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火”成因的动词体及致使结构解释
2019-12-06李韵秋
李韵秋
摘要:本文以“救火”一词为研究对象,认为由于受到语言的普遍特征——依存距离最小化原则的影响,人们倾向创造与使用由动名搭配组合而成的简单词汇,而至于哪些动词与名词能被编码成一致的词汇概念并且被保留下来则是动词体及致使结构共同作用的结果。从动词的体及致使结构出发,采用定性分析的研究方法,本文將着重对“救火”一词的允准机制与原因做出认知语义解释。本文认为,“火”进入“救”事件中成为宾语,且被人们接受的条件之一是:作为事件的参与者之一,“火”的体结构特征符合“救”事件的体结构要求;条件之二是:如果想扑灭火,初始力参与者(消防员等)必须先对“火”施加某种力动态作用,即与其发生某种程度的直接或者间接的接触联系进而被选择并实现为名词宾语论元。
关键词:救火;依存距离最小化;动词体及致使结构;论元允准机制
一、介绍
“救火”是现代汉语中的常见表达,但其具备一定的特殊性。因为“火”明明不是动作的作用对象,但是却在语词表面上采用了动宾形式,形成与其意义不匹配的结构。正是这个词语的特殊性,引起了语言学界的普遍关注。不同语言学流派从不同研究视角出发,对其进行了不同阐释,主要包括:“救”的词义解释(陈贤书 1984;李行健1981;邢福义2007);受事宾语的隐转喻分析(李斐、唐国平2015;刘正光,2008);轻动词的句法移位(冯胜利2005;宋作艳2011)和论元允准结构分析(孙天琦、李亚非,2010)。这些研究都从不同角度对“救火”一词的成因进行了分析,充分说明了该词语的矛盾特征,并且各自都有其充分理由。但是相关研究并未解释:首先,既然“救火”的意思是“救...于火中”或“从火中救出...”,那么人们为什么不直接使用以上表达方式,反而创造出“救火”这种形式与意义并不一致的动名复合词呢?其次,“救火”一词的论元允准机制与原因又是什么呢?认知语义学强调“形意匹配体”象征性符号单位,该理论指出任何语言符号,小到单个语音符号大到短语句子,都是形意匹配的。既然“救火”与其匹配的语义侧面,并不是“救助火”,那么与其匹配的语义内容是什么呢?本文认为,“救火”这一动名搭配的产生是遵循依存距离最小化原则的体现;“救火”背后与其形式匹配的语义结构,是动词蕴含的体及致使结构,即力动态传递与特定体态类型组合而成的信息。这个语义结构既是该词语的语义侧面内容,也是制约其形式表征的根本语义因素。
二、动名组合的催化剂——依存距离最小化
上文提到,既然“救火”的意思是“救…于火中”或“从火中救出...”,那么人们为什么不直接使用此类表达方式,反而在语词表面上采用了动宾形式呢?本文认为这一简洁动名搭配的形成是遵循语言依存距离最小化原则的体现。一方面,根据麻省理工学院弗特勒尔(2015)等人所提出的依存距离最小化的原则:无论语言表层形式如何不同,不同的语言似乎都倾向于尽量缩短句子中词与词之间的依存距离,即两个句法相关词之间的线性距离。选择依存距离较短的句法结构是减小言语工作记忆负担的语言学表现,是经济原则的语言学体现,是言语理解的重要机制之一。另一方面,在语法学家看来,动词则是句子的句法结构和语义结构的中心。动词在语法研究中的首要核心地位主要体现为动词对句子中其他成分的制约和吸附,而动词研究的重点则是与名词成分的关系,两者共同构成了句子中最根本的词(吕叔湘1987;陈昌来2002)。也就是说,动词对名词之间是存在一种自然的依附性的,人们会自然而然的选择此种线性距离较小的表达方式。简而言之,受人类语言的普遍特征——依存距离最小化的影响加之动词对名词之间存在的自然的依附性,很多简洁的动名搭配,即使看起来是“不合法”的表达式也有机会被创造出来。依存距离最小化原则宛如无数动名组合的催化剂,然而并不是所有的这些组合都能被能被编码成一致的词汇概念且被人们接受。那么“救”与“火”能被编码成一致的词汇概念的原因是什么呢?Croft所提出的动词的体与致使结构提供了解释。
三、动词体及致使结构
Croft(2012)认为事件结构或称动词语义是论元实现的根本性语义决定因素。事件结构包括体结构和致使结构。体结构影响论元实现,而后者则是论元实现的根本语义决定因素。他还指出,从语义本质上来讲,参与者角色的等级,即参与者实现为事件中的主格、宾格还是旁格,既由事件的致使结构,即参与者之间的力传递关系决定,同时也受动词谓语体侧显的影响。
