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社平台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2019-11-25张新招
张新招
近年来,农村地区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水平成为国家的重点关注领域。通过财政保障、政策支持,不断提高农村地区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水平,以适应新时期劳动力市场和农民群体的需求发展,为农村群体提供更加便利的就业、社保、退休管理等民生服务内容,公共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的建设深入推进。全国各县市按照《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逐步构建起覆盖县、乡、村的三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络格局,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一、基层人社平台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上杭县在国家政策框架下,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建设原则,逐步加大对辖区内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的建设力度,初步形成了就业、社保、医保、劳动关系、劳动监察等服务职能为一体的镇村两级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了“五化”即:“平台建设整体化、硬件设施标准化、服务功能多样化、管理服务制度化、人员队伍专业化”。
截至2019年底,上杭县已完成16个乡镇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总计搭建起135个行政村平台建设。2020年,该县计划再投入130万元完成余下6个乡镇和2个村级的平台建设。以该县辖区内的才溪镇为例,才溪镇社会保障基层平台体系包括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中兴村、下才村、溪北村、才溪村4个村级平台。其中,镇劳动事务保障所服务大厅已建设完成,投入建设资金20万元,建筑面积40余平方米,配专职社保业务人员1名,办公区内设有自助服务一体机、电子显示屏、专用电脑和打印一体机,为辖区内2.6万余名群众提供“一站式”的社保与就业服务。下才村、中兴村和才溪村的村级平台已建设完成,溪北村村级平台正在设计施工当中。
二、基层人社平台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平台建设标准的统一性不足
村镇级的基层平台数量众多,平台建设可利用的软硬件资源有限,要保持良好的服务水平,首先就要通过统一的建设来实现。对于列入平台建设的乡镇和村(社区),从平台选址、设计、采购、招投标到施工建设,质量验收、都需要通过统一性和标准化来确保建设质量。然而,乡镇和村(社区)人社平台建设受到条件约束,在建设面积、标牌标识、形象设计、硬件配备、宣传设备和人力设置等多个方面,很难一蹴而就实现规范化、统一化和专业化。
(二)平台及配套设施覆盖率较低
目前基层人社平台的覆盖率偏低,人社服务平台的网络仍然需要进一步向下深入,确保所有乡镇和社区群众都能够被纳入服务范围,并能够便捷地享受到所有与就业和社保相关的公共服务项目。就目前上杭县的人社平台建设情况来看,还只是做了一些基础性工作,与上级省市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以上杭县才溪村为例,截至2019年9月底,全镇平台覆盖率为35%,村级便民信息化平台账号及配套硬件覆盖率为50%,还有7个村没有账号。村级服务平台要全面覆盖,让辖区内的所有村镇居民都不出村就能享受到就业和社保服务,还需要持续努力,以贯彻落实基层平台建设的全面推进。
(三)平台人才队伍建设薄弱
在省人社厅精心指导下,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建设原则,除了硬件设施的投入,还统一发文成立“劳动保障事务所”,并设置1至2名专门岗位来负责这一方面的事务。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核定派驻工作人员,统一由县人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本科学历以上的大学生。但是就村(社区)级别的服务平台来看,由各乡镇会同县人社局进行选聘专业的劳动保障协理员的要求还没有达到,业务人员以村自聘文员为主,虽然县人社局分批对他们进行就业与社会保障知识业务培训,但是由于待遇低、任务多,导致基层平台员工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人员流动较大。
(四)平台服务标准的制度不健全
为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用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县级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先后建立并完善了《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制定了《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窗口单位纪律要求》《文明服务用语》等制度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窗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制定了详尽的岗位日常行为规范。但是在村级便民信息化平台服务的实际操作中,由于平台管理经验不足、服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服务的对象和内容复杂,这些制度在使用村级便民信息化平台的过程中存在一些不适应性,导致系统存在数据错乱、程序错误、功能整合度低、服务内容和流程欠缺等现象。
三、加强村级人社平台标准化建设的建议
(一)整合资源推进平台建设统一性
为解决群众在多地办公办事极为不便的问题,各级高度重视平台建设。县人社局积极指导乡镇、村(社区)做好选址和设计等工作,并不断整合资源,以政府采购招标形式,统一进行平台选址,统一设计与施工,确保人社平台建设的一体化。按照统一标牌标识标准的要求,统一服务的形象墙、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等,确保人社平台服务内容的标准化。将社保平台建设作为提高便民服务水平的重要切入点,积极向上级申请和建设村级平台。为各村提供宽敞明亮、项目齐全、标准统一的实体平台。
(二)积极探索扩展平台业务功能
建立健全村级平台多业务服务功能,将村级平台打造成村民办事的主窗口,同时将民政、综治、计生等其他业务融合到基层平台窗口中,真正实现业务办理便民化。乡镇基层平台为创业者办理创业贷款初审手续;为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申请社保补贴办理初审手续;并加大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在乡镇及社区就业。劳动者可以就近到乡镇或村了解就业培训信息,办理求职登记和职业培训服务,尽可能方便群众。将社会保障的“金保工程”延伸到乡镇,该区域内的居民参与社会保险等工作内容不需要进入上级县市,而是直接在村镇中完成参保、缴费、查询、待遇领取等服务。
(三)加强平台业务人员的技能培训
随着公共就业制度的不断完善,对基层就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加强对现有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通过专家培训、技能考核、岗位筛选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村(社区)加强业务人员的技能培训,可以由各乡镇会同县人社局进行选聘,由县人社局分批进行就业与社会保障知识业务培训,通过业务技能培训,促进村级经办人员熟练掌握系统平台的操作技能,为群众提供贴心、高效的就业和社保服务。
(四)健全标准制度提升服务质量
对不同乡镇的人社平台,建立统一标准的服务制度。通过岗位职责、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时间、服务考核的标准化,提升基层人社平台的服务质量,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通过采用岗位责任考核、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制等管理方式,让群众以最便捷的方式、最低的成本,获得全面高效的就业和社保服务。让基层人社平台真正成为高效率、高质量的服务窗口。