组织更是很少有实力对群众志愿服务提供物质补助,且为志愿者购买保险的覆盖度较低,不能有效保护志愿者合法权利。

四、对策与建议

毋庸置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展开实施的当下,加强和推进农村志愿服务对实现乡村振兴、深化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完善基层公共服务供给意义重大。要真正发挥志愿服务在新时代乡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需充分认清当前农村志愿服务的发展境况,直面问题并寻求突破之道。而如何进一步扎实推进农村志愿服务工作,或可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思考。

首先,要切实摆正志愿服务在农村发展中的功能目标定位,把志愿服务事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让志愿服务成为民众的一种生活方式。以《志愿服务条例》为指引,加强志愿服务政策研究,将其实施成效纳入地方绩效考核内容尤其是衡量文明创建成果的硬指标,积极推进志愿服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其次,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志愿服务中的组织领导作用。一方面,坚持为民服务的正确方向,宣传党的主张、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为各类志愿服务队伍入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供保障条件;另一方面,积极协调本地有能力有条件的村民参与志愿服务工作,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第三,健全志愿服务制度体系,适当放宽农村志愿服务组织依法登记条件,大力提高农村志愿服务站覆盖度,全面做好志愿服务阵地建设工作。制作专门针对农村的志愿服务计时管理办法,切实考虑农民群体的技术操作困境,有效激发群众的志愿热情,完善农村志愿服务激励回馈机制。第四,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鼓励引导社会资源投入,探索设定各级财政支持发展志愿服务事业的经费标准,通过农村志愿服务与政府公共服务项目、公益活动相结合的方式,为志愿服务发展提供支持。第五,着力建设农村志愿服务人员队伍,事在人为、事靠人为。一方面,运用多种形式来加强志愿服务宣传,吸引更多力量自觉加入志愿者服务队伍;另一方面,要切实做好志愿服务的培训工作,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志愿服务的社会化和专业化水平。第六,积极探索适应时代发展的“互联网+志愿服务”模式,推进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互联共享各地志愿服务供需信息,优化资源配置和整合,更好地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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