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区内公路扩建初探
2019-11-29黄生文
黄生文
(广西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广西 武鸣 530114)
1 引言
近年来,许多自然保护区为了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及满足人们探索、认识、回归大自然的需求,在保护区部分范围内开设了供人们休闲、观光、度假及养生的区域。景区要发展,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必需先行,其中公路的建设就尤为重。但在保护区范围内劈山开路又与当前的环境保护政策有着严重的冲突,两者之间应怎样结合才能达到既保护了绿水青山,又使保护区内的旅游事业得到快速、良好的发展。以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宝至天坪路段改扩建工程为例对保护区内公路的建设进行初步探讨。
2 项目概况
广西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宝至天坪路段改造全长7.8 km,内容为将原来5 m路面的四级公路扩至8 m(带路肩),于2016年4月开工,2018年9月通车,历时2年多(预定时间为一年)。施工期间设计方案多次修改,特别是悬崖路段部分;更换具体施工单位2家;多处施工路段冒出红线,部分植被遭到破坏,施工单位被当地森林公安多次处罚;防护栏设计高低不一样(因为不符合安监要求被多次整改),影响景区道路美观等。
3 自然保护区内公路扩建存在的问题
3.1 公路扩建对自然保护区环境的影响评价不完善
我国虽然颁布了多项环境影响评价办法与规范,但是对于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缺乏专门性与强制性,导致许多公路建设项目在未经环评允许的情况下便开工建设,从而对自然保护区内的生态系统造成破坏[1]。自然保护区内的公路扩建是在原有公路的基础上加宽建设,而具体的扩建设计没有全面综合地考虑对自然保护区中动植物以及生态环境的保护,导致施工过程出现调整设计方案的情况,影响公路扩建工程的顺利开展。
3.2 公路扩建过程中缺乏环境管理与监控
自然保护区内的公路扩建应配合全过程的环境管理与监控,但是,在实际的扩建工作中,往往将环境管理与监控当做一纸空文,缺乏落实手段。再加上缺乏环境监理机构、人员以及制度,导致监督与管理工作难以得到有效开展。另外,自然区内的公路扩建中,若存在违背环境监管事项时,保护管理机构缺乏强力的制止与监管措施,只是不断地要求建设单位调整建设工作,并做出让步行为,导致监管工作难以发挥实际效果。
3.3 社会群众较少参与自然保护区公路扩建中的环境保护
社会群众参与自然保护区公路建设中的环境保护的目的是全面、及时地掌握公路扩建对自然保护区的环境造成的影响,从而直接或间接的向相关部门提出环境保护或补偿建议[2]。但是,在公路的实际扩建中,缺乏环境保护意识,导致自然保护区内的动植物以及湿地等都遭到一定的破坏。另外,自然保护区内的公路扩建通常由自然保护区监管部门以及其他机构共同决定,群众的参与性几乎为零,所以社会群众对于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保护积极性较低。再加上部分自然保护区附近的居民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较低,也不会深入地考虑自然保护区内公路扩建对居住环境的影响,相反,认为公路扩建后能够吸引更多的游客,为他们的出行也带来许多方便,所以更加不会在意对环境的破坏。
3.4 缺乏完善的生态环境补偿规定
自然保护区内的公路扩建或多或少都会造成环境资源的损失,因此,在公路扩建时应采取一定的生态补偿办法,一般的补偿办法是造成多少的损失就应该在原地或邻近位置补充多少。但是,实际的公路扩建施工中,补偿不足的情况也十分常见。比如广西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公路扩建中,由于中间涉及到多次修改设计方案的情况,导致部分已经完成扩建的内容也需要调整,从而对附近的生态环境及动植物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无论是方案设计调整后还是调整前的建设,都没有对生态环境进行合理的补偿。
4 自然保护区内公路扩建应采取的保护措施
4.1 土地资源保护策略
