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山肃南段生态环境整治保护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
2019-11-29辛秀琴
辛秀琴
(张掖市肃南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甘肃 肃南 734400)
1 引言
近年来,肃南县坚持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特别是生态文明思想和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树牢“四个意识”的“生态优先、保护第一”的理念,以高度的责任担当和前所未有的工作力度推进问题整治,祁连山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取得阶段性成效。
2 肃南县在祁连山生态保护中的重要地位
祁连山北麓山系地跨河西走廊五地市及肃南全境,覆盖森林面积115万hm2、湿地142万hm2、天然草原480万hm2、现代冰川17万hm2,年出境流量约70亿m3,特别是肃南县地处北麓山系腹地要段,东西长650 km,南北宽220 km,总面积2.38万km2,居座祁连山水源涵养林核心区和石羊河、黑河、陶莱河三大流域源头水系形成区,有原始森林33万hm2、湿地15.5万hm2、基本草原179万hm2,高等植物84科399属1044种,野生动物759种,分布冰川964条,冰储量151亿m3,有大小河流33条,年出境流量约43亿m3,巨大的水源涵养功能及宝贵的生态资源,灌溉了河西走廊及内蒙古西部2省5市11个县、区、旗约70余万hm2农田,滋润了110余万hm2林地和800余万hm2草场,向河西走廊及内蒙古西部地区提供了73.2%的工农业生产用水,保证了500多万人的生存,是河西地区名符其实的“绿色水库”,是维系河西走廊丝绸之路经济带乃至内蒙古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生命之脉”。
3 县域内祁连山生态环境整治保护取得的成效
3.1 林草生态植被覆盖率持续提升
认真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加快实施退牧还草工程,采取围栏封育、草地改良和合理利用等手段,通过实施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和天然草原治理、退牧还草等重大项目,防治草原鼠害80万亩,补播改良退化草原5万亩,围栏草原40万亩,草原生态得到逐步恢复。全县天然草原植被平均总盖度从2015年的67%上升为2017年的77.6%。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修复,投资6300多万元,完成义务植树3307亩63万株,三北防护林造林2000亩、封山育林1.6万亩,生态经济林1000亩,新一轮退耕还林254亩。与2000年相比,林地面积增加28.68万hm2,有林地面积增加2.05万hm2,灌木林地面积增加45.11万hm2,森林蓄积量、林木保有量、林地保有量稳步增长,非天保工程森林覆盖率达到22.6%。
3.2 保护区旅游设施全面完成整治
严格落实《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加强祁连山保护区肃南段5项旅游项目整治力度,至目前,全部完成整治整改。七一冰川景区和文殊山滑雪场项目已全面关闭拆除,并完成植被恢复治理;马蹄寺风光旅游区已全面落实生态恢复治理措施,启动运营并规范监管;中华裕固风情走廊对缓冲区内经营性设施进行全部拆除,启动运营并规范监管;祁连山国际滑雪场项目已全面完成环保整治启动运营,实现规范监管。
3.3 主要河流出境跨界断面水质全部达标
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制定下发水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个部门和企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重点推进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农牧业农牧村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落实水源地物理或生物隔离防护措施11处,每季度对县城及乡镇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进行监测化验,出具监测报告,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3.4 优良天气指数持续提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紧盯“PM10、PM2.5浓度值削减和优良天数比例”三项指标,强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进燃煤锅炉关停和提标改造,拆除2台20蒸t燃煤锅炉,新建1台80蒸t链条式热水锅炉,并配套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投入使用。关闭淘汰10蒸t及以下燃煤小锅炉4台,完成达标治理11台、清洁能源改造3台。建成形成覆盖全县的洁净型煤二级配送网点体系,严把燃煤质量关,持续加强对施工场地扬尘管控,抽查合格率达100%。对涉气工业企业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严格监管,全部达标排放。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实现了污染物排放浓度与总量“双控制”。全县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为0.038 μg/m3,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值符合国家二级标准,优良天数达300 d以上。
3.5 “全域无垃圾”不断巩固
