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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国通志馆经费的管理、使用与演变

2019-12-03

史志学刊 2019年5期
关键词:修志

曾 荣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广州510420)

编修地方志是我国一项优秀文化传统。中华民国成立后,各地在政府官方经费支持下,纷纷筹建修志机构,启动地方志编纂工作。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内政部于1928年颁布了《修志事例概要》,明确要求各地设馆修志,其经费由当地政府提供保障。在此前后,全国22个通志馆先后成立,逐渐形成政府主导、学者主持、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的修志格局。

当前学界关于民国地方志编纂的论著颇多,但受档案文献资料散佚所限,有关修志经费问题的探讨尚不多见[1]黄苇.方志学.复旦大学出版社,1993.巴兆祥.方志学新论.学林出版社,2004.对民国地方志编纂经费作过简单介绍。单辉.关于民国时期方志经费支出的几点启示.黑龙江史志,1995,(3)一文,梳理了奉天、热河两省修志经费的筹措方式与支出情况,旨在凸显经费保障对于修志的重要性。陈鸿.乱世修志——上海市通志馆研究.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简要提及抗战前后上海市通志馆的经费状况。。《民国通志馆修志经费来源探析》一文考察了各省市通志馆修志经费的来源问题,揭示了各通志馆经费短缺问题普遍存在的原因和影响。该文发表后,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2]曾荣.民国通志馆修志经费来源探析.中国地方志,2018,(6);民国通志馆修志经费来源探析.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现代史),2019,(4).。本文则在深入挖掘民国通志馆档案文献的基础上,系统梳理修志人物与机构的资料,借以考察通志馆经费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而厘清民国通志馆经费的总体状况与演变趋势。

一、科学管理与合理使用

民国通志馆的经费主要用于修志人才聘请、修志资料征访、志稿的编纂与印刷等,但各开支项目所占经费比重并不一致。其中,用于修志人才聘请的职员薪金占比最大,是通志馆最主要的支出项目;利用征访经费,各地通志馆启动了规模庞大的资料采访与征集计划,但与庞大的征访计划相比,有限的征访经费往往是杯水车薪;而受经费短缺影响,各地通志馆虽然大多数修成志稿,但能够印刷成书者寥寥无几。总体而言,因用于通志馆业务开展的需要,相关经费得到了科学管理与合理使用,但捉襟见肘的经费犹如笼罩在通志馆上空挥之不去的阴云,困扰着各地修志人士,成为影响修志进度与成效的共性问题。

(一)修志人才的聘请

由于修志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对编纂者的学识水平、文字功底、专业能力等具有较高要求,负责通志馆的各省市行政首长因忙于政事,往往无暇顾及具体修志事宜,利用通志馆的经费聘请有识之士主持修志事宜,便成为题中应有之义。

奉天通志馆创办之初,从省政府所拨56380元年度经费中,划拨13080元作为职员薪金[1]奉天财政厅拨付通志馆半数临时经费的函.1929年1月10日.辽宁省档案馆藏.奉天通志馆函为请领开办费事及财政厅呈拨解办理情形与奉天省.档案号:JC010-01-30412.。利用这笔颇为丰厚的经费,通志馆大量聘请时贤硕儒担任纂述,形成较为典型的“专家修志”的格局。其中,担任通志总纂的王树楠、吴廷燮、金梁三人,均为全国知名的文史专家,并且有着较为丰富修志经验[2]辽宁省档案馆藏.白永贞袁金铠为续纂奉天通志馆长副馆长并筹备开馆事宜.档案号:JC010-01-030412.。安徽通志馆亦在省政府财政厅的资助下广泛网罗修志人才,其中江彤侯为馆长,综理馆务;徐炎东为副馆长,协理馆务;徐乃昌为总纂,主持编纂事务;程演生、金天翮、洪汝闿、潘季野、程筱苏、徐皋浦为编纂,另请胡适、王星拱、刘文典、谢无量、胡朴安、赵万里、徐中舒、余嘉锡等60多位“宿学通才”担任特聘编纂[3]纂修省志积极进行.申报,1930-10-19(第3版第10版).。

1931年创办的云南通志馆,利用省政府的财政支持,重金聘请由云龙、李根源、袁嘉谷、顾视高、吴琨、宋嘉俊等云南学界名流20人担任编纂,缪尔纾、方树梅、陈一得等12人为分纂,并且聘请云南大学教授方国瑜为编审。他们依据自身的学识专长负责相应内容的志稿撰写,并且以“实用”为旨归,以资政为目的,主张革新志书体例,强调“体例既明,乃从事编纂”,从而使新编志书均较旧志更为翔实、丰富[4]周钟岳.新纂云南通志序.李春龙,牛鸿斌点校.新纂云南通志(第1册).云南人民出版社,2007.(P5)。