(一)动词的体结构。为了更好的解释论元实现问题,Croft(2012)在Comrie(1989)界定的体结构的基础上,对体进行了进一步的界定,即表示事件随时间变化而发生的质量状态改变,它是一个由时间和质量维度共同界定的二维直角几何维度。除此之外,他还提出了体轮廓和体侧显的概念。Croft(2012:45)在借鉴 Vendler(1957)事件类型四分法的基础上,提出了更为精细的体范畴,主要包括:瞬时状态、内在状态、获得性状态和点状态这四种状态;可逆性达成、不可逆性达成、循环(一次性)达成这三种达成;定性活动和非定向活动这两种活动;增量成就和非增量(爬升)成就这两种成就。Croft的体类型系统把状态和达成就对应起来,而且也把两种活动与两种成就对应起来,并用“定向变化”的范畴概念,概括了一个上层范畴,这个范畴是由定向达成、定向活动以及增量和非增量成就共同构成的关系范畴。
(二)动词的力动态致使结构。除了将体结构界定为由时间和质量共同构成的二维结构,Croft还将致使结构作为第三维度,用于描述参与者次事件作用于其他参与者次事件的致使链关系。在Croft的界定中,致使力被描述为一条垂直的,自下而上变化且带箭头的实线。事件的每位参与者在致使链上都有自己对应的次事件。每个致使次事件都构成参与者的体轮廓,都有各自相关的时间和质量等级。为了给读者更清晰的解释,无数的三维图形结构也被广泛的运用到其著作之中。
三维表征保持了事件结构的整体性体,具体表现为具有不同质量维度的次事件都共同享有相同的时间轴。如,在Tom broke the cup 的事件结构中,动词“break”的语义结构主要包括两点:第一,TOM作为初始力参与者对终点力参与者CUP施加力动态作用;第二,整个事件的体结构取决于发生定向状态变化的次事件参与者CUP的体类型,即在初始力作用下,其质量状态发生瞬时定向状态变化,构成不可逆达成,最终在句法上分别实现为主语和宾语。
四、“救”事件的体类型分析
根据Croft(2012:45)对事件类型提出的更为精细的体结构范畴系统,依据体及致使结构的制约作用,“救+名词”类动词性动名复合形式的论元允准结构可被进一步被细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瞬时定变达成类。对于那些成为初始力的首要作用对象的事件参与者,只要其在质量维度上经历瞬时性状态定向变化,且形成不可逆达成,都具有与力动态致使链上的动词一致的语义概念,都可以实现为宾语。从参与者的致使及体特征的受影响度等级来看,此类形式体现了典型的及物致使结构。如:“救场”这一事件强调的是“一场表演”在力的作用下质量状态瞬间发生的改变,即瞬间被挽救过来的意思。
第二类:持续定变成就类。凡是初始力的首要作用对象,事件参与者只要经历持续性状态定向变化(时间维度和质量维度),便能形成与致使链上动词谓语一致的词汇概念,该参与者便可以实现为名词宾语论元。符合持续定变达成类的“救+名词”类动词性动名复合形式有“救国”、“救市”、“救人”和“救命”。在此类“救”事件中,宾语“国家”、“人”和“生命”等随时间变化而逐步发生质量改变的特征被凸显。
第三类:接触非定变状态类。凡受始力参与者力的影响,成为初始力的首要作用对象,与初始力产生某种瞬间或间歇性接触联系的终点力参与者,具有与致使链上的动词一致的语义概念。虽然该参与者不经历定向状态变化,但此种情况更加突显事件对初始力参与者造成的影响,因此此类参与者也可实现为名词宾语论元。此类词语往往表现出所谓的形义失谐的特点,因为在力动态作用下,终点力参与者的“不受影响性”使得这类词语与及物致使结构形成鲜明对照。符合此类的“救+名词”类动词性动名复合形式有“救灾”,“救疾”和“救火”。在这类事件中,终点力参与者(灾难,疾病和火)的状态对初始力参与者造成的影响作用而不是其自身的质量状态被凸显。
五、从动词体及致使结构分析“救火”
若想对“救火”一词的成因做出深刻的认知语义解释,就要分析“救火”一词是否满足可被允准的条件,即要探讨初始力参与者(消防员等)是否对“火”施加某种力动态作用以及“火”的体结构特征是否符合“救”事件的体结构要求。具体分析如下:一方面,初始力消防员一定对“火”施加了某种力动态作用。为了顺利完成救护工作,初始力参与者(消防员等)必须先对“火”施加力的作用,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救护目标。另一方面,“救火”一词的生成是受“接触非定变状态类”体结构的影响。被选择并实现为宾语论元的终点力参与者“火”虽然在初始力作用下与其发生了某种瞬间或间歇性接触联系,但其质量状态并不一定发生定向变化,也就是说“火”并不一定会熄灭和消失,反而在一定程度上,突出强调了该终点力参与者“火”的状态对初始力参与者造成的某种影响作用,如危害其生命等。简而言之,终点力参与者“火”的体结构特征符合“救”事件结构的致使及体结构要求,具有与其一致的词汇概念及词汇侧显,因而被编码在“救 + 名词”类动名复合形式中,词汇化为“救火”。动词的体及致使结构对“救火”一词成因的解释,不仅对其论元允准机制做出了深刻的认知语义解释,而且也将之與“灭火”之类的表达明确进行了区分。终点力参与者“火”的状态在“救火”中 的不一定发生定向变化,而在“灭火”中则发生明确的定向状态变化,即随时间变化而从燃烧走向熄灭。“救火”一词的生成是受“接触非定变状态类”体结构的影响,而“灭火”一词的生成则是受“持续定变成就”体结构的影响。