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常态化整治,及时增补垃圾车、垃圾箱等设施,实现城乡垃圾及时清运,规范收集处置。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全面开展畜禽养殖小区脏乱差、粪便随意堆放清理不及时、臭气污染等问题排查,对存在的环境问题依法严格处理,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统一规划设立废旧农膜临时机动回收站(点),切实提高了废旧农膜定点收购加工企业加工生产能力。
4 当前生态环境整治保护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肃南县在祁连山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修复工作中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推进后续整改和保护修复还面临产业基础薄弱、转型发展缺乏项目支持,生态补偿机制尚未全面形成,生态环境依然脆弱,治理修复保护任务仍然艰巨等问题。
4.1 生态补偿机制不健全
肃南县是祁连山的主要守护者,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但目前国家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的转移支付偏少,生态环境治理投入不足问题十分突出。同时,保护区内矿山、水电企业关停后对县级财政影响很大,县级财政入不敷出、收支矛盾更为突出,迫切需要国家和省、市加大肃南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力度,从政策、项目、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
4.2 产业转型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较多
祁连山自然保护区肃南段,包括全县8个乡(镇)102个行政村,直接涉及自然保护区的有6个乡(镇)88个行政村,县域发展空间不足5%,加之当前全县经济总量小,产业发展基础薄弱、层次不高、结构不尽合理、农牧民致富技能弱,产业培育还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尤其是肃南县没有黑河流域初始水权,后续产业用水难以保障,舍饲养殖缺乏饲草料基地支撑和设施投入保障。
4.3 生态环境管护任务非常繁重
祁连山自然保护区面积大、海拔高,保护巡查的任务十分艰巨。目前,肃南县只有在职林业职工500多名和聘用的部分牧民身份的生态管护员,人均管护面积达5万多亩,远远高于国家人均5000~1万亩的管护标准,管护人员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已极不适应加强保护区管护工作的需要。
5 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建议
5.1 扩大生态补偿范围并适当提高补偿标准
结合祁连山国家公园的建立,将自然保护区内的冰川、冻土、湿地、荒漠、高山草甸全部纳入生态补偿范围,出台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将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内尚未纳入生态补偿范围的国家级公益林、林地、草原全部纳入生态补偿范围,并适当提高生态补偿标准。对已经实施退牧还草的55.53万hm2草原封山禁牧、给予补偿和牧民安置。
5.2 支持祁连山民族地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建议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祁连山经济带绿色工业发展支持政策,支持发展全域旅游,创建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国家级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全国生态旅游示范区,充分发挥旅游业绿色富民惠民作用。提升公路建设水平,实现特色小镇、工业园区、景区景点的道路与国省干线及高速公路互联互通;支持客运枢纽建设,助推区域经济转型发展。同时,在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领域重点给予项目支持。
5.3 加大对祁连山地区生态保护项目及资金支持力度
建议在祁连山国家公园本底调查、自然资产确权发证、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生态廊道的疏通与管护、围栏拆除等方面给予专项资金支持。把祁连山核心区、缓冲区搬迁的60岁以下农牧民吸收为正式生态管护人员,并落实和提高相应的劳务费和配备工作所需的交通工具,从根本上解决搬迁农牧民的长远生计问题。
5.4 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实施差别化的项目准入政策
对实验区内道路、水利、通讯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旅游、参观、扶贫、农牧业项目,提出差别化准入的条件,在严格进行环评并落实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有条件准入。对生态治理修复项目、森林草原防火项目等,以及国家战略性项目实行分类论证审批,加快审批准入,使这些项目能如期实施完成,实现生态保护、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共赢。从地方群众生活和经济发展实际考虑,将保护区内原住居民在耕地或草场及村镇周边建设用地上修建民生设施建设不纳入办理“进入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审批”,由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划定建设占地范围统一规划管理,由保护区管理部门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