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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正义的巨轮碾过尘埃
——浅析《尘埃落定》中的复仇主题

2019-12-05何卓伦

西安航空学院学报 2019年4期
关键词:尘埃落定多吉罗布

何卓伦

(陕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西安710119)

自从2000年获得茅盾文学奖以来,每年都会涌现一大批对阿来的小说《尘埃落定》(以下简称《尘》)进行研究的文章。在这些文章中,虽然偶有提到《尘》中的复仇情节,却始终未能出现以此为主题的专门研究。个中原因大概是复仇情节在整部小说中所占分量并不多,单就章节标题来说,四十九章中明确与复仇相关的,只有三章(即第六章“杀”、第三十三章“世仇”和第三十八章“杀手”),而其它章节只有一些零碎的与复仇相关的片段散见于其中。然而,正如有的研究者指出的那样,“被麦其土司杀死父亲的多吉罗布兄弟的复仇是《尘埃落定》的一条重要线索。”[1]随着小说的开始,在前三章介绍完土司家的日常生活和基本情况之后,紧接着就是一条紧密的情节线索(下文会有详尽的分析)引出仇人的诞生,可以说,正是仇人的诞生标志着真正“故事”的开始;而伴随着仇人最后一次复仇成功,小说也随之结束。因此,看似作者着墨不多的复仇情节实际上贯穿了全书始终,与土司家族的历史变迁一齐形成了小说明暗交织的双线结构。因此,对其进行专门地研究和分析,挖掘出小说背后的“复仇”主题,就有着不容忽视的研究价值。在下文中,笔者将通过文本细读勾勒出小说里隐藏着的复仇线索的发展过程,并试图揭示其中隐含的作者的情感态度。

一、复仇的正义性:麦其家族的罪与罚

对于多吉家两兄弟对麦其家的复仇,大量的文章仅仅将其看作是被藏族的“落后习俗”所迫,是一种带有落后性的藏族文化给人们思想造成的禁锢。然而一个为学界所普遍忽视的事实是,作家阿来在《尘》中用大量的意象与情节暗示肯定了麦其家族的罪有应得与复仇的正当性。

首先,《尘》通过情节上的巧妙设计体现出仇恨产生的必然性。在小说第四章之后的部分呈现出这样一条紧密的情节线索:麦其土司出于战争的需要将外来的现代武器装备引入当地,并进而从外地引入了象征罪恶与贪婪的罂粟种子;汉人带来的罂粟种子在夏天于麦其管辖的土地上燃起了代表情欲的红花,“正是作为人的贪欲象征的罂粟的引种,引发了麦其土司领地集体的迷狂。”[2]在情欲的驱使下,麦其家连续犯下了三种“罪”:谋杀忠诚的查查头人、强占其妖艳的妻子以及陷害为自己卖命的多吉次仁。这三件罪恶中,每一件都具有不可理喻的反常性质。其一,“查查是所有头人里最忠诚的一个。而且,这也不是一代两代的事了。”[3]历代以来的忠臣世家在这个特殊的时间上惨遭谋害;其二,土司抢掠来的女人央宗具有与鲜艳的罂粟花同构的美学意涵,她的“身上撩人心扉的野兽般的气息四处弥散”[3],本身就是一种“魔鬼的诱惑”的象征;最后,多吉次仁作为查查头人的管家,他的命运彻底地被土司玩弄于股掌之间——先是被麦其土司欺骗,然后被其利用,接着被其杀死,在死后还被他诬陷。仇恨终于在麦其家犯下第三件事的时候爆发了,它的诞生具有其必然性,因为这正是建立于土司不断作恶的基础之上的。

其次,小说通过对种种异象的描写烘托了事件的非同寻常。在仇人诞生之后,济嘎活佛就敏锐地察觉到了一些不祥的预兆,如蛇从洞口出来、狗像猫一样上树、久已失传的歌谣重新出现在奴隶口中等等。接着,这些异象越来越呈现出针对土司的倾向:自己的新欢央宗在土司床上感到莫名的害怕;而白天野地上的动物也像故意干扰他和新欢睡觉;这些异象最终止于一次突发的地震。地震在文中有着明确的象征含义,在第七章开篇,叙述人“傻子”就将“大地”与“土司的权力”并举以建立一种象征意义上的联系:“在我所受的教育中,大地是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其次,是大地上土司国王般的权力。”[3]大地是土司权力的象征,那么大地的摇晃就预示着土司权力的崩溃。巧合的是,文中每一次地震的时间往往紧挨着一个重要的复仇情节。在第六章复仇者逃离官寨之后,紧接着第七章就出现了第一次地动;在第三十七章“我”第一次发现杀手已经回到官寨后,在同一章内出现了第二次地动。可以说,这样时间线上的并置将杀手的复仇与“上天的惩罚”结合了起来,从而隐喻地赋予了杀手的复仇以神圣的正当性。

