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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历程与互动机制

2019-12-05李鲁

治理研究 2019年5期
关键词: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李鲁

摘要: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进程中发挥着内在驱动作用。当前,实施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进一步激活民营经济发展是一条重要路径。这是由于新政策合力下民营经济与长三角一体化日益凸显发展互促的正反馈机制:民营经济成长有助于打破行政壁垒,提高长三角各类资源配置效率,倒逼制度供给和政策衔接;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可提供企业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拓展民营经济的市场空间。推进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应打造民营经济交流合作平台,率先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建设成果经验,着力发挥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作用,加快构建统一的商品和要素市场体系。

关键词:民营经济;长三角区域;高质量发展;一体化发展

中图分类号:F061.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7-9092(2019)05-0059-009

一、引言

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宣布,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标志着长江三角洲区域(以下简称“长三角”)在新起点上迈向更高质量的一体化发展,与“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战略相互配合,共同促进我国区域协调发展。2019年5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意味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在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将加速推进和全面落地实施。新时代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过程中,长三角区域实现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不仅是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引领中国改革深入和开放深化的重大举措①。

当前学术界关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相关研究较多。从研究内容看,主要包括: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水平测度和国际比较、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历程和问题、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带来的经济效益以及实现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具体路径举措等。从研究重点看,最新研究主要围绕“高质量”和“一体化”两个关键词进行阐述,包括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内涵及测度、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逻辑和框架。其中高质量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重要表现在于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区域一体化发展则是区域协调发展的一种重要形式,目标是消除要素在区域间流动的障碍,实现更高效率的资源配置。因此,实现高质量的一体化发展,主要体现在区域之间通过创新、协调等手段带来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以绿色发展为要求,通过开放和共享发展来消除地区发展中的恶性竞争,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形成合理分工,进而形成紧密的经济联系和更高的资源配置效率。

具体而言,在一体化发展水平测度方面,刘志彪和孔令池(2019)指出以往的长三角一体化测度更多地采用单一指标的方法,就长三角地区的产业一体化、市场一体化、空间结构、经济结构等进行单方面的描述,缺少全面的认识,其研究采用复合指标,从10个维度对2000年至2018年长三角区域的一体化发展水平进行了综合的测度和比较刘志彪、孔令池:《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特征、问题及基本策略》,《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3期。。胡彬(2019)则系统论述了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背景,以及在新常态背景下实现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面临的挑战,认为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有利于应对国内发展转型需要以及支撑进一步扩大开放,并从发展动力、空间互动、上海作用、合作机制等方面指出了长三角实现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内涵和路径胡彬:《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背景、挑战与内涵》,《科学发展》,2019年第4期。。陈建军等(2019)则在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背景下,对长三角大湾区与世界三大湾区进行了国际比较,这一研究从国际视野阐述了长三角大湾区中江浙沪两省一市若干区域之间的关联,并指出长三角一体化为大湾区整合发展提供了动力陈建军、陈怀锦、刘实等:《区域一体化背景下的长三角大湾区研究:基于国内外比较的视角》,《治理研究》,2019年第1期。。

在长三角区域实现高质量一体化的实践方面,已有研究主要涉及加强一体化发展的顶层设计和配套机制设计、优化长三角区域的空间结构关联、强化区域合作和分工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等多种具体路径和举措。然而纵观当前已有的研究成果,更多地聚焦于产业以及地区层面,主要从政府的角度讨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物质基础、实现内容和保障措施,缺少更为细致的分析。特别是长三角一体化推动实施主体的研究至关重要又较为薄弱。个别研究指出,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需要依赖市场主体形成持久的推动力量陈建军:《全局视野下的长三角协调发展机制研究》,《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5年第18期。。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11月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民营经济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功不可没,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以及90%以上的企业数量”,充分表明了民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就长三角地区而言,民营经济具体在推动改革发展进程、促进对外开放、增加社会就业、增强地区间经济联系等方面作用突出隗斌贤:《新时代民营经济“两个健康”的理论与实践探索》,《治理研究》,2019年第2期。。可见,民营经济应进一步成为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通过不同地区企业在产业间和产业上下游链条上的分工合作,增强区域经济互补性和关联性,从而更好地改善长三角地区的资源配置效率。为此,本文分析和讨论新政策背景下民营经济为何以及如何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二、民營经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历程和特点

