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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专业教育教学方法与考核方式改革的研究
——以《税法》课程为例

2019-12-08彭娉婷海口经济学院

营销界 2019年43期
关键词:税法财会考核

■彭娉婷(海口经济学院)

财会专业一直是各大高校招生的“热门”专业,每年的招生人数在整个高校招生专业体系里也一直是名列前茅的,而财会专业的人才培养体系里,各门课程的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都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各高校是否可以培养适合社会发展、企业需要的财会人才,本论文将以《税法》课程为例,对财会专业教育教学方法与考核方式改革进行研究,以期能更进一步完善财会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为社会输送更多的高质量的专业财会工作人员。

一、财会专业《税法》课程的改革发展路径分析

《税法》课程是高等院校经济管理类相关专业的基础课程,其在整个专业课程里更是处于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它随着中国税收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而得以不断的完善和充实。目前,《税法》是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科目之一,是税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主要内容,是会计职业资格考试内容的主体部分,是财会乃至经管专业的核心课程。追溯其发展的主要改革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传统的纯理论教学阶段

在该阶段,《税法》课程主要就是介绍国家的一些政策法规,并没有形成系统的教学体系,从课程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教学手段等方面来看,都处于传统的教学模式。

(二)理论教学的不断完善阶段

随着国家税制改革力度的进一步加大,特别是2016 年5 月1日全国全面“营改增”的正式推行,国家的税制改革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税法课程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学院相关教师对教学内容做了新的调整,对教学大纲、教案也进行了匹配的修正,完善和充实了往日的教学内容,使得税法课程的理论教学更贴合实际,同时,所有的税法课程均使用多媒体教学,完善了教学方法,有利于学生更准确的掌握相关知识。

(三)以理论教学为主,逐步引入实践教学的现阶段

税法课程实践性较强,在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理论课程体系之后,各学院老师开始着手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进行有效融合的新的教学模式的探索。在制定会计、审计、财务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时,针对税法课程列明了课内实训学时,并要求课程组老师制定专门实训环节,做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另,在开设《税法》课程的基础上,还开设了《税务会计》《税务筹划》《网上报税》等相关和后续课程,这就能让有关于“税”的教学更全面,进一步的充实理论与实践教学。

二、财会专业《税法》课程教育教学方法与考核方式的现状分析

(一)我国税制改革比较频繁,《税法》课程教学难度较大

《税法》课程时效性比较强,我国的税制一直处于不断的改革当中,2016 年5 月1 日全面“营改增”铺开,后续不断的有关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烟叶税等的政策更新,2018 年10月个人所得税也进行了全新的改革,而政策的更新、变化不会停留,还会一直延续,这就使得《税法》课程的教学难度增加,教师在进行讲解前更需要有针对性的对“税”的理论层面知识进行及时的了解和学习。

(二)财会专业《税法》课程太过偏重于理论教学

财经类专业所设税法课程与法学专业所设税法课程有着本质的区别,财经类所设税法课程注重的是各个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而法学专业所设税法课程更多的是各项法律条文以及政策法规的具体解读和研究,而鉴于专业的特殊性,以及现在国家对于税收征管工作的不断加强,各企业的纳税意识日渐强化,对于财务人员的素质要求也就越来越高,甚至有一些大型企业会进一步的对财务人员的税务筹划水平提出一定的要求,需要其能提出具体的可执行的税收筹划方案,为企业合理的进行避税。这就需要相关人员熟悉各个税种的所有政策内容,能准确的对所在单位所涉及的税种应纳税额进行熟练的计算。但在财会专业《税法》课程的教学过程中,也多数就是偏重于理论教学,并没有让学生真正的去感受与实践工作的结合。

三、财会专业《税法》课程教育教学方法与考核方式的改革方向分析

《税法》是财会专业-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专业的主干课程。其旨在培养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学习本课程,要求学生掌握的先修课程包括《基础会计学》《财务会计》、等,并为学习《税务会计》《税务筹划》《网上报税》等后续课程奠定基础。学校欲培养具备管理、经济、金融、理财和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工商企业、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财务教学以及科研方面工作的管理学科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税法》课程是各高校必须重视的课程,以下就财会专业《税法》课程教育教学方法与考核方式的改革方向进行分析:

(一)以案例为引导,以信息化为载体,构建理论教学和实践仿真模拟“双轮驱动”的教学模式

《税法》课程实践性较强,要求学生在清楚有关于税收理论以及税法十一大要素的前提下,能够准确的掌握属于税收实体法18个具体税种的纳税义务人、征收对象、税率、税目、计税依据、优惠政策、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等内容,并在此理论知识掌握的基础上,能具体的进行纳税核算和申报。这就要求税法教学应该注意理论与实践的一体化。

在整个《税法》课程体系建设过程中,坚持把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作为主线,将仿真模拟、案例分析嵌入到理论教学中,贴近税收实务工作,突出启发性教学,积极推动课程改革与创新,成效较为显著。

(二)以专业化人才培养为目标,扩展税法课程教学的内涵

以税务知识、信息技能与职业素养一体的人才观为基础,以社会需求、企业需求、企业岗位需求为导向,基于财税一体化的教育理念,实现国内国际税务职业界和教育界的良性互动,建立了多渠道、多途径、课内课外结合、校内校外结合的教学体系,着力培养学生适应市场细分、信息化发展需要的职业能力。

(三)注重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税法》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对于学生个性的注重不容忽视,整个税法的课程设计应当考虑学生的知识基础、自主学习能力、学习习惯以及兴趣爱好等不同的实际情况,为不同类型的学生设计不同的学习方法,让学生掌握主动性,做到因材施教。

(四)进一步加大实践教学基地的范围

在课程实训学时的基础上,学院综合利用寒暑假期间,发动学生前往税务局实习,切身了解、体会有关于“税收”“税法”的实践概念,学校可进一步加大实践教学基地的范围,定期安排学生前往实践基地实习,通过不断加强实践教学,形成了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教学体系,使得课程结构更合理,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综合运用能力也得到不断的加强。

(五)加强过程考核,形成以学生为主体的课程考核方式

课程学习方式有课堂讲授、习题讲评、实验教学,结合外聘教师授课和企业实践等形式。为了更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与效果,我们大胆地进行了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形成了以学生为主体的课程考核方式:采取模块式结构考核方法。四大考核模块:一是学生选取相关案例进行税种、税额的分析,计算3--4 次,占总成绩的10%;二是阅读专业相关书籍,撰写(手写)不少于3000 字的读书笔记,占总成绩的10%;三是期末试题库闭卷机考,占总成绩的70%;四是课内实训材料的完成,占总成绩的10%。这种考核方式培养了学生对课程的理解、分析、判断和应用等多方面的能力,使学生在学习中更加注重过程的努力与表现,有利于形成学生的团队协助精神,提高其综合素质。

四、结论

目前,各高校正在大力推动应用型本科的转型工作,《税法》课程作为实践性较强的一门专业基础课,以介绍中国现行税收制度为主要内容,以培养学生应用能力为核心,通过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使学生掌握税法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能对实际工作过程中所在单位所涉及的税种应纳税额进行准确的计算,并能解决实际工作中面临的涉及“税”的问题。故,财会专业教育教学方法与考核方式的改革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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