再次,小说在寥寥数笔内塑造了多吉罗布的杀手形象,并通过曲折地展现其复仇过程,进一步肯定了复仇的正义性。多吉罗布是一个坚韧而冷静的杀手,但是作为一个复仇者,他又常常陷入一种哈姆雷特式的延宕状态中;这是因为他始终在反思复仇的正当性问题,爱惜自己的名誉,绝不肯误伤无辜的人,并且自觉而主动地追索复仇的意义。在这一点上,他就很明显地体现出与传统复仇者的不同之处,正如叙述者所说的那样:“过去的杀手复仇时,不会有他那么多想法。要是说这些年来,世道人心都在变化,这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3]所以将多吉罗布的复仇看作是传统习俗的重复,这是一种典型的“误读”。

在他与“我”的简短对话中我们可以发现,多吉罗布的仇恨乃至勇气都与复仇的正义性紧紧联系在一起。当“我”露出“上等人”的姿态时,杀手心里立刻燃气了仇恨与怒火(“呸!上等人,死也要讲个舒服。”[3])。而当“我”表现出傻子式的天真与淡定时(“这么低沉,真像是杀手的声音。”[3])他的仇恨情绪瞬间淡化,并反问自己:“我为什么要杀你,要杀就杀你父亲和你哥哥。那时,你还跟我一样没有长大。再说,杀一个傻子,我的名声就不好了。”[3]在土司官寨游荡时,杀手的犹豫也是出于同样的一种道德反思——他们逐渐了解了自己的父亲之死的内幕,知道了“自己的父亲其实是背叛自己的主子才落得那样的下场”[3],于是原本坚定的复仇之心开始动摇。仇恨的消退也就带来了复仇勇气的消退,“我”便得以看到杀手狼狈的神情:“我看到这张脸,被仇恨,被胆怯,被严寒所折磨,变得比月亮还苍白,比伤口还敏感。”[3]

这个时候,作者巧妙地虚构了一件寄托了复仇亡魂的紫色衣服,将其穿在杀手身上,帮助杀手完成了复仇。“紫色衣服”的意象在《尘》的复仇情节中具有一个转折点的重要作用,如同下一节中将要叙述的那样,从“紫色衣服”开始,“复仇”行为的意义开始扩大,多吉罗布的复仇已经失去了“为多吉次仁报仇”的个别性,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更为普遍的、政治性的集体性复仇。通过这件行刑人家里的代表着千百年来死在土司手上的亡魂的紫色衣服,作者进一步肯定了杀手复仇的正当性。

二、复仇的扩大化:群众的觉醒与多吉罗布的宣言

在《尘》中,紫色衣服的原主人在土司家族的严苛律法之下宁死不屈,于是在死后他的灵魂便留在了这件衣服上。这件紫色衣服穿在“我”的身上、改变了“我”的性格、增加了“我”与土司家其它成员的紧张关系、并且引起了土司贵族们普遍的焦虑与恐惧:塔娜看见紫色衣服,觉得“我”不像一个真正的人;老土司看见紫色衣服,把月光下的“我”认成了一个他曾经害死过的人;就连“我”的母亲也说:“多么奇怪的衣服,我记不得你什么时候添置过这样的衣服。”[3]紫色衣服作为一个意象,一头连接着那个被土司含冤杀害的不愿屈服的灵魂,另一头则是千千万万个被土司贵族压迫、侮辱的平民大众,这件衣服的入场使具体的复仇情节增加了象征层面的含义。即使我们对其不作意象化的理解,“紫色衣服”也提示了一条重要信息,那就是——麦其家的仇人绝不止多吉一家,还有许许多多潜在的复仇者,他们要么已经被麦其家肉体消灭,比如这件紫色衣服的主人;要么因为受到一些意识形态的影响,选择以间接的方式发泄自己的仇恨,索郎泽郎和银匠就属于后一种情况。