(一)发展历程

企业在长三角区域合作中的作用由来已久。1982年设立的“上海经济区”虽然最后无疾而终,然而在发展成效上很好地促进了江浙两省乡镇企业与上海的联系。其中一个典型的现象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江浙沪地区“星期日工程师”,即苏南、浙北地区部分乡镇企业为解决技术难题、打开销售渠道,到上海聘请有关技术人员来解决发展困难,这一模式作为一种非正式的民间合作形式,成为区域间技术扩散的重要渠道,为改革开放初期江浙乡镇企业发展提供了较大支撑。与此同时,改革开放初期的江浙地区乡镇企业,在“上海经济区”这一概念的推动下,通过生产链条上的分工,消除或掩盖区域间企业所有制差异带来的影响,实现更大范围地企业间的生产和技术合作。此外,随着内陆市场的不断开放,江浙乡镇企业也更加重视“上海”的品牌价值,以“上海经济区”的名义来扩大产品销路陈建军:《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三次浪潮》,《中国经济史研究》,2005年第3期。。因此,总的来看,在改革开放初期,尽管长三角区域之间的合作存在较大的行政区划壁垒,但是仍然反映出长三角地区存在一定的合作意愿,这其中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力量由于在区域合作中获得了较大收益,因此逐渐成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内在驱动力。

随着20世纪九十年代浦东开发开放战略的大力实施,江浙两省民营企业与上海的合作逐步深入,合作方式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中一个是利用上海浦东开发的重要机遇,江浙企业率先在上海浦东地区成立新公司,从而获得在上海的发展机会。受制于体制和外部环境影响,这一类的江浙企业主要以民营企业为主,国有企业由于行政力量的干预,在跨区域布局方面往往较为谨慎;另一个则是各类企业利用上海对外开放的大平台,开展大规模的境外合作、出口加工等活动,地方政府也利用上海的对外开放平台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外资企业、大型民营企业通过在上海与江浙地区间设立总部和分支机构或者研发和生产基地等,带来了上海与江浙等地之间的进一步分工细化和经济联系,从而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带来了更大的开放机遇,江浙两省民营企业向上海转移的势头进一步扩大,通过在上海设立总部、分公司、研发和生产基地等形式,获取“上海”的品牌价值以及较大的海外市场,从而间接地推动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发展。

2008年金融危機带来的外部冲击以及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筹备和举办对长三角地区民营企业合作也带来了较大影响。一方面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江浙等地以出口加工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受到较大冲击,引发了对原有发展模式的重新思考,产业发展开始更加倾向于实体经济,上海由于具有相对较高的技术能力以及科技创新水平,从而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的作用不断凸显;另一方面上海世博会的筹备带来了长三角地区交通网络的一次全面升级,高速公路、动车组列车等快速交通运输工具全面投入运营,带来了长三角地区时空圈的一次革新,对企业的空间区位选择带来了较大影响。表1为2008年以来,国家层面出台的长三角相关发展规划中,对市场主体如何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出的政策要求,从中可以看出市场经济体制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保障,在以建立统一市场为目标的市场化改革进程中,企业作为重要的市场主体,有助于推动长三角跨区域资源整合和一体化发展。

随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进程的逐步深化,在实现区域合作的过程中,园区共建、产业转移承接、产业分工协作等措施不断出现,其重要的实践主体主要包括以民营企业为主的非公有制经济。表2列出了长三角地区相关规划文件中关于一体化发展对企业、园区主体的有关政策要求。可见,各地“十三五”规划更多是从产业发展、园区共建、产业转移等方面来设定一体化发展的目标,而《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则明确地从企业的市场主体责任出发,对企业在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的作用、功能和定位进行了有关阐述,表明企业在长三角实现高质量一体化的过程中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主要特点