同年创办的河北省通志馆,虽因河北省政府实行“减政”,所拨经费由每月3300多元降至1000元,但在方志学家瞿宣颖的主持下,秉持“款不虚糜”宗旨,工资“按稿计值”,从而吸引王树楠、谷钟秀、高凌霨、张志潭、张国淦、华世奎、贾恩绂等硕学之士参与修志,学界名流王重民、许同莘、于鹤年、张承谟、陈铁卿等亦趋之若鹜[5]河北省通志馆近况纪.河北月刊,1933,(第1卷第4期).。

与上述通志馆重金聘请社会贤达主持修志不同,1932年8月成立的国立中山大学广东通志馆,以及1934年由河南大学主持的河南通志馆,采取“大学修志”模式,政府给予的经费支持相当有限,充分利用大学内部人才资源,成为应对经费短缺问题的重要举措。国立中山大学广东通志馆馆长一职由国立中山大学校长邹鲁兼任,“修志委员会”委员均由该校教师徐甘棠、朱谦之、朱希祖等人担任[6]冯双.邹鲁年谱.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P501)。同时,罗香林、冼玉清等专任教师承担志稿编纂任务;另据《国立中山大学广东通志馆职员工作报告》称,几乎所有教职员工兼负“征访志稿”之责,其范围涵盖该校文、法、理、工等多所学院[1]广东省档案馆藏.国立中山大学广东通志馆职员工作报告.档案号:020-003-85-374-383.另据1933年3月2日中山大学发布的《兼任广东省通志馆征访员的通知书》,该校法学院严兆晋、何乃文、廖秉贞等12名教师兼任通志馆征访员,其人数占该年度法学院教职员工一半多。参见本校历年职员人数统计表.国立中山大学秘书处编辑.国立中山大学现状.国立中山大学出版部1937.66.。河南通志馆的情形颇为相似,该馆馆长由历任河南大学校长的杜秀生、杨震文、刘季洪三人先后出任,总纂则由该校讲座教授胡石青担任,该校教授关葆谦、许钧等人担任纂修[2]河南通志馆人员聘齐.河南大学校刊,1934,(1).。

四川省通志馆馆长李肇甫,则利用兼任省政府秘书长的契机,争取到四川省政府主席张群的大力支持,开馆之初即获批经费4万元,次年经费升至75000元[3]四川省档案馆藏.四川省通志馆复内政部公函.档案号:民042-02-2781.。而在四川省政府财政的有力保障下,该馆选聘人才时,较为注重学历层次与学识水平。其中,馆长李肇甫曾留学于日本明治大学,馆内职员也大多具有高等学府学习或深造的经历,有的还曾专门从事文职工作,具有较高的文字水平[4]四川省档案馆藏.四川省通志馆馆长及总编纂略历.档案号:民042-02-2781.。而据职员履历档案显示,该馆曾赴国外留学者1人,具有国内专科以上学历者13人,中等学校毕业者2人,清代科举出身者1人。就专业而言,毕业于法政科者5人,文学1人,国学1人,史学1人。就职业而言,曾在报社工作者3人,大学教师1人,中学教师2人,小学教师1人。

民国通志馆聘请有识之士修志不一而足。值得注意的是,职员薪金在通志馆年度经费支出中占绝大部分。如1930年热河通志馆职员薪金为24240元,约占年度经费总额的84.5%;1933年奉天通志馆职员薪金为21660元,约占年度经费总额的81.4%;1937年国立中山大学广东通志馆职员薪金为22428元,约占年度经费总额的69%;1944年浙江省通志馆328080元,约占年度经费总额的61.8%;1944年四川省通志馆职员薪金71904元,约占年度经费总额的71.9%。在通志馆各类职员中,馆长工资最高,其中奉天、上海市通志馆馆长月薪300元,江西、广西、四川省通志馆馆长为600元,浙江省通志馆馆长余绍宋的月薪高达680元。需要指出的是,职员薪金占通志馆年度经费的比重过高,一方面显示了修志人才在地方志编纂中的重要地位,另一方面,政府经费支绌、通志馆经费短缺时,职员薪金削减容易导致人事变动与机构变迁,由此使得经费问题更趋复杂。

(二)修志资料的征访

资料是地方志编纂的基础,历来为修志者所重视,不惜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广泛搜集。民国通志馆成立后,纷纷组织力量开展资料征访,但由于各地幅员、自然经济条件等不一样,加之社会局势处于长期动荡不安的状态,各通志馆资料征访经费出现不同程度的问题,导致各地资料征访情况并不相同。