索郎泽郎仅仅因为母亲在结婚之前生了他,就被土司家的律法粗暴地从平民贬为奴隶,他身上有着素朴的平等思想,正如他曾经说过:“一个人生下来就是什么而不是什么是不公平的。”[3]同时他也有不向命运屈服的志气,一生为了成为一名自由民和一位好带兵官而奋斗。但是土司时代的思想枷锁让他无法直接反抗这样的等级制度,于是他将被压抑的仇恨转化为一种原始的杀戮意识。这种杀戮意识几乎专门针对土司贵族,而进行杀戮的目的,则是为了维护“我”——体现下层人民意志的“土司的土司”。“索郎泽郎对傻子二少爷的忠诚与对麦其土司和大少爷的仇恨是完全一致的,从而使索郎泽郎作为底层文化象征的寓意更加明确”[4]。银匠因为娶了土司家的侍女而被贬为奴隶,他的心灵手巧在先定的贱民身份与贫困地位上毫无帮助,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的爱情被困厄的现实窒息。在小说结尾,他初心不改,决定为了心爱的女人重新追求自由民的身份,却被行刑人引诱至妓院,将卓玛对他的念想彻底扼杀。在这样的现实宰制之下,银匠“复仇”的方式是毅然决然加入红色汉人的队伍。

在描写这些“潜在的复仇者”的同时,小说的另一条线是描写群众的逐渐觉醒。如同小说里的复仇情节有明写和暗写之分,其中对群众反抗的叙述也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迫于生计的铤而走险,饥荒时期,拉雪巴土司所辖几个寨子的叛变就属于这种情况,这属于传统的“民变”范畴,是千百年来动乱年代必定会出现的社会现象;而发生在土司官寨的“以肩为舆”则完全是另一种类型,“以肩为舆是藏族人加冕帝王的最古老、最高级的形式”[5],而当着老土司和少土司的面,明目张胆地将本不属于继承人的“傻子”架起来欢呼,这是毋庸置疑的僭越与反抗。

诚如我后来回忆的那样:“叫做人民,叫做百姓的人的洪水把我卷走,把麦其家的其他人留在了那边。”[3]中下层民众开始介入土司家族选择继承人的问题,他们要依靠自己的意志选择自己认同的王,他们选择以这样直接的方式干预土司贵族的家事。然而这件事恰恰发生在麦其土司势力走向空前强大的“盛世”前夕,“百姓们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安居乐业,从来没有哪个土司领地上的百姓和奴隶像现在这样为生在这片土地上而自豪。”[3]在这样的环境下发生的反抗,正体现了民众自觉的(而非被迫的)政治参与意识,体现出一种朦胧状态中的“人民主权”的思想,这正是民众觉醒的表现。

除此之外,民众的觉醒还从对翁波意西两次行刑场面的对比中得以凸显。代表自由思想的翁波意西两次受刑,两次都是失去舌头,这象征着政治权力对民众言论自由的两次钳制。在第一次行刑的过程中,民众的表现是麻木的,甚至将看行刑当作“一项有趣的娱乐”[3]。土司正是通过这样公开的行刑过程,对人民进行权力的规训。然而在第二次行刑过程中,“天上不知从什么地方飘来一片乌云把太阳遮住了,也就是这个时候,广场上的人群他们齐齐地叹息了一声:‘呵……!’叫人觉得整个官寨都在这声音里摇晃了。”[3]在这里,民众的行动仍然是轻度的、隐忍的、失语的,但是却清楚明确地表达了他们对这次行刑乃至对土司权力的态度。在这种沉默中压抑的情绪里,正蕴藏着一种可怕的颠覆性力量,因此,即便手握新式武器的土司也不由地说道:“我真的害怕了。”[3]

当作者将“潜在的复仇者”与“觉醒的民众”两者结合起来时,复仇伦理便自然而然地上升到了革命伦理,复仇者不只多吉兄弟一家,复仇的对象也不只麦其土司一人。复仇的火焰从个人记忆中喷涌而出,汇入了集体记忆的汪洋大海。在小说的结尾部分,已经消失多年的多吉罗布又重新回到麦其家的土地上,他对“我”的态度转变代表了这种复仇伦理必然的转型,用多吉罗布自己的话说:“我们两家的账有什么算头,我们的队伍一到,才是算你们这些土司总账的时候。”[3]这样宣言式的表白明确了小说复仇主线的总体走向,同时也提前宣告了土司制度必然崩溃的命运。《尘》的作者在访谈中,曾谈到过这部小说的价值观,他说“藏民族个体都很优异,整个民族却落后,究其原因就是制度出了问题。我觉得那样的时代应该结束。“[6]这就是在小说复仇逻辑背后的深层价值判断。