在自然保护区内公路扩建的设计阶段,应结合原有的公路情况优化设计方案,科学选择和布置施工场地,尽量降低施工过程中除扩建的公路宽度外的其他土地资源的占用;严格按照公路通行需求来设置公路的宽度,严格控制开挖范围;设计科学的施工方案,若施工单位施工时出现违背施工设计的情况,应及时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勒令停工整顿等处置措施;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采伐,比如挖沙挖石以及砍伐木材;施工中应尽量减少对环境具有破坏或污染的物质与材料,比如强酸强碱或其他有害物质,若施工中必须使用时,应做好最佳的土地隔离保护措施,防止有害物质的渗漏与泄露而污染或损害土壤,从而影响到保护区内动植物的生活栖息以及生态平衡[3]。
4.2 水土保护措施
水土稳定保护也是自然保护区内公路扩建所必须考虑的事项,在实际的施工中,应科学规划和安排施工工期,结合当地的气候情况,尽量避免在雨水比较丰富的季节施工,以防止土地开挖后出现沙、石、土流失的情况。建立排水渠或排水沟,在进行公路扩建时,应沿着公路扩建边界挖出一条合适的排水沟渠,且排水沟渠的施工应在公路扩建施工以前,并在沟渠排水出口位置设置沉砂池,先将施工场地中的雨水进行沉淀,最后再排出,避免施工场地中的水土发生流失[4]。明确施工单位以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责任与义务,全程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动态,发现有破坏环境或违规操作时,及时采取相关的措施制止和整改。
4.3 自然保护区内的植被保护
植被破坏是自然保护区内公路扩建无法避免的一个问题,但是,应尽量减少对周边植被的破坏,提高植被保护力量。在扩建开挖前,应先将扩建范围内的珍稀植被移栽至附近的空地,尤其是一些幼树与幼苗,必须采取完善的移栽办法。对于必须砍伐的树种,应尽量减少砍伐量,并将砍伐量计入林业部门的林木采伐指标中,在未来几年或当年的林木采伐中,应减少由于公路扩建而产生的林木采伐量。
4.4 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
由于部分施工员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较差,导致公路扩建中出现施工员捕杀野生动物的情况,所以,在施工前与施工的整个过程中,均需要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的宣传,提高施工员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严禁施工员捕杀野生动物。其次,加强公路扩建护栏建设,结合自然保护区内的野生动物物种以及数量,建设合理的护栏高度,防止野生动物窜入施工场地而受到伤害或惊吓[5]。然后,对于已经施工完成的路段,应将施工营地与渣场清理干净,将弃渣进行科学堆放,并运出自然保护区后处理。
5 经验与教训
通过分析和研究广西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公路扩建项目的施工过程与结果,笔者总结出以下经营与教训。
(1)开工前,设计单位要多次现场勘察地形、地貌并结合保护区的实际情况做出精准的设计方案,同时尽量避开保护区内珍惜物种及重点保护动物的栖息地,以免实际施工过程发生设计重复修改的现象。公路扩建方案的重新设计不仅会导致工期的延误,增加建设资金的投入,还会对自然保护区内的动植物资源造成不可逆的影响。
(2)在筛选具体的施工单位时,不仅需要考量中标公司给出的造价合不合理,还需要对中标公司的信誉度以及实际的施工资质进行考量。若施工单位的信誉与资质不符合要求,公路扩建施工中将会引发一系列的不良事件,比如施工设备不符合要求或拖延工期;施工安全管理不完善,施工员的安全没有保障;拖欠工资导致工人罢工或找业主讨要等。这些问题不仅会影响工程建设的工期以及施工质量,还会给稳定的社会秩序造成较大的影响。所以,自然保护区内公路扩建时一定要全方面考察施工单位,确保施工单位具有施工能力与技术,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公路建设,且减少对自然保护区环境的影响。
(3)自然保护区内工作人员需要加强施工监管。相对于环境保护来说,施工方、监理方更加重视工程的进度与质量,他们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公路扩建,也希望通过最少的投入来获得最大的收益。而自然保护区的公路扩建与其他区域的公路扩建存在较大的差异,其不仅要求工程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还需要重视施工过程的环境保护效果,这就需要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参与到施工监管中,减少工程建设对自然保护区环境的破坏,提高工程建设的环保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