六、结语
本文以“救火”一词为研究对象,主要观点为:第一,“救火”这一动名复合形式的形成是遵循语言依存距离最小化原则的体现;第二,动词的体及致使结构是“救”与“火”被编码成一致的词汇概念的原因。从语义-句法结构视角出发的动词体及致使结构的解释,弥补了传统题元角色名称不确定、层级不统一及解释力不足等局限,同时对语言的习得也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本文只着重分析了“救”事件的体类型并且缺乏相关语料的收集,所以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现有研究成果的适用范围。除“救火”类形意失谐类词汇外,各类动词性动名复合单位的论元允准机制的研究,无论是社会新词还是旧词,都是需要进一步着力研究的课题,本文只是在这方面做了初步的探索,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Comrie, B.Language Universals and Linguistic Typology(2nd edition)[M].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9.
[2] Croft,W.&D.A.Cruse.Cognitive Linguistics[M].Beijing:Peking University Press,2006.
[3] Croft,W.Verbs: Aspect and Causal Structure[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2.
[4] Croft,W.Event structure in argument linking[A].In Miriam Butt,and Wilhem,1998.
[5] R.Futrell,K.Mahowald&E.Gibson.Large-scale evidence of dependency length minimization in 37 languages[J].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2015(33):10336-10341.
[6] Sapir,E.Language: An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Speech[M].Beijing:Foreign Lan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2002.
[7] Vendler,Z.Verbs and times[J].The Philosophical Review,1957(2).
[8]陈昌来.现代汉语动词的句法语义属性研究[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2.
[9]陈贤书.也释“救火”[J].辞书研究,1984(6):151-156.
[10]董粤章.构式、域矩阵与心理观照——认知语法视角下的“吃食堂”[J].外国语,2011(3):2-12.
[11]冯胜利.轻动词移位与古今汉语的动宾关系[J].语言科学,2005(1).
[12]李行健.从“救火”谈释词[J].辞书研究,1981(4):267-269.
[13]李斐,唐国平.“救火”带标记动宾对象式结构语用认知分析[J].西南科技大学学报,2015(3).
[14]刘正光.转喻与宾语变换[A].载束定芳主编《语言研究的语用和认知视角》[C].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8.
[15]吕叔湘.句型和动词学术讨论会开幕词(代序)[A].载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研究室(编)《句型和动词》[C].北京:语文出版社,1987.
[16]孙天琦,李亚非.汉语非核心论元允准结构初探[J].中国语文,2010(1):21-33.
[17]王勇.英汉动词性动名复合形式的认知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