三、被复仇裹挟的人们:正义性背后的悲剧性

如果说多吉罗布在复仇的过程中,是一个不断求索的行动主体。那么他的哥哥“店主”和作为“傻子”的我,则是这场复仇的牺牲品,是被迫卷入世仇斗争中的无辜者。如果说多吉罗布代表着复仇的行动主线,昭示着复仇的合理性与必然性;那么“店主”与“我”的互动与对话则代表着复仇行动不为人觉察的另一面,在这里复仇成为了一个无辜的双方必须要履行的一个义务,因而消解了复仇的本来意义,凸显出卑微个体被命运裹挟的无奈。值得注意的是,小说将更多的笔墨放在了表现这种无奈感上面,也即放在描写“店主”与“我”的对话上。

作者将“我”和“店主”的对话基本上放置于“边境市场”这样一个特殊的场所,有其特定意图。我们可以将 “边境市场”拆分成两个部分:“边境”和“市场”。“边境”即边缘地带,边缘地带是作家阿来在写作中特别关注的空间,这与阿来的民族混血身份,以及小说描写的加绒藏族的文化边缘特点都有联系。这个空间的特殊性正如有的研究者指出的,“这个空间是由其它空间的边缘组成的,来自各个空间中心地带的力量在这个由边缘构成的空间中呈现出不同的力量的对比与张力,而生存于这个空间的人,往往既游离于各个族群文化空间的中心,又因血缘、习俗和心理皈依等因素而与各个空间有着割舍不断的联系。”[2]“店主”与“我”的友谊,正是建立在其共同的文化边缘身份之上,因而当不同文化与族群之间的矛盾趋于白热化的时候,处于这些族群夹缝中的人往往会陷于巨大的身份焦虑与痛苦之中,面临一种两难的选择。

“市场”的含义则是从与土司官寨前“行刑场”的对比中表现出来的。与“行刑场”中权力结构的稳固、等级的森严相比,“市场”则更多了一份流动性,以及平等、自由、开放的倾向。有的研究者在此引用巴赫金的理论,将“市场”这一空间看作是一种“民间的狂欢广场”[5]。即使我们不作狂欢化的引申,“市场”也可以看作是一种由不同立场、不同族群、不同阶层的人们进行平等对话的场所。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店主”和“我”在各自所属阶层中均处于边缘地位,这也使他们有机会在现代的“市场”中进行平等的对话,建立友谊,促成世仇的和解。然而当他们痛苦地发现和解根本不可能,双方注定要面临一个不可调和的矛盾时,其中的痛苦也就可想而知。

“店主”的性格与他的弟弟多吉罗布呈现出鲜明的对比,他骨子里是一个温和友善而与世无争的人,只渴望有一个兄弟二人自己的小窝,有一个稳定的生计与生活。这一点读者从他出场时的描写就可以很明显地感觉出来。当我走进酒馆时,即使知道我没有带银子,他也殷勤地给我倒酒;当我指认出他的身份时,“店主笑了。他笑得有点忧伤,有点不好意思”[3]。眼里丝毫看不出任何的仇恨,有的只是天性使然的善意。在第一次见面时,店主告诉我,正是在他的劝说之下,多吉罗布才有了不滥杀无辜的觉悟(“他说要杀你,但他到底没杀你。我对他说了,仇人是麦其土司。”[3])

那么,这么温和纯良的店主,究竟为什么一定要走上复仇的道路呢?有的文章认为是藏文化中固定的文化因素封锁住了他的头脑,“复仇者似乎并不在于复仇,而在于完成和遵循一个规则,哪怕他多么不情愿,也必须去坚持。”[4]然而通过文本的细读,我们可以发现店主对于规则并不是无条件地服从,他也曾尝试过和“我”一起放弃原先的规则,尝试过改变规则。

这天,我到仇人店里正喝着,店主突然告诉我,昨天晚上,他的弟弟回来了一趟。我问那杀手在哪里。店主看着我,研究我脸上的表情。而我知道,他弟弟就在这屋子里,只要一掀通向里屋的帘子,肯定会看到他正对着一碗酒,坐在小小的窗户下面。我说:“还是离开的好,不然,规矩在那里,我也不会违反。”

他说:“弟弟放过你一次,你也放他一次。”

他是在诱使我服从不同的规则。当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就会发现,人家已经准备下一大堆规则。有时,这些规则是束缚,有时,却又是武器,就像复仇的规则。[3]