绥远地处西北边陲,地广人稀,所存文献资料严重不足,尤其是该省各机关档案,“多毁弃无存”,若“实地调查,动辄千数百里,探访亦需时日”,而旷日持久的资料采访与征集工作,需要大量经费支持。在省政府财政支持下,绥远通志馆同人对修志资料征访工作颇为重视,包括馆长郭象伋、总纂李泰棻在内的全体馆员都倾力投入。而为广泛“搜集材料”,他们还组织力量“分组赴各县及盟旗采访材料”[5]绥远进行编纂省志.大公报,1931-8-17(第5版).。经过约一年半的资料征访工作,通志馆同人已搜集《归绥道志》《土默特志》《绥远旗志》等大量志书,并发现数量众多的甲骨金文和碑碣石刻资料,利用这些资料,通志馆编纂人员形成60多万字的资料汇编,并梳理出绥远大事数百条,从而为编修《绥远通志》奠定重要基础[5]。

《新纂云南通志》编纂工作启动后,云南通志馆同人根据《云南通志馆征集材料条例》,开始大规模征访修志资料。编纂方树梅则于1934年被委派为“搜访文献员”,远赴全国各省,采访有关云南省的文献资料,其中“调查政治、经济、实业者多”,并且购书3万余卷,为编修省志奠定了重要的资料基础[1]方树梅著.余嘉华点校.北游搜访滇南文献日记.笔记二种.云南人民出版社,2010.(P3,4)。至于此行经费来源,则是馆长周钟岳等人于1934年秋,“请于省府及教厅,得补助旅费千二百元”。可见,正是因为有省政府财政支持,才使方氏“夙欲游南北之志得偿”[2]方福祺著.方国瑜传.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P68)。

与上述通志馆征访资料情况不同,广东通志馆同人因省政府不予拨款,只能借助国立中山大学学生众多、来源广泛的优势,深入开展地方文献调查工作。1930年代初,国立中山大学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据统计,1930年全校学生人数为3105人,1932年增至4591人,1933年更是达到5397人,较1930年增长了73.8%[3]本校历年度全校学生人数统计表.国立中山大学秘书处编辑.国立中山大学现状.国立中山大学出版部,1937.(P28)。就地域分布而言,这些学生绝大部分来自广东省内,且散布于全省境内,客观上为调查广东各地情况提供了有利条件。对此,校长兼通志馆馆长邹鲁召集馆内人士,研讨制定“各县之城市、衙署、警政等调查表”,于暑假前布告全校学生,要求“各生于还乡或旅行之便,甚望为该馆臂助,领取上项各表,就所至地方,作考察研究,以其所得,依表填记,一俟假满回校,将表缴送所属院部,汇转该馆,藉利馆务,一则服务修志,一以广博见闻”,达到学、访相长的双重目的[4]大学布告.国立中山大学日报,1934-6-20.。

由上述可见,民国通志馆人士对资料征访工作不遗余力,但受经费所限,一些通志馆的资料征访工作开展并不顺利。如奉天通志馆所作1929年度经费预算,拟定调查费6000元、购书费8000元,缮绘(资料整理)费2400元,合计16400元[5]财政厅为拨发通志馆修志经费的呈文.1929-1-10.编修地方志档案选编.(P144)。然而,次年受经费短缺所限,征访经费并未列入预算,导致修志资料征访工作无法继续开展[6]通志馆历年修志经费预算表(1929~1934年).编修地方志档案选编.(P146)。

显然,经费短缺问题严重影响到资料征集的进度与效果。以察哈尔通志馆为例,在总纂梁建章的主持下,该馆“以搜集材料为先务”,积极开展资料采访和收集工作。为了有效采访和收集修志资料,通志馆人士根据修志方案与志书体例,事先“编印调查纲目”,并将其“分发各县俾便分类蒐罗”,要求征访员“按期编送,以期采择汇编”。然而,上述工作布置后,相关经费却迟迟不到位,导致征访计划未能如期完成。直到1934年7月,原定资料征集“期限已逾,各县文献足征,如期送到者,固属有之,而史料缺乏,调查疏略,迟迟未能编送者,亦复不少”,对此通志馆虽“展期六个月”,并“极力催办”,亦未能见效[7]察哈尔省政府咨文(第140号).察哈尔省政府公报日刊,1934,(526).。

为征集全省60余县的资料,安徽通志馆制定了详备的资料征访计划,但受困于省政府财政厅经费拖欠,该馆只能通过省政府行政命令,要求各县自筹征访经费,其中“大县岁筹六百元,中县岁筹五百元,小县岁筹四百元”,然而截至1931年底《安徽通志馆第二次报告书》完稿之时,各县筹款情况并不理想,影响所至,资料征访“阙漏尚多,不无遗憾”[8]安徽通志馆文书股编.安徽通志馆第二次报告书.安徽通志馆,1933.(P14,15)。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察哈尔、安徽通志馆征访经费短缺并非特例。事实上,民国各地通志馆的资料征访进度、效果情形虽然互不相同,但普遍面临经费短缺问题,这不仅影响到修志的进度,还直接关系到志书的整体质量,堪称事关修志事业全局的关键问题。