第一,民营经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作用在不断凸显。改革开放以来,长三角地区民营经济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经历了快速的发展历程。在这一过程中,早期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等为谋求自身发展而采取的跨区域技术合作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在初始阶段主要利用上海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获得生产的成本优势和质量保障,从而在改革开放初期获得较大市场的同时也加深了长三角地区的经济联系,成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之后随着上海浦东开发开放以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各类民营经济体利用上海这一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一方面借船出海,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另一方面通过企业自身组织模式调整,形成“上海总部——周边生产”或者“上海研发——周边生产”的模式,进一步形成区域分工协作的关联结构。随着交通网络的不断完善以及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民营企业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的作用更加显现,包括支撑地区间产业转移和园区共建,促进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的跨区域流动以及提升地区品牌价值等多个方面。

第二,强化企业间技术合作是实现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生产技术不足极大地限制了民营企业的发展,在资金、技术、人才、市场等均不占优的情况下,寻求和上海的分工协作、技术交流是江浙民营经济的必然选择。在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的时期,企业模仿、仿造等行为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然而随着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市场对产品质量要求的不断增加,民营企业对技术的需求十分迫切,这使得企业在更高层面上自发形成跨区域技术交流和合作,不仅带来了技术在长三角不同地区的应用,体现了技术的价值,也增强了长三角地区间的经济联系,客观上形成了地区间产学研、企业之间、企业与市场之间的联动发展。

第三,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助于更好地发挥民营经济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的作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体现之一在于区域间行政壁垒的不断减少,尽管民营经济发展通过市场行为一定程度上能够打破行政壁垒的束缚,然而在政府行政管理层面推动营商环境的逐步改善,将更加有助于民营经济通过市场化手段来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包括实现技术、资金、人才等跨区域流动,从而带来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营造相对宽松的企业发展环境,切实降低企业运营中的有关税费,以及落实各类惠企政策,将有利于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一系列规范市场秩序的行为,如跨区域市场共同管理、知识产权保护、跨区域专利转让等,也有利于带动长三角地区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企业的创新收益。

三、长三角民营经济的发展现状与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中不断壮大,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2018年11月1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并高度评价了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发展中起到的作用。在长三角地区,民营经济发展在过去四十年取得了巨大成绩,直接推动长三角成为我国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地区。表3展示了2017年长三角三省一市民营经济的发展现状,从中可以看出,民营经济在长三角的分布并不均匀,其中上海民营经济的比重相对较低。这是由于在上海的发展历程当中,国有经济的比重相对较高,同时改革开放以来,作为新中国最重要的开放窗口,外资企业在上海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当前上海经济整体呈现“四分天下”的格局,即央企、地方国企、外资企业以及民营企业各占1/4。从2017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分布来看,尽管长三角三省一市拥有的500强企业数总计超过200家,占据全国的40%左右,然而其中接近90%的企业位于江苏、浙江两省,也同样表明民营经济在长三角地区内部存在一定的差异。

另一方面,民营经济的利润占比相对偏低。从江苏、浙江和安徽三省的数据来看,尽管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数量的占比普遍在60%以上,然而从利润占比来看,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的利润总额占比普遍低于42%,因此在当前及今后的发展当中应当加强对长三角地区民营企业的帮扶力度,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在当前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战略背景下,长三角地区民营经济应当实现更大发展,通过区域技术、资金、人才等合作,提高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运营管理水平,实现在更大范围内的资源优化配置,不断扩大民营企业的市场范围,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区域一体化发展进程的加快。然而从当前的发展现状来看,仍然存在以下三点问题:

第一,行政壁垒依然存在。由于长三角地区间公共服务存在较大差异,客观上存在要素流动的需求,然而行政壁垒的存在不仅意味着人才、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尚不能实现跨区域的完全自由流动,同时还意味着区域统一市场的不健全,造成长三角企业在不同地區间的投资、经营等生产行为,可能面临不同的政府职能、市场规则、政策体系以及信息数据,从而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降低了企业在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中的作用。而且,企业发展政策的不一致也可能导致地区间产业发展方向不能实现有效衔接,从而制约地区间企业的技术交流和分工协作水平。