从下划线标出句子可以看出,店主并不是很多读者想象的那么“傻”,在不同的规则中,他也会选择对他有利的规则。在这样的情况下,和解的失败实际上完全是迫于现实条件的无奈——当时“我”已成为了“边境市场”的实权领袖,这里的土地名义上是由土司统治,实际上则是“我”的领土范围。如果“我”真的容留了杀死我哥哥的凶手,那么“我”就毫无疑问地成为了借刀杀人的阴谋家。在现实的阴霾之下,和解遥遥无期,针对土司的复仇仍将继续,直到最后一个土司从大地上消失,多吉兄弟才能拥有属于自己的家。在深仇大恨面前,渴望和平安宁的人只能被迫去完成命运交给他们的任务,小说在这里呈现出一种宿命般的悲剧感。

“我”的悲剧性也是和“店主”一样,只不过情况更加复杂。作为傻子,我本来是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游离于土司的权力之外,当老土司犯下罪恶时,“我”完全是一个无关者。如果“我”一辈子只当一个普通的“傻子”,那么复仇的故事也会与我无缘。那么“我”又因为什么而有了被复仇的结局呢?答案的揭开伴随着一种深深的无奈——那是因为我固执地想要在土司灭亡的时代当土司,或者说,在土司贵族覆灭的时代,建立起了“麦其家最后一个土司”的身份认同。麦其家的罪与罚并不由某个具体的肉身来承担,而是紧紧地粘附于“土司”这样一个身份,粘附于麦其土司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奴隶制度。店主在与“我”的交流中也说道“他们兄弟的世仇是麦其土司,而不理在边界上做生意,在市场上收税,开银号的少爷。”[3]当这个边境市场上的“少爷”奋不顾身地投身于自己热爱的土司制度中时,也就只能随着这样一副“黄金棺材”沉入历史的尘埃里。

“我”之所以放弃“新时代的开创者”这样一个身份,而选择以“最后一个土司”的身份接受店主的复仇,这其中或许有着“我”的非常多不同的考虑。对于权力的追逐是一个重要因素。由于“我”是身在统治阶级之中,从小就耳濡目染各种各样的不平等教育,小说开篇,麦其土司夫妇就教育“我”如何以奴隶主的身份处理与小奴隶的关系:“儿子阿,你要记住,你可以把他们当马骑,当狗打,就是不能把他们当人看。”[3]所以从小“我”就能够体会到权力带来的好处。有的文章研究了作为叙述者的“我”在使用比喻时体现的思维风格,并得出结论:“虽然叙述者是个人人都瞧不起的傻子,但由于他自身的特殊身分和所处的环境,他在人群之中仍然是一个高高在上的‘主子’,是高等阶层的一员,而他的思想形态的形成和这些日常所见所闻的影响是分不开的。”[7]随着我身体的成长与性成熟,这种从小种下的渴望权力的种子逐渐生根发芽,“随着对权力的爱悦渐渐积累,这个本来为土司家族所轻视的傻儿子出乎所有人意料地对权力——也就是土司的继任者位置产生了觊觎之心”[8]。成为土司,就意味着成为这片土地上的王,获得至高无上的权力和身份地位,随着“我”思想的成熟,成为土司的目标逐渐变成“我”至死不渝的追求。接受多吉家的复仇,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确认自己“土司”身份的作用。

第二个原因则是,在几经反复之后,作为麦其家的“傻子”,他发现自己心里始终无法割舍对家人的爱,在家人永别的前夕,傻子心里不仅泛起对母亲的无比怀念,甚至对父亲也重现了当年温暖的亲情。对亲情的不舍,连带着的是对整个制度的热爱,“自从他意识到自己想要成为土司的那天起,麦其家的傻子就拥护家族的荣耀,热爱土司制度。”“直到最后,傻子也无法从对家族的热爱中解脱出来,他选择了以死来为他的精神家园——麦其土司家族殉葬。正是因为这种强烈的情感,使他在暧昧不明的身份问题上进行了最后的选择。”[9]平静地接受店主的复仇,这既是土司的命运,也是“傻子”的选择。是对小说中反复出现的自我怀疑“我是谁?”“我在哪里?”的最后决断。

纵观边境市场上“我”与店主的互动,我们可以看出,整个对话过程与总体走向都由身为“被复仇者”的“我”主导。在这一过程中,面对店主两次提出的结束复仇的要求,“我”都选择通过自己的干预,让复仇继续下去,表现出“被复仇者”的“延宕”。店主的两次要求,第一次即上文提到的“和解”,第二次则是其听说土司来到边境上时,提出的“了断”:

我告诉他,麦其土司到这里来了。

“好吧,让我杀了他。一了百了。”说这话时,他的脸上出现了悲戚的神情。”

我问他为何如此悲伤。

他说:“我杀了你父亲,你就会杀了我,不是一了百了吗?”