(三)志稿的编纂与印刷

志稿编纂是民国通志馆的主要工作,印刷成书则意味着修志工作的完结。从通志馆经费的使用情况来看,志稿编纂费用主要体现在职员薪金与办公经费,这两项属于日常开支,占通志馆经费总额的绝大多数。其中,办公经费用于差旅、纸张、笔墨和邮费等项目的开支,经费额度并不大。如奉天通志馆1929年度办公费9300元,约为全年经费总额的16.5%,而纵观该馆历年办公费情况,所占经费总额比重显然较少。

事实上,各地通志馆的办公费均处于较低状态,但这并非意味着办公经费不重要,抑或修志者对办公条件不太重视,相反办公费的多少直接影响志书编纂的进度与质量,引起民国通志馆人士的高度关注。如1946年浙江省通志馆下属浙江办事处,因受战后时局影响,修志经费短缺十分严重,省政府所拨经费犹如“杯水车薪,仍难济事”,日常办公经费更是被长期拖欠,“薪米纸笔之需,久形竭蹶”,志稿编纂工作几乎陷于停顿[1]浙江省档案馆藏.浙东办事处主任项士元致浙东行署函.档案号:L040-000-0111.。可以说,经费短缺是导致通志馆办公费总体偏低的重要原因,这无疑影响到志稿编纂的成效。

初稿修成后,志稿的审核、校对与修改工作,亦需要大量人力、物力。以绥远通志馆为例,时至1936年初,《绥远通志》初稿编纂完成,全志“业经缮就七十八册”[2]傅增湘氏归平后之谈话.大公报,1936-6-1(第3版).。根据调整后的修志期限,志稿审核工作尚需八个月时间。而在绥远省政府主席傅作义的支持下,省政府财政厅一次性向通志馆拨付专项资金,拟邀请著名藏书家、校勘学家傅增湘担任总纂[3]据傅增湘自称:初稿完成后,“时主省政者,为傅君作义,锐意兴作,以省志事属创举,不仅为地方文治之渊源,将垂为百代流传之典则,参稽论定,不厌求详,乃遣使人,奉书币,远来旧京,以总纂之任,属诸增湘。”参见藏园居士.绥远通志序.绥远通志馆编.绥远通志稿.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7.3.。2月6日,时任通志馆编纂主任荣祥启程赴北平,请傅氏领衔“审核整理”志稿,为志稿正式出版做准备[4]傅增湘将编纂绥省通志.大公报,1936-2-7(第3版).。最初,傅氏以“齿暮学荒”相推辞[5]藏园居士.绥远通志序.中国公论,1939,(第1卷第4期).。14日有消息称傅氏“已允就,约于春暖时来绥工作。”[6]傅增湘编纂绥省通志.大公报,1936-2-15(第4版).5月28日,傅增湘到任绥远通志馆,开始“审核志稿”[7]傅增湘到绥编纂通志.大公报,1936-6-1(第3版).。经与通志馆同人认真研讨志稿审核工作后,傅氏发现志稿“有门类宜并者,有分目宜增者,有冗复宜芟者,有疏漏宜补者,有伪失宜正者”,即认为志稿体例、门类、内容均存在诸多问题,遂拟定志稿“重修之法”,并且携带志稿回北平,邀请吴廷燮、夏仁虎、瞿宣颖、谢国祯、史念海、张国淦等当时“耆硕通儒”和“专门英俊”,全面审核与修订志稿[5]。

需要指出的是,编制和报送年度经费预算是获取政府经费支持的重要前提,但综览各地通志馆档案发现,志稿印刷费用并未列入通志馆年度经费预算,这或许与志稿编纂非一时之功,暂不需要做此项开支的预算有关。然而,随着修志工作的持续推进,志稿印刷作为修志最后且至关重要的环节,需要巨额费用的支持,若年度预算并无该项开支,则向政府申请印刷专项资金成为当时不成文的惯例。

以奉天通志馆为例,总纂金毓黻基于对严峻时局下经费难以得到保障的考虑,决定采取“编印兼行”之法,拟于两年内完成志稿印刷工作[8]各门类纂修完成情况.1935-6-10.编修地方志档案选编.140-142.。但是,伪满政府并未将志稿印刷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为了申请印刷经费,通志馆上下几经周折,终于获得一笔补发经费。而利用这笔印刷经费,金毓黻等人夜以继日地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历经劫难的《奉天通志》终于印行[1]金毓黻.静晤室日记(第5册).辽沈书社,1993.(P3409,3425)。

