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到“救火卫”去看灯》一文补正
2020-10-15王岚
世纪 2020年5期
王岚
《世纪》杂志今年第四期刊发了我的《到“救火衛”去看灯》一文后,收到一些史志专家和大学教授的来信来函,指出“救火卫”实为“救火会”之误。
上海市文史研究馆馆员、华师大教授汪寿明和原川沙县委党史研究室主编沈润章都指出:“救火会”开始时是一个民间组织,由一些个人出资组织的消防队伍。上海不少地方都设有救火会,如高桥镇就有镇上名士出资,并有消防员一二十人,对全镇的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后来市政府部门将一些救火会组织起来,成立了联合救火会,地点在小南门。
非常感谢专家和读者对本文的指正,促使我在以后编写过程中,更要小心求证,力争史实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