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老城区古建筑保护和利用规划设想
2019-12-05吴勇
吴勇
摘 要:芜湖县老城棚户区改造正在进行,老城区尚存在一些古建筑,这些古建筑是一座城市的记忆,是城市历史的见证者,承载着这座城市的文化积淀。一旦损毁,文物本体及其承载的历史文化信息都将不复存在。如善加保护,处理好各种关系,加以利用,将对老城区改造、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提高城市品位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芜湖;老城区;古建筑;保护与利用
芜湖县老城区即原湾沚镇,位于县境中东部,为县治所在镇。原为宣城县首镇。因地处青弋江旁,河道弯曲,湾沚地名由此而得;又因上下游有蟹南、关王渡,亦名“沚津”。境内有小蓬莱、狮子山、蟠龙寺、天主堂等名胜古迹。
1 老城区古建筑基本信息及面临困境
湾沚老街原有九甲十八巷,是原宣城地区仅次于宣城老街的清代、民国古建筑群,20世纪30年代末未因火灾上街部分大部分被焚毁,但仍保留了许多古建筑。20世纪末仍旧繁华,但因新城区建设,经济重心转移,老街居民的部分迁出,许多古建筑因失修倒塌或被改建。芜湖县第三次文物普查时,只有4处建筑被定为文物点。
1.1 目前老城区抢救保留下的建筑
①西班牙教堂,近代建筑,位于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县原湾沚镇政府大院后,砖木结构,7间,占地307平方米,廊柱系水泥柱,石柱础,单梁,作半圆明栿,斗拱弧形,有雀替、板瓦。房高8.5米,硬山顶,门窗均为券行。面墙高9米,正中有十字架(已毁),匾额仍存。整组建筑占地940平方米。
②湾沚中山路49号宅,位于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县湾沚镇中山路,清代建筑。房屋为砖木结构,青砖黑瓦,硬山顶马头墙,墙体外涂抹石灰。面阔12米,进深26米,屋高6.9米,建筑面积312平方米。房屋分前后进,有大门和二道门,门框皆用青石条镶就。屋内有天井(长3.25米、宽2米),四水归堂。柱共12根,为5木落地、7木朝天。阁楼木制,在天井上方围绕形成走马楼。木雕构建损毁较多,现存有雀替4只、二道梁1根,雀替圆雕狮子、人物、松树图案,二道梁雕有人物故事图案,人物面部均在“破四旧”时被铲毁。整个建筑具有清代徽派建筑特征。
③湾沚中山路39号宅,位于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县湾沚镇中山路,清代建筑。房屋為砖木结构青砖黑瓦,硬山顶马头墙。面阔16.5米,进深8米,檐高4.72米,占地132平方米。有阁楼、天井,四水归堂,大门门框镶嵌青石条,具有徽派建筑特征。
④荷花塘64、66号大院,清代建筑,位于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县湾沚镇荷花塘路64、66号,是相邻的两间民宅,占地面积约290平方米。66号为三进三开间,中间有天井;64号为66号附属屋,现为赵云灿使用。
1.2 现有古建筑面临的困境
①西班牙教堂目前产权归芜湖市天主教堂,但长期被租户占用并低价转租给临时租户,产权人已无法正常行使管辖权利。其中教堂部分被用作仓库,神甫楼部分被临时租户居住,并在走廊处设做饭点,电线零乱老化。从文物消防安全角度来说,教堂主楼部分和神甫楼都具有相当高的火灾风险。
②湾沚中山路49号宅和湾沚中山路39号宅相邻而建,在芜湖县目前尚存的明清古建筑中算体量较大的建筑,但面临年久失修、木结构老化严重的问题。
③荷花塘64、66号大院也是相邻而建,因长期居住,被改造明显,同时也存在木结构老化、常年失修的问题。
2 保护和利用老城区古建筑的意义
①抢救和利用了宝贵的文化遗产资源。西班牙教堂既是我国那段屈辱史的见证,也是芜湖县当时开放和繁荣的见证。中山路49号宅和中山路39号宅具有一定的建筑规模,也具有典型的清代徽派建筑构建特点,是了解清代徽派建筑的实例。
②可借此改善和提升芜湖县古建筑保护和利用水平。
③促进芜湖县文旅发展和进一步带动美丽乡村建设。
④形成全社会保护文化资源利用文化资源的共识,芜湖县古建筑遗存已然不多,一部分古建筑因保护意识不强、利用价值不高一度面临消失的危险,通过重点推进、宣传引导,进一步带动了全县各界对保护核心资源的意识。
⑤建立有效的保护利用体系。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基础上,在本规划框架内,协同芜湖县建设规划部门积极建立有效的保护利用体系,使芜湖县县城老城区的古建筑能够得到有效、有序的保护,能够得到充分的利用。
3 老城区古建筑保护和利用规划设想
3.1 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①通过各方力量,做好老城区遗留古建筑修缮工作。古建筑如得不到良好的修缮和维护,再有价值的古建筑最终也只会走向消亡。