与奉天通志馆情况不同的是,《新纂云南通志》的印行虽然得到云南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但其过程却一波三折。1944年8月29日,云南省政府召开的第913次省务会议,省政府主席龙云提议《新纂云南通志》“应即付印,以广文献。”[2]李斌等点校.新纂云南通志(第10卷).云南人民出版社,2007.(P600)随后会议决定由省企业局出资8000万元印刷费,由印刷局负责印制,拟先期印行600部志书,并专程委派“通志审定委员会”常务委员梁之相负责相关事宜,但印刷工作尚未开展即因故中辍。抗战胜利后,云南通志馆恢复工作,原通志馆人士悉数归位。1945年8月21日,通志馆原馆长周钟岳向省政府主席龙云提议,在省政府内部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志书校印工作。11月,省政府召开第959次会议,决定成立《新纂云南通志》校印处。12月1日,校印处正式成立,梁之相为校印处处长,处内另有总校、分校、办事员多人。在校印处的协调推动下,企业局、印刷局相互配合,通志校印工作正式启动。然而,当时恰逢省政府机关改组,企业局被合并,印刷局也面临人事变动,加之印费短缺、货币贬值等原因,志书印刷工作再度搁浅[3]李景煜.我们是怎样整理出版《续云南通志长编》的.志说.云南民族出版社,1995.(P319-321)。1945年12月1日,卢汉继任云南省政府主席,在他的主持下,志稿印行工作于1947年3月正式开工,至1949年8月才告完成。

总之,志稿编纂与印刷离不开经费的保障。然而,受经费短缺、时局动荡、人事变迁等影响,民国时期创办的22个通志馆,尽管修成志稿者不在少数,但志稿印刷成书者寥寥无几。据统计,奉天、安徽、云南、河南、绥远、陕西、河北、甘肃、上海、广东、察哈尔、江西、四川、广西、浙江15个通志馆修成志稿。其中,仅有奉天、云南、绥远、陕西、察哈尔、广西6个通志馆所撰志稿全部印刷成书;安徽、河南、河北、甘肃、江西、四川6个通志馆,由于采取编印同步的办法,每编纂一册即先行印刷,故有部分志稿印行;上海、广东、浙江3个通志馆所修志稿未能印行;而山东、热河、新疆、湖北、宁夏、南京、台湾7个通志馆并未修得志稿。

二、演变趋势与重要影响

民国时期各地通志馆的创办与运作,得益于政府官方的经费支持,大多取得修志资料征集、修志队伍建设和志稿编纂成书的成绩。然而,受政局更迭与时局动荡影响,通志馆的经费保障并不稳定,经费短缺问题普遍存在且日趋严峻。尤其是“九一八”事变爆发后,在侵华日军的严重影响下,奉天、热河、河北、察哈尔、安徽、上海、广东、湖北等省相继沦陷,其地方志编纂工作因经费支绌被迫中断,而绥远、甘肃、河南等省志稿编竣后,也因战火侵袭未能印行。可以说,民国时期的政局变动,以及日军侵华造成的社会动荡局势,给民国通志馆的运作带来严重干扰和破坏,各地通志馆几乎无一例外地面临严重的经费短缺问题,民国地方志编修亦被打上“乱世修志”沉重烙印,加之通志馆经费短缺引发人事纠葛与机构变迁,使得经费问题呈现出复杂化的历史特征。

政治局势变动不居,各省市行政首长频繁更迭,严重影响到通志馆经费的供给,使得政府经费保障并不稳固。以甘肃省为例,该省通志馆自1929年开始创办,至1931年,刘郁芬、孙连仲、马鸿宾先后出任甘肃省政府主席,“主政者数有移易”,修志经费亦被挪作他用,到1931年初通志馆各项工作难以为继,终“以费绌中缀”[1]周丕显等.甘肃方志述略.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吉林省图书馆学会,1988.(P65)。

甘肃通志馆因政局变动经费中断而导致闭馆并非个案,上海市通志馆早在筹备期间即遭遇政局更迭影响。1932年7月14日,柳亚子受聘上海市通志馆馆长。柳氏对政府干预修志的情况颇有感触,据曾在通志馆任职的胡道静回忆称,国民政府设立上海市通志馆乃是蒋介石谋求表面上“内部的团结”之举,对于“如此无诚意的布置,当然不为柳公所接受”。为了打破僵局,上海市政府遂请与柳氏交好的邵力子出面斡旋,柳、邵两人的一席谈话则奠定了“约法三章”而后出任馆长的佳话[2]胡道静.邵公与上海市通志馆的建立.上海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委会编.和平老人邵力子.文史资料出版社,1985.(P88)。

需要指出的是,柳亚子之所以“约法三章”,显然是要在人、财、物三者之外,进一步排斥政府当局的干涉与破坏,希冀以存真求实的原则,把地方志编修当成一项长期发展的事业,因此上海市政府当局“如果仅仅是给个衙门,有职无权,坐领干薪,那是绝对不会接受的。”[3]胡道静口述.袁燮铭整理注释.关于上海通志馆的回忆.史林,2001,(4).