第二,企业发展面临属地管理困境。以金融市场为例,由于区域性金融市场尚未形成,使得长三角地区间金融市场上的资金联系不够紧密,资金无法完全由充裕的地方流动到具有较大需求的地方,使得长三角金融扶持实体经济的作用受到一定影响。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不断深入,企业发展面临的属地管理困境还存在于其他领域,包括税收缴纳和分成、企业名称管理等,这些都给企业在促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中的作用带来了影响。具体而言,在一些通过企业转移来实现跨区域园区共建的过程中,企业的税收缴纳和利润分享等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的矛盾。例如,企业由上海迁往江浙等上海周边地区进行生产,可能涉及企业名称更换以及电话区号变更等问题,这些可能对于企业的品牌价值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降低企业的转移意愿。

第三,一体化发展观念存在偏差。行政壁垒的降低有助于各类生产要素以及企业等流向具有更高回报率的地区,从一般意义上而言,发达地区具有相比于欠发达地区更高的工资收益以及资本回报率,因此往往能够吸引更多人才、资金以及企业等的进入,从而对欠发达地区产生“虹吸效应”,这使得欠发达地区在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可能产生抵触心理,从而可能采取某些行政手段对企业和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进行阻碍。相反,发达地区周边城市也可能会借助于发达地区的经济实力以及自身良好的区位优势,来提升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从而造成一部分发达地区资源向外转移,这一现象也可能会使得地方政府采取行政手段进行干预,从而影响一体化发展进程。

四、民营经济推动长三角高质量

一体化发展的互动机制当前长三角区域正在朝着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目标迈进,在这一过程中,民营经济作为重要的市场主体,不仅能够带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还能够有力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程;反之,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能够形成较大的区域统一市场,降低要素和产品在区域间流动的障碍,因此一体化发展过程也将惠及民营经济发展。总的来看,民营经济和区域一体化发展存在互动机制(如图1所示)。

(一)民营经济是推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力量

实现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一方面要求各地区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的要求,实现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要求长三角各地区之间形成统一的大市场,降低各类要素流动的壁垒,从而带来资源配置效率的优化。民营经济作为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区域协同创新体系中有着重要的作用,是地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民营经济本身具有很高的灵活性和就业吸纳能力,在其追求利润、实现效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必不可少地会对各类资源进行空间上的布局和重组织,因而也是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力量。

第一,民营经济发展有助于打破长三角行政区划壁垒。长期以来,我国区域经济运行主要以行政区为主,使得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更多地考虑自身辖区内的经济利益,而对可能损坏本地利益的行为采用行政手段加以限制,进而产生严重的行政壁垒黄征学、肖金成、李博雅:《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发展的路径选择》,《改革》,2018年第12期。。相比于地方国有企业、中央企业等,民营经济在生产和经营决策方面具有较高的自主性和灵活性,从而使其能够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发展方向以及对未来地区和产业发展的判断来自主地进行区位选择,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地区行政力量的干预和束缚。在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进程当中,民营经济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通过对市场需求、市场进入壁垒、生产成本等多方面的研究分析,在产品、技术、资本和市场等领域率先进行跨区域的生产与经营,通过比较企业内运营成本与异地设立分公司的成本,探索行政壁垒存在的情况下如何实现市场范围的拓宽,从而间接推动了市场一体化的进程,并在此过程中不断促进区域市场的统一、开放和各地政策的趋同与衔接陈尧明、王斌:《民营经济与长三角一体化互动发展初探》,《江南论坛》,2006年第6期。,推动宏观层面行政壁垒的逐步打破。

第二,民营经济发展有助于提高长三角各类资源的配置效率。现有研究表明,民营企业的投资效率比国有企业的投资效率高出43%,这是由于民营企业为适应市场机制的优胜劣汰,本身具有较强的适应性,能够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杨汝岱:《中国制造业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研究》,《经济研究》,2015年第2期。。民营经济通过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等行为,一方面便于企业在进入不同区域市场时规避、打破行政壁垒,另一方面也能够吸收不同地区的丰富资源,优化自身资源的空间布局,通过资源的整合利用来提高自身发展效率,例如在上海设立研发机构,利用上海的雄厚科创资源,积累企业发展所需的技术资源,为企业的生产和发展提供助力,从而提高生产技术。而在这一过程中,地区间的经济联系往往会通过民营经济的生产和经营行为产生密切关联,从而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进程的加快。