②做好这些古建筑的长期保护工作。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和安全检查,联合消防大队、安监局等相关部门每月、每季度对老城区遗留古建筑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二是利用“文化遗产日”“5.18国际博物馆日”活动,通过开播电视宣传专栏、举办广场宣传展览、发放宣传材料等活动宣传古民居保护利用工作,增强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三是加强文保单位申报。四是加大文物挂牌保护,做好这些不可移动文物等文物建筑的挂牌工作。
3.2 各方面项目资金工作
①争取财政资金修缮老城区遗存古建筑。
②通过招商引资或整体开发完成老城区遗存古建筑修缮工作。
③协调产权人对古建筑进行修缮。
3.3 古城保护开发工作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配合县委县政府棚户区改造工作。一是协助有关部门完善相关文物资料的收集整理、照片拍摄。二是完成古建筑的保护利用。三是积极向上争取县城古建筑修缮项目资金。四是做好县级博物馆建设,加快实施进度,对外展陈展示。
3.4 深入推进古民居产权确定工作
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古民居产权流转工作。一是明确西班牙天主教堂产权和责任人,理清租户与产权人复杂关系,为下一步保护开发工作做好铺垫。二是根据棚户区改造进程,明确中山路和荷花塘几所古建筑的产权人,为下一步保护开发工作做准备。
4 保障措施
4.1 以组织领导为保障,完善推进机制
一是完善职能制度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县文物管理部门管理职能,老城区设立古建筑管理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制度建设,保障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加强责任主体意识。将古建筑保护利用、古建筑保护提升等项目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督促指导,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追究。三是健全落实机制。形成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加强文物工程和房屋维护修缮管理,同时整合各方力量,健全落实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2 以遗产保护为基础,提高利用水平
积极稳妥地推进古建筑保护利用,在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通过合理利用达到更好的保护。通过整合利用古建筑的文化资源,提升活化利用水平,培育发展影视产业、寫生产业、户外运动产业和高端特色等新业态,打响具有区域特色的文化旅游品牌。同时按国家文物局打造“示范工程”的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古建筑群消防安防项目,全面提升我县古建筑保护利用的品质,达到“保护—合理利用—更好保护”的良性循环。
4.3 以资金筹措为支撑,加强技术保障
一是资金筹措。通过加大财政拨款、整合相关资金、积极向上争取、加大招商引资、吸收社会投资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实施一批符合我县长远规划的项目,同时通过项目实施带动全县社会经济发展,使我县文化遗产保护有充足资金来源,保护利用发展更有后劲。二是技术保障。古建筑保护利用需要强大的智力支持,尤其需要古建筑、文化、艺创等各方面的专业人才。通过加强专业队伍、民间工艺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外派培训、对接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等方式为我县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提供智力保障和技术支持。
4.4 以政府引领为主导,吸引社会广泛参与
我县古建筑保护将在政府为主导的前提下,引领规划,协调发展,同时也要吸引社会资源的广泛参与。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邀请媒体和艺术工作者来我县采风,扩大对外宣传。利用各类媒体全面展示我县文化遗产的风貌,深入动员基层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工程建设。二是发挥资源优势。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引入资金,进一步吸引有实力、有品位、热爱湾沚文化的、关心家乡事业发展的人士来我县打造艺术创作类、摄影影视类、休闲度假类和综合类利用新型业态,培育了一批业态新亮点,提升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