与此同时,上海市通志馆人士颇具“忧患意识”,他们与政府“约法三章”之时,认为“姓‘公’的通志馆一建立起来后,就处在风雨飘摇之中,注定了是长不久的。志修成了馆是要撤的。没有修成,政府的经费拮据(对文化事业就会叫穷)拨不下款来也是要短命的。”[4]上海通社纪事本末.胡道静著.虞信棠,金良年编.胡道静文集序跋题记学事杂忆(卷7).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P312)馆长柳亚子亦时常告诫众人,称“通志馆是官方机构,一旦政府经费不足,或者上海通志稿修成,就面临着停办的危险。”[5]上海通志馆及上海通志稿.胡道静文集序跋题记学事杂忆(卷7).(P302)

值得注意的是,胡道静的上述说法提及“经费”问题,而事实上,“经费不足”是促使上海市通志馆人士谋求“多业并举”发展格局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此而言,对“经费”问题的研究与考察,是探讨相关问题的题中应有之义。

根据《上海市通志馆职员级俸比叙表》,编纂主任、编纂、课长月薪400元至180元不等,助理编纂、事务员、采访员、书记月薪200元至55元不等[6]上海市档案馆藏.审计部上海市审计处审核上海市通志馆24年度3、4月份普通会计经常支出计算.档案号:Q123-1-1858.。作为上海市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通志馆由市政府直接拨款,然而当时市政府“拨款时经常要克扣拖欠,员工的工资拖欠尤甚。大约从一九三四年起,几乎月月欠薪,短则迟发半个月,长则一个多月。外加国民党政府捐税繁多,今天飞机捐,明天赈济灾民捐,每月工资都要打折扣,再加拖欠,职员生活自然发生问题。因此,柳亚子在担任馆长的七年中,最最操心的倒不是资料收集和编辑质量问题,而是经济状况。”[7]孙继林.柳亚子为上海市通志馆克服困难.上海文史资料选辑(第57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P51,52)可以说,正是迫于上海市政府以及国民党中央财政问题,导致通志馆经费短缺问题日益严重。

然而,与上海市通志馆日趋严峻的经济状况相比,浙江省通志馆深受政局频繁更迭之苦,经费问题更是引发机构裁撤,导致修志业务中断,揭示出民国“乱世修志”的艰辛与不易。1948年6月30日,陈仪接替沈鸿烈担任浙江省政府主席。随着国共力量强弱对比的明显变化,到1949年2月7日,浙江省政府迫于局势而再度改组,陈仪被免去浙江省政府主席,改由周喦担任。短短数月间,省政府主席几易其人,这无疑反映了当时政治局势的严峻与紧张。随着国共内战的持续进行,国民政府的军费开支亦急剧增长,使得国民政府财政赤字愈发严重。在此情形下,“仅仅使物价保持一个还能忍受的涨幅都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更不必说彻底稳定了。如何处理通货膨胀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政治经济动荡是国民党面临的最大难题之一。”[1]汪朝光著.中华民国史(1945-1947)(第11卷).中华书局,2011.(P284)

在此背景下,浙江省通志馆修志工作已无法正常开展。1949年3月8日,浙江省通志馆被正式裁撤,由此长达六年多的省志编修工作宣告结束。10日,余绍宋向全体编纂人员致函,不无悲痛地表示:“值兹时艰孔亟,戎马生郊,本馆编分纂诸公均聘自旧属各府,离乡驻馆,咸感不宁,敬或告警传烽,实难应变济急,况物价扶摇,未有止境,本馆办公经费,月仅二千余元,杯水车薪,所差甚巨,故不得不将两课事务人员,暂行遣散”[2]浙江省档案馆藏.余绍宋致通志馆各编分纂函.档案号:L050-000-063.。

通志馆经费的短缺无疑影响地方志编纂的进度与成效。根据《安徽省通志馆第二次报告》,该馆修志经费虽由“省政府核准按月由省库支付”,但至1931年7月,“因省库收支不敷,仅以九折发款”;次年1月,又因“省库奇绌”,仅按六成拨付“维持费”,这使得通志馆经费“预算规定之数,与实际领用之款相差甚巨”,并且每月应领之款往往拖延二、三个月才下拨,导致1932年底省财政厅所欠通志馆经费达10700多元,由此影响到职员薪金的正常发放,通志馆工作亦“因而阻碍”,志稿修成之日遥遥无期[3]安徽通志馆文书股编.安徽通志馆第二次报告书.安徽通志馆,1933.(P14)。无独有偶,奉天通志馆筹备期间,省长兼通志馆总裁翟文选拨付“现大洋五千元”,显然这在当时是一笔较为丰厚的资金。通志馆正式成立后,奉天省财政厅于1929年更是提供了多达60060元的年度经费,其数目是次年成立的热河通志馆的两倍多。然而,次年东北局势急转直下,通志馆的经费被削减至13988元,削减幅度达76.71%,修志工作难以为继[4]通志馆历年修志经费预算表(1929~1934年).编修地方志档案选编.(P146)。