第三,民營经济发展有助于倒逼长三角营商环境整体优化。据世界银行《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的数据显示,我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从第78位上升至第46位。随着市场作用的不断增大,民营经济对于良好外部环境的需求也越来越高,使得政府对经济的行政干预能力越来越弱,经济服务能力更加向市场监管秩序的维护方面转变。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一项研究报告显示,营商环境的好坏能够吸引投资、提高本地生产总值,其中良好的营商环境能够使投资率增长0.3%,GDP增长率增加0.36%,反映出良好的营商环境能够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丰厚的土壤。

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过程中,随着行政壁垒的逐渐降低,统一的产品和要素市场逐渐形成,人才、技术、资本、企业等在区域间的流动成本不断降低,将使得各类生产资源开始流向营商环境较好的区域。因此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当中,不仅要打破单一地区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的界限,实现“一网通办”,还需要实现地区间营商环境的有效衔接,探索原有属地管理模式下,更大区域范围内的市场监督和管理体系建设,从而更好地为企业提供便利。

(二)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

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作为新时代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建立现代经济体系的重要路径。通过一体化发展,能够释放经济发展的新动能,从而推动地区经济的转型发展。

第一,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能够降低民营经济的经营成本。实现一体化发展表明长三角地区间要素流动的壁垒将会不断下降,从而促进区域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完善刘志彪、陈柳:《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示范价值与动力机制》,《改革》,2018年第12期。,这将有利于民营经济在相对一致的区域市场环境中,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生产和投资的调整,带来收益的进一步增加。这一过程意味着民营经济的发展能够逐步促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反过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也将会降低民营经济的运营成本和信息交流成本,从而形成正的反馈机制。

第二,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有助于提升民营企业的“长三角”品牌价值。对于民营企业而言,品牌价值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进程当中,通过树立和精心打造“长三角”这一共有品牌,能够给长三角地区各类企业带来统一的品牌价值,提高企业的市场知名度,进而形成企业在市场上的新优势和竞争力。例如,上海优势品牌以及拥有创新活力的浙江企业,可以通过优势资源的对接,来寻找地区间全新的合作模式,体现出合作双方的价值,从而实现双赢。然而这一合作过程却可能会遇到要素流动障碍、发展观念不一致、体制机制束缚等问题,从而既导致原有的优势品牌价值逐渐消失,也使得先进的生产优势无法实现效益最大化,从而恶化资源配置效率樊丽萍:《一架沉睡的钢琴,折射要素流通之难》,《文汇报》,2019年4月14日。。因此对于民营企业而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过程中,伴随着政府管理模式的变革以及统一市场监督管理体系的完善,将有助于区域统一品牌的发展,从而转化为企业发展的无形资产。

第三,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能够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变化主要来自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服务功能的完善,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需要地方政府保障区域间实现高水平的互联互通唐亚林、于迎:《主动对接式区域合作:长三角区域治理新模式的复合动力与机制创新》,《理论探讨》,2018年第1期。,因此综合交通网络的全面建设和完善将会丰富民营经济的空间区位选择,从而影响企业的生产行为,优化各类资源的空间布局。

(三)长三角地区形成民营经济新一轮发展共识与政策合力

为更好地引导和鼓励民营经济发展,2018年11月以来,长三角三省一市各层次召开多次会议,专题讨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表4列出了2018年11月以来,长三角三省一市关于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从中可以看出,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打造良好的企业营商环境、提供便利化的金融服务支持等内容成为长三角地区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主要政策手段。

尤为重要的是,目前长三角地区已经逐步形成了涵盖企业发展环境改善、市场主体培育、新型政商关系构建以及维护市场秩序等攸关民营经济新一轮发展的强烈共识和政策合力。具体而言,首先,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长三角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公平竞争是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降低区域行政性进入壁垒,有助于扩大民营经济的市场范围,激发民营经济主体的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更好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增强本地市场对外部企业的吸引力。