“要是我不杀你呢?”

“那我就要杀你,因为那时你就是麦其土司。”

店主要我把土司带到店里来喝一次酒。

“这么着急想一了百了?”

“我要先从近处好好看看杀了我父亲的仇人。”

但我知道他想一了百了。

……

店主捂住被毒酒烧伤的脚呻吟起来,他说:“少爷是怕我毒死你父亲就要跟着杀你吗?”

“我是怕我马上就要杀了你。那样的话,你连个儿子都没有,谁来替你复仇?还是快点娶个老婆,给自己生个复仇的人吧。”

他笑笑,说:“那就不是一了百了了。我是要一了百了。我说过要一了百了。”他问我,“你知道我们兄弟为父亲的过错吃了多少苦吗?所以,我不会生儿子来吃我们受过的苦。”

我开始可怜他了。[3]

如果说“我”拒绝店主的“和解”请求是因为不现实,拒绝他的“了断”请求则是因为一种潜在的道德焦虑,即老土司希望的结局——复仇者被灭门——在我看来是从直觉上不可接受的。这也是为什么,当父亲提出杀死复仇者时,“我”却劝说他放弃这种想法。随着时间的推移,面对复仇者越来越逼近的威胁,“我”也开始产生真正的恐慌情绪,但是当“我”害怕的时候,脑中浮现的想法却是“想派人帮两兄弟干掉麦其土司”[3],而不是杀了两兄弟。从始至终,“我”都在有意识地保护自己家族的仇人,“我”允许他们在自己统治的市场开酒馆,并尽可能避免不得不杀害他们的局面出现。既然作为未来土司的“我”与多吉兄弟的世仇是不可消除的,必须争斗至一方完全消灭,“我”又不希望多吉兄弟为了复仇搭上性命,那么“我”被复仇就是一个不能选择的命运——或者也可以说,这样的结局就是“傻子”选择的结局。

当然,对于“傻子”选择的结局,我们或许还可以有另外一种解释:那是一个土司阶层被从整体上消灭的年代,尽管我们从“傻子”和店主的对话中,可以很明显感觉到“傻子”在气势上处于上风,“我”凭借自己在边地上的权势,可以轻易地解决多吉兄弟的任何一人,但这对于大时代的结局来说是没有意义的。作为个体的“我”心地善良,得到中下层民众的爱戴,并且有着“跟得上时代”的头脑,但是这些都没法阻挡大时代的滚滚洪流,店主个人的复仇可能会失败,但是作为整体的中下层民众将可预见地走向胜利。诚如阿来所言:“宿命实际是一个大的时代的历史走向决定一个人的命运,一个人可以自己掌握历史长河沉浮中小的起伏,而大的命运走向是命运决定的。”[6]有着预言未来的天才的“傻子”十分清楚,店主看似脆弱的复仇下隐含着时代的不可抗拒性,不论“我”的肉身是否被消灭,“我”的土司身份都注定会被推翻,既然如此,为什么要顽固地抵抗,以一具旧时代的行尸走肉存活在新的世界上呢?作为“傻子”的“我”开辟了新时代的边境市场,但那块地方并不属于那个“麦其家二少爷”,后者注定要像一粒尘埃一般被时代淹没。

四、结语

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对小说中的复仇情节有一种矛盾的情感态度。一方面,他并不否认复仇的正义性和必然性,并在小说中隐藏了一条群众觉醒、从个人复仇到社会革命的逻辑线索;但是另一方面,小说却以更多的笔墨描写这一历史的必然过程里面边缘人的痛苦、挣扎与抉择,而这才是《尘》中真正的人文关怀所在。在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不论是店主还是“我”,都是一生为了某种父辈的罪恶、苦难与誓言而奋斗,多吉兄弟是“为父报仇”,而我则是“替父还债”,历史便是以这样沉重的枷锁作用于个体的人生中,并在个人的一生拥有挥之不去的、幽灵般的影响力。这一切正如店主的那句发人深省的叩问:“可是母亲为什么要用儿子来立誓呢?”[3]当正义的巨轮碾过尘埃,历史的幽灵经过个人,复仇的正义与无奈,总是能引发人的无限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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