上述甘肃、上海、浙江、安徽、奉天等省(市)通志馆因政局变动经费短缺而影响修志事业,并非民国通志馆的特例。事实上,包括热河、绥远、察哈尔、河南、广东、四川、广西等省通志馆均受到政局更迭的困扰,导致修志资料征集、志稿编纂、志书出版等工作,因经费严重短缺而难以为继,由此进一步彰显民国政局对地方志编纂经费、乃至整个修志事业的巨大影响。

与此同时,侵华日军的到来,以及抗日战争造成的社会剧烈动荡,打破了民国通志馆运作相对稳定的局势,使得包括地方志编修在内的社会文化事业遭到巨大打击,“乱世修志”由此成为民国修志的标志性特征。而受抗战以及战后时局影响,地方志编纂经费普遍呈现竭阙之状,奉天、热河、河北、察哈尔、绥远、河南、安徽、上海、广东、湖北等省(市)通志馆均被迫闭馆,浙江、江西、四川、云南通志馆虽在抗战烽烟中苦苦维持,但其时断时续的修志工作成效甚微,而诸如察哈尔、绥远、浙江、江西等省通志馆即使仓促成书,却遭遇战火损毁,最终仍然难逃因经费短缺志稿无法印行的命运。

三、总体状况与基本特征

民国时期地方志编纂由政府官方主导,政府拨款是通志馆经费的主要来源。然而,单一的经费来源始终困扰着民国修志事业的发展,加之民国政局变动不居、抗战时局动荡不安,各省市行政首长亦频繁更迭,“乱世修志”背景下修志经费问题日趋复杂。而通过对民国通志馆经费的管理、使用与演变的总体考察,可以发现以下特征:

第一,民国政局频繁更迭、社会局势动荡不安,各通志馆的经费总额并非一成不变,而是经历了动态的演变过程,一些通志馆的经费变动幅度较大,不同时期的经费总额甚至相差悬殊。综览民国通志馆经费状况,总体而言,筹备创办时期各地通志馆经费较为充足,而在修志过程中,受政局变动与时局动荡影响,通志馆经费出现不同程度的短缺问题。根据现有文献资料,统计十省(市)通志馆年度经费情况(见下表)。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各地通志馆创办时间不同,面临的主客观形势及条件也不一样,因此各通志馆之间的年度经费差距较为悬殊。

十省(市)通志馆年度经费统计表 单位:元

与此同时,抗战期间的动荡时局不仅造成经费短缺问题,还严重影响志书的印行甚至修志人士的生命安全。如河南通志馆原计划1937年底完成志书编纂任务,但志稿编纂完成后,由于日军侵华,经费中断,志稿印刷工作尚未启动即被搁浅。《甘肃通志稿》也因日军侵华造成时局动荡,修志经费难以为继,所编志稿除《甘肃省县总分图》《甘肃地理沿革图表》由北平大北印书局铅印发行外,其他并未印行。创办于抗战紧张而激烈的战略反攻阶段的江西通志馆,则因战火侵袭,通志馆馆舍被迫数次搬迁,并一度遭到日本飞机轰炸,馆内收藏的图书资料也被不同程度地损毁,馆员黄裳、江瑞芝因此身负重伤,而馆长吴宗慈更是右眼被飞机轰炸的弹药薰伤,一度双目失明,严重影响到修志工作的开展[1]李泉新.江西通志源流试探.赣图通讯,1986,(1).。