其次,市场主体的培育是长三角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核心。表3数据反映出在长三角地区,民营经济的市场主体盈利能力相对较弱,对地方发展的贡献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挖掘。因此通过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促进长三角地区间企业技术合作和分工联系的加深、降低市场壁垒均有利于民营经济市场主体的培育,从而更好地支撑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

再次,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是长三角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力推手。新型政商关系强调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要紧密,政府应当给予企业亲人一般的关怀,这一方面能锻炼出一只服务意识足、服务态度好、服务水平高的服务型政府队伍,通过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更加简化的行政审批流程等,从而吸引更多企业进入,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不同类型的企业获得公平的市场环境;同时政府与企业之间要界限分明,不能公私混淆,不走歪门邪道,通过正当途径来实现民营经济的不断发展。

最后,市场秩序的维护是长三角民营经济发展的强力保障。要求政府加强对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着力保障企业各项合法权益,发挥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企业生产和研发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结论与展望

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国际市场开拓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习近平:《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8 年11月2日。。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实施过程中,进一步激活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和市场主体作用,通过资源空间布局的合理优化,有助于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通过对长三角地区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助推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历程、特点进行分析,本文认为民营经济是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民营经济对跨区域技术交流合作以及逐利性的需要有力推动了市场一体化发展。尽管当前长三角民营经济在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然而随着长三角地区形成民营经济新一轮发展共识与政策合力,长三角营商环境正在大幅改善,有利于民营企业深化地区间的产业分工、技术合作及品牌管理,进一步增强区域经济联系,带动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实现优化配置,从而促进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

在具體的发展实践过程中,首先要打造多元化、开放性的长三角区域交流合作平台,形成民营经济发展合力。一是积极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创新政府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在交流沟通、信息共享等方面主动提供相应服务,强化政府的服务职能,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充分调动民营经济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引导各类民营经济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二是促进长三角区域间各类民营经济之间的交流和合作,通过产业上下游关联以及产业链条分工,加强技术合作和生产分工的有效衔接。三是发挥行业商会协会的作用,搭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平台,对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协调问题、法律事务等提供应有的帮助和服务,全面促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同时,推动民营经济更好地融入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当中。

其次,着力发挥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降低区域间行政壁垒。一是率先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建设的最好成果经验,切实打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重点加快企业发展面临的“软环境”的对接,消除企业在不同地区由于政策、制度等不一致带来的摩擦成本,积极推动各地营商环境、政府服务、政策措施、法律法规、行政效率、思想观念等软环境的一体化,更好地服务企业的发展刘志彪:《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制度基石》,《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9年第4期。。二是进一步打破行政壁垒的限制,减少各类民营经济主体在区域间流动的成本,切实提高资源的空间配置效率,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在降低行政壁垒的过程中,应当加强长三角区域改革协同,全面打破要素资源的区域分割和行业垄断,强化长三角一体化统一市场体系的建设。三是推动互联网政府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减少民营经济发展当中的行政管理力度,切实加快政府的职能转变。四是消除垄断行为在区域一体化发展中的影响。垄断企业在不同地区实施的价格歧视行为可能会损害区域一体化发展,破坏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秩序,从而损害广大居民和消费者的社会福利,扭曲各类要素资源的合理流动行为,也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五是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协同。建设长三角统一的一体化市场监管体系和执法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充分体现企业创新的价值,保护企业创新的收益,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最后,加快组织创新,构建有利于区域统一的市场体系建设。一是加快长三角区域品牌建设,一方面保护现有知名品牌,充分挖掘知名品牌的市场价值,在现有品牌的基础上加强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合理开发,实现生产技术和知名品牌的有效结合;另一方面共同打造“长三角”统一品牌,设立品牌使用标准和准入门槛,加强品牌价值对企业发展的导引作用,强化品牌的内在价值,增强品牌的认同感,从而助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二是积极发挥民营经济的创新活力,引导不同地区间的企业开展技术研发联合行动,加强生产技术和生产环节在不同地区的应用,完善共建园区、联合企业的税收分成和管理机制,以此来促进区域分工和协作的形成。三是积极学习发达国家和地区市场一体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对比国内外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发展历程,寻找其中的异同点,对比国内外相关法律规定,从制度上形成企业促进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有力保障。

(责任编辑:石洪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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