第二,相对于较为单一的经费来源,民国通志馆经费的支出项目颇为多元,科学管理与合理使用经费是题中应有之义。民国通志馆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财政拨款,其支出项目却不限于修志人才聘请、修志资料征访、志稿的编纂与印刷,而是包括馆刊创办与运作、馆舍及办公条件改善、地方文献的保存与维护等。据统计,包括河南(1932年)、上海(1933至1935年)、浙江(1945、1946年)、广西(1948年)、台湾(1948年)等通志馆创办了馆刊,其中《上海市通志馆期刊》自1933年6月创刊至1935年3月止,每三个月出版一期,共刊八期,各期分别向各学术团体、大学院校及知名学者免费赠送[1]发刊词.上海市通志馆期刊,1936,(第1卷第1期).。为弥补办刊成本,该刊每出满四期,即重新校订后装订成册,“汇印精装三百部出售”[2]上海市通志馆近讯.申报,1934-5-28(第4张第15版).。应当指出的是,馆刊的创办与维持,所需费用不菲,这给通志馆造成巨大的经济压力。如《浙江省通志馆馆刊》虽于1945年度出版4期,但到1946年,原定2月出版的期刊,迟至3月才得以印行,究其原因,显然与经费支绌有关。据一份关于1946年浙江省通志馆的档案显示:馆刊耗资,除编辑费、稿费等外,主要开销是“印刷工料费”,此项经费“经浙江印刷厂估计,年需一百万元”[3]浙江省档案馆藏.浙江省财政厅快邮代电.档案号:L029-004-0012.。同时,修建馆舍以及办公条件改善亦耗资不少。如1936年3月8日,广东通志馆花费1840元建造通志馆一座,又于4月16日耗资1103.4元修建通志馆主任室一座[4]国立中山大学秘书处编辑.国立中山大学现状.国立中山大学出版部,1937.(P496,497)。1945年冬,浙江省通志馆浙东办事处修缮因风雨导致馆舍“地板霉坏”“屋瓦渗漏”问题,亟需修理费1万余元,而通志馆虽拨付5199.4元“用作修理”,但修缮资金缺口仍然很大[5]浙江省档案馆藏.项士元致浙东行署杜主任电.档案号:L040-000-0111.。1949年5月,四川省通志馆租用“钱氏之宅十八间,议定全年租金银币一千元”[6]四川省档案馆藏.陈廷杰致王陵基的函.档案号:民59-2153.。

民国通志馆经费支出项目的多元化,与经费来源的单一性形成鲜明对比。由于修志经费来源单一,变动不居的时局使得政府难以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在此背景下,加强经费的管理管理,使每一笔经费得到合理使用,成为各地通志馆人士的重要工作。在此背景下,各省市通志馆纷纷设立会计部门,延聘具有一定资历和经验的会计人员,负责年度经费预算的编制、职工津补贴的发放、日常收支账目的管理等工作。浙江通志馆的会计事务曾一度由省政府会计处“兼办”[7]浙江省档案馆藏.余绍宋致浙江省政府公函.档案号:L050-000-063.。与此同时,山东、安徽、云南、绥远、河南、陕西、河北、广东、湖北、四川、浙江、上海等省(市)通志馆制定了有关章程条文,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作出明文规定。如1930年11月20日颁布的《绥远通志馆组织章程》称,该馆所有的经费均由省政府拨款,“如再不敷,仍由省政府继续筹拨”,并要求“经费开支应编制概算呈准备案,其每月开支确数,分别经常、临时,编制预算”,以便加强对修志经费的管理[8]绥远通志馆组织章程.法规,1930,(1).。

第三,政府官方为通志馆提供了经费支持,但经费短缺问题普遍存在,堪称事关民国通志馆存废的核心问题。一方面,各地通志馆为争取政府经费支持,向政府财政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与努力。现存浙江省通志馆档案文献显示,通志馆与浙江省政府之间的函电,几乎均与经费问题有关。上海市通志馆馆长柳亚子亦曾感叹,通志馆运作期间,如何维持良好的“经济状况”,应是最为棘手的问题[9]孙继林.柳亚子为上海市通志馆克服困难.上海文史资料选辑(第57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P51,52)。另一方面,各地修志人士为解决经费问题,采取自行筹措、社会劝募,乃至利用通志馆人力、物力,谋求修志机构长效化运作。奉天通志馆通过影印《满洲实录》和刊印《李忠节公奏议》自行筹措修志资金;浙江省通志馆人士通过向社会人士劝募的办法筹款;广东通志馆与河南通志馆则分别利用中山大学、河南大学主持修志的契机,充分利用校内资源修志;上海市通志馆同人则深入探索通志馆运行的长效机制,逐步构建起编修方志、编纂年鉴、创办期刊、出版书籍等多业并举的修志格局,有效破解了修志经费短缺问题。

总之,民国通志馆的经费状况,随着政局与时局的变动而有所改变,但总体状况不容乐观,经费短缺问题普遍存在,并且逐渐成为影响修志成效、乃至通志馆存废的关键问题。一方面,通志馆经费来源的单一性,与经费支出项目的多元化形成强烈反差,加之地方政府对通志馆经费支持的不稳定性,促使各地拓展经费来源,并加强对经费的科学管理与合理使用。另一方面,通志馆经费短缺问题往往导致机构改撤与人事变动,影响地方志编纂的进度与成效,从而使经费问题日益复杂化。可以说,民国时期“乱世修志”背景下通志馆经费的总体状况与演变趋势,反映了经济、政治与文化事业的相互影响,折射出近代中国社会历史的巨大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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